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游 >夜明珠 > 夜明珠
错误举报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四

    当我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石头和大海的表情很奇怪,在高兴的同时还带着一种惊愕。
    林熙明只是静静地看了我几秒,嘴角突然翘起一丝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里的战利品顺手递还给一边的石头。
    我想做为林熙明这样的老手肯定能猜出石头上交的小包里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许是信任石头的身手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接到我的短信了?”林熙明摸出一根烟,然后转身朝一辆汽车尾部绕去,因为那个角落的谈话隐蔽性简直太适合了。
    “呵呵,不错啊,伯伦,这一身哪来的?你小子财不露富啊,穿起来是个摸样!”石头紧拽着那个包,丝毫没顾及我此时的表情是如何的古怪。
    大海死盯着我一身打扮,态度和他平时差不多对我总是不冷不热,谈不上要好,但也未必讨厌我。
    真该死,我不是已经习惯和他们一伙称兄道弟了吗?怎么突然之间会把他们当成潜意识的“对立者”在看待?
    在他们三人同时转身朝角落走去的那瞬间,我忽然觉得全身一阵不自在。这不叫心虚,本就虚假的“混混身份”在刚才酒吧大厅里短短一个小时后似乎开始破裂,天生对社会阴暗面的厌恶通过这抢包的事情,自然而然让我对早已熟悉的林熙明、大海和石头萌发了第一丝不满,哪怕我在之前甚至已经对他们自由不拘束的生活有了相当的理解。
    “老大这包是我朋友的,给个面子”我苦笑了下,在递上香烟给大海和石头的同时,对着林熙明露出了“征求意见”的表情。
    “伯伦,这包是石头拣的。”大海突然低声说了句,一边的石头在发呆。
    “我都看见了,是我朋友的,女的。”虽然和他们的相处我能理解这样的狡辩对一个混混来说有多简单有多正常,但心里还是冒起了无名火“东西给我!”
    “哦?”林熙明有点诧异,手里的烟被他用力扭弯了些,然后转头看着“始作俑者”石头。“既然是你的女朋友,那这包还你!石头,把包给伯伦!伯伦,你的朋友们都混得不错”
    “不好意思刚认识的,一般的朋友而已,也是其他朋友介绍的。”我这句回答异常老实,完全没有个性。估计我已经放弃和他们讲“道理”了。
    “哦。”石头想都没想,就递过手,那只亮黄色的漂亮小手包在石头的粗糙大手掌里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可爱。
    “今天没事了,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林熙明丢下了烟,语气很平静,双手插在裤子兜里朝大门方向走去,石头和大海略微看了我一眼,也急急跟了上去。
    他应该看出什么了,我现在的摸样,我现在的表情,就是傻子都会想出很多名堂。
    低头看了眼我身前的西服衬衫领带,还有那脚底的皮鞋,我有一种“败露”的失败感。
    呵呵,可能我注定不会是林熙明可以容忍的人吧,不过也真可惜,好不容易和他们接近了一段时间,关系还不错,结果
    “嗨!龙哥!怎么跑这里来了,这外面人来往太多了,可能找不到偷包的人了,回去吧,他们还等着呢!”
    程方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接着就是我所熟悉的脚步声。
    “东西我找回来了那人见我在追,丢下东西跑了。”我点上烟,把包丢给了面前有点吃惊的死党,没有去理会他眼里的询问。
    明天林熙明,或者石头大海他们会不会给我打电话继续问这事?如果我再去找他们,他们会说什么呢?
    怀着忽然忐忑的心情回到酒吧,程方在笑呵呵的言谈中对着那位漂亮“小婷”小姐死命地述说着他不曾看到的事情经过英武的龙哥是如何一拳降伏了某个小王八羔子,不顾身家性命为美丽的小姐抢回了小包。
    这小子,估计平时没对他女朋友少吹过他的本事,真是的
    此后一直到午夜,我都没在多说一句话,脑子里总是想着明天或后天,或再后天。
    不过,就算如此突然麻木下来,在大家分手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小婷对我露出的笑脸。呵呵,这女生是漂亮,就是嘴太凶了。
    一天,两天,三天我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几天,对外的联系中断让我对日起月落的时间变化更加茫然。手机在这几天里关了,每天起床就码字写文,要么点着烟昏昏地听上好几个小时的音乐,直到肚子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才打开冰箱去吃着“标准食品”方便面,再守着窗外的夜幕来临,最后在零点的钟声下再写上几千字。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印象里,是属于学生时代的遥远回忆,不过却在好多年后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拿起床头的书,一本很久以前就迫切希望得到的心理学书籍,但因为生活的起落而突然弃之角落的书籍。翻过那一页页崭新的纸张,那些蝇头小字忽然让我没来由的烦躁。
    大概已经有八个月了吧脑子莫名其妙出现以前的女友摸样。我想笑,但又震惊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她。
    如果她在,估计会对着我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又大发雷霆了,这女人,除了生气就是生气我丢开了这本让我产生回忆的书,因为这书是她好不容易从外地帮我买到的,说起来也算个“不祥”之物了。
    程方那小子够绝情,够潇洒,每换一个新女朋友的时候,几乎当天就会把房子里所有有关前女友的东西都丢个精光,理由他也说的很“客观”:不能让现在的女朋友伤心,也不能让自己以后“不专一”
    呵呵,这算掩饰?还是算豁达呢?不知道他以前收到这些礼物的时候,会不会就在想有一天应该丢在什么地方看不见才好打开好多天都没有开的手机,一大堆转发的短信冒了出来。
    “见信息给我回话。程方。”一条星期日的。
    “兄弟,不上网了?程方。”一条星期二的。
    “老大!别逼着我来你家找你,我可不想看见你死在床上!程方”一条星期四的。
    “伯伦,有时间回个话。林熙明。”一条星期六的。
    看看时间,今天正是星期六,离上次酒吧聚会刚好一个星期了。呵呵,我怎么感觉不出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
    林熙明,他找我?不会是当场看透了我的真实身份想要把我“瓜分”了吧?幸好一直没告诉他们我家住哪里看这手机屏幕,脑子里出现了那清秀冰凉的脸,还有那双不比寻常的大眼睛。
    糟糕,你脑子又迷糊了,他长的再怎么,也是男人,这年头男人长得“漂亮”点算什么我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把某些邪恶的想法压住了。
    和林熙明的见面在一家小吃店里,地方是我选的,因为我有点不敢见石头和大海。
    “第一次看你,就知道你不是我们这类人。”林熙明一手拿烟,一手端着啤酒瓶,因为不胜酒力,两颊微微泛红,但语气却很镇定。
    “嗯都是出来混的,表象不同罢了。”我不置可否,也更加肯定了今天林熙明是找我来摊牌追底的。
    “混?你也认为我们在混?”林熙明突然抬起头,死死地看着我的脸,那瞬间让我觉得我似乎用什么词把他的某些痛处给点中了,其实我是随便说的,只是想让自己更自然点。
    “生活而已难道不是混么?只是有人可以混的更光彩,有人只能混的更暗点”我开始耍弄我的嘴皮子了,虽然我知道我现在说的其实什么都不是,只能算无聊的文字把戏。
    “生活伯伦以前怎么混的?”林熙明眼里闪过一丝狡诈,但却让我很轻松。
    “上班,吵架,抽烟。”一口喝掉面前的酒,但身上却没有平时发醉时的热感,反而觉得有点冷。
    “上个星期在那家俱乐部,我看见了,你女朋友很漂亮。”林熙明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嘴角的微笑更盛了些。
    估计他当时又回头来找我了,然后看到我和一群“海龟”在那喝酒我明白了些。
    “我女朋友早没了,那是我朋友拉我去喝酒,刚认识的,没任何关系。”我赶紧装着去倒酒,尽量表现我的“无辜”
    “怎么分手的?”林熙明似乎很在意我的遭遇,那眼里居然出现了迫切的热光。
    他到底想知道什么?我有点迷糊了。
    “说我太古板,太懒,不懂生活,不懂爱”我随口来了个万金油,反正这些缺点再怎么推敲我都可以沾上一点。
    “就这样?”林熙明有点不太明白。不过我想他肯定也不会明白的,我比他年纪大多了,估计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
    “你认为要如何?”我反问了句,忽然之间,借着酒力,我开始不把他当我的老大了。
    “那你应该有钱。”林熙明镇定了,恢复了他的冰凉。
    “我没钱。”我说的是实话。这年头,什么叫有钱?就是抽烟都用十元的钞票来点火,用五元的还得藏角落里不被人看见。
    “我的女人也跑了。”林熙明笑了,不过我从他的眼底看到的是愤怒。
    “她是为什么走?”我有点惊愕像他这样的年纪也有女朋友,也有失恋的经历。还是我这个年纪档次的男人清纯啊,二十好几才初恋的一大把。
    “我没钱还说我不是男人”林熙明大笑一声,丢开了早就抽完的烟头,起身告辞“伯伦,今天我没带钱,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喝酒。”
    呵呵,还有下次见面的机会啊,看来前段时间和他们相处也不是白费的,只是不再可能如以前那样混在一起了,估计大海这人已经很警惕我了。
    “嘟~~~”在林熙明转身出小店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你是”一个陌生的女生的声音,而且一口就说出了我的名字,语气很平静。
    “是我你是谁啊?”我有点莫名其妙,在我印象里,能知道我电话号码的女人除了以前的女朋友和女同事,就是我妈了,但耳边这个女声,显然不是我所认识的女人。
    “小婷,上个星期xxx俱乐部见过,不记得了?”对方笑了声,我心跳了下。
    “您有什么事?”我在想她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
    “程方没给你说?”对方似乎有点吃惊,语气变了不少“我这段时间在写一些东西,少了些资料,程方说你那里肯定有,我就麻烦他帮我借,他没联系你么?”
    乖乖,难怪前几天程方发的短信那么急,原来是帮这个女生的忙啊,他明明知道我家在哪里,居然用这样的方式
    “我也是烂笔一根,你要什么资料?程方怎么知道我这肯定有?”说到这儿,脑子里出现了程方那张邪恶得想让我揍人的笑脸。
    “电话里不好说,要不我请你喝茶。”女生的声音再次平静“顺便谢谢你上次帮我找回包。”
    接下来,一个陌生的茶庄招牌进了耳,光听那名字,我就知道不是好惹的地方。像我这样的“文匪”真正高雅的地方还是不敢去的,尤其是,我不会喝茶,不知道在那里能不能点得到可乐之类的饮料,估计会被服务员小姐暗中笑死,简直太悲哀了,不行,得换个地方,哪怕还是我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