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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节

    [娱乐圈]重回巅峰 作者:奶油馅

    第9节

    “我不过是找人教训教训他,他居然拿那视频出来……”

    贺阗的脚步突然停下,卫彦没有留神,继续往前走,边走边咒骂:“敢跟我对着干,我非要他好看不可……”

    “你要谁好看?”贺阗问,“你以为你这次回来,只是来公司这里挨骂的?”

    卫彦站定,张了张嘴,不知道该继续说什么。莫名的,看着贺阗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就觉得背后生寒。贺阗这些年没少帮闫宁找对胃口的新人,卫彦太清楚这些,所以从来不奢望自己是闫宁的唯一,但是当一个人得到了甜头,就会忍不住想要得到更多。他不希望闫宁更那些男男女女有什么接触,所以他一直在努力攻克闫老先生,希望能得他青眼光明正大站在闫宁身边。但是……

    “你又给他介绍人了?!”

    卫彦的声音拔高。贺阗冷笑:“我最近在忙着处理你的烂摊子,你以为我能分得出身来拉皮条?”

    还没等卫彦松口气,贺阗之后的话让他的脸色瞬间白了:“他在酒吧遇到个b,长得很像宋霖,在你拍戏的那几天,一直带在身边。”

    “前段时间那个电影学院的女学生呢?”

    “被他发现戳破安全套想偷偷怀孕上位给赶走了。临走还送了一百多万的遣散费。”贺阗扫了一眼卫彦,“你要是继续惹是生非,说不定最后他不要你的时候,连一百万都拿不到。”

    卫彦不敢去想闫宁抛弃自己的那一天。他什么都没有,当初要不是被贺阗遇上,带给闫宁,他现在应该还只是一个穷小子。一穷二白,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他不愿意放弃现在得到的一切,闫宁也好,钱也好,他都想抓着。

    “我去找阿宁!”

    卫彦不敢再想,丢下一句话,直接跑去楼梯口。贺阗目送着他离开,迈开脚步,慢慢的走在公司的走廊上。

    走廊一侧的墙面上,挂着公司名下演员的照片。有人正在拆除上面的照片,贺阗随意地扫了一眼,却看到被摘下来的照片里,三十六岁的宋霖穿着西装,拽着自己的一侧领子,微微仰着头,目光冰冷,冷傲极了。

    “怎么……摘下来了?”贺阗问。

    “人都死了,留着也没意思了。老总说换个刚捧上来的挂,不然晦气。”

    第22章 我的猫(上)

    沈鹤杀青的第二天,他就退了房,带着行李和助理坐上了回燕城的长途车。

    学校那边一听说他杀青回来,连忙让他在家先休息几天才回学校上课赶进度。沈鹤挂完电话,看着站在身边宿醉加长途颠簸脸色十分难看的陈大少,叹气道:“行了,你先回家休息。回头学校见。”

    陈大少虽然很想再逞英雄送沈鹤回书吧,但是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他实在是没那个能耐了,忙把行李往沈鹤面前一放,随手打了的士赶紧回家。

    沈鹤没有在路上多停留,回家的时候正值晚饭时间,书吧里生意相对冷清一些。沈父正在擦桌子,一抬头,看到沈鹤站在门口直接愣住。还是沈母先叫了起来:“小鹤回来了!”

    其实沈鹤离开家进组拍摄,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对于沈父沈母来说,像是分隔了几年。他们的儿子从小身体不好,很少离开他们,更别说一走几个月。虽然沈鹤每星期都会打电话回家,但是看到儿子回来,两位老人还是激动的不行,尤其看到沈鹤黑了,更是心疼。

    沈鹤安抚了两句,见有生意上门,这才提着行李箱先上楼。

    沈母端着水果和点心上楼的时候,沈鹤的房间开着门,人却在浴室里。隔着门能听到里面“哗哗”的水流声。沈母敲了敲门,示意他吃的摆在桌上了,没吃饭的话厨房里有菜可以热一热。得到沈鹤的回应后,沈母这才带上门重新下楼。

    浴室里,沈鹤站在花洒下,伸手扭掉了开关。他抹了把脸,站在浴室的镜子前。

    在从剧组离开回燕城的路上,沈鹤一直在想自己接下来要走的路。娱乐圈他是一定要回去的,但是如果没有经纪人,孤军奋战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在没有作品之前,又有多少人愿意捧一个只有脸没有后台,也不肯接纳潜规则的新人?

    沈鹤笑了笑,想起那晚盛伯雍的话,心底生出一丝异想天开,想让他提携的想法,却又很快被甩出大脑。

    与其让盛伯雍提携,倒不如他自己去试一试。

    在家里好好的睡了一夜,没有做任何噩梦,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生物钟准时唤醒了沈鹤的大脑,他起床简单洗漱了一番,下楼晨跑。

    十一月下旬的大学城,大清早的风吹过来,透着让人有些忍不住的寒意。沈鹤穿着运动服,呼吸平稳地在路边慢跑,偶尔有认识的大叔大妈从旁边遛狗回来遇上了,便打声招呼继续往前跑。等他跑完一圈,拎着早饭返回书吧的时候,附近大学的走读生已经开始往学校走了。

    “沈鹤?你回来啦!”

    有认识的同学正从旁边经过,看见沈鹤赶紧停下来打了声招呼。当初《天工》获奖并且被吉诃影视买走版权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学校里已经传疯了,后来开学没多久又听说身为编剧的沈鹤居然还试镜成功了《天工》里的一个角色,请假去剧组拍戏,更是让不少人羡慕嫉妒。

    啧啧,人家虽然脾气古怪了点,身体看起来也不好了点,这张脸的颜值还是很高的。现在还靠着颜值直接从编剧升格成为演员了,这得气死多少表演系的师兄弟们。

    “嗯。刚回来,准备过两天就去学校销假。”沈鹤淡淡道。

    那人摆了摆手:“行,你刚回来就好好休息几天,我先去学校了。”

    书吧的生意一大清早总是显得比较冷清。沈父沈母吃过儿子晨跑带回来的早饭后,很快就开始投入一天的工作,把昨晚才到的包裹打开,分类摆好放在推车上准备往书架上摆。正要推车,从旁边伸来一条胳膊。

    “爸,我来吧。”

    沈父抬头,看着儿子卷起衣袖,露出一截纤瘦的手臂,有些犹豫:“你还是坐着看看书吧,才从剧组回……”

    沈鹤没多废话,已经拉过推车去摆书。沈父看着儿子,又心疼又欣慰。

    小时候那么瘦瘦小小,跑两步就嘴唇铁青的孩子到底还是长大了。

    昨晚沈鹤回来的时候,书吧还没到关门时间。等营业时间过了,夫妻俩简单的收拾了下就上楼想和儿子聊聊,却发现儿子已经在床上睡着了,就连行李箱也没收拾好。一想到剧组拍戏是那么累的一件事,再看儿子睡着的样子,夫妻俩就觉得儿子又瘦了。于是昨晚上,夫妻俩是商量着要怎么给沈鹤补身体渐渐睡着的。

    门口的铃铛传来声音,沈父回头,看见俩女学生进来招呼了一声。因为是常客了,女孩子们也很放得开,笑嘻嘻地喊了两声“伯伯”,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抽出自己带来的笔记本准备做事。一抬眼,有个女孩怔在了那里。

    同来的女孩坐在她对面,看见好友呆愣愣的看着背后,不解道:“看什么呢,魂都飞了?”她说着也扭头去看,站在书架前的青年背影纤瘦,微微低头在看手里的一本书,露出的一截脖颈上还有一点点青黑色的发茬,侧颜……清俊的让人挪不开视线。

    “嗷!好帅!这人是谁,前几天怎么一直没看到过,是老板新招的人?”

    “会不会是电影学院的?没有在我们学校看见过这么帅的人啊?”

    “电影学院有进过新人吗?不是吧,感觉有点眼熟,可是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管不管,快偷拍一张!快点呐!”

    书吧里这时候还没两桌生意,女孩的声音尽管有特地压低过,但是听起来仍然尤其明显。当然,手机拍照时候的“咔嚓”声想要忽略也是不可能的。不过沈鹤没有回头,对于两个女孩偷拍的鬼祟动作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摆着手里的书。

    照片连着拍了好几张,女孩这才收手,却仍旧红着脸,时不时往沈鹤的方向偷看。等对方接了一通电话出门,女孩这才大胆地跑到收银台前,向老板询问青年的身份。

    老板和老板娘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嗯,我也觉得我儿子很帅。”

    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停在离书吧不远的路口。因为车子太过高调,从旁边经过的学生没有一个不往车子里看上两眼的。

    沈鹤走到附近的时候,一眼就看见车主正一手搭在车窗外,一手把玩着手里的水果机。

    从挡风玻璃里看到沈鹤走近,车主探出脑袋,拉下墨镜:“沈同学,拍戏的感觉如何?”

    沈鹤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一边往里坐,一边道:“感觉不错,”

    “以后还想继续当演员?”唐穆风发动车子,打趣道,“好好的编剧不当,想当演员,你是怎么想的?演员来钱快?”

    沈鹤按下车窗,窗外向两边飞驰的景色匆匆映入眼帘:“是个理由。不过我也是真的喜欢演戏。”

    唐穆风当然对沈鹤是继续当编剧还是改行当演员都没有想法,只是觉得有些遗憾。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能够写出像《天工》这样的参照真实历史改写的剧本,足够看出这个人的天赋到底有多优秀。像这样优秀的一个编剧人才,不继续写剧本,反而向演员发展,的确是有点可惜了。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演员,好看的,不好看的,只要听话,不笨基本上都能调教出来,碰上有天赋的,想混下去不难。但是好的编剧实在是太缺少了,尽管每年学校里都会毕业一批,但是真正从事这一行的人太少,而能混出名堂来拔尖的又是凤毛麟角。

    唐穆风惋惜沈鹤的天赋,但另一方面在看过试镜时的录像和从片场传回来的一些视频后,他又觉得沈鹤可以在演戏这条路上走得更远。

    如果机遇好,未尝不是第二个宋霖。

    当然,不要和宋霖一样,在最鼎盛的时候却遭遇事业的滑铁卢。

    “既然你想继续演戏,我就带你去见一个人。”唐穆风回过神,看了眼身边这个清俊干净的青年,“那人脾气古怪,不过有他带你,任何事情都会事半功倍。”

    沈鹤不知道唐穆风要带自己去哪里。但是当车子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幢出租房前停下的时候,他突然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感觉自己就要遇到一个很重要的人。

    “喏,人在前面。就那个卷着袖子,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中年人。”

    顺着唐穆风手指的方向,沈鹤看到了他话中提到的男人。

    那个男人正低头在看路边几个老头下棋,嘴里叼着烟,像是看得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香灰烧得老长,一下子掉到手背上烫得甩了甩手。

    “他叫孟……”

    “我知道了。我会找时间拜访他的。”

    沈鹤突然打断唐穆风的话,扭头道:“唐经理知道哪家宠物店卖的猫粮比较好吗?”

    “……”

    这话题转得真硬……唐穆风虽然搞不懂沈鹤的态度,但要介绍的人已经指给他看过了,自己也算是完成了某人特地交代的任务,这么想着倒也无所谓了。

    “猫粮的话倒是知道有一家。你家里养猫了?”

    唐穆风发动车子,随口问了句。沈鹤沉默了很久,就在唐穆风以为自己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却终于开了口:“以前养过……”

    “以前?猫走丢了还是……死了?”

    这一次,唐穆风真的没有等来沈鹤的回答。车子开回到市区内,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停车的位置,唐穆风指了指路:“直走再左拐有家蛮大的宠物店,听说是国内知名连锁,你可以去看看。”

    他话音落下,沈鹤道了声“谢谢”,已经打开车门下车了。

    第23章 我的猫(下)

    直走左拐的那家宠物店,对沈鹤来说再熟悉不过。

    他十六岁登顶成影帝,第一年回国因为怕寂寞,养了一只猫,所有的宠物用品都是在那家店里买的。店长是个好脾气的大叔,还养着一条大金毛。

    但是对沈鹤来说,那都是过去的记忆了。沈家没有宠物,沈父沈母也不敢让沈鹤养宠物,生怕出什么问题。不过书吧附近倒是经常有流浪猫,脏兮兮的,不知道平时都躲在哪里过夜,只有到饭点的时候,才会循着香味蹲守在人家门前。

    沈鹤杀青回来的那晚,就在路口见到了几只,一下子勾起了回忆。尤其是在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之后,他更是想起过去拍戏忙起来没空管家里的猫,直接把小家伙扔给那人照顾的情景。

    物是人非,也不知还能找回多少。

    沈鹤想着,叹了口气,沿着路慢吞吞往前走,有些犹豫要不要再去带一只猫回家。经过宠物店橱窗的时候,他停下脚步,看着窗口。

    靠窗的地方还是跟过去一样,垒着几个笼子,笼子里关了几只小猫,旁边还有一个被圈起来的圆,店长的大金毛和从前一样,懒懒地卧在里面睡觉。因为习惯了有人站在窗口围观,大金毛连尾巴都懒得动一下,继续卧着睡觉。

    敞开的店门里突然有人大步出来,手里还举着电话:“怎么会不见的?周围找过没有?”

    说话人的声音太熟悉,沈鹤扭头,撞上了盛伯雍的视线,两人都有些愣怔。

    盛伯雍又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讲了几句,挂断后朝着沈鹤点了点头:“又遇见了。”

    沈鹤弯了弯唇角:“盛哥家里养宠物?”

    “朋友的猫……”盛伯雍有些犹豫,“你杀青那天我接到电话,说是猫病了,一直不肯吃饭,我就回来看看。”

    “看过医生了吗?”因为那一晚盛伯雍的话,沈鹤心里其实对他有些防备。沈鹤就是宋霖,宋霖就是沈鹤,这个秘密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都藏着,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和他分享,并且能够帮他保密,他也希望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他不知道盛伯雍是不是这个人,但起码目前来看,他们可以是朋友。

    “我刚下的飞机,还没来得及回家里看看。刚才家里的阿姨说,猫跑了。”

    猫是一种俾睨天下的生物。如果跑了,大概就很难能再找回来。盛伯雍脸上的焦虑不是伪装的,沈鹤看得明白,看他难得有些焦头烂额的模样,忽然心里松了松:“盛哥,我帮你找吧。多个人多个帮手。”

    盛伯雍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两个人打车先回了盛伯雍的住处,沿着小区一边走一边呼喊着猫的名字。

    盛伯雍说那只走丢的猫叫咪咪。沈鹤心底有些想吐槽盛大影帝的取名水平,但是看见他的神情,到底还是咽了下来。

    两个人在小区里找了几圈,都没有见到一只猫,就连野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和盛伯雍的助理小郑碰头之后,又往小区附近开始发散出去寻找。

    盛伯雍戴着鸭舌帽,穿着一身并不显眼的休闲衫,旁人只当是谁家的猫跑了,猫奴到处在找,压根没把这人往“盛伯雍”这三个字上想。

    这一找就找了大半天,附近的公园、商场都找遍了也没看到那只猫,倒是有几只野猫叫声从矮树丛里钻出来叫唤两声。

    看见盛伯雍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地方转身就走,沈鹤也顾不上去逗缠在自己脚边的几只小猫,赶紧小跑几步跟上。

    “盛哥,你想到还有什么地方可能会是小家伙去的地方了吗?”

    “大概……是它原主人的家。”

    从出租车上下来的那一刻,看着眼前熟悉的小区,沈鹤有一瞬间的迟疑这是他之前住的别墅区,就在几个月前,他以沈鹤的身份再次回到过这里。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回来,却没想到今天会再度来到这里。

    他扭头去看盛伯雍,后者皱着眉头,长腿一迈就往小区里走。沈鹤叹了口气,跟上脚步。

    脚下的路越走越让人觉得心惊。沈鹤不知不觉放慢了自己的脚步,胸口的心脏跳动得越发厉害。他费力地跟上,在看到最后让盛伯雍停住脚步的别墅时,他的脸色终于变了。

    那是他的别墅,有着他成名以来几乎全部的记忆。

    “盛哥快看,是咪咪!”

    小郑眼睛尖,一下子就在别墅的栏栅铁门后发现了蹲着的一团黑毛。

    因为找了大半天,天色其实已经有些暗了,那黑色的毛团卧在铁门后,如果不是看得仔细,很容易就被人认错。

    “大王……”

    沈鹤的声音不重,小郑疑惑地回头看了看他,见他脸色不太好,以为是病了,正要询问,忽然就听见那只自从到了盛哥家里就不怎么叫唤的猫忽然悲伤的叫了一声。

    那一声,听起来像是被主人抛弃了一般,声音拉得很长,有气无力。

    盛伯雍蹲在铁门前,试图把猫叫出来:“好孩子,我们回家……”

    黑猫只是回头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良久又回头朝着紧闭的大门凄惨的叫了起来。

    “大王……为什么会在盛哥你哪里?”

    沈鹤有一瞬间的坦诚身份的冲动,话到了嘴边却还是咽了回去。

    盛伯雍没有看他,目光紧紧盯着那扇门,好像过一会儿住在那扇门后的男人会像过去一样,抱着猫打开门,在小花园里走一走,转一转。

    “宋霖出事后,这里的房子就跪闫宁拿走了。没几天房子就收拾出来让卫彦搬了进去。我是偶尔经过的时候看到贺阗把猫扔到了铁门外……”

    这个别墅区住了不少圈内人,沈鹤还是宋霖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闫宁几乎从来不到这里过夜。而且,宋霖和盛伯雍的关系至多只是萍水相逢,所以,他在别墅区出现,会捡到大王,却不知道大王的名字也很正常。

    但是闫宁、卫彦……

    沈鹤握紧拳头,指甲几乎要掐进手心。

    这是宋霖的房子,是他全款付清,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宋霖”名字的房子,凭什么最后成了闫宁的所有物,又凭什么让卫彦住进来!

    就算宋霖死了,也该作为遗产和名下其他财产一样捐献给希望工程。而现在仔细想起来,也许不光是这栋别墅,可能连带着宋霖名下的资产都被那两个不要脸的男人侵吞了。

    沈鹤越想,心口越气愤。然而大王的叫声一声凄惨过一声,渐渐竟让他冷静了下来。

    “要不,我翻墙进去?”

    小郑心疼地望着铁门后面的黑猫。自从接到这只猫开始,就没看它好好吃过饭,本来挺胖一只,瘦到现在一只手轻轻松松就能捞起来的地步。这要是宋霖泉下有知,也不知道会不会怪他。

    “不用翻墙。”盛伯雍站起身正在打量翻墙的可行性,沈鹤却突然叫住了他们,“我能把他叫出来。”

    盛伯雍低头,沈鹤的目光中透着笃定:“盛哥,我养过猫的。”

    “可咪咪跟其他猫不一样,它脾气很倔……”

    小郑有些着急,然而不等他说完话,沈鹤忽然压低声音,轻轻的喊了一声“大王”。

    猫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沈鹤继续喊。

    猫耳朵动了,尾巴有些犹豫地开始摆动,就连叫声也放轻了不少。

    “大王……”沈鹤又喊了一声,那团黑色毛球忽然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扭头的时候碧色的猫眼睁得很大很大,似乎是在确认呼唤自己名字的这个陌生人的身份。

    沈鹤看着它,伸手:“大王,我们回家了。”

    那猫终于转了个身,抖抖身上的毛,慢慢地朝着门口走过来,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嗅着气味。

    沈鹤越看越心疼。

    他当初给小家伙取名大王,完全是因为它整天都是一副“老子比你大”的不屑感。他想着好玩就开始“大王”“大王”的喊,时间久了,大王也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几个月前,大王还是一只胖墩墩的黑猫,虽然年纪很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永远离开,但偶尔大清早从床头柜上跳下来,赏他的“猫肉炸弹”依旧能把他压得叫出声来。可现在,大王瘦了好多,都可以看到嶙峋的排骨。

    大王走得很慢,不知道究竟是没有力气了,还是觉得呼唤自己的人太过陌生。直到凑到沈鹤的手掌前,它都一副谨慎的模样,碧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疑惑的神色。

    气味是陌生的,脸也不认识,可说话时的语气和铲屎官真像……

    沈鹤看见大王缓缓在自己的手掌前端坐下来,长长的黑色尾巴一下一下擦着地。

    “大王,来,好孩子,咱们回家,我给你做还吃的。秋刀鱼和牛肉还有小南瓜一起做的猫粮,你想不想吃?”

    在沈鹤说话的时候,盛伯雍一直站在旁边。宋霖的别墅在小区比较靠边的地方,来往的邻居很少,以至于他们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也没有人因为觉得奇怪凑过来看热闹或者报警。但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正决定翻墙把猫带出来,那团毛球八风不动地眯了眯眼睛,然后伏下身子,擦着沈鹤的手腕,从铁门底下窄窄的空隙里钻了出来。

    “出,出来了!”

    小郑高兴叫叫了起来,正伸手要去把猫抱起来。却见那猫挨着沈鹤的小腿蹭了蹭,长长的尾巴缠着他的脚踝,情绪似乎也不低落了。

    沈鹤抱起大王,心疼地摸着它的脊背:“好了,先回车上。”他说完,抬头去看盛伯雍。男人的眼睛轮廓很深,眼底像是藏着旋涡,沈鹤下意识的挪开视线,低头亲了亲凑过来的猫头。

    他不知道该怎么向盛伯雍坦白,就像他至今不明白,盛伯雍为什么会怀疑他和宋霖的身份。

    明明没有太多的接触,这个男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把宋霖的事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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