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暮余生(GL)——大咸猫(23)
安朝顿了顿,开玩笑道:我真是绝世好员工。
王知贤听到后笑了起来,王知语藏在心中的雾霾也因为这个玩笑而吹散了。
绝世好员工啊,让你跳槽你不要,可馋死我了。
关于跳槽一事,王知贤是知道的,也是他答应了王知语这个提议,没想到安朝却拒绝了。安朝自小就很优秀,听说她还曾经是北星大学的学生会会长,王知贤便想把她挖过来,好好培养重用。
只可惜,安朝拒绝了。
别说这个了,去哪儿吃啊?
安朝不想再说这个话题,一方面她跟王家兄妹的确有交情,另一方面她不愿意离开康纳,再说下去都是个死局。
我记得你喜欢吃粤菜,带你去吃粤菜!
话音刚落,安朝就有一种预感
**
好巧啊!你们怎么也在啊!
郑洁的声音传来的时候,安朝瞬间觉得头皮发麻,果然自己的预感没错。同是粤菜,王知贤应该会带自己来最好吃的那家,康暮黎自然也是如此,所以就出现了这偶遇的画面。
康暮黎显然没想到刚分别没多久的人会在粤菜馆再遇,而且还是邻桌。
我们人不多,一起吃吧,来来来!
王知贤热情,招呼着康纳的人坐在一块,但是她们都没敢动,自然是等康暮黎发号施令。
不会打扰你们么?
没事,我们也是叙叙旧,一起一起。
王知贤不介意,并不代表王知语不介意,但是她出来社会已有不短的时间,自然不会拂了自家哥哥的面子。
大家一起坐吧,热闹。
王知语招呼大家一起坐,大家也就不客气了,郑洁非常自然地把安朝身边的位置留给了康暮黎,这一切都让王知语看在了眼里。
康暮黎无奈地看了郑洁一眼,坐在了安朝身边,心里想着郑洁这个人真的爱闹,在外人面前也这么闹,若是被别人误会了什么那该怎么办。
不过这场面,最开心的莫过于安朝了。本来她觉得出差的第一天没能跟同事一起吃晚饭感到有些抱歉,现在倒是巧了,全坐到一起了。
你喜欢吃粤菜?
大家聊得火热,康暮黎转头低声问着安朝。
嗯,喜欢。
我也喜欢。
第三十三章
◎我就这么弯了?◎
王知语看着一旁的安朝和康暮黎轻声说话, 又笑得很开心的模样,心里不是滋味。她马上碰了碰安朝的手,问道:要不要吃脆皮烧肉, 我给你夹。
嗯,好。
王知语一向很照顾自己,以前吃饭她就没少给自己夹菜, 也没少把碗里的肉给自己, 安朝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每次礼尚往来, 安朝都会给王知语夹菜,可这看在别人眼里,却有些猫腻了。
莫欢贼头鼠目地看了眼郑洁,拿起手机辟辟啪啪地发送战报:【老大, 安朝和小王总有猫腻!】
郑洁:【看见了看见了!】
莫欢把玲姐和jane加入群里, 瞬间引爆了八卦魂。
玲姐:【好啊你们,在主角面前就聊起八卦来了!】
玲姐、莫欢、郑洁和jane纷纷低下头一脸姨母笑地打字。康暮黎只以为她们是在跟客户沟通, 并没有多理会,殊不知她们却是在脑补一场争风吃醋的战争。
Jane:【安朝看起来没什么,反倒是小王总,看起来好慇勤啊!】
在座的个个都是人精, 而且还是心思细腻的女人,只消一眼便能看出这两人之间有什么问题。
莫欢:【听说小王总和安朝还是发小, 康总输在了起跑线上!】
郑洁:【胡说!要赢还得看谁先跑到终点!】
这四人在手机里聊得很嗨, 偶尔动动筷子, 王知贤看见了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便问道:是菜式不合口味吗?
郑洁这个时候马上抬起头, 笑道:不是不是, 就是工作上有些事, 现在没事了。
郑洁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其余四人也马上抬起头来,一脸笑意地看向王知贤,玲姐率先开口:好吃好吃,就正好有事,解决了,都解决了,吃饭吃饭,饿死我了。
吃饭!
大家吃了起来,王知贤和王知语对这些人不太了解,所以不疑有他,可这段时间安朝几乎要跟她们朝夕相处了,又怎么不知道这些人脸上挂着的笑容有多僵硬。
根本不是有公事,这几个人难道刚才低头是在互通消息?
卧槽?她们在说什么?
安朝按捺不住了,吃了一块脆皮烧肉后,马上拿起手机给郑洁发去信息:【老大,你们刚才是不是在互通消息,在说什么?】
郑洁没有立刻拿起手机,而是吃着桌上的烧鹅肉,吃得津津有味,可嘴角的姨母笑却依旧没有消下来。
怎么感觉这些人是在说她?
康暮黎吃得不多,毕竟在来之前她就吃了一碗拉面了,只夹了几块叉烧和烧肉,便不再吃了。
安朝见了,便轻声问道:饱了么?
其实安朝是光明正大地问康暮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稍稍压低声量,便感觉两人像在做什么坏事一样。
嗯,饱了。
康暮黎优雅地拿过至今擦嘴,大概是常年养下来的餐桌礼仪,康暮黎吃饭的时候很优雅,跟自己比较起来,自己实属没有形象了。
康总,缓缓,一会儿吃椰汁冰糖炖燕窝。
王知贤见康暮黎停了筷,便马上说了一会儿的甜品。
好,谢谢大王总。
康暮黎依旧挂着那抹职业性的笑容,她显然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安朝没有再说话,转过头朝着王知语道:你爱美,一会儿多吃点。
说得好像你不爱美似的。
王知语白了安朝一眼,笑意翩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
一顿饭,大家各怀心思,饭局结束的时候,康暮黎便道:我送安朝回去吧,两位王总早点休息,明天见。
好,明天见。
王知贤应了一声,转头对安朝道:二弟,你也好好休息,明天见。
知道啦!
虽然说了,让王知贤在别人面前不要叫自己二弟,可是这个人说了也不记得,安朝就索性认命了,反正郑洁她们现在的注意力根本不是放在二弟这个称呼身上。
回去的时候,毫无意外,郑洁把安朝塞进了康暮黎的车里,安朝也已经反抗不了。
你会做粤菜吗?
康暮黎打火的时候随意问了一句,安朝认真地想了想,说道:可以试试。
粤菜十分讲究,这需要问问自家的大厨爸爸了,安妈可不会做粤菜。
你认真的?
康暮黎愣了愣,她只是随口一问,岂料这个人却这么认真,看起来还真的想做粤菜了。
认真的啊,不过不一定好吃。
没事,我可以做你的白老鼠。
康暮黎难得开了个玩笑,安朝十分受用,便接着道:放心吧,应该毒不死人的。
康暮黎淡淡一笑,不再说话,安朝也已经习惯了康暮黎在一个话题中的戛然而止,很多时候康暮黎都是用一个微笑结束话题。
回到酒店房间后,康暮黎简单的洗漱了下后,便把熏香机搬了出来,把薰衣草给点上了。随后,她戴上耳机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准备做睡前最后的活动。安朝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见了,便好奇问道:康总,你听音乐睡觉吗?
本来想说有辐射,最好不要这样,但是康暮黎却摇了摇头:不是,我在听英语故事。
嗯??
安朝愣在原地,所以说人成功不是必然的,必须自律再加上千锤百炼才有今天的成就。康暮黎是大学时辍学后投入工作的,也就是说她的大学课程没有念完。
安朝想,康暮黎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一口流利的英语大概是免不了的。这个时候安朝就觉得自己很庆幸了,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有这么多好朋友,而她也没有浪费这些好资源,英语程度也是很不错的。
安朝没有再打扰,打算上床睡觉了,她今天是真的累,在车上睡觉那睡得叫一个心惊胆跳,现在她只想好好睡个觉。安朝想要把手机放到梳妆台上,岂料手一个不稳,手机掉地上了,当安朝庆幸是掉在地毯上时,一个弯腰起身的动作差点让安朝惨叫出声。
彭
安朝弯腰捡手机,起身的时候腰直接撞到了梳妆台的桌角上,安朝这下是腰都直不起来了,直接趴在了自己的床脚上。
呜呜呜真的好疼!肯定淤青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惊扰了康暮黎,她睁眼看向声源的时候,发现安朝捂住后背趴在自己的床上,她惊得马上摘了耳机,从床上跳了起来,走到安朝身边,急切道:你怎么了?撞到了?
那彭的一声声音不小,估计还撞得不轻。
安朝疼得眼角泛泪,一张小脸从床上转过来看向康暮黎,可怜兮兮地开口:撞到了,疼死我了。
看到安朝像是小孩子一样扁着嘴哭诉,康暮黎不禁莞尔,虽然不应该笑的,但是她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还笑
安朝也顾不上对方是自己的老板了,她现在只觉得腰背非常疼,疼得她想哭出来。
康暮黎收起笑意,把安朝扶了起来,可一直起身体,安朝便又疼得弯下腰来。
不行不行,疼。
是不是伤到骨头了?
康暮黎开始担心了,伤筋动骨的,可大可小,而且位置还是在靠近背脊的地方。
没事,我缓缓就好。
安朝又趴在了床上,过了快一分钟,那疼劲过了之后,安朝才站了起来。康暮黎一直在一旁等着安朝,见安朝站起来,便问道:还是去看医生吧。
康暮黎轻蹙着眉头,她不是医生,也不知道安朝撞得重不重,只能建议带她去看医生。
没事,只是小事情,我有带一个药包来,康总你能不能帮我上点药酒?
安朝习惯了出差或出远门都会带上自己的药包,里头还放了药酒,专治这种淤青撞伤的。
好。
安朝重新趴到床上,康暮黎依照安朝的指示找到了药包。康暮黎本想问安朝撞到什么地方,可安朝把衣服稍稍拉起,露出背部的时候,康暮黎便知道位置了。
大概拇指大小的淤青,还有丝丝红色,估计是破了皮。
有点疼,你忍着点。
安朝把衣服拉了起来,还能看见里头那白色的内衣带,那淤青就在背脊的偏左的地方。虽然安朝很少锻炼,但是她每天都步行上下班,也没有太多不好的饮食习惯,身材还是很不错的。
康暮黎倒了些药酒在手上,然后轻轻抹到安朝的淤青上。康暮黎看着安朝那细腰和白皙的皮肤,眼神不自然地移开,甚至还有点口干舌燥。
疼吗?
康暮黎不敢用力,就怕用力了安朝会疼。安朝只是闷闷地说了一句:还行。
安朝整个身子都是紧绷的,康暮黎太温柔了,那微温的指尖游走在自己的皮肤上,小腹不自觉地在收缩,浑身都有着一种颤栗的感觉。她的手紧紧抓住床单,紧蹙着眉头,想要驱赶这种陌生的感觉,可是却怎么也做不到。
只要她的手还落在自己的肌肤上,她就没办法驱赶这种感觉。
康暮黎看到她的反应,只觉安朝是疼的,嘴里却说还行,心道她是个小骗子。康暮黎的手劲又放轻了些,这下安朝更难受了,那力道就像是羽毛轻抚在自己的肌肤上。
要命!
康暮黎见安朝的反应不对,马上住了手,担忧问道:要不去看医生吧。
看样子,安朝真的很疼,康暮黎担心她伤到了自己的筋骨。此时,安朝浑身终于放松了下来,她不是三岁小孩子,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少女,她知道刚才那种感觉是什么。
不用,不疼。
安朝咬着牙回复康暮黎,只想快点结束这磨人的感觉。没想到上个药,她居然有生理反应了。
老天爷,我就这么弯了?
第三十四章
◎别弄丢我◎
安朝把自己的衣服拉了下来, 然后忍着痛坐在了床上,笑道:谢谢你啊康总,不疼, 皮外伤。
康暮黎眉头微蹙,她明明感觉到安朝浑身都僵硬了。
如果情况恶化,你必须立刻去看医生。
安朝马上做了个ok的手势:没问题。
安朝看着康暮黎那轻蹙着眉头的神色, 随即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 道:康总, 你去忙你的吧,不用管我了。
你再不走,我就要哭了。
明明康暮黎什么都还没有做,可是安朝却感觉自己要被她欺负哭了。想到这里, 安朝眼角飞红, 白净的脸上多了一丝红霞,好在酒店房间灯光昏黄, 康暮黎这才看不出来。
嗯,如果你疼得受不了,要告诉我。
康暮黎担心安朝的情况,就怕这个人是害怕会给自己添麻烦, 所以把疼痛都忍住不说。
嗯,好。
康暮黎听到安朝应下, 这才回到自己的床上, 戴上耳机, 但是里头那口音纯正的英语却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她轻叹了一口气, 摘下了耳机, 转而看书。平日里康暮黎很少看书, 并不是因为不喜欢, 而是没时间。有时间康暮黎会选择听英语故事,只不过现在英语故事是听不进去了,只好把书拿出来看了。
只可惜,同样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刚才因为还有些担忧,没来得及回想刚才的感受,现在静下来了,康暮黎便觉得刚才自己的反应有些奇怪。
口干舌燥,呼吸也有些急促,太奇怪了。
她转眼看向一旁的安朝,只见她已经翻过身来,平躺着刷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眉头紧蹙的。康暮黎看了安朝好一会儿,直到安朝放下手机她才收回眼神。
要睡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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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知语招呼大家一起坐,大家也就不客气了,郑洁非常自然地把安朝身边的位置留给了康暮黎,这一切都让王知语看在了眼里。
康暮黎无奈地看了郑洁一眼,坐在了安朝身边,心里想着郑洁这个人真的爱闹,在外人面前也这么闹,若是被别人误会了什么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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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就这么弯了?◎
王知语看着一旁的安朝和康暮黎轻声说话, 又笑得很开心的模样,心里不是滋味。她马上碰了碰安朝的手,问道:要不要吃脆皮烧肉, 我给你夹。
嗯,好。
王知语一向很照顾自己,以前吃饭她就没少给自己夹菜, 也没少把碗里的肉给自己, 安朝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每次礼尚往来, 安朝都会给王知语夹菜,可这看在别人眼里,却有些猫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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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洁:【看见了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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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洁:【胡说!要赢还得看谁先跑到终点!】
这四人在手机里聊得很嗨, 偶尔动动筷子, 王知贤看见了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便问道:是菜式不合口味吗?
郑洁这个时候马上抬起头, 笑道:不是不是, 就是工作上有些事, 现在没事了。
郑洁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其余四人也马上抬起头来,一脸笑意地看向王知贤,玲姐率先开口:好吃好吃,就正好有事,解决了,都解决了,吃饭吃饭,饿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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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朝按捺不住了,吃了一块脆皮烧肉后,马上拿起手机给郑洁发去信息:【老大,你们刚才是不是在互通消息,在说什么?】
郑洁没有立刻拿起手机,而是吃着桌上的烧鹅肉,吃得津津有味,可嘴角的姨母笑却依旧没有消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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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朝见了,便轻声问道:饱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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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暮黎愣了愣,她只是随口一问,岂料这个人却这么认真,看起来还真的想做粤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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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暮黎难得开了个玩笑,安朝十分受用,便接着道:放心吧,应该毒不死人的。
康暮黎淡淡一笑,不再说话,安朝也已经习惯了康暮黎在一个话题中的戛然而止,很多时候康暮黎都是用一个微笑结束话题。
回到酒店房间后,康暮黎简单的洗漱了下后,便把熏香机搬了出来,把薰衣草给点上了。随后,她戴上耳机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准备做睡前最后的活动。安朝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见了,便好奇问道:康总,你听音乐睡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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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朝弯腰捡手机,起身的时候腰直接撞到了梳妆台的桌角上,安朝这下是腰都直不起来了,直接趴在了自己的床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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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朝看着康暮黎那轻蹙着眉头的神色, 随即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 道:康总, 你去忙你的吧,不用管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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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如果你疼得受不了,要告诉我。
康暮黎担心安朝的情况,就怕这个人是害怕会给自己添麻烦, 所以把疼痛都忍住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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