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 >瓢虫 > 瓢虫
错误举报

-竹叶青seven(35)

    他一下跪起身,猛地将我揽过去,死死抱住我的腰,头埋在我的心口。力度之大,几乎令我无法喘息。
    他喃喃:容妹处处都好,待我情深意重。李平,可是我我
    可是什么?我不明白他的痛苦,只得一动不动任他紧紧抱着。我抬手解他发带,取下他发上鸟衔花巾。五指成梳,理他被雨打乱的头发。由于长年酗酒,我双手不像过去那样稳定。我过一阵儿才完全束好他泼墨长发。我宽慰他:今日是十月十日。你都二十五岁了,头发还弄得这样乱。
    在我心口,他反复闷闷地说:李平,你染黑了头发。你完全回来了。你完全回来了。
    嗯。我想戒酒。我插回鸟衔花巾环,打算明日再提另一件决定好的事,不过旁人都说为了不理会共感,没死的人都戒不掉酒。
    沈曜说:李平,你可以。尽管你不会武平日还怕痛,但卫侯没击垮你,赌神没吓退你,你进过苗域失去过挚爱,一路撑到现在,是我仅见的坚强。你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我叹气:我哪有这样厉害?只是小时候对你好些,你就将我看得很好。 然后在暴雨中静静地等他恢复。
    暴雨渐小,头顶上的金桂花繁盛非常。一些金黄被雨打到地上,有些则沾到了沈曜的发上身上。
    此情此景,犹似梦幻泡影。
    第71章
    标题:同生共死
    概要:对,就是这样,你只能看着我,想着我,以我喜怒定你生死
    永熙七年十月十一日,我收拾了一整天营帐。晚上打包袱,我鬼使神差地将三枚掌心雷塞进去。
    我去中军帐中找沈曜。路上风头如刀面如割。几个兵卒经过,明光铠甲夜不脱。入帐时,沈曜着红色单衣,正独自低头看桌上地图。旁边放着小空碗,壁上挂龙泉。他抬头,有些忧虑:李平,我看地图入了神,还没来得及给你放心头热血。我走到他身旁:不急。如今已与天一军和谈了你在琢磨如何拿下鄂渚?沈曜否认:没有,我早知道如何拿下鄂渚了。只是推翻李昌祐之后,咱们盛军必然还要和天一军一战。我诚心诚意:盛军有你在,一定赢的。他桀骜一笑,却又摇头:我不担忧败给天一军。只是战祸一起,又有十几万家胆破心惊。硬攻下的儒州西满目疮痍。我至今耿耿于怀。我那三枚掌心雷,不知能否帮上他。
    到时候再说吧,先拿鄂渚。我另起话头,律依去了海上龙王那里。沈曜侧颜唇角一勾,凤目一弯:她老惦记闯荡江湖。她虽然才十五岁,但轻功好,有事跑开,别人也莫可奈何。
    我也这样想。我说,沈曜,我也想离开盛军。
    他转头,凤目近在咫尺,压迫感满满:为何?
    一来,杨文裕大夫处理军中伤患绰绰有余,再不济他可以带徒弟。我诚恳地说,二来,我是医者,长年累月看这些兵卒受伤殒命有些累了。沈曜,我想回长安城,我想回草市镇,我想回家。
    袁州到长安城一千四百里。你不谙武功,要找谁送你?我还没回答,他忽然冷笑, 是不是石慕?
    是,我有帮沈曜的打算,石教主叫我有事找他。
    沈曜凤目中生出缕缕血丝,面上的森冷残酷不加掩饰。李平,你不公平!他嘶哑,香榧树结果尚且只要三年,李平,可我等你五年,你无动于衷。你见他一面,立即缠绵。现下你还要和他走?
    我迷惑中不由自主往后退。后背抵到营帐,退无可退。
    他右手拔下鸟衔花巾环,勾开发带,泼墨长发披散开来。你以为西江苗寨的老嬷嬷为何执意说你是我的情人?你几时见过父子兄弟立下同生共死之盟?他手指纤长雪白,冷冰冰地游弋上我的脸,李平,你猜不到吗?同生共死本就是情、人、之、盟!
    我脊椎涌上战栗。吞咽两口空气后,我尽量维持镇定:你知道我一向拿你当至亲。而你带我种共生,我很感激。你我可否两清?
    你我之间不可能两清。你应过做我娘子的,七年了,你忘了不要紧,他古怪一笑,声音轻柔,令人毛骨悚然,我记得。
    他解开红单衣,露出结实胸膛。鸟衔花巾环被他有力手指握着,沿他胸膛慢慢划下。我定的白玉巾环原本边缘光滑,此刻被他灌了劲,锋如龙泉,所到之处沁出血珠。最后那温润停在他心口。
    沈曜凤目通红,左手慢慢按上我的胸腔。我胸腔里正有什么躁动不安。外力强加的不适一路肆虐。他低头看着我说:好好感觉。
    【完美】【渴望】【欲望】 【烙印他】【烙印永世不消】
    我难以置信,望回他。【对,就是这样,你只能看着我,想着我,以我喜怒定你生死 】
    他收回手端起空碗,将巾环刺入心口,接了一些血后递给我。我无言接过吞咽。
    他平常说:喝完你走吧。我与容妹的喜酒,想必你也不来吃了?
    我喝完放下碗:嗯,不来了。
    时候未到。我只能先让你走。他凤目中血红褪去,一年后务必回禾木医馆喝我心头热血。他掩起红单衣。红衣半狼藉,堪堪遮住他白皙胸膛。
    我回到自己营帐,将包袱背在身上,失魂落魄地走入金桂林中。
    沈曜容貌世间难有匹敌,智谋堪称无双。要是其他人知道他心悦于我,说不定个个都会羡我艳福不浅。可我只当他是至亲。
    林中经历昨夜暴雨,又飘起零星小雨。金桂花被雨打散,显出迷茫,落到我面上肩上。
    我摸出掌心雷,未抱太多希望拉开。夜空中炸开的九瓣红莲分外醒目。
    下一刻石慕面无表情,出现在我面前。我含糊地挤出单字:走走
    他利落拎起我,展开轻功,我昏过去。
    胸膛一痛,我醒过来。我身在浴桶中,热水烫烫的。桶沿搭有裘衣。石慕收回手,闪回屏风后面的凳子上。我拿起巾帕揩水,套上裘衣。
    我开口,喑哑到不能发声。着凉。石慕说,不说话。然后他开门出去。两个伙计进来,一人问:官人洗完啦?我以气声勉强问:哪儿?伙计说:袁州城里啊。两人合力搬走浴桶。
    石慕回来时,将一张纸,两支毛笔放在桌上,端坐对面椅子。
    稍微活动右腕,我提笔倒写:教主怎么来得这样快?
    石慕在纸的另一端同样倒写:跟着你。他倒写的字迹歪歪扭扭,认不出原本写字优劣。
    我写:从哪里开始的?
    一直。
    玉潭城到袁州大营?
    是。
    想起那一夕风流,我边赧颜边接着下笔:为何跟着我?
    他又提笔。我有点想笑,他没着凉可以说话的。这是一心学我了?
    我抽出他的笔,写:教主的舌头可有大碍?
    石慕呆了一下,总算懂了:担忧你。他犹豫着说,中军帐,不知道,进不进。他爱你。石慕强调,很爱你。
    我悬在半空中的手腕顿住。一滴墨滴到纸上晕开,我才落笔:多谢你带走我。
    石慕不再说话,嘴角僵硬地向上扭曲。他似乎有些开心。
    第72章
    标题:金沙白雪
    概要: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
    我着凉并不严重,养精蓄锐两日后就恢复了。客栈中,我问石慕:能否送我回长安?好。他一口答应,但提出,去塞外,见酒神。
    好啊,四神中只有酒神我没见过了。一年之内回长安就行。我同意了,并告诉他,我在戒酒,教主多担待些。
    于是我和石慕一道骑马北上。入冬后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初时我常因戒酒而失眠,睡着后却往往冻醒过来。醒后手足冰冷发麻。犯起酒瘾时,又要发很多虚汗。酒虫在喉中蠢蠢欲动。我恨不得以铁丝将酒虫勾出来踩死。
    一晚客栈中,我腹中绞痛,不得不下床蹲地,手捂小腹等这阵疼痛过去。手不听话地颤抖不已。石慕原本安睡如山,一下蹲到我旁边,擦去我额上汗,又在我周身游走一遭。他掌心暖烘烘的,蒸走我一身冷汗。他收回手,将我揽进怀里,熨烫舒适。我跟他道谢:我扛酒瘾有你陪着,好受多了。谢谢你。他说:不谢。
    到凉州首府金城时,我戒掉了酒。来往行人冬服大多皮毛向外。石慕说:冷,加衣。我说:凉州靠近西域,胡风盛行,荷毡被毳者众。长安城中少有人这么穿,容易被憎恶胡人的人骂。石慕评论:穿什么,管不着。
    我们去裁缝铺中购置冬衣。入店有小鸟招呼:官人来啦!官人来啦!那小鸟体羽雪白,羽冠淡黄,颊上有橘黄色圆斑。伙计跑过来迎接,我问:这鸟就是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中所说的鹦鹉吗?伙计说:是啊,西域的白鹦鹉。之前一位客官拿来换走了店中的袍子。石慕食指轻轻顺一下鹦鹉被毛。伙计递给我一件大虫袍子:店中新制的虎皮袍,暖和得很。胡人都以有虎豹皮为荣的。我摇头:太招摇了。石慕拿一件纯黑的披上身:要这件。伙计说:好嘞,黑羔羊皮披袍一件。石慕又取一件雪白的对我说:要这件?伙计忙不迭说:白鼬皮翻领披袍正好与这位官人的发色一致。官人的一头白发不似凡人啊。我摸着月余未染的头发说:有没有什么能挡白发的?伙计往里小跑:有的,冬天正该戴胡帽了。他回来递过两顶皮毛帽子,一黑一白,说:帽两边有护耳,垂下来盖住耳朵。不仅盖住头发,还很暖和的。石慕边给我放下护耳边说:要这些。我说:多少?伙计引我们掌柜那里说:一两五钱银。石慕递银元宝,掌柜找银开票据。掌柜蘸墨的砚台绿油油,我问:这砚台是什么做的?掌柜吹吹票据说:洮河绿石所制的洮砚。我说:洮砚乃是四大名砚之一。你们店生意真好。掌柜给我票据:咱家做的老实买卖,名声好,生意就不差了。
    我们出了店,投宿客栈。客栈门口有旗。晚上飘雪,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令人想起旧友。我问石慕:能托天一教的凉州分坛,找一个叫褚明的人么?他问:什么样?我说:瘦瘦小小的,带长安口音,嗜赌。我记得是鸣沙山的人。他说:好。他独自出去了,很晚才回来,跟我说:等。他手上拿着一沓信笺。他在烛火下看信,我试探:天一军的军务?他说:嗯。看完后,他以烛火点燃信笺,表情一成不变。
    过了十日,石慕出去后回来,手上拿着一卷羊皮纸,音调轻快:走。买骆驼。我问:找到褚明了他递给我羊皮纸:对!我展开,是副地图,上面红圈圈出一幢白屋客栈。
    我们到金城市肆中买下两峰骆驼,备下干粮,石慕还灌了一水囊羊奶,然后去鸣沙山。
    鸣沙山脉有雪海沙海。山阴面的积雪,冬日留存,是雪海;山阳面的积雪在午后融化,是沙海。金沙白雪,光影相反,绮丽壮观。驼铃声声中,前方又有乐声传来,清脆高亢,带两分悲凉。我说:咱们去看看吧。石慕说:好。我们追上去,那骆驼上是名约十七八岁的女子。我问:姑娘刚才吹奏的是什么她一笑:羌笛。你们没有听过么石慕说:没。她取下包袱,下骆驼说:该歇会儿了。我与石慕也下来。她将手上羌笛递给石慕,那羌笛由两根羊腿骨并排而制。羊腿骨以细线捆扎,长约六寸,上有五个按孔。管头各插一竹簧。我说:行路专门带羌笛,好浪漫。女子解开包袱,拿出馍说:也不是专门带。不奏时羌笛可以策马,所以又名吹鞭。她吃起馍来,我们也吃。中途石慕给她一个水囊说:羊奶,送你。她接过,文雅道谢:承蒙惠赠,衷心感谢。石慕却说:不喝,坏。她笑起来。吃完她拍拍手,系好包袱和水囊,拿回羌笛。她说:前面就是我家了。你们请我喝羊奶,我给你们吹首曲子吧。她双手持起羌笛,将两个簧哨含入口内,鼓腮换气,指上变换按孔。一曲中奏尽悲欢离合。一曲即毕,她骑上骆驼离开。石慕抓了一把黄沙,又任沙从指缝落回去。我问他:沙子好不好玩?他点头:好玩。
    两日后,我们入鸣沙山下的小镇。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我与石慕迈入那破旧白屋,有壮实女子出来迎:两位住店呐?石慕说:对。客栈掌柜身形瘦小,满脸络腮胡子。我们入住时,他目光闪烁,一声不吭,算盘忽然打得劈啪响。那女子热情介绍:镇上就我们一家客栈小,只得两个半人。官人不用拘谨。石慕问:两个半人?女子说:我是掌柜夫人荆芥,厨房中有个伙计,管烧饭打水的。半个是我儿子。有个小孩冒出来说:娘,明日中午吃羊羹嘛!女子说:唉你就知道要肉吃,好好好。那小孩颊上两团红。我们放下行囊后,再没看到掌柜。
    第二日中午伙计没精打采地在各人端来羊羹。葱花、香菜、羊肉在上,泡馍垫底。荆芥左手拿勺,右手执筷开吃。我与石慕照学。石慕入口即说:好吃。我称赞:肉烂汤浓,料重味醇啊。那小孩碗里的肉比我们都多,吃得却比我们快。我都问石慕:我还是头回见伙计给店家儿子的肉,比给住客都多的。石慕问:风俗荆芥说:嗯嗯,鸣沙山风俗。小孩吃完后,巴巴地盯我碗。我分一片羊肉到他碗中。他一口吞下,抓住我手,两管鼻涕淌我手上。我拿布擦去,问荆芥:他几岁了?还这么流鼻涕。荆芥粗声粗气:也许五岁,也许六岁。我忘了记年纪,你看几岁就几岁。石慕接口:五岁!然后埋头喝汤。
    早上我们在门口,远处黄沙漫漫。背后忽然浓烟滚滚,伙计和抱着孩子的荆芥从我们身边冲出去。荆芥回头:走水了,快跑!
    石慕将我放到远处,重返火场带了消失两日的掌柜出来。我举袖擦石慕的脸。掌柜捶足顿胸:我的银子没了,没了有长安口音。
    晚上火灭后,我们回去客栈中。掌柜在断壁残垣中垂头丧气。荆芥说:没了就再挣嘛。
    掌柜发怒:不知要挣多久。我本来就不想回凉州的,穷山恶水!这下银子都没了!荆芥撇撇嘴:凉州挺好的啊。日日听你吹嘘长安城,可长安城的羊羹多半不地道。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