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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为商(穿越)——北冥魑(19)

    若是余峰知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一定会回答不巧,已经塌过了,可惜他并不知道,只道:再说这种话,你现在便回去吧。
    常乐张了张嘴想辩驳,但终究是没敢多说,为了不惹人注意,对方让他也换上了一身粗布的衣服,只觉得这硬硬的布料穿着不舒适的很,少爷竟还能面不改色。
    他平时在府上穿着的,那可都是最上乘的丝绸,质地十分软滑轻盈,剪裁缝制也极其精细,便是连府内下人也是普通的绸料,哪里有过这种当抹布都嫌弃的衣裳。
    看着对方微弯着腰在整理框中物品,他只觉得这画面十分的不真实,会不会今日找到少爷只是他做的一场梦?
    唉,他垂头叹了口气,腰和屁股被牛车颠簸的酸疼现在还没消失,怎么可能是梦,他家少爷就是住在这么个破地方,并且还不愿意走,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他心里转过无数的念头,一直呆愣愣的站在原地,直到看见少爷拿着东西要往外走才回神,他竟然让对方自己忙活了半天,登时慌乱的接过他手中物品,少余大哥,我来我来,您歇着。
    余峰看他终于缓回了神也不跟他客气,挥了挥手示意他把这些调味料放到外面的灶棚里去,台面上摆的有盛放的罐子。
    对方应着声转身去了,他也拎起已经腾空掉的箩筐出门,放在檐下的墙边,自己也到灶棚盛了些水洗手脸,这一路风尘仆仆的脸都觉得紧绷。
    哎哎哎,少爷,您身子不好莫要用冷水清洗,还是烧热了再用吧。常乐回头看见心中一慌,也顾不上称呼不称呼了,忙跑上前制止。
    虽说现在天气炎热,但以少爷的身体状况,沾了冷水指不定便要染上风寒,那可是十天半月都好不了。
    余峰被他拉住手腕阻了动作,一脸无奈的抬起头,虽说他刚清醒时身体是弱鸡了点,但也没娇气到这种地步,况且他现在都锻炼的差不多了,我每日都是用的冷水,也没见生病,你太过小心了。
    他这么一说,常乐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对方的气色确实较先前不同,手下握着的腕子也紧实许多,少爷,今日自见你后,似乎都没咳过了。
    我没病没痛的咳个什么。余峰疑惑的看几眼他,轻挣开他的手鞠了捧水洗脸,顿时觉得除了汗有些黏腻的脸清爽了不少。
    常乐看着他动作也没再阻拦,真的是奇了怪了,少爷先前便是没病,那也是日日咳嗽,脸色惯常的一片苍白,如今看着倒像是个平常人了。
    之前他因为找到对方的喜悦没有细想,现下才发现了这些不对,还有在镇上逼退那找麻烦的人时,真是英武帅气,莫非少爷这是上天垂怜因祸得福?!
    他猛地一锤手掌,脸上有了到这儿之后的第一个笑容,一定是这样,他家少爷这般的聪慧俊俏,那便是上天也舍不得他多受苦难,所以才借此收回他身上病痛。
    余峰见身边的人突然笑的一脸愉悦,有些纳闷的皱了皱眉,只觉得他内心丰富想法极多,定是又自行脑补了些什么。
    他摇了摇头,把自己用过的水泼掉,又重新盛了盆干净的,点一点对方的肩膀,示意陷入内心世界的人洗干净,自己回屋去拿东西。
    常乐见自己因为发呆竟然被少爷伺候了,顿时抬手捶了捶自己的脑袋瓜,暗骂自己怎么总在关键时刻走神,蠢得不行。
    第26章 家常
    刘荷芳听见叩门声便放下手里正择的菜,拍了拍手上沾染的泥土,从凳子上站起身,一眼就看见了墙外正笑看着自己的人,顿时也露出笑容,余小子来了,还敲什么门,又没栓上,直接进就行。
    婶子。余峰见她过来乖乖的唤了人,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再怎么相熟该顾的礼节还是要顾。
    刘荷芳笑眯眯的应了,手上把门一拉开,才注意到他身侧竟然还站着个不认识的小子,当下微微一愣,这位是
    他是我在镇上认识的一位小兄弟,说是想来村里玩两天,我就带回来了。这是余峰先前就想好的说辞,坐牛车时也是这般对好奇的村人说的。
    婶子好,我突然登门没有打扰吧?常乐之前就已经听自家少爷说过余家的事了,对他确实是帮助良多,对少爷好的人那就是对他好,自然是要热情对待。
    他本身就长得秀气白净,再加上年岁也不大,笑起来特别的讨人喜欢,刘荷芳自也是这般想的, 哪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快进来,不嫌弃家中简陋便行。
    谢谢婶子。常乐别的不会,讨巧卖乖还是在行的。
    余峰跟他进了门,四处看了几眼,却发现院子里静悄悄的似乎没有别人在了,有些奇怪的开口问道:得志叔跟永悦弟弟不在吗?
    他们呀刘荷芳走回灶房门口,用清水洗了洗手上的泥土,在腰上的围裙擦着手走回来,下晌去山上砍柴了,这会儿还没有回来。
    她边说着话边示意两人到树下的桌子旁坐,拿起盛着凉白开的陶罐给他们倒水。
    余峰顺着她的示意过去,把自己跟常乐拿着的东西放到桌上,道:今儿去镇上带了些东西回来,婶子可要收下。
    你这孩子,怎的又乱花钱。刘荷芳看他放下几个油纸包还有用细绳绑着的一块猪肉,皱起眉便开始念叨他,手上又没多少银子,怎的还这般浪费,你这东西婶子可是不收。
    余峰就知道她会这般说,闻言叹了口气,道:我是不太会做这肉所以才带过来蹭饭的,婶子你这拒绝的彻底,那我也便只能现下就回去了。
    哎,你他作势便要起身刘荷芳下意识叫人,看他抬头后脸上的笑容又明白这人是早有打算,用手指了指他,道:就你这孩子鬼主意多,留着吧,怕了你了那这些是什么?
    余峰见她扫了眼那几个油纸包,笑着开口解释,这些是糕点,上次答应给永悦弟弟带的。
    他怎么也随着你胡闹!刘荷芳又皱起眉,多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要糕点吃,回来我可得说说他。
    婶子您可别!余峰连忙摆摆手,顺势拿起陶罐给她也倒了杯水,这是我自己要买的,永悦弟弟可没跟我要,您这可是冤枉他了。
    自家孩子的脾性刘荷芳自然是明白的,不过也是嘴上说说,只是不愿意看这孩子胡乱花钱,他手里有多少自己也算清楚,日子尚且过不明白,再这般不知节制可怎么是好,他孤身一人家里没个长辈管束,自己跟他亲近难免就想念叨两句。
    常乐在旁边看自家少爷跟人相处觉得新鲜,平日里他总是稳重有礼,老爷少有训斥的时候,更别说是因花银子这事儿,少爷这才不过花了几个铜板,哪里便多了,余家那万贯家财够他躺着挥霍一辈子了。
    不过这些他也就是在心里想想,少爷不许他提以前的事,他也不敢随便胡说,想来也是担心这些乡野之人被吓到。
    婶子,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我心里都清楚,不过今儿是有开心的事打诨归打诨,余峰也不能让人为他忧心,便压低了声音往前稍凑了凑,那张狐狸皮,我在成衣铺子里换了五两银子。
    啥?五刘荷芳下意识便要惊呼出声,但到底是忍了下来,她抬头看看矮墙外,确定没人经过,才跟着压低声音,那皮子还真能换来钱呢?
    她知道富贵人家会穿皮毛制成的衣裳,不过那些都是毫无杂色油光水滑的,她还当这人捕的那只不好卖出去。
    我也是运气好,遇上了位心好的掌柜,不然也是不能成的。余峰说到这话跟常乐对视了一眼,这倒也不是谎话,如果没对方这一出,确实是这么个事实。
    刘荷芳自是十分为他开心,不过喜悦之后她还是不忘交代,余小子,高兴归高兴,但这事儿你也别到处乱说,咱自个儿知道就成了,明白吗?
    常乐听见他这话茫然的眨了眨眼睛,不过是用自个儿捕的东西换了些银钱,怎的就跟做贼了似的?
    晓得的婶子,我也不是那种张扬的人。他不明白余峰却是明白的,他这几两银子虽算不得多大的一笔财,但来的到底侥幸,难免会有那么些个眼红的,到时候说些风言风语不好听,即便他不在意也不需招惹这种是非麻烦。
    他的脾性刘荷芳也是了解,点了点头便没再多说什么,刚想说自己去择菜准备晚饭,门就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伴随着清脆的铃铛声。
    苏得志和苏永悦每人背着一捆柴进了门,转头看见坐在树荫下的几个人微微一顿,视线在那张生面孔上停了停。
    呀,阿悦这是咋的了?刘荷芳见自家双儿衣服上沾着些尘土,发丝间有些乱夹着两片树叶,下巴上还有道小细痕,不禁起身迎上去。
    他这一询问,苏得志也顾不上陌生人,瞥了身边的人一眼,道:还不是他自己,非得上树掏什么鸟蛋,都跟他说了那树枝条滑,非是不听,这不,下来的时候摔了一跤,得亏是摔的地方不高,不然非得折了腿。
    你这孩子,说了多少回了莫要学小子爬高上树,怎么就是不听话呢!刘荷芳听了是又气又心疼,忍不住便开口数落。
    苏永悦已经被父亲念叨一路了,早就没了脾气,只是现下还有别人在难免的有些不自在,抿了抿唇放下身上的柴捆,小跑着就进了屋,一路都是叮叮当当的铃声。
    余峰的视线随着他的身影直到对方消失在门后,嘴角挂上了抹浅笑,转头安抚两位长辈,叔,婶,他应该也知道错了,好在人没事,你们也别太担心。
    她这孩子从小就皮实,一点小擦伤很快就能好,刘荷芳倒也不多忧心,只是这越发的没个双儿样子才让她无奈。
    他们几个在交谈的时候,常乐已经把那个双儿看得清楚,长得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看着行为举止也没个样子,应是入不了他家少爷的眼,嗯,果然只是弟弟,这下他就放心了。
    苏永悦进了屋好一会儿才出来,应该是换了身衣服,头发也已经梳理整齐了,瞥了眼坐在桌边说话的三人,转身钻进了灶房去帮娘亲的忙。
    在他开门出来就看过去的余峰收回视线,心中明白对方现在肯定觉得有些丢脸,眼底不禁又流露出些笑意。
    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收收他毛毛躁躁的性子。苏得志摇摇头叹了口气,这般没个定性的双儿,哪家汉子会喜欢。
    他年纪还小,难免的。搁在余峰那个时代,不过还是个高中生而已,对方已经比那些孩子好很多了。
    都快十七了,哪里还小。苏得志只当是在为他说话,他倒不是不喜爱自家孩子活泼淘气些,只是这样的性子搁在一个双儿的身上难免忧心。
    他又叹了口气,便把这些思虑暂时抛开,今日家里来了客人,总是唉声叹气的也不大好,抬头笑了笑道:倒是让这位小哥见笑了。
    没有没有,令郎性情活泼,挺好的挺好的。常乐自然是摆摆手表示称赞,他家少爷当弟弟的人,他哪里能说不好。
    苏得志自是知道人家跟他客气,笑了笑端起碗喝了口水,转了话题道:常小哥家里便是住在镇上吗?
    我其实算是外地人,因为家中出了变故才流落至此,现下在镇上的成衣铺子里做伙计,混口饭吃。常乐张口就来,扯起谎来脸色都未曾变过,他侧眸看了眼身边还算满意的人,接着道:少呃余大哥今日便是在我们的铺子里出的狐狸毛,所以便有了交集。
    原来如此。苏得志恍然的点点头,他就说余小子怎的会跟镇上的人有了交情,还带回了村来,镇上繁华热闹,小哥竟还乐意来我们这小村子里玩耍。
    这里山明水秀,别有一番景致啊。常乐嘴上这般回答,心里却暗自道山明水秀是没错,但他家少爷住的着实太过破旧,他看着简直心酸。
    有些时候热闹景象看多了,难免就想图些清净,这样的地方反倒让人心中安宁。余峰随着他的话接了句,抬起的视线落在头顶随着微风轻轻摇摆的枝叶上,临近傍晚的暖色光芒透过缝隙照射下来,是一副只让人感觉岁月静好的画面。
    常乐听到他的感叹转头看过去,见到少爷的侧脸迎着夕阳,面容看着温暖且柔和,他微微一顿,是因为这般他才想要多留些时日的吗?
    在他们三个的闲聊之中,饭菜的香味源源不断的飘荡过来,整个院子都透着烟火气,将人逐渐的笼罩其中。
    细碎的铃声传进耳朵里,余峰转头看过去,双儿手中正端了两盘菜,迎着橘色的温暖光线走过来,一瞬间让他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让他无比向往的生活。
    苏永悦端着菜走到桌边,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转眸看过去,见着他呆呆的模样心下奇怪,随后似是想起了什么,抿了抿唇,咚的一声便把菜盘放在桌上,对方果然被这声响惊醒,瞪了他一眼转身走开。
    莫名被瞪的余峰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盯着人家发起了呆不被瞪才奇怪,只是有那么一瞬间,恍然觉得双儿方才的模样让他心中温暖而已。
    走回灶房门口的苏永悦摸摸自己下巴上还有些刺痛的伤痕,恼火的放下手,那家伙定是在心中嘲笑他。
    几盘菜陆陆续续的上了桌,虽都是些普通菜色,也着实是香味诱人,刘荷芳做菜不像其他妇人般的什么也不舍得放,烧出来的味道自然是好。
    常乐看着桌上这些食物,新鲜倒是觉得怪新鲜的,但难免的还是为少爷心酸,余家连下人都是吃的白米粥,现在却要吃这些糙米,真是太委屈了。
    不知道旁边的人还在捧着碗在心中为自己流泪,余峰已经吃了口他带回来那块被红烧的肉,立刻夸张的点点头,婶子的手艺果然做什么都好吃,若是我做肯定就糟蹋了,来蹭饭当真没错。
    听他这般夸赞自己,刘荷芳忍不住露出个笑,余小子你就可劲儿的捧我吧,赶明儿婶子这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婶子莫要不信,我说的都是实话,确实好吃。为了证明自己话中的准确性,余峰还又往嘴里塞了口菜,赞赏的对她点点头。
    看着妇人喜笑颜开的脸,常乐也夹了块肉放进嘴里咀嚼,随即便撇了撇嘴,好吃是好吃的,但也没少爷说的那般夸张,定是在这里吃了太多苦头,每日的粗茶淡饭才会这般,他家少爷果真还是可怜,这个村子怎能是久留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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