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情书
又是一年叁月。
方晚从外面旅游回来,在小镇子上过年实在太冷,这里管得松,全家老老少少都站在外面亲自点燃烟花,烟花爆竹之声中,小孩子的尖叫都被那更辉煌灿烂的颜色所覆盖。
她站在窗边看,外面热热闹闹的,屋内冷冷清清的。
这样的盛况要持续一两个小时,然后才会步入灯火阑珊。
后来她学乖了,再者她也真的怕冷,一到年末就搬去珠城的古城小巷里,那里建了一间古风古韵的民宿,她用金钱以及温华妻子的头衔长期包下了最好的一间别苑。
因为要保护古建筑,再加上市区内管得严,大过年的还有警察开着车到处巡逻,所以烟花之声几乎断绝。
方晚会待到第一场春雨降落后再启程回去,亦或是再等等,等到四五月最是草飞时,挑个天晴日子去江西爬武功山。
方晚还是很喜欢珠城别苑的,那里专门给她弄了小院落,尽量用青砖弄出自然的风韵来,石头围成了小水池,有竹管从墙面上的孔洞中运送清水,池中有金鱼游跃,再到院落一角放置一张安乐椅,旁边安一席小桌,煮上一碗好茶,下雨时装上棚子,就可以听雨打芭蕉的好声。
这样的日子简直美哉。
所以方晚在镇子深处的农村里买了一栋房子。
准确的来说,她不是本村人,是不具备土地分配的并且建房子的,于是方晚找了个律师咨询,律师根据当地政策调查说也有合法能够进行“交易”的方法。
方晚按照律师说的找了当地的集体组织人,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当地人出地她出钱,由律师拟定协议处理权益问题后,方晚的房子就开建了。
那栋房子不大,就两层楼,主卧在第一层,第二层有天台和一个小房间,用青砖绿瓦隔出来一个庭院,仿着珠城别苑的样子做了个小院子出来。
方晚几年前到这儿就开始建了,后来装修好了之后又晾了半年,然后方晚才开始逐步添置家具,打理细枝末节。
这中间也不是几个月就搞好了,因为方晚嫌麻烦,进程也很缓慢,偶尔情绪下去也就没工夫弄,断断续续地弄着,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师傅们也是随她,因为她出手大方,都是先给钱后办事,时不时地送几条好烟,几瓶好酒,打工的最爱这样的老板了,办事都勤快积极。
对于温华的出现,她也是随心随性而为。
一开始,温华那家伙压根没种一个人来见她。
所以他打算拉上梁生来壮胆,但是梁生那几天在医院连轴转,他手底下几个管床病人情况都不太好,开颅手术做一个通宵那是常有的事,好不容易休假,他自然是要大睡特睡。梁生几乎是很直接地拒绝了温华旁敲侧击的暗示,表示自己不想再参与到他跟方晚之间的事情了。
“你不觉得你做的孽实在太多了吗?放过方晚,也给自己积点德吧,你缠了她那么久还不够吗?不爱你就是不爱你,强求又有什么用?小心哪天不得好死,或者下辈子堕入畜生道。”
他这么“威胁”温华。
温华坐在沙发上,手指交合,指骨摩挲,他才不信什么因果报应。
他怕的就那么一俩件事,一两个人。
以前温华很害怕,很害怕方晚不爱他,可是后来在珠城再看见她的时候,温华看见她在笑,跟沚赫玩闹,平和地对待每一个人,正常地生活,上下班,好像有他没他她都可以很好地活下去。
那一刻他才明白,在这段感情里温华已经太自卑了,自卑到她不爱他也没关系,离开他也没关系,但不要这样好像可以完全忘记跟他的过去一样无所谓地活着。
哪怕所有细小的快乐,亦或是更大的痛苦的记忆,都可以被她忽视,扔在大脑那“不重要”的记忆一角,直到慢慢被蒙上灰尘。
比起他怕她不爱他,他更怕人类善于遗忘的本性,好像一切美好,一切伤痛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结痂,而疤痕再随着新陈代谢而变淡消失。
许绩夏看了一眼温华,又看了一眼梁生,是现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最后看向温华,说:“哥,要不我陪你去看看嫂子吧。”
他这么说,温华不但没有如释重负,反而更紧张了。
尤其是在开车的路上,许绩夏都不敢让他开车选择自己来开,生怕自己一条小命折在高速公路上。
许绩夏也是很久没有这么疲劳驾驶了,除非在上海街道炫富炸车,但那可是爽得不行。
跟着导航到了这个乡巴佬地方,许绩夏越往里开越觉得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中国还有这种地方吗?
当然,全世界,再如何高度发达的国家,总是避免不了老鼠扎堆的狭小贫困之地。
车停在角落里,许绩夏有种来到了上世纪香港僵尸片电影里的那种小村子的感觉,尤其是黄昏时期,太阳落幕之后笼罩的感觉阴阴气气的。
“嫂子……在哪啊?”许绩夏把那句“嫂子为什么住这种地方”给压了下去。
温华打开窗户看向外面,他看着不高的楼层,知道方晚住在哪一间,刚要打开门下去,把手上的手立马缩了回来,连带着窗户也迅速合上。
许绩夏起身越过座椅往后看去,才隐隐约约看到方晚的身影,她从小商贩那里买了点卤菜,还买了两瓶啤酒,打算今晚一边看电影一边吃,看了看天气预报,今晚八点开始降温下雨。
温华坐在座椅上,突然觉得身上很痒,坐立难安的,连带着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们回去吧。”温华突然说。
许绩夏目瞪口呆:“不去看看吗?”
“不去了……她应该还不想看到我……”
许绩夏心头冒火,但还是没发作,只等了方晚上去,拉着温华下来去找个地方上厕所,抽根烟随便将就着吃点东西,他开了一天的车快累死了,别说,这小地方的东西还挺好吃,也可能是他太饿了。
下半程他们没直接开回京勇市,而是开了半个小时到了小城里找了个酒店住下,第二天才开回去。
经此一事,许绩夏打死也不会再陪温华来了。
第二次来的时候是五月底,天气热的很,温华刚从德国工作回来,在京勇市几乎没做多少停留就驱车开往她那。
但是方晚看见他也只当做没看见他,他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就这么到了八月底,夏季阵雨频繁,出租房里空调坏了,方晚打着风扇,摇来晃去的也只是热风吹热风,她热得脑袋发晕,就下楼来买些冰饮,再买个大西瓜上去放冰箱里冻着。
她是漂亮的,走哪儿都是鲜艳的存在,高扬的马尾配上洁白的肌肤,那一弯清泉明亮似的眼睛,看得人心里痒痒的。
方晚回家的时候就察觉有人跟着自己,小镇子有很多单身汉没娶媳妇儿,但是生理欲望与生俱来,法治社会下也难保不会有人愿意顶着色字头上一把刀来犯事儿。
她很果断地回头,是个跟她差不多高的中年老汉子,黝黑的肌肤,是她没见过的生面孔,倒是很壮,啤酒肚抬起。
见方晚谨慎地盯着他,他手里拿着蒲扇摇来摇去:“小姑娘住哪儿啊?”
是这个地方的方言腔调。
方晚把握西瓜的袋子往身后藏,但凡他敢过来她就借力直接往他身上砸:“你有事?”
“没事,就问问,听你讲普通话,不是我们这地儿的人吧。”
“不是。”
“小丫头还挺冷的。”他说着,脚步却在慢慢靠近。
方晚心中警铃大作,正打算喝退他,一只手直接抓住了他的肩膀,那人手上劲儿一紧,旁人看不出什么,老男人却疼得叫出声。
方晚一看,温华比他高了一大截,他笑眯眯地看着老男人:“跟我老婆说什么事呢要靠这么近?”
老男人看到温华这么大的个子瞬间有些焉了,在看他的穿着考究整洁,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就跟方晚一样。
“你干什么去了?”方晚立马装模作样。
“我刚停好车,你怎么下来了?”
“我怎么下来了?!”方晚吼他,“眼睛瞎了看不见我手上的东西啊,还停车?你怎么不死外边算了,半个小时之前就说到了,现在跟我说才停好车?你是去抽烟了是吧?!”
老男人被方晚那母老虎似的架势吓了一跳,看着温温柔柔的小姑娘,发起脾气来还挺骇人。
不过方晚还真没说错,老男人也的确在温华身上闻到了烟味儿。
温华讪笑,方晚瞪他:“男人说话果然跟放屁一样,说要戒烟戒烟,还不是偷偷摸摸背着我抽。”
“就跟一根嘛……”
老男人脸色有些差:“那个兄弟,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温华劲儿太大了,他皮糙肉厚的也觉得骨头都要被捏断了。
温华闻言低头看了他一会儿,冷哼一声,这才松开他,老男人连忙捂着肩膀后退陪笑:“误会误会……”
“滚。”温华眼尾斜挑拉紧,充满警告的冰冷眼神吓得那人拔腿就走。
见人走远了,方晚嚣张的气焰也没散,瞥了一眼温华,提着东西就往自己家走。
温华呆了会,不知道要不要跟上去,但还是选择做戏做全套地跟在她屁股后面,想要上去帮她提东西,但这个他又不敢开口,更不敢动作,方晚要是不肯,她真敢砸他。
你说那家伙怎么就跑那么快呢?他一跑温华连跟她搭句话的缝隙都找不到了。
方晚利落地开门关门,连请他进去喝杯茶的想法都没有。
温华就这么在门口站着,也不敢敲门,然后又灰溜溜地回到了车上。
方晚抱着西瓜靠在窗户边上啃,啃得满嘴红光,她一眼就看到了温华的车。
第一次他跟许绩夏来的时候她也知道,毕竟那种车太显眼了不是吗?
后面有几次来的时候,她打开门,温华就坐她门口睡着了,方晚吓是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不怀好意的男人在蹲着她呢,看清楚人之后没管他,随他睡地上睡外面大街,关她屁事。
晚上房东找人来修好了空调,冷气终于在房间内萦绕,方晚有种想脱光乱跑的兴奋感。
第二天,温华的车还在。
方晚难得早起,下楼买早点时看到高大的他蜷缩在车内睡着了。
她心无杂念地提着小笼包上楼,吃完后开始大扫除。
收拾衣柜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包,这还是当初从温华那儿出来顺手带走的,到这里之后就直接扔了进去懒得管。
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方晚也不记得了,好奇心驱使她打开来看,里面放了一层毛巾,毛巾下面是十几封信纸,整整齐齐地放着,但过了几年了,信封颜色还是有些褪败。
是温华写给她的情书。
方晚其实一封都没看过,她当初纯粹就是不想让温华过得太舒服了,就总想找点事情为难他。
写情书,哈哈哈,温华估计这辈子都没写过,他犯不着用情书去讨好谁。
这是句实话,要是换了年少时的方晚,再加上温华不对她干那些破事,那看见温华也少不得要动心。
方晚把放在衣柜边的抹布扔水盆里,然后干脆一屁股坐地板上拆开信封来看。
有些写得真情实意的,言辞华丽,什么典故都往上面添,但翻来覆去内核无非就是“我爱你”。
只有在看最后一封的时候,方晚不知道是谁的着作名言,总之不像是温华会写出来的东西。她用手机搜了一下,才知道是茨维塔耶娃的《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
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个房间传来笛声,?吹笛?者倚着窗牖,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
在房间中央,一个磁砖砌成的炉子,每一块磁砖上画着一幅画:一颗心,一艘帆船,一朵玫瑰。
而自我们唯一的窗户张望,
雪,雪,雪。
你会躺成我喜欢的姿势:
慵懒,淡然,冷漠。
一两回点燃火柴的刺耳声。
你香烟的火苗由旺转弱,
烟的末梢颤抖着,颤抖着,
短小灰白的烟蒂——连灰烬你都懒得弹落——香烟遂飞舞进火中。”
方晚坐在地上坐了会,然后把这些情书一封一封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里,继续打扫。
当她打扫完累得半死出了一身汗,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好奇地往窗户那边看过去,温华的车还在那儿,他靠在车外抽烟,目光直直地看向她的所在地。
瞅见她的视线,温华连忙把烟扔了,尴尬得脸色都犯愁,然后傻乎乎地似是做贼心虚,笑着朝她挥了挥手。
那一系列做作的假动作太多,方晚忍不住笑。
一如当初,一如往后。
……
温华从客厅打完电话进来,方晚已经没有睡意了,又挪回来桌子,往笔记本上插好耳机,继续看电视。
温华站在门口有点不好意思,方晚没发话,看到了也当做没看到他,他也不知道是走是留,就随意问了句打破气氛:“你在看什么?”
“迪迦奥特曼。”
“……?”温华一脸疑惑,露出一种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似的表情。
几个小时前不还在看爱情剧吗?
方晚把笔记本电脑转过来给他看,屏幕里正播放着《迪迦奥特曼》。
证明之后,她又把电脑转回来,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位,温华像条得到主人指令的狗似的立马窜上去,把床摇得吱呀吱呀响。
“你动作能不能轻点儿?”方晚拉下一只耳机,“床都要散架了。”
方晚这张床没多大,这本来也就是个一人租房,配上温华那巨人身子骨,不抱着睡,方晚都怕自己一个翻身就掉下去了。
“我们下次买张大点的床。”
“不,没有下次。”
“哦……”小狗耳朵和尾巴一下子焉了。
“哦你个头啊哦哦哦的,我手里拿着耳机这么久了你还打算让我举多久啊?”方晚骂他。
“啊?哦……”温华接过她手上的耳机给自己戴上。
耳机线距离有限,两个人不得不挨着,肩膀触碰到的区域都泛起应有的燥热,面前放的也只是奥特曼打小怪兽,听的也是激昂的打斗声,可是那颗心脏它就是跳个不停,超出它原有的正常范围,那恼人的频率几乎要盖过耳边传来的台词声,占据他的脑袋。
“努力地活完短短的一生,把成果留给后代继承,人类就是如此反复慢慢成长,真的很了不起。”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它们交织着,杂乱着,比夏季的阵发性暴雨还令人心烦。
突然,方晚用脑袋顶了顶他:“话说……”
“啊?”
“好好对清司和清执,这个世界上不该出现第二个温华了。有些事,到我们这里结束就好了,后代继承的只是美好,而不应该有病态的仇恨。”方晚说,“你到我这里结束,被我终结,就可以了。”
耳机里又传来了男主角在这一集最后的台词。
“最后做出选择的,还是人类。”
温华感受她靠在自己肩头的触感,鼻息之间萦绕着熟悉的令他安宁的味道,心脏终于归于平缓。
他那纠结张开又收回的手,最终试探性地搂住她的肩。
“嗯,我知道了。”
方晚从外面旅游回来,在小镇子上过年实在太冷,这里管得松,全家老老少少都站在外面亲自点燃烟花,烟花爆竹之声中,小孩子的尖叫都被那更辉煌灿烂的颜色所覆盖。
她站在窗边看,外面热热闹闹的,屋内冷冷清清的。
这样的盛况要持续一两个小时,然后才会步入灯火阑珊。
后来她学乖了,再者她也真的怕冷,一到年末就搬去珠城的古城小巷里,那里建了一间古风古韵的民宿,她用金钱以及温华妻子的头衔长期包下了最好的一间别苑。
因为要保护古建筑,再加上市区内管得严,大过年的还有警察开着车到处巡逻,所以烟花之声几乎断绝。
方晚会待到第一场春雨降落后再启程回去,亦或是再等等,等到四五月最是草飞时,挑个天晴日子去江西爬武功山。
方晚还是很喜欢珠城别苑的,那里专门给她弄了小院落,尽量用青砖弄出自然的风韵来,石头围成了小水池,有竹管从墙面上的孔洞中运送清水,池中有金鱼游跃,再到院落一角放置一张安乐椅,旁边安一席小桌,煮上一碗好茶,下雨时装上棚子,就可以听雨打芭蕉的好声。
这样的日子简直美哉。
所以方晚在镇子深处的农村里买了一栋房子。
准确的来说,她不是本村人,是不具备土地分配的并且建房子的,于是方晚找了个律师咨询,律师根据当地政策调查说也有合法能够进行“交易”的方法。
方晚按照律师说的找了当地的集体组织人,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当地人出地她出钱,由律师拟定协议处理权益问题后,方晚的房子就开建了。
那栋房子不大,就两层楼,主卧在第一层,第二层有天台和一个小房间,用青砖绿瓦隔出来一个庭院,仿着珠城别苑的样子做了个小院子出来。
方晚几年前到这儿就开始建了,后来装修好了之后又晾了半年,然后方晚才开始逐步添置家具,打理细枝末节。
这中间也不是几个月就搞好了,因为方晚嫌麻烦,进程也很缓慢,偶尔情绪下去也就没工夫弄,断断续续地弄着,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师傅们也是随她,因为她出手大方,都是先给钱后办事,时不时地送几条好烟,几瓶好酒,打工的最爱这样的老板了,办事都勤快积极。
对于温华的出现,她也是随心随性而为。
一开始,温华那家伙压根没种一个人来见她。
所以他打算拉上梁生来壮胆,但是梁生那几天在医院连轴转,他手底下几个管床病人情况都不太好,开颅手术做一个通宵那是常有的事,好不容易休假,他自然是要大睡特睡。梁生几乎是很直接地拒绝了温华旁敲侧击的暗示,表示自己不想再参与到他跟方晚之间的事情了。
“你不觉得你做的孽实在太多了吗?放过方晚,也给自己积点德吧,你缠了她那么久还不够吗?不爱你就是不爱你,强求又有什么用?小心哪天不得好死,或者下辈子堕入畜生道。”
他这么“威胁”温华。
温华坐在沙发上,手指交合,指骨摩挲,他才不信什么因果报应。
他怕的就那么一俩件事,一两个人。
以前温华很害怕,很害怕方晚不爱他,可是后来在珠城再看见她的时候,温华看见她在笑,跟沚赫玩闹,平和地对待每一个人,正常地生活,上下班,好像有他没他她都可以很好地活下去。
那一刻他才明白,在这段感情里温华已经太自卑了,自卑到她不爱他也没关系,离开他也没关系,但不要这样好像可以完全忘记跟他的过去一样无所谓地活着。
哪怕所有细小的快乐,亦或是更大的痛苦的记忆,都可以被她忽视,扔在大脑那“不重要”的记忆一角,直到慢慢被蒙上灰尘。
比起他怕她不爱他,他更怕人类善于遗忘的本性,好像一切美好,一切伤痛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结痂,而疤痕再随着新陈代谢而变淡消失。
许绩夏看了一眼温华,又看了一眼梁生,是现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最后看向温华,说:“哥,要不我陪你去看看嫂子吧。”
他这么说,温华不但没有如释重负,反而更紧张了。
尤其是在开车的路上,许绩夏都不敢让他开车选择自己来开,生怕自己一条小命折在高速公路上。
许绩夏也是很久没有这么疲劳驾驶了,除非在上海街道炫富炸车,但那可是爽得不行。
跟着导航到了这个乡巴佬地方,许绩夏越往里开越觉得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中国还有这种地方吗?
当然,全世界,再如何高度发达的国家,总是避免不了老鼠扎堆的狭小贫困之地。
车停在角落里,许绩夏有种来到了上世纪香港僵尸片电影里的那种小村子的感觉,尤其是黄昏时期,太阳落幕之后笼罩的感觉阴阴气气的。
“嫂子……在哪啊?”许绩夏把那句“嫂子为什么住这种地方”给压了下去。
温华打开窗户看向外面,他看着不高的楼层,知道方晚住在哪一间,刚要打开门下去,把手上的手立马缩了回来,连带着窗户也迅速合上。
许绩夏起身越过座椅往后看去,才隐隐约约看到方晚的身影,她从小商贩那里买了点卤菜,还买了两瓶啤酒,打算今晚一边看电影一边吃,看了看天气预报,今晚八点开始降温下雨。
温华坐在座椅上,突然觉得身上很痒,坐立难安的,连带着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我们回去吧。”温华突然说。
许绩夏目瞪口呆:“不去看看吗?”
“不去了……她应该还不想看到我……”
许绩夏心头冒火,但还是没发作,只等了方晚上去,拉着温华下来去找个地方上厕所,抽根烟随便将就着吃点东西,他开了一天的车快累死了,别说,这小地方的东西还挺好吃,也可能是他太饿了。
下半程他们没直接开回京勇市,而是开了半个小时到了小城里找了个酒店住下,第二天才开回去。
经此一事,许绩夏打死也不会再陪温华来了。
第二次来的时候是五月底,天气热的很,温华刚从德国工作回来,在京勇市几乎没做多少停留就驱车开往她那。
但是方晚看见他也只当做没看见他,他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就这么到了八月底,夏季阵雨频繁,出租房里空调坏了,方晚打着风扇,摇来晃去的也只是热风吹热风,她热得脑袋发晕,就下楼来买些冰饮,再买个大西瓜上去放冰箱里冻着。
她是漂亮的,走哪儿都是鲜艳的存在,高扬的马尾配上洁白的肌肤,那一弯清泉明亮似的眼睛,看得人心里痒痒的。
方晚回家的时候就察觉有人跟着自己,小镇子有很多单身汉没娶媳妇儿,但是生理欲望与生俱来,法治社会下也难保不会有人愿意顶着色字头上一把刀来犯事儿。
她很果断地回头,是个跟她差不多高的中年老汉子,黝黑的肌肤,是她没见过的生面孔,倒是很壮,啤酒肚抬起。
见方晚谨慎地盯着他,他手里拿着蒲扇摇来摇去:“小姑娘住哪儿啊?”
是这个地方的方言腔调。
方晚把握西瓜的袋子往身后藏,但凡他敢过来她就借力直接往他身上砸:“你有事?”
“没事,就问问,听你讲普通话,不是我们这地儿的人吧。”
“不是。”
“小丫头还挺冷的。”他说着,脚步却在慢慢靠近。
方晚心中警铃大作,正打算喝退他,一只手直接抓住了他的肩膀,那人手上劲儿一紧,旁人看不出什么,老男人却疼得叫出声。
方晚一看,温华比他高了一大截,他笑眯眯地看着老男人:“跟我老婆说什么事呢要靠这么近?”
老男人看到温华这么大的个子瞬间有些焉了,在看他的穿着考究整洁,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就跟方晚一样。
“你干什么去了?”方晚立马装模作样。
“我刚停好车,你怎么下来了?”
“我怎么下来了?!”方晚吼他,“眼睛瞎了看不见我手上的东西啊,还停车?你怎么不死外边算了,半个小时之前就说到了,现在跟我说才停好车?你是去抽烟了是吧?!”
老男人被方晚那母老虎似的架势吓了一跳,看着温温柔柔的小姑娘,发起脾气来还挺骇人。
不过方晚还真没说错,老男人也的确在温华身上闻到了烟味儿。
温华讪笑,方晚瞪他:“男人说话果然跟放屁一样,说要戒烟戒烟,还不是偷偷摸摸背着我抽。”
“就跟一根嘛……”
老男人脸色有些差:“那个兄弟,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温华劲儿太大了,他皮糙肉厚的也觉得骨头都要被捏断了。
温华闻言低头看了他一会儿,冷哼一声,这才松开他,老男人连忙捂着肩膀后退陪笑:“误会误会……”
“滚。”温华眼尾斜挑拉紧,充满警告的冰冷眼神吓得那人拔腿就走。
见人走远了,方晚嚣张的气焰也没散,瞥了一眼温华,提着东西就往自己家走。
温华呆了会,不知道要不要跟上去,但还是选择做戏做全套地跟在她屁股后面,想要上去帮她提东西,但这个他又不敢开口,更不敢动作,方晚要是不肯,她真敢砸他。
你说那家伙怎么就跑那么快呢?他一跑温华连跟她搭句话的缝隙都找不到了。
方晚利落地开门关门,连请他进去喝杯茶的想法都没有。
温华就这么在门口站着,也不敢敲门,然后又灰溜溜地回到了车上。
方晚抱着西瓜靠在窗户边上啃,啃得满嘴红光,她一眼就看到了温华的车。
第一次他跟许绩夏来的时候她也知道,毕竟那种车太显眼了不是吗?
后面有几次来的时候,她打开门,温华就坐她门口睡着了,方晚吓是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不怀好意的男人在蹲着她呢,看清楚人之后没管他,随他睡地上睡外面大街,关她屁事。
晚上房东找人来修好了空调,冷气终于在房间内萦绕,方晚有种想脱光乱跑的兴奋感。
第二天,温华的车还在。
方晚难得早起,下楼买早点时看到高大的他蜷缩在车内睡着了。
她心无杂念地提着小笼包上楼,吃完后开始大扫除。
收拾衣柜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包,这还是当初从温华那儿出来顺手带走的,到这里之后就直接扔了进去懒得管。
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方晚也不记得了,好奇心驱使她打开来看,里面放了一层毛巾,毛巾下面是十几封信纸,整整齐齐地放着,但过了几年了,信封颜色还是有些褪败。
是温华写给她的情书。
方晚其实一封都没看过,她当初纯粹就是不想让温华过得太舒服了,就总想找点事情为难他。
写情书,哈哈哈,温华估计这辈子都没写过,他犯不着用情书去讨好谁。
这是句实话,要是换了年少时的方晚,再加上温华不对她干那些破事,那看见温华也少不得要动心。
方晚把放在衣柜边的抹布扔水盆里,然后干脆一屁股坐地板上拆开信封来看。
有些写得真情实意的,言辞华丽,什么典故都往上面添,但翻来覆去内核无非就是“我爱你”。
只有在看最后一封的时候,方晚不知道是谁的着作名言,总之不像是温华会写出来的东西。她用手机搜了一下,才知道是茨维塔耶娃的《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共享无尽的黄昏和绵绵不绝的钟声。
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古老时钟敲出的微弱响声,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个房间传来笛声,?吹笛?者倚着窗牖,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
在房间中央,一个磁砖砌成的炉子,每一块磁砖上画着一幅画:一颗心,一艘帆船,一朵玫瑰。
而自我们唯一的窗户张望,
雪,雪,雪。
你会躺成我喜欢的姿势:
慵懒,淡然,冷漠。
一两回点燃火柴的刺耳声。
你香烟的火苗由旺转弱,
烟的末梢颤抖着,颤抖着,
短小灰白的烟蒂——连灰烬你都懒得弹落——香烟遂飞舞进火中。”
方晚坐在地上坐了会,然后把这些情书一封一封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里,继续打扫。
当她打扫完累得半死出了一身汗,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好奇地往窗户那边看过去,温华的车还在那儿,他靠在车外抽烟,目光直直地看向她的所在地。
瞅见她的视线,温华连忙把烟扔了,尴尬得脸色都犯愁,然后傻乎乎地似是做贼心虚,笑着朝她挥了挥手。
那一系列做作的假动作太多,方晚忍不住笑。
一如当初,一如往后。
……
温华从客厅打完电话进来,方晚已经没有睡意了,又挪回来桌子,往笔记本上插好耳机,继续看电视。
温华站在门口有点不好意思,方晚没发话,看到了也当做没看到他,他也不知道是走是留,就随意问了句打破气氛:“你在看什么?”
“迪迦奥特曼。”
“……?”温华一脸疑惑,露出一种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似的表情。
几个小时前不还在看爱情剧吗?
方晚把笔记本电脑转过来给他看,屏幕里正播放着《迪迦奥特曼》。
证明之后,她又把电脑转回来,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位,温华像条得到主人指令的狗似的立马窜上去,把床摇得吱呀吱呀响。
“你动作能不能轻点儿?”方晚拉下一只耳机,“床都要散架了。”
方晚这张床没多大,这本来也就是个一人租房,配上温华那巨人身子骨,不抱着睡,方晚都怕自己一个翻身就掉下去了。
“我们下次买张大点的床。”
“不,没有下次。”
“哦……”小狗耳朵和尾巴一下子焉了。
“哦你个头啊哦哦哦的,我手里拿着耳机这么久了你还打算让我举多久啊?”方晚骂他。
“啊?哦……”温华接过她手上的耳机给自己戴上。
耳机线距离有限,两个人不得不挨着,肩膀触碰到的区域都泛起应有的燥热,面前放的也只是奥特曼打小怪兽,听的也是激昂的打斗声,可是那颗心脏它就是跳个不停,超出它原有的正常范围,那恼人的频率几乎要盖过耳边传来的台词声,占据他的脑袋。
“努力地活完短短的一生,把成果留给后代继承,人类就是如此反复慢慢成长,真的很了不起。”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它们交织着,杂乱着,比夏季的阵发性暴雨还令人心烦。
突然,方晚用脑袋顶了顶他:“话说……”
“啊?”
“好好对清司和清执,这个世界上不该出现第二个温华了。有些事,到我们这里结束就好了,后代继承的只是美好,而不应该有病态的仇恨。”方晚说,“你到我这里结束,被我终结,就可以了。”
耳机里又传来了男主角在这一集最后的台词。
“最后做出选择的,还是人类。”
温华感受她靠在自己肩头的触感,鼻息之间萦绕着熟悉的令他安宁的味道,心脏终于归于平缓。
他那纠结张开又收回的手,最终试探性地搂住她的肩。
“嗯,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