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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白色的木(2

    有时间,妹妹翻出钱袋子,数了数,哥哥,我们还有六百三十四枚大钱。
    六百三十四钱,林稚水买不起那些动辄成千上万的名笔名墨,但中等的却正好合适。
    店家,这管笔多少钱?
    一百钱。
    帮我
    一道声音横插进林稚水和店家的谈话里:店家,这管笔帮我装起来,多谢。
    林稚水望过去。嚯,不是昨天晚上被他用诗词小小刺了一下的大兄弟吗?这明显找茬的样子,看来是已经知道赠词的个中深意了。
    林稚水懒得和他计较,去看另外的笔,店家,这管
    那大兄弟再次打断他的话:店家,这笔我也要了。
    林稚水抬眼看他,他温和地笑:我们真有缘分,总是看上同一支笔。
    是挺有缘分的。林稚水说。似乎并不在意这事,又去看另外的笔和墨。
    店家,这笔
    大兄弟再次抢先:帮我装起来。见到林稚水和他对视,一言不发,顿时感觉自己扳回一城,仿佛昨晚受到的气都消散了不少。
    他甚至能平和地做足胜利者的姿态:林稚水,你想买什么笔?我送一管给你,敬你鲁莽的勇气。
    送我?林稚水尾音高高扬起,这位
    寇渔。他扬眉吐气地说出自己的名姓。
    林稚水:想不到寇渔兄如此富有,刚挥霍完大笔钱财,就要赠我良笔。
    寇渔几乎笑出声,睨向林稚水的眼神犹带几分怜悯:一点小钱,哪里称得上挥霍呢。
    店家把笔装好,面上兴高采烈的过来:客人,统共十金二百钱。
    寇渔脑子嗡一声炸了:多、多少?
    十金二百钱。
    怎么会那么多!我买的笔不是百钱一管吗?
    店家:客人,你买的笔,前两管是百钱一管,最后那管,名为诸葛笔,价值十金。
    寇渔当然听说过诸葛笔,它又被称翘轩宝帚。有笔工诸葛高,海内称第一的美名,又好又贵,可他怎么会去花钱买寇渔顿住,猛然想起第三次截胡林稚水时,对方暧昧的反应。
    他被算计了!
    寇渔脱口而出:你没有钱,看什么十金的笔!
    林稚水投过来的眼神仿佛在诧异他为什么会那么说。我就看看,只看不买。
    寇渔:
    想到那十金的高昂价格,再想想自己日渐消薄的小金库,寇渔牙一咬,心一横:店家,我
    林稚水故作惊讶:寇兄是想要把笔退了吗?又点点头,自问自答:是该退了,毕竟十金呢。
    寇渔感觉脸上有火在烧,你胡说什么,谁说我要退了,我是想说,我出来没带那么多钱,想请店家帮我留着,我找家仆将十金送来。
    林稚水:寇兄果真财大气粗。转头,对店家:这管笔,这锭墨,帮我装起来,多谢。
    寇渔一看,依然是一两百的价位他果然是故意的!
    林稚水拿好笔墨,和妹妹走到门口时,并不意外地,身后传来怒火冲天的:林稚水!
    林稚水平静地回头:嗯?
    寇渔脑子一热:打赌吗!我也下场参加学试,我要是名次比你差,我自愿退学!你要是名次比我差,哪怕考上了,也退学。
    林稚水:你不是已经成为外舍生了?
    那也能参加,只不过,如果考不进名次,就会被退学。考上了,有多少人参加,就往后顺延多少名。
    林稚水:既然退学是本来就有的代价,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寇渔:什么叫本来就有的代价?说得好像他一定考不中一样!
    寇渔气极,非要和林稚水一较高下:那我再添个彩头,我输了,送你一锭月团墨。
    价值三百金的月团墨。
    寇渔说出口后,当时就有些后悔了。这东西可稀罕了,研开后,书写文章有清心静气,助人不骄不躁的功效,他自己都不舍得用,偶尔才取下一点点研磨成墨。
    他强撑着瞪林稚水:答不答应!
    林稚水当然答应。
    寇渔:好,明天的学试,我一定去!
    *
    庚子年丁亥月辛酉日
    宜:祭祀 祈福求嗣斋醮沐浴
    妹妹打好清水,认真梳洗完毕,往案桌陈列三四时令瓜果,清茶。
    随后,点香,肃然参拜。
    太上老君,玉皇大帝,后土娘娘,文曲星君女孩儿闭眼,把自己认识的神仙名号全念一遍,保佑我哥哥考试顺利,名列榜首。
    林稚水此时已坐到考场中,借由研墨慢慢宁静心神,并不担心考砸。被困在身体里十年,他没别的事情可干,便不停脑内模拟文章,推敲字句,因着爹娘找来的温养身体的宝物,连吃饭喝水睡觉的时间都不需要。
    考卷发下,和十年前没有差别,一卷白纸,一列题目。
    *
    题:凤凰。
    规范文体:无。
    时辰:巳时一刻至午时三刻。
    *
    凤凰!
    发现题目居然是书写凤凰,寇渔一扫之前的担忧,满心欢喜。
    写文章这种事情,并不是只要坚持写就会进步的。有的人原地踏步好几年,有的人进步不明显,有的人不进反退,更有人机缘巧合天时地利之下写出绝妙好文,却在一飞冲天后没办法将其化为己用,反而心态崩塌,才气如沙塔倒倾般退步
    寇渔可不敢保证,自己这次就不会马失前蹄。
    好在,他押中题目了。
    寇渔磨好墨,执笔,将自己早已做好,精心雕琢的和凤凰有关的叙事诗誊写到白纸上。
    随着他的抄写,灵光隐隐浮现其上,源源不断,到后半篇,已是犹如实质。
    寇渔:我,稳了。
    考官们多次将目光停留在寇渔的位置上。院长抚了抚胡须,含笑点头。
    考官在的地方有着特殊设置,里面的声音传达不到外面,副考官放心说了:依我看,寇老的孙子是这次板上钉钉的第一名了。
    其他考官附和:别的考生文章虽也有灵光浮现,确实不如寇老孙子所引动的精纯。
    寇院长:他都第二次考了,比其他考生成绩好,实属正常。
    副考官摆摆手:寇老,不是我说你,对子孙也别太严厉,该夸的就得夸。我看寇渔这回灵光升到三尺三,比他上回参考时,涨了一尺一,看来这一年的学习,他十分用功啊。
    感谢才气,让他们不用看到内容,也可以提前预估出谁才是本次考试的冠军。
    寇院长十分端的住:夸早了。文章的灵气浓郁程度和影响范围,除去作者本身的笔力因素,还要看有多少读者喜欢,是否广为流传,令人交口称赞。不到最后,也不知道胜利者会是谁。
    反正不会是七号桌的考生。某位考官断定,他的文章到现在都没有灵光出现。
    寇院长看过去,看到那人时,着实愣了一下:是他啊,林稚水,十年前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书院,真是可惜,怎么文章没有灵气了?
    当年的神童,现在要泯然众人了吗?
    或者说,到底还是太急于求成了。寇院长叹气:他应当耐心学习两三年,将以往写文章的感觉找回来,再来参加学试。
    如今遭受打击,也不知是否会一蹶不振。
    *
    寇渔将脑海里的叙事诗转移到纸上,才转移了一半,抬头想看看林稚水的现况。他们的位置隔得并不远,寇渔轻而易举就能看到在周围灵光的映衬下,没有任何灵气波动的文章,比黑夜里的星星还要显眼。
    就这?
    寇渔差点惊掉了笔。
    就这水平,还狂妄地说自己要来考书院?!
    还有信心和他打赌??
    只要文章有一定的可读性,就会出现灵光,连灵光都没有的文章,可想而知,是多么无能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不出现灵光的原因,那就是天生异象,所有灵气都跑去堆异象了,文章表面就显得平平无奇。
    寇渔摇摇头,感觉自己思维发散得有些可笑。
    如同文王写周易,化生白虎异象,那可是顶顶厉害的人才能做到的。林稚水,一个十五岁的普通少年,撞坏脑袋十年,当了十年傻子的人,哪来的本事写出天生异象的文章。
    这场赌约,他赢定了!
    第3章 凤凰涅槃
    凤凰?
    林稚水双手交叠在颔下,唇角抿直。脑子疯狂运转:凤凰可以写的东西性情高洁?被写烂了。仁义礼智信?被写烂了。见则天下大安宁?被写烂了。凤凰涅槃?被写烂等等!
    林稚水猛然坐直。
    凤凰涅槃!这个绝对没有人写过!
    严格来说,是这个世界,没人写过。
    作为一名胎穿的穿越者,他清清楚楚记得,华夏的凤凰并不会涅槃,凤凰涅槃一词始于现代诗人郭沫若的捏造,之后因着传播影响力,成为某种伪常识。
    既然那边的华夏对此接受良好,就证明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所象征的意向,适合华夏民众的理解与吸收。
    能写。
    林稚水执笔,在白纸上工工整整写下题目
    凤凰涅槃。
    锵
    落笔刹那,遥远天边传出碎玉般清悦鸣叫,火红虚影大张羽翼,如同彤色柔纱,斜斜甩向云霄。
    万里白云晕染金红。
    院子的家禽抬首望向一处,山间的飞鸟不约而同朝一个方向,迎着云中碎出的日光飞去。闪烁金芒的翅膀于天迹织出千百条金色轨道。
    人族皇城,当代帝王目视天空异象,颤动的手拿不稳手里玉玺,这枚皇权象征重重砸在地板,发出的一声闷响只换来他隐忍激动的嗓音:百鸟百鸟朝凤啊!我人族的守护图腾,竟有复活的一天!
    来人,传朕口谕立开朝会!
    家中吃早饭的左相迅速放下筷子入宫,中气十足训斥儿孙的右相急忙出门,差点绊倒门槛,有入朝资格的大儒们不论正做着什么事情,都立刻停止,前往朝会。
    文武百官到位后,帝王第一句话就是:找到他!保护他!决不可让妖族发现他的存在!
    左相出列:陛下,不知他是?
    朕不清楚他是男是女,只猜出他今日必写了与凤凰相关的文章,沟通天道,使凤凰神兽凭空多出浴火重生的威能。
    什么!左相失声。
    帝王不计较左相的御前失仪,毕竟他自己也很惊诧。要知道,尽管人族写出的文字有灵,但数千年历史,能引动天道的,仅寥寥数人,孔圣人的子不语怪力乱神便为其一短短七个字,镇压妖族数百年,直至孔圣去世,方再次出现能化形的妖兽。
    可纵然是孔夫子,那也是被尊上圣位之后,万人皆知之时,才做到以文字沟通天道。而凤凰涅槃一说,在它应验之前,竟然没人听说过?
    左相:非万人真心认可,甘愿传播他人的理念,怎会传达进上苍耳目!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简直仅存的理智让左相将最后的荒谬吞回口中。
    太颠覆人族几千年摸索出来的规律了!
    *
    林稚水写完文章,检查几遍,确定没有错别字之后,放下笔,提前走出考场。一抬头,被无数双黑亮眼睛盯着,条件反射停住脚步。
    考生的亲朋把院门围得水泄不通,见到林稚水提前离场,眼睛瞪得像铜铃。
    怎么提前出来了?
    弃考?
    我认得他,林大善人的儿子,刚从傻子清醒没两天,居然敢参加考试!怪不得没等结束就离开。
    听着耳边的窃窃私语,林稚水无奈地走向人群前方的妹妹,心知自己的行为大概和高考提前出考场差不多,怪不得别人惊讶。
    妹妹踮脚,举起水壶:哥哥,水。她没问成绩,也没问为什么提前出来,眼里满满的对林稚水的信任。
    林稚水咕噜咕噜大喝几口白水,一抹嘴巴,走,回家。
    他当然也不担心成绩。十年前他可以考第一,十年后照样行。
    考场在县南,林家在县北,从南到北,容易碰到人。周屠户刚从首饰店里走出,大拇指套的玛瑙扳指潋滟流光,他高兴地用牙齿去咬,笑得见牙不见眼,配上林稚水打出来的满脸青紫,极其滑稽可笑。
    另外那只手的大拇指也有一枚扳指,相对来说比较旧。
    妹妹的目光往旧扳指上停留,突然浑身绷直,用尽全身力气去瞪他,喉咙里含糊出几声呼噜,仿佛小猫叽里咕噜地骂人。
    林稚水低头:怎么了?
    阿娘买给阿爹的扳指!小女孩眼眶发红,倏地撒开林稚水的手,如小炮弹般撞过去。
    肚子遭到猛烈撞击,周屠户哎呦一声,踉跄后退,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两颗小尖牙狠狠咬进手腕肉里。随后响起小女孩嘶哑的声音:还我阿爹的扳指!
    嘶周屠户抽疼,看清是谁后,用力将人从手腕上撕下,抬脚踢过去:小畜生!
    旁边恰巧有小贩摆馄饨摊子,十分别出心裁地用红桌布铺木桌子,林稚水飞快拽住桌布角,挥手甩向周屠户。
    大红桌布从天而降,兜头盖脸,周屠户动作一顿,把遮挡视线的桌布扔开,再瞧向小女孩,她面前已经挡着眼熟的少年。
    林稚水?你们兄妹俩发什么疯!周屠户眼角环视周围,发现不少人注意到这边后,表情登时改变,气愤填膺中饱含委屈:是,我曾经对不起你们,可你也将我打得特别狠啊,我脑门现在还有血痂没掉呢!一报还一报。那天后,我没冒犯过你们了吧?可不可以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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