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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魅影情人

    【正文完结,尾声篇更新中】【
    【一】
    因为相貌可怖、性格病态,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
    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
    相反,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周围人越是惧怕他。
    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
    救赎来了。
    她面颜娇媚,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低声催促:快逃。
    逃跑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记住了她的脚。
    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二】
    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他戴上面具,终于又见到了她。
    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
    【三】
    想要找到你的父亲,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
    再后来,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
    【阅读预警】
    1、歌剧魅影同人,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
    2、男处女非。女主花心笨蛋美人,有过不少情人,最爱的只有男主,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醋桶再世,随时随地都在吃醋,1v1小甜文
    3、男主有病娇属性,介意慎入。
    序章 1、Prologue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巴黎马戏团
    宣传单正面
    我们有最美丽的连体双胞胎
    最小巧的侏儒男孩
    最会玩弄火焰的吉卜赛女郎
    最会训练狮子的驯兽大师
    上百个装在瓶子里、未能降生的畸形怪胎
    以及
    臭名昭著的恶魔之子!
    宣传单背面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颗森白恐怖的骷髅头
    压轴节目《恶魔之子》详细介绍:
    恶魔两个字绝不是夸张。他拥有最恐怖的相貌,最天才的头脑,以及最动听的嗓音。
    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组合,如果不是罪不可赦的恶魔,仁慈的上帝怎会对他施以这样严厉的惩罚?
    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是血,肩部、手臂和小腿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口,大头蝇在周围盘旋不止,不远处还有一只秃鹫虎视眈眈,俨然已将他当成死人。
    他的眼神却异常冷静、清醒,一边往伤口上倒火药,一边近乎漠然地观察着我们,似乎只要我们有异动,他就算拼上性命,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
    我们怀疑,那时的他之所以全身浴血,是因为刚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否则无法解释,后来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鳄鱼皮短靴。
    至于为什么不是杀了人噢,女士们先生们,请放心,他绝对不是逃犯,警察先生们不会放过一名长相这样特别的逃犯。
    加入马戏团不到半年,他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包括最复杂的变魔术,我们可怜的魔术师先生不得不打包行李,换一个地方谋生。
    他还学会了如何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要不是我们那位喷火女郎足够美艳,估计也得打包走人。
    他甚至学会了我们侏儒男孩的拿手好戏如何在双手双脚被捆绑的情况下,挣脱被打死结的绳索老天啊,要知道,他几乎是两个侏儒男孩那么高!
    这半年来,我们见识了他那堪称可怕的头脑与天赋,完全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
    在西部,他跟一位快枪手学会了如何闪电般拔枪、开枪;在翡冷翠,他在一家歌剧院后门的下水道旁边跟里面的歌唱家学会了如何用歌声蛊惑人心;在一个个破烂不堪的小酒馆里,他在赌桌上学会了各种各样出老千的方法,甚至自创了一种不碰扑克牌也能出千的绝技。
    我们相信,要不是上帝给了他一张魔鬼般丑陋可怖的脸庞,他绝对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人物。
    附:
    《恶魔之子》节目观看指南:
    请女士们先生们务必遵守!
    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
    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请不要责怪我们太过残忍,把他关进笼子里,实属无奈之举。
    我想,没有哪位观众愿意看见,一个长相恐怖如魔鬼(且精通魔术,能随心所欲地操纵火焰,挣脱打了死结的绳索,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甚至能从短吻鳄口中死里逃生)的年轻男子,在这个文明的国度四处游荡吧?
    对了!
    千万不要给他任何类似于铁丝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针、线、钢笔、戒指、项链、发卡等!!!
    注意安全
    祝您观看愉快
    金鸟笼
    第1章 Chapter1
    ◎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艾德勒小姐,这个马戏团来自巴黎,他说,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这是男人第三次提起巴黎。
    前两次分别是:
    艾德勒小姐,听说新奥尔良虽然已经是美国的城市,但仍保留着殖民地的做派,人们都像巴黎人一样有教养,饭店里尤其是高级饭店,全是法文菜单,法式烹调,不知是真是假?
    艾德勒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时尚是怎么一回事,但在我们巴黎,只有最卑贱的女工才会穿这种露出脚踝的裙子。我不想对女士的服装指指点点,但您真的不该露出自己美丽的脚踝。
    莉齐艾德勒神色温和地说:对,您说得都对。
    男人很满意莉齐的回答。
    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结婚的女孩了。
    既是石油大亨的女儿,又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情温婉恬淡的同时,却又不失少女的天真狡黠。
    当然,最值得赞颂的,还是她那张标致的脸蛋儿。虽然是粗鄙的北方人,皮肤却像南方贵族般白皙无瑕,看不见任何雀斑疵点,如同凝固的乳脂一样润泽光滑;嘴角天生上翘,上唇中央有一颗小小的、红石榴般的唇珠,使整张脸呈现出一种朦胧而华艳的肉感之美。
    就是出身不太好,男人暗想,父亲虽然富可敌国,却终究是个投机家,靠战争、铁路和石油发了横财,不像他们血统高贵,底蕴丰厚。
    但想到她那将近百万的嫁妆,他又对她充满了似水的柔情。
    男人清了清嗓子,正要对她讲几句情话,哄她开心,就听莉齐语气轻柔地说道:这马戏什么时候开始?晚上我们不看电影了,就看这个吧。
    男人立刻答应下来,前去剧院的售票亭买票。
    莉齐望着男人的背影,温和的表情渐渐冷淡下来。
    她一点儿也不想跟这人约会他的头衔是什么来着,伯爵还是子爵?和她约会的,有好几个伯爵,她完全分不清他们之间的区别,只对一个叫兰斯的伯爵有点儿印象,因为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不像其他人一样傲慢无礼。
    随着电影艺术的兴起,歌剧院的生意日渐凋零,像正厅前座这样的好位置,以前只有托关系才能弄到,现在只需要走向剧院里的售票亭。
    为了维持表面的繁荣,剧院经理允许马戏团、杂技团和低俗的爵士乐队进剧院演出,不然仅靠歌剧和芭蕾哑剧的收入,完全无法撑起这样一个奢华的剧院。
    按男人的话说,正厅后座都是一些下等人。
    但经过那些下等人时,他居然没有露出鄙夷的眼神,莉齐正要高看他一眼,就见他一边坐下,一边发表高见道:不知道那些下等人能不能看懂巴黎的马戏。
    莉齐垂下眼睛,打开珠母扇,沉默地摇了摇,想到自己无论嫁给谁,都必然会嫁到巴黎去,不由有些绝望。
    十分钟后,演出开始了。
    因为不是首演之夜,观众的反响并不热烈。这一现象,自然又受到了男人的嘲讽:一群乡巴佬。
    莉齐静静地观赏演出。
    前两个节目,的确都是来自巴黎的演员。
    第一个节目的演员,更是来自加尼叶宫也就是著名的巴黎歌剧院,一身带亮片的舞裙,上来就表演了只有圣彼得堡才能看见的挥鞭转,陀螺似的转了足足十六圈,然后,在轻松欢快的旋律中,一口气翻了五六个跟斗,故意露出裙摆底下的白色灯笼裤。
    这种雅俗共赏的演出,仿佛倏地擦着的火柴,点燃了观众的热情。人们欢呼鼓掌起来。
    莉齐也微笑鼓掌,她很喜欢那女孩自信妩媚的神态。
    男人却皱紧了眉毛,好像那女孩是他亲戚似的:明明是巴黎歌剧院的女演员,却表演如此低俗、下贱的舞蹈,真的太丢人了。
    第二个节目,则是一位美艳的女郎上台表演喷火。只见她一袭桃红色的长裙,双手持火把,时而亲吻火焰,时而吞吐火焰,最后含了一口烈酒,仰头喷出一道三英尺的烈火,震惊全场。一时间,掌声绵延不绝,甚至有人起立往台上扔帽子和手帕。
    主持人说她虽然是巴黎人,却并不是在巴黎学的喷火,而是一个神秘的华人教给她的这项绝技。男人却像是没听见这句话似的,不停地对莉齐说,这才是巴黎马戏应有的水准。
    接下来几个节目,与其说是演出,不如说是展览没有台词,没有编舞,只是让一群畸形人走上舞台,展示他们的丑陋与残缺。
    这些节目中,最卖力的是主持人。他一边用手帕擦汗,一边欢快地介绍那些畸形人。后面的观众看不清畸形人身上的细节,他就用一个妙趣横生的比喻,把一条条伤疤、一个个烂疮、一根根残肢送进观众的耳朵里。
    我们在一个小农场发现了这对可怜的姐妹有人说,她们之所以长成这样,是因为人种杂交,白人和黑人在一起,就会孕育出这种连体怪物。但是,这对姐妹何其无辜!该受惩罚的,应该是她们的杂交父母才对!
    话音落下,有人鼓掌,有人谩骂,有人漠然地看热闹。后座有黑人在喝倒彩,但很快就被欢快的乐声压了下去。
    男人也用力鼓起掌来。
    莉齐冷眼旁观,觉得这人简直五毒俱全,不仅歧视她这样的乡下人,还是个种族主义者。
    最后一个节目也是最隆重、最受瞩目的一个女士们先生们,我敢打赌,你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演出!舞台上灯光变幻个不停,主持人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遭遇过短吻鳄,它们丑陋、恐怖、狡猾,栖息在阴湿的沼泽地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再没有一种动物,能比短吻鳄更加丑陋恐怖,也再没有一个人,能比恶魔之子更像短吻鳄让我们有请
    主持人深吸一口气:恶魔之子登场!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似乎等待了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
    莉齐歪着头,一眨不眨地看着舞台,也有些好奇起来。
    她看过那张传单。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走到哪儿,学到哪儿,既会变魔术,又会唱歌,还会像神枪手一样闪电般拔枪开枪呢?
    当然,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的长相。
    这世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尤其是贫民区,到处都是浑身疥癣、满脸疮疤的可怜人。
    内战过后,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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