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节
人生赢家的奋斗史 作者:云清流
第26节
孙皓实在是佩服这些大人物,仅仅是s,也比其他人厉害的多,怪不得能闯下那么大的基业。要是他的话,绝对做不到这般职业。
不过,带着情趣用品正大光明的在外面走,真的大丈夫吗?难道说,是现在的流行。果然,在学校呆的久了,都落伍了。
胡柯凡和另一人面对面的相交而过,孙皓清楚地看见,两人眼神之间激烈的火花。这个模样,就算是瞎子也知道,这两个人之间不对盘。
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看见胡柯凡身后的孙皓,眼睛一亮,猛的出手,钳住孙皓的下巴。“小美人,跟着个骚狐狸有什么前途,不如跟着我如何?”
孙皓最讨厌有人拿他的容貌说事,更讨厌有人调戏他。于是,他一脸厌恶的握起拳头,给了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一下。
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闷哼一声,倒退了一步,脸色铁青。感受着体内肆意的剑气,连忙运起功力,一一化解。
胡柯凡看着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的吃瘪,笑的肆意。“朗日,叫你作死。怎么样?吃亏了吧?”
朗日看着黑着脸的孙皓,发现这小子即使生气,也那么有味道,不由得露出一抹邪魅狂狷的笑。“原来是一只带着爪子的小野猫,不过,我喜欢。”
孙皓闻言,更加生气了。他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剑气越来越多,完全锁定了朗日。
朗日看着面前铺天盖日的剑气,脸色一变。他虽然不怕和眼前的小美人打上一架,但是别忘了,旁边还有一个胡柯凡呢!二打一,他可不是对手。
“小美人,别生气啊!我走就是了。”说完,朗日舔了舔唇,看了一眼胡柯凡,径直离开了。这么精纯的元阳,就这么便宜了这只骚狐狸,真是不甘心。
胡柯凡肆意的笑了笑,摸了摸孙皓的头,赞扬道。“小家伙,你真厉害,竟然能让朗日这家伙吃瘪。再接再厉,遇到那家伙千万别客气。”
孙皓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抿着唇,点了点头。敢于窥觑他美貌的,都该打。
包厢内,孙皓看着面前满桌子的菜,吃的满嘴流油。怪不得,胡柯凡吃一顿饭要几百万。还别说,真是太好吃了。
一个小时后,孙皓看着桌面上的残羹剩饭,脸红扑扑的。他好生尴尬,他真的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能吃。满满一桌子,就这么没了。好吧!他只吃了一半,还有一半被胡柯凡吃了。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点一份。”胡柯凡懒洋洋的放下筷子,喝了一口汤。
孙皓猛然摇了摇头,不好意思的说道。“不必了,胡先生,我已经吃饱了。”
胡柯凡轻笑,摸了摸孙皓的头。“别想太多,既然是我请你的,你就安生的接受。这么点钱,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孙皓低着头,不好意思的咬了咬唇。
胡柯凡看着那张虽然稚嫩,却仍然美丽的容颜,心神荡漾。窥觑孙皓的,可不止朗日一个人。摸了他的尾巴,就是他的人了。想当做没有发生过,怎么可能。就算是剑修,也得乖乖到我碗里来。
天色已晚,孙皓赶着回家。胡柯凡也没有说什么挽留的话,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小汽车,将孙皓送回了家。
孙皓回到家中,拉开自己房间厚厚的窗帘,看着胡柯凡的车走远。猛然扑到床上,打了几个滚。
就这么一天的时间,孙皓不知道尴尬了多少回。明明,他平常不是这样的。
晚上,孙皓躺在床上。明明不想睡的,却一下子就睡着了,意识陷入了光怪离奇的世界中。他的身体缓缓地移动,最后,如同在母体之中一样,蜷曲成一团。无数灵气汇集而来,缓慢改造者他的身体。
床头的桃木剑,绕着孙皓在半空中飞舞,和孙皓的呼吸此起彼伏。
第二天一早,孙皓就起了床,他带着桃木剑,背着书包上学去。三天的假期,在不知不觉中,就没有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遇僧
第一百七十三章遇僧
高中的生活十分忙碌,整天都有写不完的试卷和习题。但是,这样的日常,对于一节课能将一本习题做完的学霸来说,完全不值一提。
孙皓,他就是学霸中的一员。从小到大,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女生眼中的男神。他学习好,容貌好,不知惹了多少人追捧。
抱着一捧试卷走在小树林之间的大道上,孙皓晃晃悠悠的,十分悠闲。
突然,孙皓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王青山,你有什么事情吗?”孙皓看着另外一个班级的班长,皱了皱眉头,不解的问道。
同为高三年级的班长,孙皓和王青山打过几次交道,彼此之间还算熟悉。毕竟,班级与班级之间,总有一些竞争和合作的。
王青山凑到孙皓的面前,像小狗一样,闻了闻孙皓身上的味道。
对于这近乎调戏的做法,孙皓心中不喜。他眉头一皱,向后退了几步。
“王青山同学,如果没有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我很忙,还要给老师交试卷。”
王青山笑嘻嘻的,完全没有被孙皓的冷淡打败。
“喂!孙皓,你昨天跟那个狐狸精在一起了,身上一股子狐骚味,隔了老远都能闻到。”
孙皓皱眉,他板着脸,十分不喜。
“如果你只是想跟我说这个的话,那我就先走了。还有,不要狐狸精,狐狸精的叫,这是对人的不尊重。”
说完,孙皓紧抿着唇,越过王青山,径直往前走去。
在王青山看不见的地方,孙皓停下脚步,闻了闻身上的味道。果然,他的身上有一丝淡淡的香味。不仔细闻的话,根本就察觉不到。
这个若有若无的香味,孙皓十分熟悉。就在昨天,他在胡柯凡的身上闻到过。
对于王青山的作为,孙皓十分反感。王青山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居然连他见了谁都要管,当他是他的老婆吗?无理取闹也要一个度。
还有,王青山居然这么没有礼貌,随随便便就叫人狐狸精。这让孙皓觉得,他以前真是看错了人。
高中生活是最为无趣的,整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没有一点自由。学霸们还好说,学渣们就惨了,整天有做不完的试卷和习题。
作为班长,每个星期一,孙皓都要值日。这一天,他和几个老师查寝过后,就告辞离开了。
学校里的学生,分为两种——住宿生和走读生。
其中,孙皓就是走读生中的一员。他的成绩很好,家又离得近,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因此,学校的老师们对他很放心。
走在水泥路面上,孙皓背着背包,拿着自己的学生证,向着车棚走去。
找到自己的自行车,孙皓解开锁链,骑了上去。
天色已晚,都快夜里子时(23点钟)了。现在科技发达,学校的水泥路旁伫立着一根根路灯。因此,孙皓不用当心晚上会看不见。
在校门口不远的一块草地上,孙皓突然看见了一个身穿黄色僧衣的和尚。他盘膝而坐,手持佛珠,微微低着头,好像在念着佛经。
孙皓满头雾水,现在都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呆在学校里。而且,还是个和尚。要知道,学校也是有门禁的,一般晚上十一点钟就会关门。那样,所有人都不能进出了。
出于礼貌,孙皓停了下来,赶着自行车走到了和尚的不远处。
“这位大和尚,学校马上就要关门了,你还是赶紧走吧!再不走的话,就要被关在学校里了。”
盘膝坐在草地上的和尚突然身躯一震,缓缓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十分平凡的脸。
“阿弥托佛,施主请先离去,贫僧随后就到。”
听到这个回答,孙皓点了点头,骑着自行车准备离开。“大和尚,你一定要看着点时间啊!”
“阿弥托佛,谢谢施主提醒。”和尚笑了笑,手中的佛珠转的更快了。
“怎么起雾了,”孙皓骑在自行车上,看着不远处在灯光下群魔乱舞的白雾,喃喃自语。根本没有注意到,草地上的和尚慌乱的表情。
骑着自行车,沿着道路前进,孙皓没有一点慌张。就算是能见度只有十来米,对孙皓回家并没有什么影响。
孙皓并不知道,在和尚的眼中,他一头扎进了雾气中,被吞的连骨头渣子也不剩。
就在和尚慌乱的目光中,一道剑气冲破云霄,撕开了白雾笼罩的囚笼,打开了一条生路,露出了孙皓骑着自行车潇洒的背影。
“阿弥托佛,原来是同道中人,贫僧再此,多谢施主相助。”和尚松了一口气,目送着孙皓离开。然后,他将目光转移,看向在白雾中隐隐绰绰的身影。
那道身影,是白雾的创造者,也是和尚将要超度的对象。
冤魂毫无神智,只知道杀戮,被和尚一直追到这里。此时,他浑身颤抖,气息弱了不止一畴。被剑气波及到,总是会受点伤的。
这边,和尚和冤魂大战一场。而另一边,孙皓却晃悠悠的回到了家。
洗漱过后,孙皓睡下。如同往日一样,他不知觉的开始修行。
第二天晚上,孙皓照常,骑着自行车回家。
在校门口,孙皓看见了昨天晚上遇见的黄色僧衣的和尚。
孙皓在和尚面前停下车,好奇的问道。“和尚,你怎么还在啊?”
和尚微微一笑,礼貌的行了一个佛礼。“阿弥托佛,贫僧圆通。此番来此,是为了昨日之事多谢施主。这是贫僧庙里自家种的,是贫僧的一点小小心意,还请施主不要嫌弃。”
孙皓看了看圆通和尚手中的水果篮子,绕了绕头,满头雾水。不就是提醒了一句嘛!至于这样啊!
“不过是小事一桩,大和尚莫要如此。”孙皓的目光偏移了一下,果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停在校门口,偷偷地看着他。
圆通和尚一脸严肃,“对于施主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对于贫僧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惠。”
若是没有孙皓的惊天一剑,将那只冤魂重伤。否则的话,圆通和尚也没有办法将那只冤魂超度。
看到圆通和尚这个样子,孙皓没有办法,只好收下了圆通和尚的谢礼——一个水果篮子。
相互交换了姓名之后,孙皓和圆通和尚分道扬镳,提着水果篮子,单手骑着车回家去了。
打开水果篮子,孙皓看了看。里面的水果类型很少。只有桃子,李子,梨子,杏子和莲蓬。他不甚在意的洗了几个桃子吃了,还别说,味道真不错。
要是孙皓知道,这一篮子水果市价值一百万,会不会大吃一惊。别看这些水果只是品相好,味道好,事实上,这些东西都是传说中的灵果。
☆、第一百七十四章 高考
阳光和煦,风光旖旎,这本是一个很美好的日子,但是孙皓却一点也不开心。原因在于,这段时间二班的班长——王青山,老是喜欢缠着他。
孙皓不厌其烦,恶语相向也不能阻碍王青山的决心。他没有办法,只能尽可能的躲避王青山的骚扰。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又到了放假的时间。孙皓收拾好东西,背着个大书包,骑着自行车,落荒而逃。
王青山实在是太烦人了,孙皓现在是越来越讨厌他了。
放假的三天里,孙皓总算是摆脱了王青山的纠缠,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或许是对孙皓的印象不错,胡柯凡又来找孙皓了,他带着孙皓到处游玩,贴心的举动让孙皓对他的印象极为良好。
胡柯凡看着孙皓进入了家门,一个转身,将目光看向隐藏在一旁的人影。仔细看去,那人竟然是王青山。
王青山那里是找不到孙皓的踪迹,不过是被他人拦住罢了。
“可恶的狐狸精,日后看我怎么收拾你。”王青山愤愤不平的撂下几句狠话,依依不舍看了一眼孙皓的家,不甘不愿的离去了。
胡柯凡懒洋洋的一笑,脸上满是戏谑。“毛都没有长齐的家伙,也想从我的嘴里抢人,想都不用想。真是愚蠢,以小家伙的性子,怎么可能喜欢你这狗皮膏药的模样。”
高考前的一百天,孙皓更加忙碌了,连假期都缩短了,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孙皓没有一丝抱怨,安分的呆在家中学习。对于胡柯凡的召唤,孙皓没有同意。在他说明了原因后,胡柯凡也理解了,没有再打扰孙皓。
很快,就到了孙皓高考的日子。不幸的是,孙皓的考试地点并不是在本校,而是在其他地区。
不在本校高考,是需要住宿的。于是,孙皓连同考生们搭着车,到了本市最大的酒店之一。
带队的老师一脸兴奋的告诉大家,胡氏集团名下的酒店无偿的为高考学生提供住宿的地方,只需要交伙食费罢了。
同学们都很高兴,在富丽堂皇的酒店之内四处打量,整个一好奇宝宝。
听到胡氏集团四个字,孙皓就觉得有些不对。当他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乘着电梯来到顶楼的时候,完全明白了,这里面有猫腻。
进入超豪华的总统房间,孙皓放下自己的行李,打了个电话。
不久后,孙皓放下了手中的手机,心安理得的住下了。
胡柯凡的行动力还是很不错的,他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让孙皓习惯了他的体贴。
对于胡柯凡的照顾,孙皓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心安理得。这其中,胡柯凡到底花费了多少心力,谁也说不清楚。
☆、第一百七十五章 法衣
高考,是每个人的生活中最重要的历程之一,不容一点忽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学习,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不过,对于孙皓来说,高考就是一场普普通通的考试罢了。他对于自己的学识很有信心,认为自己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因此,他一点也不紧张和害怕。
每每听闻不少人因为高考失利而发疯,甚至自杀,孙皓都很不理解。考试失利有什么,大不了重新再考呗!认真努力,在学习一年,还能考不上吗?
或许就是这样的想法,使得孙皓心态平和。因此,他在考场上,发挥正常,完全没有被周围凝重的氛围所感染。
很快,高考就结束了,这也就代表着,这一届的学子终于解脱了。因为常年的艰苦学习从而心情沉重的学子们不要压抑,纷纷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孙皓回到酒店,不出意料的看到了这家酒店的真正主人——胡柯凡。
孙皓神态自若的和胡柯凡打了一个招呼,就放下了手中的文具,在胡柯凡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他接过了胡柯凡手中的水晶杯,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干涩的喉咙。
胡柯凡和孙皓说了一会儿,就道出了自己的目的。他想要孙皓留下来玩几天,不要急着回家,和他四处看看。
孙皓想了想,给自己父母打了一个电话。他的父母考虑到他这些年学习实在辛苦,便同意了他的要求,让他在外面多走走,多看看,还在他随身携带的□□中打了一些钱。
见自己父母同意了,孙皓这才答应胡柯凡的要求,随着胡柯凡四处玩乐,直到填选志愿的前几天,他才回家。
夕阳西下,孙皓从胡柯凡的小轿车上下来,和胡柯凡道别后,这才回到家中。
现在才只是落日时分,孙皓的父母还在公司上班,还没有回家。他将自己带回来的东西一一归纳完毕,这才从衣柜里取出干净的睡衣,在洗手间里,洗了个澡。
躺在床上,孙皓看了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床头柜上的红漆木盒,随手拿在手中把玩。
估计是妈妈拿出来的吧!孙皓理所当然的这样想到。他的母亲是家庭主妇,帮他整理一下房间也是应该的。
几秒钟过后,孙皓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红漆木盒就突然打开了,露出里面流光溢彩的物品。
只一眼,孙皓就喜欢上了。他将它们一一拿了出来,仔细的观察。
孙皓看过的电视也有不少,仅仅是扫了几眼,他就明白,这是道教的物品。
红漆木盒看着不大,却装着不少东西。其中,有一顶黑色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玉石制成的芙蓉样式的发冠,一看就非常值钱。发冠上的簪子略微弯曲,后端刻着祥云图案。
一条黑色的正方形的逍遥巾。上面用金线银线绣着神秘的美观的云头图案,配着两根长长的剑头飘带。
两套精美的,黑底红边的法衣,宽袍大袖,看起来十分飘逸。上面有金丝银线绣的各种道教吉祥图案,如郁罗萧台、日月星辰、八卦、宝塔、龙凤、仙鹤、麒麟等。只是,两者之间样式有些不同,图案繁复也有不同。一个更为复杂,一个较为简洁。
一双式样肥阔端庄,美观大方,履头为云头如意形的云履。还有一双黑色高筒,白漆高厚硬底的鞋。
几双长长的白色袜子,上面系着长长的带子。
一只宽大厚重的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黑玉手镯,上面雕刻着龙凤,祥云图案,十分精美。
一只黄色的葫芦,上面刻有山水、祥云等图案,头上系着两条黑色的长长的剑头飘带。
一个精美的拂尘,木制的长柄,黑色为底,有着银色的纹理。一端,是质如轻云色如银的长须。尾端,缀着两条黑色的流苏。
一个系着两条黑色的长长的剑头飘带的棕黄色竹节,一端蒙着薄皮,可以敲打出声音。
一只用硬木刻制的瓢,密封性很好,舀水很方便。
孙皓看着这些一看就不简单的东西,有些苦恼。他只花了一点点钱,就将这些东西买了下来,真的合适吗?改天,他一定要将这些东西还回去。虽然说,他的心里十分不舍。但是,这个天大的便宜决不能占。
解决完了填志愿的事情,孙皓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在父母的建议下,最终选择填写了省大学。就在这个城市,离自己的家很近,骑自行车只需要十几分钟。
孙皓不想离开父母,所以才选择了本省大学。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妈妈很不高兴。
“你以为我们不想你留下吗?”孙皓的妈妈哭着说道,“京都的大学最好,你在哪里,会得到更好的成长。”
“妈,别担心我。即使这里的教学水平比不上京都,我也不会输给他人。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是最好的。”孙皓说道,“比起学的更好,我更希望和家人在一起。”
听到孙皓这么多,他的妈妈沉默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填选志愿后没有多久,胡柯凡就找上了门,请孙皓去参加一个宴会。
对于胡柯凡这个圈子里的s宴会,孙皓参加了不少。于是,他可有可无的答应了下来。
大概是看在胡柯凡的面子上,那些人对孙皓很客气。没有面对其他人的时候,那种骨子里的傲慢。就好像双方之间,不在同一个世界。
孙皓对那些人则很冷淡,连个笑脸也没有。有时候,连句话也不多说。因为,在那种场合下,贪图他美貌的真的不止一个两个。举止暧昧的就不说了,明目张胆的向他求欢的也不在少数。
还好那些人还有些教养,被孙皓严词拒绝后,便不再纠缠。久而久之,也没有什么人再缠着孙皓。否则的话,孙皓才不会去参加什么s宴会。
说道s,孙皓想了想,将红漆木盒拿了出来,放在了胡柯凡的面前。
“你说,我这样穿着去参加宴会,怎么样?”
胡柯凡感受着红漆木盒上传来的强大气息,不由得瞳孔紧缩。
没有发现胡柯凡的不对,孙皓自顾自的打开了红漆木盒。经过几天的研究,他发现,这盒子根本就没有锁上,仅仅只要用力,就能打开。
一顶黑色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玉石制成,气息晦暗的芙蓉样式的发冠,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胡柯凡的面前。
胡柯凡愣了愣,突然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原来是上清一脉的吗?真好。”
芙蓉样式的发冠,学名叫上清芙蓉冠。唯有上清一脉的掌教才能佩戴。
上清一脉,传至三清之一,上清灵宝天尊。
上清灵宝天尊主张有教无类,对天下万物一视同仁,并不会因为其他人是妖族,从而心生芥蒂。
上清一脉,则继承了上清灵宝天尊的主张,对妖族十分友好。门下弟子,各个种族都有,绝不会向玉清元始天尊一脉那样,因为种族的不同,而拒绝传授神通。
更重要的是,上清一脉并不忌讳妖族和人族联姻。孙皓又是上清一脉的掌教,没有人管得了他。也就是说,只要搞定了孙皓,就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在一起。胡柯凡这么高兴,就是因为此。
自从三百年前,最后一任掌教恒宇道君身死道消,上清一脉就失去了踪影。原来,还是有传承留下来的。隐藏的真深,三百年都没有任何人发现。
“并不需要这么正式,你只要跟以前一样,随便穿点什么就好。”胡柯凡笑了笑,回答道。
孙皓有些失望,“我很想穿呢!”
胡柯凡懒洋洋的笑了,指着对襟,长及小腿,无袖披,袖长随身,花纹较为简洁的法衣和黑色高筒,白漆高厚硬底的鞋子说道。“那你就穿花衣和道靴吧!这个简洁一些。”
孙皓闻言,一双凤眼如同月牙一般美丽,看的胡柯凡这个家学渊源的狐狸精都呆了几个瞬间。
拿着衣服到了房间,孙皓十分熟稔的穿上了极为复杂的道袍,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当孙皓拿着拂尘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胡柯凡又呆住了。
现在的孙皓,浑身满是仙气,超脱出俗。如同天边的白云,可望而不可即。
☆、第一百七十六章 真实
看见胡柯凡失神,孙皓也不在意,径直走上前来,拿起了那一只宽大厚重的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黑玉手镯,随意的戴在了手腕上。然后,给自己的父母留了张便条,说明自己的去处。
这时,胡柯凡总算是清醒了过来。他讪讪的一笑,领着孙皓出了门。
来到胡柯凡的一处房产里,孙皓坐在外面喝茶,吃水果。而胡柯凡则进去房间换了一身黑色金纹的华服,恰好,和孙皓的服饰极为相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除了孙皓这个有些迟钝的家伙。
看着胡柯凡头顶和尾椎骨处重新出现的毛茸茸,孙皓也不吃惊,泰然自若的望了过去。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让孙皓明白,胡柯凡很喜欢s狐妖,几个月来,形象一直没有多少变化。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同样如此,不会轻易更改自己的s,似乎自己所扮演的,就是一种标志。
当小轿车离开城市,向着郊外驶去的时候,孙皓意识到了不对。他以前也不是没有跟着胡柯凡参加聚会,不过那些聚会都是在城市中。有的是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园林,有的是金碧辉煌的酒店,有的是布置完美的别墅……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孙皓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好奇的看着前方的景色,问道。
“你知道城外的汝阳湖吗?”胡柯凡回答道,“这次聚会的人数极多,一个酒店,一座庄园可装不下那么多人。因此,众人决定,将地点定在了汝阳湖上。”
事实上,还是有能够装下几千人的庄园的。只是,修行之人的破坏力惊人,谁又会舍得将自己的产业给其他人糟蹋。还是汝阳湖好,修行之人就算是再怎么破坏,损失也不大。
小轿车在汝阳湖边停下,孙皓从车上下来,看着天上、水下两轮明月相辉映。这才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中,今天已经是满月的日子了。
“走吧!”胡柯凡将车门关上,率先走到水面上,踏着微微起伏的波浪,继续向前走去。
孙皓眨了眨眼,跟着胡柯凡踏在了水面上。他试着走了几步,十分平稳。
谁这么厉害,在这么大的汝阳湖里,安装了一层玻璃。
胡柯凡走了很快,一个眨眼间,就会相隔数十米。
孙皓不敢大意,聚精会神的跟着胡柯凡,不敢落后一步。汝阳湖这么大,谁知道聚会地点在哪儿呢!要是走丢了,估计找都找不回来。
或许是因为太过关注胡柯凡的背影,孙皓并没有发现,自己的速度出乎意料的快。在普通人眼里,只能留下一个个残影。
前往汝阳湖某个地方的人数很多,孙皓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有的见过几面,有的则十分陌生。
远远的看见不远处,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孙皓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自己跟着胡柯凡到了目的地。他茫然的看着天空中飘荡的大红灯笼,第一次发现了不对。什么时候,他的速度有这么快了。恐怕奥运会冠军也比不上他吧!
孙皓茫然四顾,发现不少人凭空出现在人群中。而其他人,没有一丝大惊小怪,一脸平静的继续自己手中的事情。
“怎么了?”发现孙皓没有跟过来,胡柯凡连忙调头回去,找到了孙皓。
孙皓将目光投向胡柯凡,似乎要将他看穿似得。事实上,他也的确看穿了。原本有着毛茸茸耳朵和尾巴的俊美青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只黄棕色的大狐狸。胖乎乎的,十分可爱。
好朋友是狐狸变得,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孙皓打心底里佩服自己,他觉得他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好了。因为他一脸平淡的对着那个胖乎乎的狐狸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看着四周不停走动的大狗狗,大乌龟,大蛇什么的,孙皓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即使,他的三观正在重塑中,他的内心极为崩溃。
☆、第一百七十七章 恒宇
跟随者毛茸茸的大狐狸,走在“人”来人往的道路上。孙皓以为自己会很害怕,但是事实上,他极为冷静,漠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汝阳湖上的人族,还是有不少的。这场大型聚会,并不是妖族的专场。
孙皓并不知道,他那种俯视一切,视万物如无物的眼神,在一众人族修士里面,是那样的扎眼。
诸天万界,万族林立,人族只是其中的一员。除了那些修为高深的前辈,谁还会拿这种眼神看人,特别是在这种各族修士齐聚的地方。
感受着孙皓身上喷涌澎湃的剑意,又看了看他身上华丽复杂,隐隐传来隐晦气息的花衣。凡是有些眼色的人,都离得他远远的。
“恒宇,你果然还活着。”身后传来一声断喝,孙皓下意识的转身甩袖,动作优雅,仪态万千。
带着金丝的黑玉龙凤手镯出从孙皓的手上脱落,飞到了半空之中,化为了两只手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上面分别雕刻着一龙一凤。栩栩如生,仿如活物。
两只如圆环一般的手镯突然串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阴阳并济,抵挡住了来自后方的攻击。
“好厉害的阴阳环,好神奇的玉如意。”众人惊呼道,目不转睛地看着天空中的斗法。
两只黑玉圆环相扣,缓缓转动,和精致的玉如意在天空中斗得旗鼓相当,谁也赢不了谁。
众人看的眼花缭乱,可是,没过一会儿,就被那股强大的气势所摄,连连后退。再不退,可不就是受伤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一些人退到远处,吐了一口血,任由其融入到水中,心有忌惮的看着半空中,绿色的虚影和黑色的身影。
感受着那两股强大的气息,一些人后怕地拍了拍胸口。果然,将聚会地点放在汝阳湖最好了。就算是打得再厉害,他们也没有多大的损失。
看也不看半空之中的龙凤黑玉金丝手镯,孙皓福至心灵般地伸出手,一只精美华丽的桃木剑出现在他的手中。他舒展开身体,流畅的使用出一个剑招,和对面的道人打在了一起。
“咦!那不是玉清一脉掌教的莲花如意吗?”有人疑惑地问道。
“唉!好像真的是的耶,难道说那个俊美的道人就是传说中的玉清一脉的掌教,昆山道君吗?”
“和昆山道君打在一起,不分上下的那个道人,到底是谁呀?居然这么厉害?”
“好像叫什么恒宇,昆山道君就是这么叫的。”
“恒宇,难道是那个恒宇。”一人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显然惊讶极了。
“没错,那肯定就是300年前突然失踪的,上清一脉的掌教——恒宇道君。”
“听说那位陨落了,没想好竟然还活着。看这架势,道行更高了。”
“恒宇早就死了,这只是他的转世之身罢了。”一个相貌普通的人,突然开口,镇住了周围的所有人。
“这不是文渊馆的文渊道君吗?怎么有空来这儿呢!”一位须发皆白的道人越众而出,笑着行了个晚辈礼。“道君一向知识渊博,可否为晚辈解说一二,晚辈的感激不尽。”
文渊馆的老板,也就是玉鼎真人,斜了一眼对方,漫不经心地说道。“还需要解释些什么?这不都是明摆着的吗?恒宇陨落,自然就得去轮回。前一世,得到的福报和凝聚的道果,一丝不漏的回到了此世的身上。”
也就是说,别看恒宇道君仅仅只有十几岁。但是,他前世的记忆会逐渐苏醒,一身法力道行,不会输于前一世,甚至更强。
胡柯凡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一向懒洋洋的表情都变了,惨白惨白的。该说他眼光好吗?千挑万选,选出了上清一脉的掌教——恒宇道君。
看着恒宇,也就是孙皓的前世今生彻底的融为一体,玉鼎真人总算是放下了心。
恒宇的未来一片璀璨,他也该功成身退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往事(加字)
看着孙皓和胡柯凡相携离去,玉鼎真人得脸上露出一抹轻笑,十分暧昧。
玉鼎真人和孙皓是几百年的好友,两人之间的情意不比他人。仅仅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双方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些什么。两人之间的默契,让胡柯凡酸气直冒。但是,顾及着玉鼎真人的身份,胡可凡除了眼红,什么也不能做。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酸味。”玉鼎真人为孙皓祝福,他终究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说起玉鼎真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和孙皓成为了好友,这不得不提起1000多年前的事情了。
1000多年前,经过玉鼎真人几十万年的温养和呵护,道一从青莲子中孵化,真真正正的出生了
道一虽然幼小,仅仅只是一个婴儿,但是他的实力却不容小觑。这么多年的神魂离体,九世轮回的领悟和机遇,让他一出生就有了圣人的道行。
好吧,其实,只有道一成为圣人,他才能出生。因此,他的出生,终归究于他的实力问题。
一出生就是圣人,只差一步就能成为混沌生灵,这就是道一现在的情况。
我们现在不说道一踏上最后一步,成为混沌生灵的事。因为,即使他是天之骄子,几位父亲都是混沌海中最为顶尖的人物。在这一方面,也帮不了他什么,只能靠他自己。要不然的话,混沌生灵,早就泛滥成灾了,还有什么稀罕的?
道一出生还没有几天,他就知道了,自己到底闭关了多么久,足足有几十万年。他暗道一声不好,连忙给远在天庭的帝辛,发了一个消息。他并不是故意没有遵守承诺,在一个元会之内回去。而是,他闭关修行,忘记了时间。
没过多久,道一就向玉鼎真人辞行。
玉鼎真人盘膝坐在云床上,看着道一幼小的身躯,狠狠地皱了皱眉。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自己的人生。
“父亲,您的意思是……”道一期待的看着玉鼎真人,心中却有点忐忑不安。他的父亲,是一个多么风轻云淡的人呀。能让他皱眉的事情,诸天万界少有。
“罢了,你想去就去吧!只是千万要小心,不要第二次被人算计了。”玉鼎真人摆了摆手,任由道一离去。
看着道一兴高采烈的背影,玉鼎真人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一个,他亲手创造出来的世界。是不是,该回去一趟了。这样想着,玉鼎真人起身,化为一道光,在混沌海中遨游。
道一收拾了一些东西,就离开了玉泉山,向外爬去。他刚刚出生没有几天,幼小的身躯不能走动,只能够爬行。到底是圣人,即使幼小,该有的战斗力也不会缺少。因此,这一点小事,影响不到他什么。
杨戬和哪吒行走于昆仑山中,静静的讨论着什么。突然,他们看见,山道上出现了一个小孩子。一身大红衣裳,面容精致,略带点婴儿肥,看起来十分可爱。
快步走了几步,杨戬将山道上的小孩子抱了起来,疑惑的问道。“这是哪家的小童子,怎么一个人就出来了,身旁也没个人照顾。”
“咦!这孩子和师兄你有一丝因果相连,师兄就不如借此,推算这孩子来历如何?”哪吒眨了眨眼睛,笑着提出了一个建议。
哪吒并不是一些人以为的那样,是个小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清秀的少年,眼神灵动,青春逼人。
杨戬闻言,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借着这一丝因果,开始推算。
虚空之中,渐渐地出现了一幅画面。
大气磅礴的庙宇之中,一位绝世的宫装女子临窗而站。她那清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遥远的火光映衬着她美丽的容颜,更添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魅惑。
突然,一只三叉戬不知从何处飞来,没入了绝世女子的胸口。
女子闷哼一声,静静的看着胸口的三叉戟和流淌不息的鲜血,悄无声息地躺在了地上,彻底的失去了呼吸。
直到死亡,她都没有呼一声痛。仿佛,死亡对她来说,什么也不是。
杨戬和哪吒静静的看着这一幕,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那一柄三叉戟,他们十分熟悉。那不就是,杨戬的武器吗?
就在他们震惊的那一刻,一个面容清秀的丫鬟慌慌张张的跑了上来。当她看见失去呼吸的绝色女子之时,脸上的慌张顿时变成了绝望。
看着三叉戬向天外飞去,面容清秀的丫鬟朝着自己的心脉狠狠一掌打去。临死前,她向天道发誓。
“杨戬,永生永世,我与你势不两立。”
“杨戬,永生永世,我与你势不两立。”
就在这时,另一个声音突然响起,说出了和虚空中的少女一样的话。同样的狰狞,同样的绝望,同样的不顾一切。
杨戬闻言,看着缓缓而来的云彰,皱了皱眉。他终于明白云彰为什么对他印象这么差了,原来,在很久以前他们就结了怨。
“杨戬,你知道吗?我以前恨不得你去死。但是现在,我想你活着,永远的在痛苦中活下去。”云彰脸上扬起一抹大大的笑容,眼里却满是讽刺。“即使你天资过人,为三教第三代中的第一人。即使是第二代弟子,也少有人能超越你。但是,从一开始,你就是一个弃子。玉虚宫的所有人,从来就没有人会认为你会一帆风顺的活下去。”
云彰一脸温柔地将杨戬怀中的孩子抱了过来,慢慢的移动自己的身体,让道一更舒服的靠在他身上。
“师傅仅仅就只有这一个孩子,而你却在他下凡轮回的时间里,杀了他一次,断了他一条路。你说你这样做,师傅会原谅你吗?”
一旁的云月看了看一年惨白的杨戬,又看了看,笑得诡异的云彰。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却什么也没说。
道一敲了敲云彰的头,一脸严肃地从他的怀中落下。以看似缓慢,实则肉眼看不见的速度,离开了昆仑山,进入了混沌海中,向着天庭进发。
和杨戬之间的恩怨,道一并不会计较。他的父亲,早就帮他报复过了不是吗?听说,杨戬的外甥,不知折腾了他多少次。
云彰一声惊呼,揉了揉自己的脑袋。他厌恶地看了一眼杨戬,带着云月施施然的走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下凡
光芒流转,很快,玉鼎真人就到了他创造的那个世界之中。
为了维持此方世界的正常运转,玉鼎真人耗费了巨大的心力。因此,这一方世界,平稳发展。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世界毁灭的倾向。
将目光投向时间长河,玉鼎真人看见了他的母亲自古以来的所有经历。
作为黑暗之神的母亲,她过得很好。无论是谁,都不会为难她。毕竟,为了一点小事,招惹来黑暗之神的报复,那就得不偿失了。
化作萨拉查·斯莱特林的模样,玉鼎真人拖着自己的蛇尾,找到了沉睡的母亲。他也不打扰,就坐在一旁,安静的修行。
不知过了多久,萨拉查的母亲苏醒了过来。她看着坐在一旁的玉鼎真人,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玉鼎真人和自己的母亲叙旧之后,就提议带着他的母亲离开这方世界,去其他世界游玩。
“世界之外,还有其他世界吗?那些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玉鼎真人的母亲十分好奇,一脸兴奋地答应了玉鼎真人的要求。
经历了诸多世界,母子俩在一方小世界中停留了下来。在这一方小世界中,玉鼎真人遇到了自己的好友。
恒宇道君在没有遇上玉鼎真人之前,落魄的不成样子。身边仅仅只有一个鱼鼓,一只瓢,和一把平平凡凡的桃木剑罢了。就算是代表了上清一脉掌教位置的芙蓉冠,也破破烂烂的不成样子。后来,在一场战斗中被波及,成为了粉末。飘飘洒洒,被风不知吹到了何方?
经过多年的相处,玉鼎真人对恒宇道君上了心,两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朋友。
作为恒宇道君的好友,玉鼎真人对恒宇道君身上的装备,很有意见。于是,他将恒宇道君身上的东西改造了一番,又添置了一些,送给了恒宇道君。
恒宇道君的转世之身,孙皓手上的那一盒子华丽的装备,大半都是玉鼎真人亲手做的。
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恒宇道君陨落。玉鼎真人当然不会就这么看着,暗中对着他的灵魂做了手脚,让他能在下一世自然而然的觉醒上一世的记忆,融为一体。
事实证明,玉鼎真人做得很成功。孙皓刚才和胡柯凡过来,就是为了向他道谢。
耳边传来一声提示音,玉鼎真人知道,他的母亲写的文章终于更新了。于是,他走到柜台内,翻出自己母亲写的文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在这方世界中,玉鼎真人的母亲混得极好,是网文界赫赫大名的网文大神,被人称之为百变女神。
玉鼎真人的母亲,真正的名字,谁也不知道,包括她自己。所谓真名,还是忘了好。她的网名叫女王,以后我们就以女王来称呼她。
女王将触手伸到网文界,仅仅只写了一篇。而且,这篇还在连载中,离完结不知道还需要多久?而这一篇,出乎人意料之外的,让女王一书封神。
女王写的,名字很有趣,叫做《女王的自述》。简介更有意思,仅仅只有一句话。
——这是一位女王,真实的经历。
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写的是救世主和黑魔王的故事。当黑魔王死去,救世主和自己的亲朋好友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读者们以为,这篇文要完结了,颇有些依依不舍。
没想到,在这部书的结尾,作者给大家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一位平凡的少女坐在书桌前,关上了她现在正在看的书,书面上写着救世主的名字。
然后,这位平凡的少女,在睡梦中死去。灵魂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开始了,以少女的角度,书写了她如何从一位平凡的少女,成长为一位合格的女王。
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就是女王的成长史和恋爱史。女性读者们看得很嗨,恨不得化身文章中的女王,取而代之。
直到女王的孩子,萨拉查·斯莱特林出生,让读者们认识到,女王竟然是书穿。
接下来,是文章的第三部,以女王的角度,刻画了一个完美的魔王。
第26节
恋耽美
第26节
孙皓实在是佩服这些大人物,仅仅是s,也比其他人厉害的多,怪不得能闯下那么大的基业。要是他的话,绝对做不到这般职业。
不过,带着情趣用品正大光明的在外面走,真的大丈夫吗?难道说,是现在的流行。果然,在学校呆的久了,都落伍了。
胡柯凡和另一人面对面的相交而过,孙皓清楚地看见,两人眼神之间激烈的火花。这个模样,就算是瞎子也知道,这两个人之间不对盘。
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看见胡柯凡身后的孙皓,眼睛一亮,猛的出手,钳住孙皓的下巴。“小美人,跟着个骚狐狸有什么前途,不如跟着我如何?”
孙皓最讨厌有人拿他的容貌说事,更讨厌有人调戏他。于是,他一脸厌恶的握起拳头,给了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一下。
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闷哼一声,倒退了一步,脸色铁青。感受着体内肆意的剑气,连忙运起功力,一一化解。
胡柯凡看着面容冷硬的俊美青年的吃瘪,笑的肆意。“朗日,叫你作死。怎么样?吃亏了吧?”
朗日看着黑着脸的孙皓,发现这小子即使生气,也那么有味道,不由得露出一抹邪魅狂狷的笑。“原来是一只带着爪子的小野猫,不过,我喜欢。”
孙皓闻言,更加生气了。他没有发现,自己身上的剑气越来越多,完全锁定了朗日。
朗日看着面前铺天盖日的剑气,脸色一变。他虽然不怕和眼前的小美人打上一架,但是别忘了,旁边还有一个胡柯凡呢!二打一,他可不是对手。
“小美人,别生气啊!我走就是了。”说完,朗日舔了舔唇,看了一眼胡柯凡,径直离开了。这么精纯的元阳,就这么便宜了这只骚狐狸,真是不甘心。
胡柯凡肆意的笑了笑,摸了摸孙皓的头,赞扬道。“小家伙,你真厉害,竟然能让朗日这家伙吃瘪。再接再厉,遇到那家伙千万别客气。”
孙皓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抿着唇,点了点头。敢于窥觑他美貌的,都该打。
包厢内,孙皓看着面前满桌子的菜,吃的满嘴流油。怪不得,胡柯凡吃一顿饭要几百万。还别说,真是太好吃了。
一个小时后,孙皓看着桌面上的残羹剩饭,脸红扑扑的。他好生尴尬,他真的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能吃。满满一桌子,就这么没了。好吧!他只吃了一半,还有一半被胡柯凡吃了。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点一份。”胡柯凡懒洋洋的放下筷子,喝了一口汤。
孙皓猛然摇了摇头,不好意思的说道。“不必了,胡先生,我已经吃饱了。”
胡柯凡轻笑,摸了摸孙皓的头。“别想太多,既然是我请你的,你就安生的接受。这么点钱,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孙皓低着头,不好意思的咬了咬唇。
胡柯凡看着那张虽然稚嫩,却仍然美丽的容颜,心神荡漾。窥觑孙皓的,可不止朗日一个人。摸了他的尾巴,就是他的人了。想当做没有发生过,怎么可能。就算是剑修,也得乖乖到我碗里来。
天色已晚,孙皓赶着回家。胡柯凡也没有说什么挽留的话,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小汽车,将孙皓送回了家。
孙皓回到家中,拉开自己房间厚厚的窗帘,看着胡柯凡的车走远。猛然扑到床上,打了几个滚。
就这么一天的时间,孙皓不知道尴尬了多少回。明明,他平常不是这样的。
晚上,孙皓躺在床上。明明不想睡的,却一下子就睡着了,意识陷入了光怪离奇的世界中。他的身体缓缓地移动,最后,如同在母体之中一样,蜷曲成一团。无数灵气汇集而来,缓慢改造者他的身体。
床头的桃木剑,绕着孙皓在半空中飞舞,和孙皓的呼吸此起彼伏。
第二天一早,孙皓就起了床,他带着桃木剑,背着书包上学去。三天的假期,在不知不觉中,就没有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遇僧
第一百七十三章遇僧
高中的生活十分忙碌,整天都有写不完的试卷和习题。但是,这样的日常,对于一节课能将一本习题做完的学霸来说,完全不值一提。
孙皓,他就是学霸中的一员。从小到大,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女生眼中的男神。他学习好,容貌好,不知惹了多少人追捧。
抱着一捧试卷走在小树林之间的大道上,孙皓晃晃悠悠的,十分悠闲。
突然,孙皓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王青山,你有什么事情吗?”孙皓看着另外一个班级的班长,皱了皱眉头,不解的问道。
同为高三年级的班长,孙皓和王青山打过几次交道,彼此之间还算熟悉。毕竟,班级与班级之间,总有一些竞争和合作的。
王青山凑到孙皓的面前,像小狗一样,闻了闻孙皓身上的味道。
对于这近乎调戏的做法,孙皓心中不喜。他眉头一皱,向后退了几步。
“王青山同学,如果没有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我很忙,还要给老师交试卷。”
王青山笑嘻嘻的,完全没有被孙皓的冷淡打败。
“喂!孙皓,你昨天跟那个狐狸精在一起了,身上一股子狐骚味,隔了老远都能闻到。”
孙皓皱眉,他板着脸,十分不喜。
“如果你只是想跟我说这个的话,那我就先走了。还有,不要狐狸精,狐狸精的叫,这是对人的不尊重。”
说完,孙皓紧抿着唇,越过王青山,径直往前走去。
在王青山看不见的地方,孙皓停下脚步,闻了闻身上的味道。果然,他的身上有一丝淡淡的香味。不仔细闻的话,根本就察觉不到。
这个若有若无的香味,孙皓十分熟悉。就在昨天,他在胡柯凡的身上闻到过。
对于王青山的作为,孙皓十分反感。王青山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居然连他见了谁都要管,当他是他的老婆吗?无理取闹也要一个度。
还有,王青山居然这么没有礼貌,随随便便就叫人狐狸精。这让孙皓觉得,他以前真是看错了人。
高中生活是最为无趣的,整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没有一点自由。学霸们还好说,学渣们就惨了,整天有做不完的试卷和习题。
作为班长,每个星期一,孙皓都要值日。这一天,他和几个老师查寝过后,就告辞离开了。
学校里的学生,分为两种——住宿生和走读生。
其中,孙皓就是走读生中的一员。他的成绩很好,家又离得近,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因此,学校的老师们对他很放心。
走在水泥路面上,孙皓背着背包,拿着自己的学生证,向着车棚走去。
找到自己的自行车,孙皓解开锁链,骑了上去。
天色已晚,都快夜里子时(23点钟)了。现在科技发达,学校的水泥路旁伫立着一根根路灯。因此,孙皓不用当心晚上会看不见。
在校门口不远的一块草地上,孙皓突然看见了一个身穿黄色僧衣的和尚。他盘膝而坐,手持佛珠,微微低着头,好像在念着佛经。
孙皓满头雾水,现在都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呆在学校里。而且,还是个和尚。要知道,学校也是有门禁的,一般晚上十一点钟就会关门。那样,所有人都不能进出了。
出于礼貌,孙皓停了下来,赶着自行车走到了和尚的不远处。
“这位大和尚,学校马上就要关门了,你还是赶紧走吧!再不走的话,就要被关在学校里了。”
盘膝坐在草地上的和尚突然身躯一震,缓缓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十分平凡的脸。
“阿弥托佛,施主请先离去,贫僧随后就到。”
听到这个回答,孙皓点了点头,骑着自行车准备离开。“大和尚,你一定要看着点时间啊!”
“阿弥托佛,谢谢施主提醒。”和尚笑了笑,手中的佛珠转的更快了。
“怎么起雾了,”孙皓骑在自行车上,看着不远处在灯光下群魔乱舞的白雾,喃喃自语。根本没有注意到,草地上的和尚慌乱的表情。
骑着自行车,沿着道路前进,孙皓没有一点慌张。就算是能见度只有十来米,对孙皓回家并没有什么影响。
孙皓并不知道,在和尚的眼中,他一头扎进了雾气中,被吞的连骨头渣子也不剩。
就在和尚慌乱的目光中,一道剑气冲破云霄,撕开了白雾笼罩的囚笼,打开了一条生路,露出了孙皓骑着自行车潇洒的背影。
“阿弥托佛,原来是同道中人,贫僧再此,多谢施主相助。”和尚松了一口气,目送着孙皓离开。然后,他将目光转移,看向在白雾中隐隐绰绰的身影。
那道身影,是白雾的创造者,也是和尚将要超度的对象。
冤魂毫无神智,只知道杀戮,被和尚一直追到这里。此时,他浑身颤抖,气息弱了不止一畴。被剑气波及到,总是会受点伤的。
这边,和尚和冤魂大战一场。而另一边,孙皓却晃悠悠的回到了家。
洗漱过后,孙皓睡下。如同往日一样,他不知觉的开始修行。
第二天晚上,孙皓照常,骑着自行车回家。
在校门口,孙皓看见了昨天晚上遇见的黄色僧衣的和尚。
孙皓在和尚面前停下车,好奇的问道。“和尚,你怎么还在啊?”
和尚微微一笑,礼貌的行了一个佛礼。“阿弥托佛,贫僧圆通。此番来此,是为了昨日之事多谢施主。这是贫僧庙里自家种的,是贫僧的一点小小心意,还请施主不要嫌弃。”
孙皓看了看圆通和尚手中的水果篮子,绕了绕头,满头雾水。不就是提醒了一句嘛!至于这样啊!
“不过是小事一桩,大和尚莫要如此。”孙皓的目光偏移了一下,果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停在校门口,偷偷地看着他。
圆通和尚一脸严肃,“对于施主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对于贫僧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惠。”
若是没有孙皓的惊天一剑,将那只冤魂重伤。否则的话,圆通和尚也没有办法将那只冤魂超度。
看到圆通和尚这个样子,孙皓没有办法,只好收下了圆通和尚的谢礼——一个水果篮子。
相互交换了姓名之后,孙皓和圆通和尚分道扬镳,提着水果篮子,单手骑着车回家去了。
打开水果篮子,孙皓看了看。里面的水果类型很少。只有桃子,李子,梨子,杏子和莲蓬。他不甚在意的洗了几个桃子吃了,还别说,味道真不错。
要是孙皓知道,这一篮子水果市价值一百万,会不会大吃一惊。别看这些水果只是品相好,味道好,事实上,这些东西都是传说中的灵果。
☆、第一百七十四章 高考
阳光和煦,风光旖旎,这本是一个很美好的日子,但是孙皓却一点也不开心。原因在于,这段时间二班的班长——王青山,老是喜欢缠着他。
孙皓不厌其烦,恶语相向也不能阻碍王青山的决心。他没有办法,只能尽可能的躲避王青山的骚扰。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又到了放假的时间。孙皓收拾好东西,背着个大书包,骑着自行车,落荒而逃。
王青山实在是太烦人了,孙皓现在是越来越讨厌他了。
放假的三天里,孙皓总算是摆脱了王青山的纠缠,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或许是对孙皓的印象不错,胡柯凡又来找孙皓了,他带着孙皓到处游玩,贴心的举动让孙皓对他的印象极为良好。
胡柯凡看着孙皓进入了家门,一个转身,将目光看向隐藏在一旁的人影。仔细看去,那人竟然是王青山。
王青山那里是找不到孙皓的踪迹,不过是被他人拦住罢了。
“可恶的狐狸精,日后看我怎么收拾你。”王青山愤愤不平的撂下几句狠话,依依不舍看了一眼孙皓的家,不甘不愿的离去了。
胡柯凡懒洋洋的一笑,脸上满是戏谑。“毛都没有长齐的家伙,也想从我的嘴里抢人,想都不用想。真是愚蠢,以小家伙的性子,怎么可能喜欢你这狗皮膏药的模样。”
高考前的一百天,孙皓更加忙碌了,连假期都缩短了,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孙皓没有一丝抱怨,安分的呆在家中学习。对于胡柯凡的召唤,孙皓没有同意。在他说明了原因后,胡柯凡也理解了,没有再打扰孙皓。
很快,就到了孙皓高考的日子。不幸的是,孙皓的考试地点并不是在本校,而是在其他地区。
不在本校高考,是需要住宿的。于是,孙皓连同考生们搭着车,到了本市最大的酒店之一。
带队的老师一脸兴奋的告诉大家,胡氏集团名下的酒店无偿的为高考学生提供住宿的地方,只需要交伙食费罢了。
同学们都很高兴,在富丽堂皇的酒店之内四处打量,整个一好奇宝宝。
听到胡氏集团四个字,孙皓就觉得有些不对。当他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乘着电梯来到顶楼的时候,完全明白了,这里面有猫腻。
进入超豪华的总统房间,孙皓放下自己的行李,打了个电话。
不久后,孙皓放下了手中的手机,心安理得的住下了。
胡柯凡的行动力还是很不错的,他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让孙皓习惯了他的体贴。
对于胡柯凡的照顾,孙皓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心安理得。这其中,胡柯凡到底花费了多少心力,谁也说不清楚。
☆、第一百七十五章 法衣
高考,是每个人的生活中最重要的历程之一,不容一点忽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学习,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不过,对于孙皓来说,高考就是一场普普通通的考试罢了。他对于自己的学识很有信心,认为自己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因此,他一点也不紧张和害怕。
每每听闻不少人因为高考失利而发疯,甚至自杀,孙皓都很不理解。考试失利有什么,大不了重新再考呗!认真努力,在学习一年,还能考不上吗?
或许就是这样的想法,使得孙皓心态平和。因此,他在考场上,发挥正常,完全没有被周围凝重的氛围所感染。
很快,高考就结束了,这也就代表着,这一届的学子终于解脱了。因为常年的艰苦学习从而心情沉重的学子们不要压抑,纷纷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孙皓回到酒店,不出意料的看到了这家酒店的真正主人——胡柯凡。
孙皓神态自若的和胡柯凡打了一个招呼,就放下了手中的文具,在胡柯凡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他接过了胡柯凡手中的水晶杯,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干涩的喉咙。
胡柯凡和孙皓说了一会儿,就道出了自己的目的。他想要孙皓留下来玩几天,不要急着回家,和他四处看看。
孙皓想了想,给自己父母打了一个电话。他的父母考虑到他这些年学习实在辛苦,便同意了他的要求,让他在外面多走走,多看看,还在他随身携带的□□中打了一些钱。
见自己父母同意了,孙皓这才答应胡柯凡的要求,随着胡柯凡四处玩乐,直到填选志愿的前几天,他才回家。
夕阳西下,孙皓从胡柯凡的小轿车上下来,和胡柯凡道别后,这才回到家中。
现在才只是落日时分,孙皓的父母还在公司上班,还没有回家。他将自己带回来的东西一一归纳完毕,这才从衣柜里取出干净的睡衣,在洗手间里,洗了个澡。
躺在床上,孙皓看了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床头柜上的红漆木盒,随手拿在手中把玩。
估计是妈妈拿出来的吧!孙皓理所当然的这样想到。他的母亲是家庭主妇,帮他整理一下房间也是应该的。
几秒钟过后,孙皓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红漆木盒就突然打开了,露出里面流光溢彩的物品。
只一眼,孙皓就喜欢上了。他将它们一一拿了出来,仔细的观察。
孙皓看过的电视也有不少,仅仅是扫了几眼,他就明白,这是道教的物品。
红漆木盒看着不大,却装着不少东西。其中,有一顶黑色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玉石制成的芙蓉样式的发冠,一看就非常值钱。发冠上的簪子略微弯曲,后端刻着祥云图案。
一条黑色的正方形的逍遥巾。上面用金线银线绣着神秘的美观的云头图案,配着两根长长的剑头飘带。
两套精美的,黑底红边的法衣,宽袍大袖,看起来十分飘逸。上面有金丝银线绣的各种道教吉祥图案,如郁罗萧台、日月星辰、八卦、宝塔、龙凤、仙鹤、麒麟等。只是,两者之间样式有些不同,图案繁复也有不同。一个更为复杂,一个较为简洁。
一双式样肥阔端庄,美观大方,履头为云头如意形的云履。还有一双黑色高筒,白漆高厚硬底的鞋。
几双长长的白色袜子,上面系着长长的带子。
一只宽大厚重的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黑玉手镯,上面雕刻着龙凤,祥云图案,十分精美。
一只黄色的葫芦,上面刻有山水、祥云等图案,头上系着两条黑色的长长的剑头飘带。
一个精美的拂尘,木制的长柄,黑色为底,有着银色的纹理。一端,是质如轻云色如银的长须。尾端,缀着两条黑色的流苏。
一个系着两条黑色的长长的剑头飘带的棕黄色竹节,一端蒙着薄皮,可以敲打出声音。
一只用硬木刻制的瓢,密封性很好,舀水很方便。
孙皓看着这些一看就不简单的东西,有些苦恼。他只花了一点点钱,就将这些东西买了下来,真的合适吗?改天,他一定要将这些东西还回去。虽然说,他的心里十分不舍。但是,这个天大的便宜决不能占。
解决完了填志愿的事情,孙皓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在父母的建议下,最终选择填写了省大学。就在这个城市,离自己的家很近,骑自行车只需要十几分钟。
孙皓不想离开父母,所以才选择了本省大学。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妈妈很不高兴。
“你以为我们不想你留下吗?”孙皓的妈妈哭着说道,“京都的大学最好,你在哪里,会得到更好的成长。”
“妈,别担心我。即使这里的教学水平比不上京都,我也不会输给他人。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是最好的。”孙皓说道,“比起学的更好,我更希望和家人在一起。”
听到孙皓这么多,他的妈妈沉默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填选志愿后没有多久,胡柯凡就找上了门,请孙皓去参加一个宴会。
对于胡柯凡这个圈子里的s宴会,孙皓参加了不少。于是,他可有可无的答应了下来。
大概是看在胡柯凡的面子上,那些人对孙皓很客气。没有面对其他人的时候,那种骨子里的傲慢。就好像双方之间,不在同一个世界。
孙皓对那些人则很冷淡,连个笑脸也没有。有时候,连句话也不多说。因为,在那种场合下,贪图他美貌的真的不止一个两个。举止暧昧的就不说了,明目张胆的向他求欢的也不在少数。
还好那些人还有些教养,被孙皓严词拒绝后,便不再纠缠。久而久之,也没有什么人再缠着孙皓。否则的话,孙皓才不会去参加什么s宴会。
说道s,孙皓想了想,将红漆木盒拿了出来,放在了胡柯凡的面前。
“你说,我这样穿着去参加宴会,怎么样?”
胡柯凡感受着红漆木盒上传来的强大气息,不由得瞳孔紧缩。
没有发现胡柯凡的不对,孙皓自顾自的打开了红漆木盒。经过几天的研究,他发现,这盒子根本就没有锁上,仅仅只要用力,就能打开。
一顶黑色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玉石制成,气息晦暗的芙蓉样式的发冠,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胡柯凡的面前。
胡柯凡愣了愣,突然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原来是上清一脉的吗?真好。”
芙蓉样式的发冠,学名叫上清芙蓉冠。唯有上清一脉的掌教才能佩戴。
上清一脉,传至三清之一,上清灵宝天尊。
上清灵宝天尊主张有教无类,对天下万物一视同仁,并不会因为其他人是妖族,从而心生芥蒂。
上清一脉,则继承了上清灵宝天尊的主张,对妖族十分友好。门下弟子,各个种族都有,绝不会向玉清元始天尊一脉那样,因为种族的不同,而拒绝传授神通。
更重要的是,上清一脉并不忌讳妖族和人族联姻。孙皓又是上清一脉的掌教,没有人管得了他。也就是说,只要搞定了孙皓,就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在一起。胡柯凡这么高兴,就是因为此。
自从三百年前,最后一任掌教恒宇道君身死道消,上清一脉就失去了踪影。原来,还是有传承留下来的。隐藏的真深,三百年都没有任何人发现。
“并不需要这么正式,你只要跟以前一样,随便穿点什么就好。”胡柯凡笑了笑,回答道。
孙皓有些失望,“我很想穿呢!”
胡柯凡懒洋洋的笑了,指着对襟,长及小腿,无袖披,袖长随身,花纹较为简洁的法衣和黑色高筒,白漆高厚硬底的鞋子说道。“那你就穿花衣和道靴吧!这个简洁一些。”
孙皓闻言,一双凤眼如同月牙一般美丽,看的胡柯凡这个家学渊源的狐狸精都呆了几个瞬间。
拿着衣服到了房间,孙皓十分熟稔的穿上了极为复杂的道袍,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当孙皓拿着拂尘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胡柯凡又呆住了。
现在的孙皓,浑身满是仙气,超脱出俗。如同天边的白云,可望而不可即。
☆、第一百七十六章 真实
看见胡柯凡失神,孙皓也不在意,径直走上前来,拿起了那一只宽大厚重的带着神秘金丝纹路的黑玉手镯,随意的戴在了手腕上。然后,给自己的父母留了张便条,说明自己的去处。
这时,胡柯凡总算是清醒了过来。他讪讪的一笑,领着孙皓出了门。
来到胡柯凡的一处房产里,孙皓坐在外面喝茶,吃水果。而胡柯凡则进去房间换了一身黑色金纹的华服,恰好,和孙皓的服饰极为相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除了孙皓这个有些迟钝的家伙。
看着胡柯凡头顶和尾椎骨处重新出现的毛茸茸,孙皓也不吃惊,泰然自若的望了过去。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让孙皓明白,胡柯凡很喜欢s狐妖,几个月来,形象一直没有多少变化。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同样如此,不会轻易更改自己的s,似乎自己所扮演的,就是一种标志。
当小轿车离开城市,向着郊外驶去的时候,孙皓意识到了不对。他以前也不是没有跟着胡柯凡参加聚会,不过那些聚会都是在城市中。有的是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园林,有的是金碧辉煌的酒店,有的是布置完美的别墅……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孙皓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好奇的看着前方的景色,问道。
“你知道城外的汝阳湖吗?”胡柯凡回答道,“这次聚会的人数极多,一个酒店,一座庄园可装不下那么多人。因此,众人决定,将地点定在了汝阳湖上。”
事实上,还是有能够装下几千人的庄园的。只是,修行之人的破坏力惊人,谁又会舍得将自己的产业给其他人糟蹋。还是汝阳湖好,修行之人就算是再怎么破坏,损失也不大。
小轿车在汝阳湖边停下,孙皓从车上下来,看着天上、水下两轮明月相辉映。这才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中,今天已经是满月的日子了。
“走吧!”胡柯凡将车门关上,率先走到水面上,踏着微微起伏的波浪,继续向前走去。
孙皓眨了眨眼,跟着胡柯凡踏在了水面上。他试着走了几步,十分平稳。
谁这么厉害,在这么大的汝阳湖里,安装了一层玻璃。
胡柯凡走了很快,一个眨眼间,就会相隔数十米。
孙皓不敢大意,聚精会神的跟着胡柯凡,不敢落后一步。汝阳湖这么大,谁知道聚会地点在哪儿呢!要是走丢了,估计找都找不回来。
或许是因为太过关注胡柯凡的背影,孙皓并没有发现,自己的速度出乎意料的快。在普通人眼里,只能留下一个个残影。
前往汝阳湖某个地方的人数很多,孙皓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有的见过几面,有的则十分陌生。
远远的看见不远处,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孙皓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自己跟着胡柯凡到了目的地。他茫然的看着天空中飘荡的大红灯笼,第一次发现了不对。什么时候,他的速度有这么快了。恐怕奥运会冠军也比不上他吧!
孙皓茫然四顾,发现不少人凭空出现在人群中。而其他人,没有一丝大惊小怪,一脸平静的继续自己手中的事情。
“怎么了?”发现孙皓没有跟过来,胡柯凡连忙调头回去,找到了孙皓。
孙皓将目光投向胡柯凡,似乎要将他看穿似得。事实上,他也的确看穿了。原本有着毛茸茸耳朵和尾巴的俊美青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只黄棕色的大狐狸。胖乎乎的,十分可爱。
好朋友是狐狸变得,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孙皓打心底里佩服自己,他觉得他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好了。因为他一脸平淡的对着那个胖乎乎的狐狸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看着四周不停走动的大狗狗,大乌龟,大蛇什么的,孙皓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即使,他的三观正在重塑中,他的内心极为崩溃。
☆、第一百七十七章 恒宇
跟随者毛茸茸的大狐狸,走在“人”来人往的道路上。孙皓以为自己会很害怕,但是事实上,他极为冷静,漠然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汝阳湖上的人族,还是有不少的。这场大型聚会,并不是妖族的专场。
孙皓并不知道,他那种俯视一切,视万物如无物的眼神,在一众人族修士里面,是那样的扎眼。
诸天万界,万族林立,人族只是其中的一员。除了那些修为高深的前辈,谁还会拿这种眼神看人,特别是在这种各族修士齐聚的地方。
感受着孙皓身上喷涌澎湃的剑意,又看了看他身上华丽复杂,隐隐传来隐晦气息的花衣。凡是有些眼色的人,都离得他远远的。
“恒宇,你果然还活着。”身后传来一声断喝,孙皓下意识的转身甩袖,动作优雅,仪态万千。
带着金丝的黑玉龙凤手镯出从孙皓的手上脱落,飞到了半空之中,化为了两只手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上面分别雕刻着一龙一凤。栩栩如生,仿如活物。
两只如圆环一般的手镯突然串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阴阳并济,抵挡住了来自后方的攻击。
“好厉害的阴阳环,好神奇的玉如意。”众人惊呼道,目不转睛地看着天空中的斗法。
两只黑玉圆环相扣,缓缓转动,和精致的玉如意在天空中斗得旗鼓相当,谁也赢不了谁。
众人看的眼花缭乱,可是,没过一会儿,就被那股强大的气势所摄,连连后退。再不退,可不就是受伤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一些人退到远处,吐了一口血,任由其融入到水中,心有忌惮的看着半空中,绿色的虚影和黑色的身影。
感受着那两股强大的气息,一些人后怕地拍了拍胸口。果然,将聚会地点放在汝阳湖最好了。就算是打得再厉害,他们也没有多大的损失。
看也不看半空之中的龙凤黑玉金丝手镯,孙皓福至心灵般地伸出手,一只精美华丽的桃木剑出现在他的手中。他舒展开身体,流畅的使用出一个剑招,和对面的道人打在了一起。
“咦!那不是玉清一脉掌教的莲花如意吗?”有人疑惑地问道。
“唉!好像真的是的耶,难道说那个俊美的道人就是传说中的玉清一脉的掌教,昆山道君吗?”
“和昆山道君打在一起,不分上下的那个道人,到底是谁呀?居然这么厉害?”
“好像叫什么恒宇,昆山道君就是这么叫的。”
“恒宇,难道是那个恒宇。”一人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显然惊讶极了。
“没错,那肯定就是300年前突然失踪的,上清一脉的掌教——恒宇道君。”
“听说那位陨落了,没想好竟然还活着。看这架势,道行更高了。”
“恒宇早就死了,这只是他的转世之身罢了。”一个相貌普通的人,突然开口,镇住了周围的所有人。
“这不是文渊馆的文渊道君吗?怎么有空来这儿呢!”一位须发皆白的道人越众而出,笑着行了个晚辈礼。“道君一向知识渊博,可否为晚辈解说一二,晚辈的感激不尽。”
文渊馆的老板,也就是玉鼎真人,斜了一眼对方,漫不经心地说道。“还需要解释些什么?这不都是明摆着的吗?恒宇陨落,自然就得去轮回。前一世,得到的福报和凝聚的道果,一丝不漏的回到了此世的身上。”
也就是说,别看恒宇道君仅仅只有十几岁。但是,他前世的记忆会逐渐苏醒,一身法力道行,不会输于前一世,甚至更强。
胡柯凡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一向懒洋洋的表情都变了,惨白惨白的。该说他眼光好吗?千挑万选,选出了上清一脉的掌教——恒宇道君。
看着恒宇,也就是孙皓的前世今生彻底的融为一体,玉鼎真人总算是放下了心。
恒宇的未来一片璀璨,他也该功成身退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往事(加字)
看着孙皓和胡柯凡相携离去,玉鼎真人得脸上露出一抹轻笑,十分暧昧。
玉鼎真人和孙皓是几百年的好友,两人之间的情意不比他人。仅仅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双方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些什么。两人之间的默契,让胡柯凡酸气直冒。但是,顾及着玉鼎真人的身份,胡可凡除了眼红,什么也不能做。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酸味。”玉鼎真人为孙皓祝福,他终究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说起玉鼎真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和孙皓成为了好友,这不得不提起1000多年前的事情了。
1000多年前,经过玉鼎真人几十万年的温养和呵护,道一从青莲子中孵化,真真正正的出生了
道一虽然幼小,仅仅只是一个婴儿,但是他的实力却不容小觑。这么多年的神魂离体,九世轮回的领悟和机遇,让他一出生就有了圣人的道行。
好吧,其实,只有道一成为圣人,他才能出生。因此,他的出生,终归究于他的实力问题。
一出生就是圣人,只差一步就能成为混沌生灵,这就是道一现在的情况。
我们现在不说道一踏上最后一步,成为混沌生灵的事。因为,即使他是天之骄子,几位父亲都是混沌海中最为顶尖的人物。在这一方面,也帮不了他什么,只能靠他自己。要不然的话,混沌生灵,早就泛滥成灾了,还有什么稀罕的?
道一出生还没有几天,他就知道了,自己到底闭关了多么久,足足有几十万年。他暗道一声不好,连忙给远在天庭的帝辛,发了一个消息。他并不是故意没有遵守承诺,在一个元会之内回去。而是,他闭关修行,忘记了时间。
没过多久,道一就向玉鼎真人辞行。
玉鼎真人盘膝坐在云床上,看着道一幼小的身躯,狠狠地皱了皱眉。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自己的人生。
“父亲,您的意思是……”道一期待的看着玉鼎真人,心中却有点忐忑不安。他的父亲,是一个多么风轻云淡的人呀。能让他皱眉的事情,诸天万界少有。
“罢了,你想去就去吧!只是千万要小心,不要第二次被人算计了。”玉鼎真人摆了摆手,任由道一离去。
看着道一兴高采烈的背影,玉鼎真人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一个,他亲手创造出来的世界。是不是,该回去一趟了。这样想着,玉鼎真人起身,化为一道光,在混沌海中遨游。
道一收拾了一些东西,就离开了玉泉山,向外爬去。他刚刚出生没有几天,幼小的身躯不能走动,只能够爬行。到底是圣人,即使幼小,该有的战斗力也不会缺少。因此,这一点小事,影响不到他什么。
杨戬和哪吒行走于昆仑山中,静静的讨论着什么。突然,他们看见,山道上出现了一个小孩子。一身大红衣裳,面容精致,略带点婴儿肥,看起来十分可爱。
快步走了几步,杨戬将山道上的小孩子抱了起来,疑惑的问道。“这是哪家的小童子,怎么一个人就出来了,身旁也没个人照顾。”
“咦!这孩子和师兄你有一丝因果相连,师兄就不如借此,推算这孩子来历如何?”哪吒眨了眨眼睛,笑着提出了一个建议。
哪吒并不是一些人以为的那样,是个小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清秀的少年,眼神灵动,青春逼人。
杨戬闻言,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借着这一丝因果,开始推算。
虚空之中,渐渐地出现了一幅画面。
大气磅礴的庙宇之中,一位绝世的宫装女子临窗而站。她那清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遥远的火光映衬着她美丽的容颜,更添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魅惑。
突然,一只三叉戬不知从何处飞来,没入了绝世女子的胸口。
女子闷哼一声,静静的看着胸口的三叉戟和流淌不息的鲜血,悄无声息地躺在了地上,彻底的失去了呼吸。
直到死亡,她都没有呼一声痛。仿佛,死亡对她来说,什么也不是。
杨戬和哪吒静静的看着这一幕,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那一柄三叉戟,他们十分熟悉。那不就是,杨戬的武器吗?
就在他们震惊的那一刻,一个面容清秀的丫鬟慌慌张张的跑了上来。当她看见失去呼吸的绝色女子之时,脸上的慌张顿时变成了绝望。
看着三叉戬向天外飞去,面容清秀的丫鬟朝着自己的心脉狠狠一掌打去。临死前,她向天道发誓。
“杨戬,永生永世,我与你势不两立。”
“杨戬,永生永世,我与你势不两立。”
就在这时,另一个声音突然响起,说出了和虚空中的少女一样的话。同样的狰狞,同样的绝望,同样的不顾一切。
杨戬闻言,看着缓缓而来的云彰,皱了皱眉。他终于明白云彰为什么对他印象这么差了,原来,在很久以前他们就结了怨。
“杨戬,你知道吗?我以前恨不得你去死。但是现在,我想你活着,永远的在痛苦中活下去。”云彰脸上扬起一抹大大的笑容,眼里却满是讽刺。“即使你天资过人,为三教第三代中的第一人。即使是第二代弟子,也少有人能超越你。但是,从一开始,你就是一个弃子。玉虚宫的所有人,从来就没有人会认为你会一帆风顺的活下去。”
云彰一脸温柔地将杨戬怀中的孩子抱了过来,慢慢的移动自己的身体,让道一更舒服的靠在他身上。
“师傅仅仅就只有这一个孩子,而你却在他下凡轮回的时间里,杀了他一次,断了他一条路。你说你这样做,师傅会原谅你吗?”
一旁的云月看了看一年惨白的杨戬,又看了看,笑得诡异的云彰。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却什么也没说。
道一敲了敲云彰的头,一脸严肃地从他的怀中落下。以看似缓慢,实则肉眼看不见的速度,离开了昆仑山,进入了混沌海中,向着天庭进发。
和杨戬之间的恩怨,道一并不会计较。他的父亲,早就帮他报复过了不是吗?听说,杨戬的外甥,不知折腾了他多少次。
云彰一声惊呼,揉了揉自己的脑袋。他厌恶地看了一眼杨戬,带着云月施施然的走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下凡
光芒流转,很快,玉鼎真人就到了他创造的那个世界之中。
为了维持此方世界的正常运转,玉鼎真人耗费了巨大的心力。因此,这一方世界,平稳发展。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世界毁灭的倾向。
将目光投向时间长河,玉鼎真人看见了他的母亲自古以来的所有经历。
作为黑暗之神的母亲,她过得很好。无论是谁,都不会为难她。毕竟,为了一点小事,招惹来黑暗之神的报复,那就得不偿失了。
化作萨拉查·斯莱特林的模样,玉鼎真人拖着自己的蛇尾,找到了沉睡的母亲。他也不打扰,就坐在一旁,安静的修行。
不知过了多久,萨拉查的母亲苏醒了过来。她看着坐在一旁的玉鼎真人,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玉鼎真人和自己的母亲叙旧之后,就提议带着他的母亲离开这方世界,去其他世界游玩。
“世界之外,还有其他世界吗?那些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玉鼎真人的母亲十分好奇,一脸兴奋地答应了玉鼎真人的要求。
经历了诸多世界,母子俩在一方小世界中停留了下来。在这一方小世界中,玉鼎真人遇到了自己的好友。
恒宇道君在没有遇上玉鼎真人之前,落魄的不成样子。身边仅仅只有一个鱼鼓,一只瓢,和一把平平凡凡的桃木剑罢了。就算是代表了上清一脉掌教位置的芙蓉冠,也破破烂烂的不成样子。后来,在一场战斗中被波及,成为了粉末。飘飘洒洒,被风不知吹到了何方?
经过多年的相处,玉鼎真人对恒宇道君上了心,两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朋友。
作为恒宇道君的好友,玉鼎真人对恒宇道君身上的装备,很有意见。于是,他将恒宇道君身上的东西改造了一番,又添置了一些,送给了恒宇道君。
恒宇道君的转世之身,孙皓手上的那一盒子华丽的装备,大半都是玉鼎真人亲手做的。
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恒宇道君陨落。玉鼎真人当然不会就这么看着,暗中对着他的灵魂做了手脚,让他能在下一世自然而然的觉醒上一世的记忆,融为一体。
事实证明,玉鼎真人做得很成功。孙皓刚才和胡柯凡过来,就是为了向他道谢。
耳边传来一声提示音,玉鼎真人知道,他的母亲写的文章终于更新了。于是,他走到柜台内,翻出自己母亲写的文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在这方世界中,玉鼎真人的母亲混得极好,是网文界赫赫大名的网文大神,被人称之为百变女神。
玉鼎真人的母亲,真正的名字,谁也不知道,包括她自己。所谓真名,还是忘了好。她的网名叫女王,以后我们就以女王来称呼她。
女王将触手伸到网文界,仅仅只写了一篇。而且,这篇还在连载中,离完结不知道还需要多久?而这一篇,出乎人意料之外的,让女王一书封神。
女王写的,名字很有趣,叫做《女王的自述》。简介更有意思,仅仅只有一句话。
——这是一位女王,真实的经历。
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写的是救世主和黑魔王的故事。当黑魔王死去,救世主和自己的亲朋好友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读者们以为,这篇文要完结了,颇有些依依不舍。
没想到,在这部书的结尾,作者给大家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一位平凡的少女坐在书桌前,关上了她现在正在看的书,书面上写着救世主的名字。
然后,这位平凡的少女,在睡梦中死去。灵魂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开始了,以少女的角度,书写了她如何从一位平凡的少女,成长为一位合格的女王。
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就是女王的成长史和恋爱史。女性读者们看得很嗨,恨不得化身文章中的女王,取而代之。
直到女王的孩子,萨拉查·斯莱特林出生,让读者们认识到,女王竟然是书穿。
接下来,是文章的第三部,以女王的角度,刻画了一个完美的魔王。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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