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节
[古耽]禁脔 作者:司马唯零
第4节
吉祥客栈大厅里,红丝终于苏醒过来,发觉自己被柳琴弦抱在怀里,感受到从柳琴弦身上传递过来的温暖。
红丝心里存在着好多疑问: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方?也不知道现在的情形是什么样子?只知道自己是和柳琴弦在一起,那么无论处于怎样的恶劣环境,都是可以安心的。
柳琴弦的问话,清晰地传入红丝的耳中。红丝感到有些突兀,张大了眼睛直视着他。
——我这是要表白吗?刚认识不到两天的人,自己这么问,是不是显得有点傻呢?
柳琴弦被红丝那清澈的目光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带着几分羞臊的神情,结结巴巴地说:
“红丝,我向你……坦白:刚才为了给你喂药,我……吻了你。”
红丝听了,目光变得柔和起来,充满了感激之意:原来柳琴她……为了救自己……
柳琴弦虽然是一个男孩子,可是遇见自己想要喜欢的人,不免有些难为情,不敢抬头,只是把头埋在红丝的身上,情不自禁地对他诉说起自己的眷恋:
“红丝,你知道吗?自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预感到,你是激发我坚持下去的精神支柱。
昨天机缘巧合,你和我变成了买一送一,从此我的生命里,有了你的一席之地。
我不清楚你是怎么被他们污蔑成盗马小贼的,可是我亲眼看见他们冤枉你是偷衣服的小偷儿。所以,我相信你的人品,你一定是清白无辜的。
红丝,我认识你的时间很短,可是我看的出来,你身上流露出来的优雅气质、舍己救人的精神,可以看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被你深深吸引。
特别是这两天,你陷于生命垂危的关口,我担心得心都要碎了。还好,苍天不负有心人,让你清醒过来了,把你交还给了我。
红丝,请允许我爱你吧?”
红丝虽然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了,但是他的一双美妙的眼睛灵动婉转,好像会说话。他的眼神渐渐地变了,目光投向虚无的空中,变得有些迷离和伤感。
柳琴……谢谢你,好心的姑娘。
可是我……我已经沦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青楼男倌,这种龌龊羞耻的身份,简直连想也不敢想。未来对于我,已经没有任何的希望。唯有死亡,才能让我早点解脱这无尽的苦难。
柳琴弦见红丝默然,不由得产生了自卑,喃喃自语道。
“红丝,我知道你不会答应的。你的出身一定很高贵,现在你只是暂时的落魄潦倒,将来会脱离苦海的。我身份卑微,怎么会配得上你呢?”
红丝被柳琴弦的话,勾起了往事,悲伤中,他泫然欲泣:
我……我是一个命运坎坷的人,命中注定了我得不到爱。那些说爱我的人,最终都离我而去,弃我于不顾,我只会不断地沦落凋零,泥潭深陷下去,直到我被完全灭顶淹没。
不堪回首的往事,刺激着红丝脆弱的心灵。他的身子轻微颤动了一下,双足上锁着的脚镣发出哗啦一声响,似乎是提醒着他目前的悲催处境:
锁链缠身、伤痛残疾,这些……已经够了,怎么能再忍受下去?
红丝脚上发出的锁链声,提醒了柳琴弦。他要去厨房找斧子,要为红丝劈开锁链。
柳琴弦依旧把红丝斜靠放在座椅上,对他小声说:“红丝,别难过,等我一下,我去找一把斧头来,帮你砍断手铐和脚镣。”
红丝很乖,眨了一下眼睛,表示知道了。他现在不能说话不能动,除了等待,还能做什么呢?
天快亮了,一缕曙光从大厅的窗户照射进来。
突然,客栈的大门外传来一阵粗暴地擂门声音,显然来人不是一个人,他们不耐烦等,“噼里啪啦”一通乱敲大门。
店小二睡觉的时候,是很警醒的,听见大门爆响声一片,急忙下床跑出来开门。
很快地,十几个人进入了吉祥客栈的大厅,当先一人说道:
“小二,你们店老板呢?快点叫他出来,军爷有要紧事。”
店小二见不得军爷的嚣张霸气,有些慌了神,急忙跑去后院通报。
不一刻,店老板衣衫不整,一边系着衣带,一边跑来上问:“各位军爷,有什么事?尽管交代下来。”
领头的军爷开口说道:“店老板,从今天开始,你的吉祥客栈被征用几天。”
店老板吃了一惊,急忙问:“敢问军爷,征用小店做什么用处?”
那位军爷提高了声音,郎朗说道:“咱们伊塔国,最近有一件天大的喜事,你知道么?”
“小的孤陋寡闻,不知道是什么喜事?请军爷透露一下。”
大厅角落里,红丝背对着大门口,靠在座椅上,听见军爷和店老板的对话,心想:
原来……这里就是伊塔国?
红丝回想起自己以前被一个人搭救,历尽千辛万苦想来伊塔国,可惜最后没能如愿。
而今,仿佛鬼使神差一般,自己在昏迷中,竟然糊里糊涂地被人卖到伊塔国了?
伊塔国……红丝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他的心猛地抽搐了一下,柔肠百转:唉,他的家乡,我……我还能见到他吗?
军爷兴致勃勃地宣布道:“这个天大喜事就是——大王子殿下要成亲了。”
店老板出乎意料,惊问:“梨泓王子要成亲了?娶的是哪位姑娘?”
那位军爷得意洋洋地说:“西厥国听说过吗?是咱们伊塔国的邻国,他们的公主要来和亲,过几天和亲的车队会路经此地,大王子殿下将亲自前来这里迎接。
所以,千挑万选,选定你们的吉祥客栈,让和亲的车队临时歇宿一晚。你们要抓紧时间,赶快把店里收拾干净。”
店老板颇识大体,同时也觉得面子上增添了光彩,乐不可支地说道:
“梨泓王子要来这里吗?小店真的是不胜荣幸。
西厥国公主前来我国和亲,是件大好事,有利于我国的繁荣发展,小店绝对会大力支持的。”
红丝听到消息,意外地受到了震动,失落中,凄然泪下:
“原来……梨泓王子要和亲了?”
☆、第二十一章清查嫌疑
清晨,吉祥客栈内,一队兵士奉命前来,通知客栈将被和亲车队临时征用。
领队军爷勒令店老板协助:从即刻起,检查客栈来往人员,清空所有住房。如有可疑人物,立刻抓走收监。
店老板点头哈腰地答应道:“军爷请放心,都是良民。”
领队军爷严肃地说:“不可麻痹大意,要挨着个地、把每一间房子都严密检查一遍,绝不能掉以轻心。”
店老板和领队军爷正说着如此敏感的话题,警觉性十足的时候,忽然,背后传来“哗啦”一声响,是铁器的响动声?
大家都吃了一惊,急忙回头看去,原来,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少年,从座椅上滑落到地下。由于他双足上被锁着一条脚镣,大清早的,脚镣坠地的声音十分刺耳。
“什么人?”军爷闻声不对,立刻拔出腰刀,喝道。
几名兵士冲了过去,一拥而上,把倒在角落里的少年架了起来,拖到大厅中央的光线明亮的地方。
那少年正是红丝,刚才无巧不巧,他感觉一阵头昏目眩,在座椅上坐不稳,一不小心滑到了地上,脚镣发出的声响,惊动了大厅里的人。
“这个人,我没见过。”店老板并不知情,有些目瞪口呆,确实他没有看见红丝入店。
店小二是接待红丝和柳琴弦进入客栈的人,应该是最清楚来龙去脉的,但他不想惹事沾包,畏缩地站在店老板的身后,一言不发。
这下子红丝可就麻烦了,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入客栈的,柳琴应该知道的吧?可是,柳琴去厨房找斧子还没回来。
领队军爷走到红丝跟前,看着被两个兵士架立着的少年,托起他的下巴,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年纪不大,长得倒也清秀,为什么被锁上了手铐和脚镣呢?
难道是官府牢狱里逃跑出来的犯人?或者是达官贵人府里偷溜出来的逃奴?
“说吧,你的名字,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被铁链锁住?”领队军爷问话还算客气。
红丝没办法回答,说不出话,只得微微摇了一下头。
“不肯说是吧?是不是看见军爷脾气好,就想隐瞒?只要你招供,军爷绝对不会难为你。
你老实交代,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和亲前夕跑到吉祥客栈来?你身上一定藏了什么秘密,对不对?”
领队军爷显然有点不怀好意了,分明是在诱导嫌疑犯。他迫切想抓一个罪犯,立功以后,能让自己的官职往上爬。
红丝心里很苦,苦于自己被人毒哑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解释不清,也没人替自己分辨。自己这副倒霉样子,让谁看见都会起疑心,何况是在和亲之前,保证和亲能够安全进行、是很重要的头等大事。
红丝再次摇了摇头。他被两名兵士架着,吃力地勉强单腿站立着,另一条伤腿上固定着夹板,不敢着地。
领队军爷有点怒,这少年装疯卖傻不肯说话,难道拿他没办法?小样的,让你吃点苦头,你就知道军爷是你头顶上的一片天,要下雨就下雨,让打雷就得打雷。
领队军爷绕着红丝,转到他的身后,向那两名架着红丝的兵士使了一个眼色,两名兵士会意,一齐松手。领队军爷见机伸出单掌,猛地用力一掌,击中了红丝的后背。
红丝猝不提防,身子忽然失去了依靠,后背被一掌击中,身子向前扑倒,伤腿着地后导致剧痛钻心,令他张大嘴巴,想喊疼,却发不出声音来。
这时候,柳琴弦从厨房跑回来了,他在厨房和柴棚都找遍了,也没找到斧子,后来隐约听见大厅有人喧哗,急忙赶过来,正巧看见红丝摔倒。
“啊……红丝。”柳琴弦惊叫了一声。
红丝疼极了,伏在地上,慢慢地把身子卷缩弯曲成一个油炸大虾状,颤抖地伸出带着手铐的双手,想要按住那条剧痛的伤腿。
红丝难受艰辛的样子,无言的痛苦挣扎,令店老板和店小二不忍目睹下去。
店小二终于开口了,低声细气地好言相劝:“军爷,别打他了,这少年身上有伤,病得不轻,好像真的不能说话。”
不过,店小二的声音太小,早已经被柳琴弦大的声喊叫声掩盖了。
柳琴弦大喊着红丝的名字,一口气奔过来,扑到红丝的身前,把他抱起来,带着哭腔说:
“红丝,对不起,又让你受伤挨痛了,我不应该离开你。”
领队军爷见柳琴弦不管不顾地冲过来破坏审问,心想:原来还有一个同伙?嫌疑犯越多越好,军爷今天要一网打尽臭鱼烂虾。
领队军爷抬腿踹倒柳琴弦,从他怀里夺过红丝,扔在地上,一脚踩在他的伤腿上,冷笑道:
“姑娘,看来你和这少年是一伙的?老实交代,不许隐瞒,你们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到吉祥客栈想干什么?你们是不是事先已经知道和亲车队要途经此地?”
柳琴弦侧卧在地上,知道和军爷抢红丝是抢不回来的,心里面七上八下地打鼓,不知道怎么回答。
能直接说自己和红丝是万花楼的逃奴吗?不行,不能说,如果招认了,会被送回万花楼去的,红丝和自己还会继续受苦。
“不要啊,你别伤害红丝,他刚苏醒过来,他太虚弱了,经不起你们折磨。”柳琴弦跪着往前爬了两步,哀求着。
“喔,他叫红丝?是哪里人?为什么被手铐脚镣锁着?”
“我……我不敢说。”柳琴弦太实在了,直接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他也不想想啥叫不敢说?那不是越抹越黑,令人疑心大起?
“很好,你不敢说,他不能说,你们两个是一对死鸭子嘴硬。”
领队军爷高高地抬起脚来,狠狠地往红丝的伤腿上一跺。
啊……红丝痛得全身哆嗦起来,拼命地在地上翻滚,一直滚到了大厅门口,被进来的一个人一脚踏住身子,态度凶狠地骂道:
“他妈的,红丝,看你还往哪里跑?”
☆、第二十二章 胆大包天
吉祥客栈大厅内,一小队兵士奉命来到,领队的军爷正在审问两名可疑分子。
由于审问的手段有点狠辣,其中的一名嫌疑犯受不了痛苦的折磨,疼得不断地翻滚着,一直滚到了大厅门口。
偏巧这时,从门外走进来一人,是万花楼里的一个护院,名叫修丕。
护院修丕看守不利,在手里把红丝和柳琴弄丢了,被二老板郭象臭骂了一顿,连夜出来搜捕逃奴。
“该死的,老子给你请大夫,你竟然捣鼓大夫帮你们逃走,害得老子被罚扣月银。”
护院修丕怒气冲冲地咒骂着,因为他平时很受二老板郭象赏识,郭象曾在一次酒醉后透露过要提拔他为护院小头目,没想到这次发生了红丝等人逃跑事件,提升小头目的事自然也就泡汤了。
护院修丕是目前最急切抓回红丝的人,因为他看得出来:
二老板郭象因为此事丢人现眼,被丁大老板和仲主事看不起,便把一肚子的怒火都发在了自己的身上。所以,必须尽快把红丝二人捉拿回来,自己的背运才能扭转过来。
护院修丕原本是一个蹴鞠能手,脚下的功夫堪称一绝。此刻,他把红丝踩在脚下,好像踩住了一条癞皮狗,越想越怒,不禁勾起脚来,凌空一挑——
“呼”地一下,红丝的身子好像一个破皮球,被修丕踢得高于地面数尺,形成一个漂亮的弧度,一头栽了下来,随着一阵手铐脚镣声乱响,摔在冰冷坚硬的地上,好似变成了一团烂泥。
可怜,连续不断地被人冤屈、惨遭被人虐打,还有谁比红丝更无辜、更凄凉呢?
“呜啊……红丝……你怎么样了?”
柳琴弦歇斯底里地叫了一声,扑过去,把似乎已经残破不堪的红丝、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心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红丝的身子剧烈地颤栗着,难以忍受的痛疼已经令他的全身变得瘫软麻木,他的头无力地靠在柳琴弦的怀里,虽然说不出话来,可是却在心里不停地呼唤着:
柳琴……我好痛……
柳琴……把我抱紧一些,别松手,多抱一会儿……让我就这样长眠吧……
柳琴弦抱着红丝,感觉他的呼吸慢慢地减弱了,心里又惊又怕,用脸贴了一下他那冰凉的额头,暗暗地喊:红丝,你要挺住啊!
为了红丝不再挨打,柳琴弦决定主动坦白招认:
“几位大爷,红丝是无辜的,他一点也不知道逃跑的事,是我提议这么干的,错都在我。”
护院修丕当然不肯相信柳琴弦的话,他不知道柳琴弦是男扮女装,他认为一个丫鬟不可能有这么的胆子主谋三个人集体逃亡,一定是红丝这个家伙主张策划的。
话说领队军爷正在审问这两名可疑分子,突然见门口闯进一人,横插一杠子捣乱。军爷觉得自己当着众人面前很没面子,怒想:
这是什么东西?仗着有什么后台、敢不把军爷放在眼里?
“喂,我说,你是哪个?懂规矩不?军爷在这里审问可疑分子,你插进来搅和,是不是没把军爷放在眼里?”
护院修丕看见军爷有些生气的话口,当真不敢得罪官府的人,只得赔罪说道:
“军爷,小的不敢。刚才有点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疏忽了军爷正在审问。”
“如此,你认识他们两个?”
“是的,回军爷的话,这两人是我们万花楼里的逃奴,一个是丫鬟柳琴,一个是小厮红丝。今晚小的正奉命捉拿他们,没想到他们躲在了这里。”
“既然如此,这两人的身份有待进一步查明,属于危险人物。兵士们听令,把这两个人带到府衙监牢去。”
护院修丕听了觉得不对劲,说道:“可是军爷,他们两个是万花楼的人,应该交给我带回万花楼去。”
领队军爷拖了一个长音,满脸瞧不起的神色,说道:
“是——吗?你在跟军爷叫板?你证明他们两个,谁来证明你?不要把军爷惹急了,否则,连你一起收监,你信不信?”
“军爷,话不是这么说。我信,只怕我们万花楼里有人不信。”
护院修丕不敢叫板,犹豫了一下,忽然想起与自己同行而来的一个人,很奇怪这个人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进来,没招儿了,只好硬着头皮救援,转头向门口喊道:
“刘大哥,怎么还不进来?这位军爷问咱们信不信呢?”
话音未落,只见客厅门口出现了一个人。
此人一出现,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头发,梳得锃光瓦亮,好像是涂抹了很多的头油,闪亮亮地耀眼。
这人就是万花楼丁大老板的大徒弟刘山,他对自己的头发十分珍爱,每天的梳头时间陆陆续续地加起来要超过两个时辰。
刘山刚才没和护院修丕一起进大厅,就是忙着梳头,他骑马而来,风吹动头发有些纷乱,一下马,第一件事就是拿出一把木梳子,仔仔细细地梳头,梳得亮光光的、自己满意了为止。
刘山梳头完毕,觉得利落多了,刚想进入客栈大厅,就听见护院修丕在里面大风小火地叫,急忙走了进去,应声道:
“信什么?我只信师父。”
领队军爷斜眼看了一下进来的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人,一个扎刺的主儿?
刘山大刺刺地走进大厅,扫了一眼在场众人,不以为然地问道:
“这么着急叫我干什么?难不成发现那两个逃奴了?”
护院修丕小声说道:“正是,发现逃奴,可是被军爷抢个先,要带走收监,怎么办?”
刘山咧嘴一笑,轻蔑地说道:“好笑,在咱眼前,哪个敢抢先?那两个逃奴在哪里?马上带走,用不着跟别人废话。”
领队军爷上前一步,横眉怒道:“万花楼的,瞎了眼吗?没看见军爷站在这里?说话口气这么大?你们小小的万花楼算个屁?”
刘山胆大包天,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硬角色,耸了耸肩膀,邪笑道:
“呦,还真没看见,这款儿有个军爷?
军爷莫气,悠着点儿。刘某眼里只有师傅,从来不会把军爷什么的放在眼里。
这两个逃奴,刘某奉了师傅之命,铁定是要带回去的。”
☆、第二十三章两虎相争
领队军爷被气得直翻白眼,一个小小的万花楼就牛气冲天了?
军爷们平时在老百姓面前自大惯了,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没人敢站出来说个“不”字。
如今,突然冒出来一个以小欺大、犯上作乱的刁民,逗弄得军爷火大,心想:腰间的佩刀不是吃素的,亮一下家伙,看看谁厉害?
“唰”一声,领队军爷拔出佩刀,随手抖了一个小花旋子,喝道:“大胆狂徒,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没见过军爷耍威风的时候?”
刘山好整以暇,掏出一把木梳,开始梳起头发来,锃光瓦亮的头发更顺溜了,一边梳头,一边说道:
“军爷,不是我说你,你那把破刀,说明你也不过是一名小喽啰,混得不咋样。刘某都懒得和你动手。”
“是吗?军爷的刀喜欢嗜血,现在已经蠢蠢欲动了,看来你们万花楼的人血腥气味不错。”军爷握刀,比比划划地说。
吉祥客栈的店老板一看架势不对,急忙走过来劝刘山,说道:
“这位好汉,我是店老板。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这位军爷办的是公差,又是为了伊塔国和亲车队的安全,你就忍让一些吧?顶多就是:回头你们万花楼花一点银子,把这两个逃奴赎出来。”
刘山听到店老板说“伊塔国和亲车队”几个字,似乎牵动了某根神经,眼珠一转,退让一步地说道:
“店老板,初次见面,刘某就卖你一个面子。不过要让军爷知道,就算他们这一队兵士一起上,刘某也不惧,千万不要以为万花楼怕了谁。”
“是,万花楼名气很大,谁也不怕。”店老板应声附和,心想:只要别在我的吉祥客栈打起来就行。
“姥姥的,谁怕谁?很快让你知道。”领队的军爷气不过,对方一个人就敢耍横,当真是背后有着极大的靠山?
护院修丕看见双方真的要大打出手了,觉得不太妥当,叫了一声:“刘大哥,他们人多,咱们要不要回去叫人来?”
刘山轻蔑地瞥了军爷一伙人一眼,用手中的木梳点点绰绰地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回去叫人是多此一举,就凭他们区区十几个,刘某一人就足以摆平。”
领队军爷大怒,挥手命令十几名兵士把刘山一人围在当中,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刘山不慌不忙,轻松说道:“军爷,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你们是赚不了便宜的。也罢,刘某就先露一手,给你们开开眼。”
刘山说着,举起手中的木梳,“咔嚓”一声,掰掉一根木齿,寻找了一下目标,看见客栈大厅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小酒坛子,点了一下头,弹指把木梳断齿飞射过去。
“噗”地一声轻响,黄泥烧制而成的小酒坛子被打破了一个圆形洞,美酒顿时流了出来,满大厅变得芳香四溢,酒气扑鼻。
好一个弹指神功!
在场诸人都看呆了,怪不得刘山不屑与别人动手,原来他是自恃武功高强,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刘山刻意地露出了这一手暗器绝活儿,震惊当场。
领队军爷心里很服气,可是服气并不等于认输。他十分狡猾,既然这个刘山不好对付,旁边不是明摆着有几个现成的好对付的人吗?先弄个人质,再讨价还价。
领队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柳琴弦和红丝,决定先捡那个软的捏,事不宜迟,一步跨了过去。
柳琴弦正抱着红丝伤心,忽然发觉自己被人拎起后脖领子,怀里的红丝也被人夺走了。
领队军爷扯开柳琴弦交给旁边的一名兵士看管,自己提起红丝的衣领,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对刘山喝道:
“姓刘的,你要是敢动手,这个红丝就没命了,咱们谁也得不到。”
刘山没想到堂堂的军爷会来这一招无赖手段,一时间倒也拿不定主意,在手里掂了掂木梳,定睛向红丝望去,同时心里想到:
万花楼这两个奴才敢逃跑,说明有几分胆量,自己还没见过,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呢?
只见红丝被领队军爷从后面提了衣领,站在面前,他的头低垂着,双眸紧闭,看不清楚长相,只看见他的身材瘦弱细高,双手带着手铐,脚上被锁了铁镣,一条腿耷拉着,膝盖处固定着木夹板。
“这少年就是万花楼逃跑出来的小厮?”刘山转头问道。
“是,他叫红丝。”护院修丕回答。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刑具?好像还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刘山第一次见红丝,心存疑虑地问。
“听说红丝以前是一个盗马小贼,被卖入万花楼以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偷衣服。郭二老板训斥他,他竟然反抗,撞伤了郭二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嫉妒不救
吉祥客栈大厅内,刘山和领队军爷各不相让,针锋相对、两人的焦点在于万花楼的两个逃奴红丝和柳琴弦身上。
领队军爷见刘山展露了一手高超的弹指神功,自知不敌,便急中生智,挟持红丝作为人质,想就此逼迫刘山放弃夺人的念头。
事态的发展变得有些僵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刘山的身上,看他接下来会怎么应对?谁也猜测不到此番争斗的最终胜负结果。
刘山站在那里,下意识地用手掰梳子,一根一根的木梳齿被折断下来,握在手里一大把。他犹豫不决:这些梳齿暗器要不要打发出去?
嫉妒,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初衷,可以让人心胸狭窄、见死不救。
刘山的武功虽高,心眼却是极小,此刻,他陷于妒忌的漩涡中。
虽然是与红丝初次相见,可是刘山觉得他的相貌、身材、年龄、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在萨珂大草原上、独自勇斗七条狼的少年。
最令刘山嫉妒的是:师傅极为欣赏那打狼少年的勇敢,并贪图他的俊美,想收他做第十三名徒弟,后来因为遭遇到大狼群,险象环生,收徒的事未能如愿。
刘山发现:师父自从那以后闷闷不乐,几次无意中提及到,心中始终放不下那少年。
虽然搞不明白其中所有的环节:那个打狼的少年怎么会被卖入万花楼?为什么改名叫红丝?
可是,有一点很明显,那时红丝是和草原上的苏族部落牧民们混在一起,说不定后来得罪了什么人,最终被怀恨在心的某牧民卖掉,也是不无可能的。
刘山并不关心红丝被卖入万花楼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红丝的死活他毫不在意。对于刘山来讲,重要的人是师父。
刘山从小是一个孤儿,后来被师傅收养,他心中暗恋师父好几年了。
刘山的师傅是万花楼的大老板,郭象他们都称呼为丁大老板,然而,只有刘山一人知道,师傅不姓丁,真实的身份也不仅限于万花楼大老板。
万花楼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一个杀手组织“即墨杀团”里面的二门主。
尽管即墨丁这几年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惹出很多的是非绯闻,又陆续收养了十几个徒弟以供帐下驱使。
然而,这些并不影响刘山喜欢师父,在刘山的心里,师父是最完美的,不但武功超凡入圣,而且生性风流倜傥。
这几年,刘山对师父禅心竭力出谋划策,成为了即墨丁的心腹智囊,即墨丁很偏向刘山这个大徒弟,几乎是言听计行,可是,刘山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想要的是——获得师父的专宠。
刘山想不明白:师父经常与其他徒弟欢度良宵,为什么唯独不肯与自己在红绡帐下亲近一下呢?
为了吸引师父的注意力,刘山平时很刻意地修饰自己,总是打扮得油头粉面,穿戴得非常光鲜,举止越发地显得轻浮淫邪,可惜这些的效果不佳,师父并没有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刘山常在月半无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委屈地呐喊:
师父,为什么你不屑于多看我一眼?难道我这个大徒弟很差劲、还不如这些师弟们?
刘山暗恋师父的事,不敢声张,怕被师弟们嘲笑,唯有不即不离地跟在师父身边,竭力忍受着别人跟师父打情骂俏献殷勤。
这一次,机会来了,即墨丁接受了新的任务,要来伊塔国破坏西厥国公主的和亲,只挑选了大徒弟刘山同行,其他十几名徒弟和众门人们随后听令。
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和师父单独行动了,刘山喜出望外。没想到刚到达万花楼的第二天,就被师父派出来搜捕逃奴,意外地发现了被师父念念不忘的红丝。
嫉妒之火在刘山的心中暗暗地升腾起来,红丝——你这个狐狸精,如果你真的是那个少年,老子才不会出手相救。师父是我的,绝不能被你从我身边夺走。
刘山抬头看了看,见大厅里所有的人都在关注着自己的举动,出手还是不出手?救,还是不救,只在一念之间,这一念却完全被嫉妒之念所侵蚀占据了。
刘山的态度有所转变,他抬头仰视大厅屋顶,心想:
这次吉祥客栈没有白来,至少得知了西厥国公主的和亲车队将要驾临此处,这个消息很重要,以便师父提前做好绑架计划。
店老板看见领队军爷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他不想让吉祥客栈溅血,急忙再一次恳劝刘山:
“这位好汉,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胳膊拧不过大腿。
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万花楼的小厮?算不上是什么重要人物。以后让万花楼的老板花银子赎出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这么顶牛较劲呢?
我出个主意,不如大家各让一步:这里有两名逃奴,你们双方一边带走一个,觉得怎么样?”
护院修丕听了店老板的主意,觉得可行。事到如今,僵持下去,双方动起手来,就算这些兵士都不是刘山的对手,可是,一旦得罪了官府,万花楼到底是脱不了干系,只怕事情会越闹越大。
“刘大哥,不如接受店老板的意见,把这个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算了。
你看红丝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算带回万花楼也用处不大,还得请大夫看病吃药的瞎忙活,万一救不活,死在咱们万花楼里更晦气,给活人添堵,好好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的。”
柳琴弦听到他们要把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焦急地喊道:“不可以,你们不能把红丝送给监狱啊……”
领队军爷闻听众人的口气,知道他们毕竟心虚,不敢和官府硬碰硬的作对,于是,得了便宜卖乖,说道:
“得,这里有明白人。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小偷儿吗?理应交给府衙处理。”
刘山烦心纠缠,妒火中烧,手里攥着一把木梳齿子,扪心自问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难道自己当真要弃之不救?
☆、第二十五章终须一别
刘山气量狭小,肚肠纠结,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各种念头纷至沓来。
忽一刻想:打!自己打遍天下无敌手,只要发出梳齿暗器,就能击倒面前的所有兵士,把红丝和柳琴救走,自己面子上有光,也能讨得师父欢喜。
下一刻又想:也罢,就让军爷们带走红丝,借机除了这个潜在的心腹大患,自己有柳琴弦回去交差,也说得过去,比空手而归要划算得多。
领队军爷看着刘山的脸色阴晴不定地变化着,知道他内心天人交战,也不催促,静观其变。
护院修丕听了军爷的话,依然有不甚了然的地方,直接询问道:
“敢问军爷,请直言相告,府衙大人将会怎么处置红丝这个小偷呢?”
领队军爷不需要隐瞒,开诚布公地答道:
“若在平时,处置一个小偷,应该算是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小事,用不着我们府衙大人出面,府衙里的师爷就可以发落。对有家主的奴才很简单,让主子交一些罚金,直接把人领走,就没事了。
可是,现如今有些不同,面临公主和亲的大事,处处要谨慎小心,就算是一个小偷,万一偷盗和亲公主,让公主受惊,就会变成天大的死罪。
因此,在这个关键时刻,枪打出头鸟,杀鸡给猴看,算红丝倒霉。府衙大人会怎么处置他,是重罚?还是轻判?本军爷真不知道。”
护院修丕知道领队军爷说的是实情,只得交代几句场面上的话,说道:
“军爷,万花楼既然惹上了这件事,相信我们大老板和二老板应该扛得住。万花楼交罚银也行,官府责打红丝也行。总之,希望很快解决这件事。”
领队军爷翘了一下棱角分明的下颚,堂而皇之地说道:
“如此甚好,本军爷公事公办,先把红丝押走收监,以后的事,不属于本军爷的份内,你们自行去和府衙方面交涉。”
护院修丕听得懂领队军爷的官场应酬话,心里暗暗恨得牙痒痒:好你个军爷,这件事从始至终明明是你从中作梗,现在却一推六二五,好像没你什么事了。
刘山站在一边袖手旁观,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并不插话,任凭他们做决定。
领队军爷决定见好就收,命两名兵士拖了红丝往大厅门外走。
柳琴弦被一名兵士拉扯着,看见红丝毫无挣扎,低垂了头,两条腿耷拉在地上,脚镣碰地相撞的声音稀里哗啦地响,像一具没有声息的尸体,被横拖了出去,不禁流下了眼泪,叫道:
“红丝,你怎么样了?你要坚持住啊……我会去救你……”
领队军爷挥了一下手,那名拉扯着柳琴弦的兵士用力一推,把柳琴弦推给了护院修丕。
护院修丕急忙伸手抓住柳琴弦,反扭住他的一只胳膊,喝道:
“臭丫头,别他妈的不知好歹。不许乱喊,红丝的事你管不了。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回去之后,万花楼的楼规有你好受的。”
刘山眼见红丝被军爷硬生生拖走,只是呆呆地看着,不说话也不动弹,心里想:
如果师父知道了红丝就是那个想要收的新徒弟,又被官兵捉走下狱,以师父的个性,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这件事现在还没有完。
如果师父知道自己是因为嫉妒,坐失良机,故意见死不救,师傅会不会更加嫌弃自己,再也不可能和自己亲近了?
刘山患得患失,愣珂珂地站在原地,过了半晌,才对护院修丕说道:
“修护院,你先带柳琴回万花楼去,刘某要跟过去看看,府衙的监牢是不是铜墙铁壁?”
护院修丕想了一下,觉得不妥,劝道:
“刘大哥这样不太好吧?咱们一再地擅自做主张,两位老板肯定不乐意。红丝的事已经这样子了,咱们还是先回万花楼去,请示一下大老板和二老板?”
十几名兵士也走了出去,领队军爷最后离开大厅,临走时交代店老板等人:
“务必清查吉祥客栈内的房客,发现可疑分子立刻报官。并且,三天之前必须腾空所有客房,打扫干净,布置一新。”
领队军爷说罢,大步出门,随了他的一小队人马,扬长离去。
店老板连连答应,眼见一场血溅五步的打斗化解于无形,心里踏实下来,对护院修丕说道:
“这位爷说的话在理。先看看你们万花楼几位当家的怎么说,你们不好自己拿主意,万一和你们当家的意思相违背,怪罪下来,你们又是何苦呢?”
刘山瞻前顾后,觉得此事办得有些窝囊,心中不爽,随手用力一捻,把手中的木梳齿子和木梳残余部分碾成了碎末,扬手一撒,扔向了大厅的屋顶。
在木屑纷纷好似一阵细雨中,刘山咬了嘴唇,也不交代一声去向,闪身出了大厅,独自飘飘离去。
红丝不见了……眼泪婆娑地顺着柳琴弦的面颊蜿蜒流下来。
柳琴弦心如刀绞,难道自己和红丝终须一别?难道红丝就要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了吗?
红丝被抓走了……柳琴弦泪眼朦胧,望向大厅门外,似乎觉得,这一别,将是后会无期?
柳琴弦泣不成声,不停呼唤红丝的名字。
护院修丕觉得很可笑,简直不可思议,柳琴弦你一个丫鬟,认识红丝才两天,这么没完没了地喊红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对他有私情。
事实上,柳琴弦确实是情种暗下,他被抄家卖作官奴之后,心里唯一的寄托就放在了红丝的身上。红丝比自己更可怜、遭受的待遇更凄惨,怎么能忍心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迈向死亡呢?
柳琴弦是将军的儿子,这两天他一直隐忍着,以便以后伺机为父亲平冤,可是现在,红丝的处境越来越悲催了,他将被关进牢狱,以小偷的身份受到官府的严惩,他虚弱的身子怎么还能忍受得住牢狱里的各种酷刑呢?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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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吉祥客栈大厅里,红丝终于苏醒过来,发觉自己被柳琴弦抱在怀里,感受到从柳琴弦身上传递过来的温暖。
红丝心里存在着好多疑问: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方?也不知道现在的情形是什么样子?只知道自己是和柳琴弦在一起,那么无论处于怎样的恶劣环境,都是可以安心的。
柳琴弦的问话,清晰地传入红丝的耳中。红丝感到有些突兀,张大了眼睛直视着他。
——我这是要表白吗?刚认识不到两天的人,自己这么问,是不是显得有点傻呢?
柳琴弦被红丝那清澈的目光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带着几分羞臊的神情,结结巴巴地说:
“红丝,我向你……坦白:刚才为了给你喂药,我……吻了你。”
红丝听了,目光变得柔和起来,充满了感激之意:原来柳琴她……为了救自己……
柳琴弦虽然是一个男孩子,可是遇见自己想要喜欢的人,不免有些难为情,不敢抬头,只是把头埋在红丝的身上,情不自禁地对他诉说起自己的眷恋:
“红丝,你知道吗?自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预感到,你是激发我坚持下去的精神支柱。
昨天机缘巧合,你和我变成了买一送一,从此我的生命里,有了你的一席之地。
我不清楚你是怎么被他们污蔑成盗马小贼的,可是我亲眼看见他们冤枉你是偷衣服的小偷儿。所以,我相信你的人品,你一定是清白无辜的。
红丝,我认识你的时间很短,可是我看的出来,你身上流露出来的优雅气质、舍己救人的精神,可以看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被你深深吸引。
特别是这两天,你陷于生命垂危的关口,我担心得心都要碎了。还好,苍天不负有心人,让你清醒过来了,把你交还给了我。
红丝,请允许我爱你吧?”
红丝虽然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了,但是他的一双美妙的眼睛灵动婉转,好像会说话。他的眼神渐渐地变了,目光投向虚无的空中,变得有些迷离和伤感。
柳琴……谢谢你,好心的姑娘。
可是我……我已经沦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青楼男倌,这种龌龊羞耻的身份,简直连想也不敢想。未来对于我,已经没有任何的希望。唯有死亡,才能让我早点解脱这无尽的苦难。
柳琴弦见红丝默然,不由得产生了自卑,喃喃自语道。
“红丝,我知道你不会答应的。你的出身一定很高贵,现在你只是暂时的落魄潦倒,将来会脱离苦海的。我身份卑微,怎么会配得上你呢?”
红丝被柳琴弦的话,勾起了往事,悲伤中,他泫然欲泣:
我……我是一个命运坎坷的人,命中注定了我得不到爱。那些说爱我的人,最终都离我而去,弃我于不顾,我只会不断地沦落凋零,泥潭深陷下去,直到我被完全灭顶淹没。
不堪回首的往事,刺激着红丝脆弱的心灵。他的身子轻微颤动了一下,双足上锁着的脚镣发出哗啦一声响,似乎是提醒着他目前的悲催处境:
锁链缠身、伤痛残疾,这些……已经够了,怎么能再忍受下去?
红丝脚上发出的锁链声,提醒了柳琴弦。他要去厨房找斧子,要为红丝劈开锁链。
柳琴弦依旧把红丝斜靠放在座椅上,对他小声说:“红丝,别难过,等我一下,我去找一把斧头来,帮你砍断手铐和脚镣。”
红丝很乖,眨了一下眼睛,表示知道了。他现在不能说话不能动,除了等待,还能做什么呢?
天快亮了,一缕曙光从大厅的窗户照射进来。
突然,客栈的大门外传来一阵粗暴地擂门声音,显然来人不是一个人,他们不耐烦等,“噼里啪啦”一通乱敲大门。
店小二睡觉的时候,是很警醒的,听见大门爆响声一片,急忙下床跑出来开门。
很快地,十几个人进入了吉祥客栈的大厅,当先一人说道:
“小二,你们店老板呢?快点叫他出来,军爷有要紧事。”
店小二见不得军爷的嚣张霸气,有些慌了神,急忙跑去后院通报。
不一刻,店老板衣衫不整,一边系着衣带,一边跑来上问:“各位军爷,有什么事?尽管交代下来。”
领头的军爷开口说道:“店老板,从今天开始,你的吉祥客栈被征用几天。”
店老板吃了一惊,急忙问:“敢问军爷,征用小店做什么用处?”
那位军爷提高了声音,郎朗说道:“咱们伊塔国,最近有一件天大的喜事,你知道么?”
“小的孤陋寡闻,不知道是什么喜事?请军爷透露一下。”
大厅角落里,红丝背对着大门口,靠在座椅上,听见军爷和店老板的对话,心想:
原来……这里就是伊塔国?
红丝回想起自己以前被一个人搭救,历尽千辛万苦想来伊塔国,可惜最后没能如愿。
而今,仿佛鬼使神差一般,自己在昏迷中,竟然糊里糊涂地被人卖到伊塔国了?
伊塔国……红丝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他的心猛地抽搐了一下,柔肠百转:唉,他的家乡,我……我还能见到他吗?
军爷兴致勃勃地宣布道:“这个天大喜事就是——大王子殿下要成亲了。”
店老板出乎意料,惊问:“梨泓王子要成亲了?娶的是哪位姑娘?”
那位军爷得意洋洋地说:“西厥国听说过吗?是咱们伊塔国的邻国,他们的公主要来和亲,过几天和亲的车队会路经此地,大王子殿下将亲自前来这里迎接。
所以,千挑万选,选定你们的吉祥客栈,让和亲的车队临时歇宿一晚。你们要抓紧时间,赶快把店里收拾干净。”
店老板颇识大体,同时也觉得面子上增添了光彩,乐不可支地说道:
“梨泓王子要来这里吗?小店真的是不胜荣幸。
西厥国公主前来我国和亲,是件大好事,有利于我国的繁荣发展,小店绝对会大力支持的。”
红丝听到消息,意外地受到了震动,失落中,凄然泪下:
“原来……梨泓王子要和亲了?”
☆、第二十一章清查嫌疑
清晨,吉祥客栈内,一队兵士奉命前来,通知客栈将被和亲车队临时征用。
领队军爷勒令店老板协助:从即刻起,检查客栈来往人员,清空所有住房。如有可疑人物,立刻抓走收监。
店老板点头哈腰地答应道:“军爷请放心,都是良民。”
领队军爷严肃地说:“不可麻痹大意,要挨着个地、把每一间房子都严密检查一遍,绝不能掉以轻心。”
店老板和领队军爷正说着如此敏感的话题,警觉性十足的时候,忽然,背后传来“哗啦”一声响,是铁器的响动声?
大家都吃了一惊,急忙回头看去,原来,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少年,从座椅上滑落到地下。由于他双足上被锁着一条脚镣,大清早的,脚镣坠地的声音十分刺耳。
“什么人?”军爷闻声不对,立刻拔出腰刀,喝道。
几名兵士冲了过去,一拥而上,把倒在角落里的少年架了起来,拖到大厅中央的光线明亮的地方。
那少年正是红丝,刚才无巧不巧,他感觉一阵头昏目眩,在座椅上坐不稳,一不小心滑到了地上,脚镣发出的声响,惊动了大厅里的人。
“这个人,我没见过。”店老板并不知情,有些目瞪口呆,确实他没有看见红丝入店。
店小二是接待红丝和柳琴弦进入客栈的人,应该是最清楚来龙去脉的,但他不想惹事沾包,畏缩地站在店老板的身后,一言不发。
这下子红丝可就麻烦了,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入客栈的,柳琴应该知道的吧?可是,柳琴去厨房找斧子还没回来。
领队军爷走到红丝跟前,看着被两个兵士架立着的少年,托起他的下巴,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年纪不大,长得倒也清秀,为什么被锁上了手铐和脚镣呢?
难道是官府牢狱里逃跑出来的犯人?或者是达官贵人府里偷溜出来的逃奴?
“说吧,你的名字,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被铁链锁住?”领队军爷问话还算客气。
红丝没办法回答,说不出话,只得微微摇了一下头。
“不肯说是吧?是不是看见军爷脾气好,就想隐瞒?只要你招供,军爷绝对不会难为你。
你老实交代,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和亲前夕跑到吉祥客栈来?你身上一定藏了什么秘密,对不对?”
领队军爷显然有点不怀好意了,分明是在诱导嫌疑犯。他迫切想抓一个罪犯,立功以后,能让自己的官职往上爬。
红丝心里很苦,苦于自己被人毒哑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解释不清,也没人替自己分辨。自己这副倒霉样子,让谁看见都会起疑心,何况是在和亲之前,保证和亲能够安全进行、是很重要的头等大事。
红丝再次摇了摇头。他被两名兵士架着,吃力地勉强单腿站立着,另一条伤腿上固定着夹板,不敢着地。
领队军爷有点怒,这少年装疯卖傻不肯说话,难道拿他没办法?小样的,让你吃点苦头,你就知道军爷是你头顶上的一片天,要下雨就下雨,让打雷就得打雷。
领队军爷绕着红丝,转到他的身后,向那两名架着红丝的兵士使了一个眼色,两名兵士会意,一齐松手。领队军爷见机伸出单掌,猛地用力一掌,击中了红丝的后背。
红丝猝不提防,身子忽然失去了依靠,后背被一掌击中,身子向前扑倒,伤腿着地后导致剧痛钻心,令他张大嘴巴,想喊疼,却发不出声音来。
这时候,柳琴弦从厨房跑回来了,他在厨房和柴棚都找遍了,也没找到斧子,后来隐约听见大厅有人喧哗,急忙赶过来,正巧看见红丝摔倒。
“啊……红丝。”柳琴弦惊叫了一声。
红丝疼极了,伏在地上,慢慢地把身子卷缩弯曲成一个油炸大虾状,颤抖地伸出带着手铐的双手,想要按住那条剧痛的伤腿。
红丝难受艰辛的样子,无言的痛苦挣扎,令店老板和店小二不忍目睹下去。
店小二终于开口了,低声细气地好言相劝:“军爷,别打他了,这少年身上有伤,病得不轻,好像真的不能说话。”
不过,店小二的声音太小,早已经被柳琴弦大的声喊叫声掩盖了。
柳琴弦大喊着红丝的名字,一口气奔过来,扑到红丝的身前,把他抱起来,带着哭腔说:
“红丝,对不起,又让你受伤挨痛了,我不应该离开你。”
领队军爷见柳琴弦不管不顾地冲过来破坏审问,心想:原来还有一个同伙?嫌疑犯越多越好,军爷今天要一网打尽臭鱼烂虾。
领队军爷抬腿踹倒柳琴弦,从他怀里夺过红丝,扔在地上,一脚踩在他的伤腿上,冷笑道:
“姑娘,看来你和这少年是一伙的?老实交代,不许隐瞒,你们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到吉祥客栈想干什么?你们是不是事先已经知道和亲车队要途经此地?”
柳琴弦侧卧在地上,知道和军爷抢红丝是抢不回来的,心里面七上八下地打鼓,不知道怎么回答。
能直接说自己和红丝是万花楼的逃奴吗?不行,不能说,如果招认了,会被送回万花楼去的,红丝和自己还会继续受苦。
“不要啊,你别伤害红丝,他刚苏醒过来,他太虚弱了,经不起你们折磨。”柳琴弦跪着往前爬了两步,哀求着。
“喔,他叫红丝?是哪里人?为什么被手铐脚镣锁着?”
“我……我不敢说。”柳琴弦太实在了,直接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他也不想想啥叫不敢说?那不是越抹越黑,令人疑心大起?
“很好,你不敢说,他不能说,你们两个是一对死鸭子嘴硬。”
领队军爷高高地抬起脚来,狠狠地往红丝的伤腿上一跺。
啊……红丝痛得全身哆嗦起来,拼命地在地上翻滚,一直滚到了大厅门口,被进来的一个人一脚踏住身子,态度凶狠地骂道:
“他妈的,红丝,看你还往哪里跑?”
☆、第二十二章 胆大包天
吉祥客栈大厅内,一小队兵士奉命来到,领队的军爷正在审问两名可疑分子。
由于审问的手段有点狠辣,其中的一名嫌疑犯受不了痛苦的折磨,疼得不断地翻滚着,一直滚到了大厅门口。
偏巧这时,从门外走进来一人,是万花楼里的一个护院,名叫修丕。
护院修丕看守不利,在手里把红丝和柳琴弄丢了,被二老板郭象臭骂了一顿,连夜出来搜捕逃奴。
“该死的,老子给你请大夫,你竟然捣鼓大夫帮你们逃走,害得老子被罚扣月银。”
护院修丕怒气冲冲地咒骂着,因为他平时很受二老板郭象赏识,郭象曾在一次酒醉后透露过要提拔他为护院小头目,没想到这次发生了红丝等人逃跑事件,提升小头目的事自然也就泡汤了。
护院修丕是目前最急切抓回红丝的人,因为他看得出来:
二老板郭象因为此事丢人现眼,被丁大老板和仲主事看不起,便把一肚子的怒火都发在了自己的身上。所以,必须尽快把红丝二人捉拿回来,自己的背运才能扭转过来。
护院修丕原本是一个蹴鞠能手,脚下的功夫堪称一绝。此刻,他把红丝踩在脚下,好像踩住了一条癞皮狗,越想越怒,不禁勾起脚来,凌空一挑——
“呼”地一下,红丝的身子好像一个破皮球,被修丕踢得高于地面数尺,形成一个漂亮的弧度,一头栽了下来,随着一阵手铐脚镣声乱响,摔在冰冷坚硬的地上,好似变成了一团烂泥。
可怜,连续不断地被人冤屈、惨遭被人虐打,还有谁比红丝更无辜、更凄凉呢?
“呜啊……红丝……你怎么样了?”
柳琴弦歇斯底里地叫了一声,扑过去,把似乎已经残破不堪的红丝、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心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红丝的身子剧烈地颤栗着,难以忍受的痛疼已经令他的全身变得瘫软麻木,他的头无力地靠在柳琴弦的怀里,虽然说不出话来,可是却在心里不停地呼唤着:
柳琴……我好痛……
柳琴……把我抱紧一些,别松手,多抱一会儿……让我就这样长眠吧……
柳琴弦抱着红丝,感觉他的呼吸慢慢地减弱了,心里又惊又怕,用脸贴了一下他那冰凉的额头,暗暗地喊:红丝,你要挺住啊!
为了红丝不再挨打,柳琴弦决定主动坦白招认:
“几位大爷,红丝是无辜的,他一点也不知道逃跑的事,是我提议这么干的,错都在我。”
护院修丕当然不肯相信柳琴弦的话,他不知道柳琴弦是男扮女装,他认为一个丫鬟不可能有这么的胆子主谋三个人集体逃亡,一定是红丝这个家伙主张策划的。
话说领队军爷正在审问这两名可疑分子,突然见门口闯进一人,横插一杠子捣乱。军爷觉得自己当着众人面前很没面子,怒想:
这是什么东西?仗着有什么后台、敢不把军爷放在眼里?
“喂,我说,你是哪个?懂规矩不?军爷在这里审问可疑分子,你插进来搅和,是不是没把军爷放在眼里?”
护院修丕看见军爷有些生气的话口,当真不敢得罪官府的人,只得赔罪说道:
“军爷,小的不敢。刚才有点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疏忽了军爷正在审问。”
“如此,你认识他们两个?”
“是的,回军爷的话,这两人是我们万花楼里的逃奴,一个是丫鬟柳琴,一个是小厮红丝。今晚小的正奉命捉拿他们,没想到他们躲在了这里。”
“既然如此,这两人的身份有待进一步查明,属于危险人物。兵士们听令,把这两个人带到府衙监牢去。”
护院修丕听了觉得不对劲,说道:“可是军爷,他们两个是万花楼的人,应该交给我带回万花楼去。”
领队军爷拖了一个长音,满脸瞧不起的神色,说道:
“是——吗?你在跟军爷叫板?你证明他们两个,谁来证明你?不要把军爷惹急了,否则,连你一起收监,你信不信?”
“军爷,话不是这么说。我信,只怕我们万花楼里有人不信。”
护院修丕不敢叫板,犹豫了一下,忽然想起与自己同行而来的一个人,很奇怪这个人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进来,没招儿了,只好硬着头皮救援,转头向门口喊道:
“刘大哥,怎么还不进来?这位军爷问咱们信不信呢?”
话音未落,只见客厅门口出现了一个人。
此人一出现,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头发,梳得锃光瓦亮,好像是涂抹了很多的头油,闪亮亮地耀眼。
这人就是万花楼丁大老板的大徒弟刘山,他对自己的头发十分珍爱,每天的梳头时间陆陆续续地加起来要超过两个时辰。
刘山刚才没和护院修丕一起进大厅,就是忙着梳头,他骑马而来,风吹动头发有些纷乱,一下马,第一件事就是拿出一把木梳子,仔仔细细地梳头,梳得亮光光的、自己满意了为止。
刘山梳头完毕,觉得利落多了,刚想进入客栈大厅,就听见护院修丕在里面大风小火地叫,急忙走了进去,应声道:
“信什么?我只信师父。”
领队军爷斜眼看了一下进来的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人,一个扎刺的主儿?
刘山大刺刺地走进大厅,扫了一眼在场众人,不以为然地问道:
“这么着急叫我干什么?难不成发现那两个逃奴了?”
护院修丕小声说道:“正是,发现逃奴,可是被军爷抢个先,要带走收监,怎么办?”
刘山咧嘴一笑,轻蔑地说道:“好笑,在咱眼前,哪个敢抢先?那两个逃奴在哪里?马上带走,用不着跟别人废话。”
领队军爷上前一步,横眉怒道:“万花楼的,瞎了眼吗?没看见军爷站在这里?说话口气这么大?你们小小的万花楼算个屁?”
刘山胆大包天,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硬角色,耸了耸肩膀,邪笑道:
“呦,还真没看见,这款儿有个军爷?
军爷莫气,悠着点儿。刘某眼里只有师傅,从来不会把军爷什么的放在眼里。
这两个逃奴,刘某奉了师傅之命,铁定是要带回去的。”
☆、第二十三章两虎相争
领队军爷被气得直翻白眼,一个小小的万花楼就牛气冲天了?
军爷们平时在老百姓面前自大惯了,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没人敢站出来说个“不”字。
如今,突然冒出来一个以小欺大、犯上作乱的刁民,逗弄得军爷火大,心想:腰间的佩刀不是吃素的,亮一下家伙,看看谁厉害?
“唰”一声,领队军爷拔出佩刀,随手抖了一个小花旋子,喝道:“大胆狂徒,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没见过军爷耍威风的时候?”
刘山好整以暇,掏出一把木梳,开始梳起头发来,锃光瓦亮的头发更顺溜了,一边梳头,一边说道:
“军爷,不是我说你,你那把破刀,说明你也不过是一名小喽啰,混得不咋样。刘某都懒得和你动手。”
“是吗?军爷的刀喜欢嗜血,现在已经蠢蠢欲动了,看来你们万花楼的人血腥气味不错。”军爷握刀,比比划划地说。
吉祥客栈的店老板一看架势不对,急忙走过来劝刘山,说道:
“这位好汉,我是店老板。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这位军爷办的是公差,又是为了伊塔国和亲车队的安全,你就忍让一些吧?顶多就是:回头你们万花楼花一点银子,把这两个逃奴赎出来。”
刘山听到店老板说“伊塔国和亲车队”几个字,似乎牵动了某根神经,眼珠一转,退让一步地说道:
“店老板,初次见面,刘某就卖你一个面子。不过要让军爷知道,就算他们这一队兵士一起上,刘某也不惧,千万不要以为万花楼怕了谁。”
“是,万花楼名气很大,谁也不怕。”店老板应声附和,心想:只要别在我的吉祥客栈打起来就行。
“姥姥的,谁怕谁?很快让你知道。”领队的军爷气不过,对方一个人就敢耍横,当真是背后有着极大的靠山?
护院修丕看见双方真的要大打出手了,觉得不太妥当,叫了一声:“刘大哥,他们人多,咱们要不要回去叫人来?”
刘山轻蔑地瞥了军爷一伙人一眼,用手中的木梳点点绰绰地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回去叫人是多此一举,就凭他们区区十几个,刘某一人就足以摆平。”
领队军爷大怒,挥手命令十几名兵士把刘山一人围在当中,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刘山不慌不忙,轻松说道:“军爷,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你们是赚不了便宜的。也罢,刘某就先露一手,给你们开开眼。”
刘山说着,举起手中的木梳,“咔嚓”一声,掰掉一根木齿,寻找了一下目标,看见客栈大厅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小酒坛子,点了一下头,弹指把木梳断齿飞射过去。
“噗”地一声轻响,黄泥烧制而成的小酒坛子被打破了一个圆形洞,美酒顿时流了出来,满大厅变得芳香四溢,酒气扑鼻。
好一个弹指神功!
在场诸人都看呆了,怪不得刘山不屑与别人动手,原来他是自恃武功高强,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刘山刻意地露出了这一手暗器绝活儿,震惊当场。
领队军爷心里很服气,可是服气并不等于认输。他十分狡猾,既然这个刘山不好对付,旁边不是明摆着有几个现成的好对付的人吗?先弄个人质,再讨价还价。
领队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柳琴弦和红丝,决定先捡那个软的捏,事不宜迟,一步跨了过去。
柳琴弦正抱着红丝伤心,忽然发觉自己被人拎起后脖领子,怀里的红丝也被人夺走了。
领队军爷扯开柳琴弦交给旁边的一名兵士看管,自己提起红丝的衣领,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对刘山喝道:
“姓刘的,你要是敢动手,这个红丝就没命了,咱们谁也得不到。”
刘山没想到堂堂的军爷会来这一招无赖手段,一时间倒也拿不定主意,在手里掂了掂木梳,定睛向红丝望去,同时心里想到:
万花楼这两个奴才敢逃跑,说明有几分胆量,自己还没见过,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呢?
只见红丝被领队军爷从后面提了衣领,站在面前,他的头低垂着,双眸紧闭,看不清楚长相,只看见他的身材瘦弱细高,双手带着手铐,脚上被锁了铁镣,一条腿耷拉着,膝盖处固定着木夹板。
“这少年就是万花楼逃跑出来的小厮?”刘山转头问道。
“是,他叫红丝。”护院修丕回答。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刑具?好像还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刘山第一次见红丝,心存疑虑地问。
“听说红丝以前是一个盗马小贼,被卖入万花楼以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偷衣服。郭二老板训斥他,他竟然反抗,撞伤了郭二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嫉妒不救
吉祥客栈大厅内,刘山和领队军爷各不相让,针锋相对、两人的焦点在于万花楼的两个逃奴红丝和柳琴弦身上。
领队军爷见刘山展露了一手高超的弹指神功,自知不敌,便急中生智,挟持红丝作为人质,想就此逼迫刘山放弃夺人的念头。
事态的发展变得有些僵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刘山的身上,看他接下来会怎么应对?谁也猜测不到此番争斗的最终胜负结果。
刘山站在那里,下意识地用手掰梳子,一根一根的木梳齿被折断下来,握在手里一大把。他犹豫不决:这些梳齿暗器要不要打发出去?
嫉妒,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初衷,可以让人心胸狭窄、见死不救。
刘山的武功虽高,心眼却是极小,此刻,他陷于妒忌的漩涡中。
虽然是与红丝初次相见,可是刘山觉得他的相貌、身材、年龄、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在萨珂大草原上、独自勇斗七条狼的少年。
最令刘山嫉妒的是:师傅极为欣赏那打狼少年的勇敢,并贪图他的俊美,想收他做第十三名徒弟,后来因为遭遇到大狼群,险象环生,收徒的事未能如愿。
刘山发现:师父自从那以后闷闷不乐,几次无意中提及到,心中始终放不下那少年。
虽然搞不明白其中所有的环节:那个打狼的少年怎么会被卖入万花楼?为什么改名叫红丝?
可是,有一点很明显,那时红丝是和草原上的苏族部落牧民们混在一起,说不定后来得罪了什么人,最终被怀恨在心的某牧民卖掉,也是不无可能的。
刘山并不关心红丝被卖入万花楼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红丝的死活他毫不在意。对于刘山来讲,重要的人是师父。
刘山从小是一个孤儿,后来被师傅收养,他心中暗恋师父好几年了。
刘山的师傅是万花楼的大老板,郭象他们都称呼为丁大老板,然而,只有刘山一人知道,师傅不姓丁,真实的身份也不仅限于万花楼大老板。
万花楼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一个杀手组织“即墨杀团”里面的二门主。
尽管即墨丁这几年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惹出很多的是非绯闻,又陆续收养了十几个徒弟以供帐下驱使。
然而,这些并不影响刘山喜欢师父,在刘山的心里,师父是最完美的,不但武功超凡入圣,而且生性风流倜傥。
这几年,刘山对师父禅心竭力出谋划策,成为了即墨丁的心腹智囊,即墨丁很偏向刘山这个大徒弟,几乎是言听计行,可是,刘山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想要的是——获得师父的专宠。
刘山想不明白:师父经常与其他徒弟欢度良宵,为什么唯独不肯与自己在红绡帐下亲近一下呢?
为了吸引师父的注意力,刘山平时很刻意地修饰自己,总是打扮得油头粉面,穿戴得非常光鲜,举止越发地显得轻浮淫邪,可惜这些的效果不佳,师父并没有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刘山常在月半无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委屈地呐喊:
师父,为什么你不屑于多看我一眼?难道我这个大徒弟很差劲、还不如这些师弟们?
刘山暗恋师父的事,不敢声张,怕被师弟们嘲笑,唯有不即不离地跟在师父身边,竭力忍受着别人跟师父打情骂俏献殷勤。
这一次,机会来了,即墨丁接受了新的任务,要来伊塔国破坏西厥国公主的和亲,只挑选了大徒弟刘山同行,其他十几名徒弟和众门人们随后听令。
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和师父单独行动了,刘山喜出望外。没想到刚到达万花楼的第二天,就被师父派出来搜捕逃奴,意外地发现了被师父念念不忘的红丝。
嫉妒之火在刘山的心中暗暗地升腾起来,红丝——你这个狐狸精,如果你真的是那个少年,老子才不会出手相救。师父是我的,绝不能被你从我身边夺走。
刘山抬头看了看,见大厅里所有的人都在关注着自己的举动,出手还是不出手?救,还是不救,只在一念之间,这一念却完全被嫉妒之念所侵蚀占据了。
刘山的态度有所转变,他抬头仰视大厅屋顶,心想:
这次吉祥客栈没有白来,至少得知了西厥国公主的和亲车队将要驾临此处,这个消息很重要,以便师父提前做好绑架计划。
店老板看见领队军爷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他不想让吉祥客栈溅血,急忙再一次恳劝刘山:
“这位好汉,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胳膊拧不过大腿。
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万花楼的小厮?算不上是什么重要人物。以后让万花楼的老板花银子赎出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这么顶牛较劲呢?
我出个主意,不如大家各让一步:这里有两名逃奴,你们双方一边带走一个,觉得怎么样?”
护院修丕听了店老板的主意,觉得可行。事到如今,僵持下去,双方动起手来,就算这些兵士都不是刘山的对手,可是,一旦得罪了官府,万花楼到底是脱不了干系,只怕事情会越闹越大。
“刘大哥,不如接受店老板的意见,把这个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算了。
你看红丝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算带回万花楼也用处不大,还得请大夫看病吃药的瞎忙活,万一救不活,死在咱们万花楼里更晦气,给活人添堵,好好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的。”
柳琴弦听到他们要把红丝交给军爷带走,焦急地喊道:“不可以,你们不能把红丝送给监狱啊……”
领队军爷闻听众人的口气,知道他们毕竟心虚,不敢和官府硬碰硬的作对,于是,得了便宜卖乖,说道:
“得,这里有明白人。这个红丝不就是一个小偷儿吗?理应交给府衙处理。”
刘山烦心纠缠,妒火中烧,手里攥着一把木梳齿子,扪心自问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难道自己当真要弃之不救?
☆、第二十五章终须一别
刘山气量狭小,肚肠纠结,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各种念头纷至沓来。
忽一刻想:打!自己打遍天下无敌手,只要发出梳齿暗器,就能击倒面前的所有兵士,把红丝和柳琴救走,自己面子上有光,也能讨得师父欢喜。
下一刻又想:也罢,就让军爷们带走红丝,借机除了这个潜在的心腹大患,自己有柳琴弦回去交差,也说得过去,比空手而归要划算得多。
领队军爷看着刘山的脸色阴晴不定地变化着,知道他内心天人交战,也不催促,静观其变。
护院修丕听了军爷的话,依然有不甚了然的地方,直接询问道:
“敢问军爷,请直言相告,府衙大人将会怎么处置红丝这个小偷呢?”
领队军爷不需要隐瞒,开诚布公地答道:
“若在平时,处置一个小偷,应该算是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小事,用不着我们府衙大人出面,府衙里的师爷就可以发落。对有家主的奴才很简单,让主子交一些罚金,直接把人领走,就没事了。
可是,现如今有些不同,面临公主和亲的大事,处处要谨慎小心,就算是一个小偷,万一偷盗和亲公主,让公主受惊,就会变成天大的死罪。
因此,在这个关键时刻,枪打出头鸟,杀鸡给猴看,算红丝倒霉。府衙大人会怎么处置他,是重罚?还是轻判?本军爷真不知道。”
护院修丕知道领队军爷说的是实情,只得交代几句场面上的话,说道:
“军爷,万花楼既然惹上了这件事,相信我们大老板和二老板应该扛得住。万花楼交罚银也行,官府责打红丝也行。总之,希望很快解决这件事。”
领队军爷翘了一下棱角分明的下颚,堂而皇之地说道:
“如此甚好,本军爷公事公办,先把红丝押走收监,以后的事,不属于本军爷的份内,你们自行去和府衙方面交涉。”
护院修丕听得懂领队军爷的官场应酬话,心里暗暗恨得牙痒痒:好你个军爷,这件事从始至终明明是你从中作梗,现在却一推六二五,好像没你什么事了。
刘山站在一边袖手旁观,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并不插话,任凭他们做决定。
领队军爷决定见好就收,命两名兵士拖了红丝往大厅门外走。
柳琴弦被一名兵士拉扯着,看见红丝毫无挣扎,低垂了头,两条腿耷拉在地上,脚镣碰地相撞的声音稀里哗啦地响,像一具没有声息的尸体,被横拖了出去,不禁流下了眼泪,叫道:
“红丝,你怎么样了?你要坚持住啊……我会去救你……”
领队军爷挥了一下手,那名拉扯着柳琴弦的兵士用力一推,把柳琴弦推给了护院修丕。
护院修丕急忙伸手抓住柳琴弦,反扭住他的一只胳膊,喝道:
“臭丫头,别他妈的不知好歹。不许乱喊,红丝的事你管不了。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回去之后,万花楼的楼规有你好受的。”
刘山眼见红丝被军爷硬生生拖走,只是呆呆地看着,不说话也不动弹,心里想:
如果师父知道了红丝就是那个想要收的新徒弟,又被官兵捉走下狱,以师父的个性,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这件事现在还没有完。
如果师父知道自己是因为嫉妒,坐失良机,故意见死不救,师傅会不会更加嫌弃自己,再也不可能和自己亲近了?
刘山患得患失,愣珂珂地站在原地,过了半晌,才对护院修丕说道:
“修护院,你先带柳琴回万花楼去,刘某要跟过去看看,府衙的监牢是不是铜墙铁壁?”
护院修丕想了一下,觉得不妥,劝道:
“刘大哥这样不太好吧?咱们一再地擅自做主张,两位老板肯定不乐意。红丝的事已经这样子了,咱们还是先回万花楼去,请示一下大老板和二老板?”
十几名兵士也走了出去,领队军爷最后离开大厅,临走时交代店老板等人:
“务必清查吉祥客栈内的房客,发现可疑分子立刻报官。并且,三天之前必须腾空所有客房,打扫干净,布置一新。”
领队军爷说罢,大步出门,随了他的一小队人马,扬长离去。
店老板连连答应,眼见一场血溅五步的打斗化解于无形,心里踏实下来,对护院修丕说道:
“这位爷说的话在理。先看看你们万花楼几位当家的怎么说,你们不好自己拿主意,万一和你们当家的意思相违背,怪罪下来,你们又是何苦呢?”
刘山瞻前顾后,觉得此事办得有些窝囊,心中不爽,随手用力一捻,把手中的木梳齿子和木梳残余部分碾成了碎末,扬手一撒,扔向了大厅的屋顶。
在木屑纷纷好似一阵细雨中,刘山咬了嘴唇,也不交代一声去向,闪身出了大厅,独自飘飘离去。
红丝不见了……眼泪婆娑地顺着柳琴弦的面颊蜿蜒流下来。
柳琴弦心如刀绞,难道自己和红丝终须一别?难道红丝就要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了吗?
红丝被抓走了……柳琴弦泪眼朦胧,望向大厅门外,似乎觉得,这一别,将是后会无期?
柳琴弦泣不成声,不停呼唤红丝的名字。
护院修丕觉得很可笑,简直不可思议,柳琴弦你一个丫鬟,认识红丝才两天,这么没完没了地喊红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对他有私情。
事实上,柳琴弦确实是情种暗下,他被抄家卖作官奴之后,心里唯一的寄托就放在了红丝的身上。红丝比自己更可怜、遭受的待遇更凄惨,怎么能忍心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迈向死亡呢?
柳琴弦是将军的儿子,这两天他一直隐忍着,以便以后伺机为父亲平冤,可是现在,红丝的处境越来越悲催了,他将被关进牢狱,以小偷的身份受到官府的严惩,他虚弱的身子怎么还能忍受得住牢狱里的各种酷刑呢?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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