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节
修仙之大赢家 作者:小鹿犬
第7节
温乐:你们这群笨蛋!没见过女汉子敢空手对付持刀歹徒的啊,但她还是会被毫无杀伤力的蟑螂吓得满屋跳沙发啊!我是有病,不是胆子小!
第一招,失败。
在方越的建议下,林乘风下一招用的是食物治疗法。当然这个名字是温乐随便安的。
林乘风御剑把温乐抱起,感受到怀里的师弟瑟瑟发抖,林乘风又是心痛又是不忍,但为了师弟的未来,他还是把温乐单独放到了云霄峰最高的一棵大树上。温乐坐在最上面的树枝上,他偷偷瞥了一眼,发现自己离地面起码有十几米,吓得他赶紧闭上眼睛。
看到温乐如无尾熊般死死抱住树身,林乘风也是哭笑不得。
方越在树下摆出了各色美食,什么烤鸡烤兔烤鱼鸳鸯锅应有尽有,然后使了一个风系小法术,把食物的香味卷送到了温乐附近。要是换做其他地方,温乐早就加速冲过来了,毕竟对一个吃货来说,食物的魅力不可抵挡。
可惜直到食物变凉,温乐依然趴在树上不敢跳下。林乘风他们一直等了三天三夜,温乐肚子咕咕叫了无数次。但直到快要饿趴,温乐都还是没下来。
第二招,失败。
林乘风并不气馁,他又想到一个法子,只是这个办法有点残忍,但为了小师弟好,还是只能忍痛用了。
不过他实在不忍心亲手让小师弟受苦,便叫方越御剑带温乐去了高处。方越本来御剑技术就不熟练,带了一个挣扎不停的温乐,情况就更为糟糕。只见飞剑在空中歪歪斜斜的划了几下,然后剑身摇晃,温乐居然从空中栽了下来。
“哇啊啊啊啊啊,救命啊!”
在快要落地的时候,温乐衣裳上光芒绽放,防御法阵自动运行,帮他抵消了大部分冲击力。砰!温乐重重落到地上,把地面砸出一个小坑,四周顿时尘土飞溅。
林乘风急忙冲过去扶起温乐,关切的问道:“小师弟,你还好吧?”
温乐忍住身上的痛楚,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还没死。”
方越把温乐丢下来的高度是林乘风精心测量过的,就算没有法衣护主,单凭温乐筑基期修士的强壮体质也不会有事。只是林乘风对温乐一直疼爱有加,现在要温乐冒险,自是又内疚又担忧。
“小师弟,你看,反正都不会死,也不会受伤,你还怕什么呢?就算掉下来,其实也没事的啊。”林乘风敦敦善诱。
这倒也是,恐高说白了还是畏惧高处带来的死亡威胁,这么一想,温乐终于稍微好了点。但是,心理疾病哪有这么好医治的,温乐还是摇着脑袋,坚决不肯御剑。
第三招,失败。
林乘风颇有些沮丧,不是为自己,还是为了小师弟。这劳么子恐高症到底是什么啊,怎么比心魔都还难对付啊。
方越提出了一个新办法:“不如,让小师弟蒙着眼睛?”小师弟不是说看到离地面太远就晕么,那看不到应该就不晕了吧。
温乐心中一万匹草泥马涌过:特么看不到我会脑补啊!先不谈闭着眼睛怎么掌控御剑方向,一般人闭着眼睛站在高处心里只会更害怕啊!二师兄你怎么就那么二啊!
方越的馊主意自然被驳回。但他还不死心,又说道:“要不给小师弟身上加一个幻阵,就是看上去好像是在平地上的那种。”
这个点子倒是有些靠谱,只是温乐想到万一被幻术蒙蔽一脚踩空的后果,还是婉拒了。
逍遥阁的三个人都在温乐御剑飞行的事情忙碌,陆小季自然也在一旁着急。陆小季不愧是学炼器的,加上旁观者清,他顺着方越的思路提出了一个主意:温乐敢坐逍遥舟,那么只要把剑变形,做到能像逍遥舟那样让温乐看不到下方不就得了呗。
云霄峰弟子必须要御剑飞行,但祖师们并没规定剑是什么形状,也没规定御剑用的剑必须是对敌战斗用的剑,那用来飞行的这把剑形制稍微特殊点也很正常啊。
温乐大喜。林乘风大笑。方越抚掌。
一般的飞剑,长度最多不超过五尺,宽度不超过三指,虽然能变大变小,但一般修士都是往小里变,很少变大的。不过现在众人就反其道行之,定制了一柄温乐专用加长加宽的加大号飞剑。原形和正常飞剑差不多,只要灵力催动,可瞬间变大,最大能变成门板大小。虽然飞行速度慢了点,但温乐已经心满意足。至于别人诧异的眼光……
能御剑飞行就心满意足了,不是我在意的人,其他人怎么看我,小爷我才不在乎呢。
☆、第32章 下山咯
温乐筑基了,学会御剑飞行了,自然也得下山历练了。对于下山,熊孩子表示:花花世界,小爷我来了,欧耶!
林乘风的感觉十分微妙。沈谢长年累月的闭关,师弟们都算是他亲手养大的。虽然不是从小小的团子养起,但他们入师门的时候也还是粉雕玉砌的小人儿,眼看好不容易养大了,成为英姿勃发的美少年了,结果就想要单飞了,大师兄真是好心酸啊。
方越其实已经下山历练过了,不过当时他境界还没稳固,所以只是简单的完成了任务就回来了。这次下山,他打算要探听仇人的消息,准备为家人复仇。
陆小季其实也很想下山,但他修为不过炼气七层,到筑基还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同伴离开。他挂念的艾师兄在一年半前出关下山了,陆小季十分担心他的安危,好在每次去镇魂殿看到艾凤武的魂灯还在燃烧,他也算是有了几分安慰。为了能和同伴一起遨游天下,陆小季毅然开始闭关,心无旁骛的努力修行。
温乐原以为只需要去太华峰报个到登个记就可以下山,没想到还有一堆事儿要做。林乘风带着温乐跑东跑西,把需要的东西全部采购。
温乐目前有三套外衣,一套是沈谢赐的白色长袍,这套衣服上有极强的防御阵法,唯一的缺点的就是这套衣裳是宽袍大袖,虽然穿起来异常潇洒,但是战斗起来略有些不方便。第二套是蜀山发的月白色制式弟子服,防御能力聊胜于无,不过印有蜀山标志,穿出去可以显摆自己蜀山内门弟子身份。第三套则是温乐自己买的一套紧袖贴身劲装,适合练剑和战斗时穿。
现在他就要下山,林乘风便给温乐买了一套千虚百幻衣。这套衣服只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能幻化出各种衣物,可以用来掩饰身份,修为没有金丹水准便无法看破。温乐带有掩饰气息的黑球,只要不被金丹修士盯上,便能轻松脱身。
林乘风又给温乐准备了一个玄级的剑匣,虽然能放的剑不多,但目前温乐只用双剑也够用了。
林乘风又教了温乐数种联络方式:最简单的就是纸鹤传书,缺点就是不太安全,很容易被人窃取。常用的是灵符传书,比如说沈谢用来给林乘风传信的灵鸟就是符篆幻化,缺点呢就是速度慢。快一些的方式是飞剑传书,问题就是怕有人眼红飞剑,半途截取。最妥当的就是水镜之术,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对方并进行沟通,但距离远了就无法联系上。
对于小师弟独自外出历练,林乘风自然十分慎重,专门购买了一套天品的传讯法器。样式看上去很普通,就像一个玉镯,但实则手环中间镶嵌有一块子母石。这子母石是修真界的特产,只有同出一母的子石才能互相通讯。林乘风买的这套法器共有三件,便三人一人一个。
虽然对带手环有点别扭,毕竟女孩子才喜欢带手镯,但温乐暗示自己这玩意儿是最新款的苹果手表,便觉得戴上十分拉风。
温乐:这不就是对讲机么,调频一致就能免费通话。特么神通广大的仙术和高度发达的科技还真是异曲同工啊。
其他零碎的丹药灵石地图和修真界指南,林乘风都一一给温乐准备妥当了。一切就绪,林乘风便带温乐去了缥缈峰。不过这次没去叨扰令狐庸,他们直接去了镇魂殿。
蜀山弟子,到了筑基期要下山历练前都得先去镇魂殿留下一盏魂灯。温乐忍痛斩下自己一缕神魂寄托在铜灯上,看着豆大的火苗在铜灯中无油自燃,觉得十分神奇。
真的好像佛前供奉的香油灯啊!一盏盏魂灯并排放在一起,火光温暖明亮,加上大殿庄重严肃的气氛,如果再献上一捧鲜花,简直就是给人扫墓啦。
筑基期才能有魂灯,不过也没多大用,只能让师父们看看徒弟们死没死,并不如温乐想象的通过魂灯锁定行踪。等徒弟到了金丹修为,如果被人灭了,可以通过魂灯查看徒弟死前见到的最后一幕,方便辨认仇人,为爱徒报仇。等到了元婴修为,即使在外面被人打得神魂俱灭,只要魂灯里神魂没散,便可以用这仅存的一缕神魂夺舍重生或是轮回转世。
当然在目前,这魂灯对温乐的用途,就只是死亡指示灯而已。看着自己的魂灯,温乐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称死亡叫做人死如灯灭。这玩意儿到底靠谱不靠谱啊,别一阵风吹过就自动熄灭了哈。
离开大殿时,温乐还有些担心,这镇魂殿貌似没什么用,但仔细想来也可算是高等级修士复活点,要是有外敌潜入心怀不轨怎么破?
林乘风自然要为师弟宽心,解释说宗务殿会派弟子过来镇守大殿,遇到险情会及时示警。说起来看守镇魂殿这个活儿还是个肥缺,没多大危险,只需看到灯灭了及时给灯主人的师尊传信,轻轻松松就贡献点入手。
经过几次下山采购,陆小季的银两也基本用尽。不过他表示自己家里有的是银子,写了一封书信,托温乐带给自己家人,温乐也算是兼职邮差,挣点快递费。
蜀山门规,修为未至筑基者不得下山,只有筑基了才可以下山游历和做任务。
这个规定导致很多弟子十几年内都无法和亲人相见,只能通过书信联系。对于林乘风这种没有家人可以联系的弟子来说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但对其他弟子来说,这个规定有些不近人情。
蜀山设立这条门规原是出于好意,怕弟子们心性不稳,被红尘俗世引诱失去了向道之心。毕竟仙凡有别,如果修士们心有牵挂,又如何能斩断羁绊,踏上追求天道的独行之路。
对此,温乐十分鄙视:什么狗屁规定,难道欲求天道就是要先灭人道,杜绝七情六欲?求道也是一种欲望啊!蜀山传里都还说世上无不忠不孝的神仙,九天玄女也说欲求天道先修人道,怎么能为了修道就连父母亲友也要舍弃呢。横竖修士寿命漫长,先陪父母尽孝,也不过就耽误几十年罢了。
当然,最后一句,也只有温乐这等资质的天才才敢说。其他人争分夺秒的修炼,唯恐寿元不够,哪还舍得浪费几十年光阴在凡人身上。
好在内门弟子的资质都还不错,最多也只要十余年便可以筑基,这时下山父母尚在,依然可以侍奉膝下。但对于资质平庸的外门弟子和杂役弟子来说,那就真的是一入宗门深似海,从此父母不相见了。
宗门有门规,弟子们也有应付之道。不准下山没说不准传信,只须求交情好的师兄帮忙带书信往来就是了。做人呢,得懂变通。
温乐离开王家的时候颇为仓促,更别提报答王嫂的救命之恩,他原本是打算入门后就去拜访王嫂的。但他进了蜀山才知道有这么一条狗屁规定,也只能暗自叹息了。他也想过让师兄帮忙捎点银两过去,但他是杜撰的身世,万一被人察觉他穿越者的身份就不好了。自己欠下的恩情还是自己当面还吧。
所有事情办妥,温乐终于要下山了。
温乐自问自己修为不差,又有剑气护身,人也机警,只是下山完成最简单的任务,师兄们用不着这么担忧。但林乘风可不这么想,他生怕小师弟磕了碰了吃亏上当,一直在温乐耳边碎碎念着各种注意事项。要不是林乘风要冲击剑术瓶颈,温乐估计他说不定还要跟着自己下山呢。
给沈谢发了一封传书,告别了师兄们,温乐撒开脚丫,投奔宽广自由的天地。
美食,我来了!
方越:哼哼,别得意,我马上也要下山,小师弟,你等着吧。
☆、第33章 迷路哩
林乘风什么都为温乐算到了,就是没算到最重要的一点——温乐是个路痴。
温乐不但是路痴,而且没有一点方向感,认路只会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八字口诀,所以当初方越试图逮住温乐的时候,就觉得小师弟行踪飘忽、神出鬼没,实在是难以捉摸。
想当初温乐才考入西南大学的时候,从桃园宿舍到后校门彩虹桥这一条路,他是走了一年才记住的,单独外出时都得靠记认路标。在蜀山的时候还好,温乐很少外出,一般出去也是有师兄陪同,加上有传送阵,所以没出现过找不到路的情况。但是现在……
温乐一离开蜀山,就如脱了缰的哈士奇,欢快的往山下安乐镇奔去。虽然世俗界灵气匮乏让他觉得有些难受,但他能在重庆盛夏40°高温没有空调的宿舍里住满四年,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
把剑匣收入储物戒指,变了一个头戴竹冠的青衣书生装束,温乐施施然走进小镇。虽然只离开了不到四年,但对温乐来说,他从一个凡间小童变成筑基修士,这变化让他感觉恍若隔世。
温乐现在年约十四,但身材发育好,身量高,加上他心性是成年人,脸上虽然还带着稚气,但行为举止却和普通的弱冠少年差不多。目前隋国国泰民安,读书人讲究仗剑游历,体验各地的风土人情。温乐年纪虽小,装扮成士子也没引起别人疑心,最多不过称赞一句此子容貌过人,气度清华。
首先解决肚子问题,温乐走进安乐镇最大的酒楼。仗着身上还有一些琐碎银子,温乐一口气点了七八盘菜。好在他能吃能消化,也不会浪费。只是店小二看着这名文弱书生狼吞虎咽的解决了满桌菜品,心里还是啧啧称奇。
吃饱了,温乐便招呼小二结账。话说店小二真是牛叉,他人就是一本活菜谱,把各种菜名编成了琅琅上口的小调唱出来,引来不少外地游客进店点餐。
给了几个铜钱打赏,店小二笑得越发殷勤,温乐趁机问道:“小二哥,你可知道这卢家镇怎么走?”
林乘风给的地图并不详细,上面根本没有卢家镇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子。温乐从卢家镇到安乐镇是乘坐欧阳商牌人力飞机,他当时的样子很接近【仰望星空派】这道菜品,只顾着害怕,根本没记路。
眼下既没旅游地图出售,也没导游指路,温乐就指望店小二接待南来北往的宾客多了,或许能知道如何前往。
果然店小二唠叨起来:“客官,您要去卢家镇呐?这道可不好走哟,有五百多里路呢。幸好咱大隋国天下太平,路上没有山匪,您慢些行进倒也去的。您出门往西走,约莫走上数百米,看到张记银铺就拐了弯向东,沿那条青石板路出镇,然后顺着大道走就成。”店小二给温乐讲了一堆,还用筷子头沾着水,给他画了一个大概的方向示意图。
谢过店小二,温乐离开客栈,快步走出了小镇。他故意走的是僻静偏远的小路,不多时,附近就没有人了。温乐这才拿出逍遥舟,御舟升空,开始往卢家镇飞去。
哼哼,小爷我都筑基了,还要用走的岂不是太傻?
懒散的躺在舟里,用神识遥控行进方向,温乐哼着小曲,期待早点见到王家嫂子。自己也算是衣锦还乡了不是?
行进了几百里,估计大概要到目的地了,温乐将逍遥舟降落下来。他也不知道究竟到了目的地没有,毕竟从空中俯瞰,不管什么村落样子都差不多。唉,要是在现代就好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标志性建筑物那么多,怎么都不会迷路。
温乐又走了一段山路,好在很快就看到前方炊烟缭缭,农田片片,他赶紧快步走了过去。
几名农夫正在田里耕作,温乐便站在田埂上向他们问路。
“什么,这是古蔺县的张家村,不是卢家镇?”温乐目瞪口呆。自己好像偏离了方向,跑到另一个地方去了。
店小二其实说得很清楚,跟着大道也就是官路走,官路拐弯人也得跟着拐弯,但温乐这二货是在天上飞,又不敢往下看,只硬记了一个方位,中途有几个弯没顾上,这不就迷路了。
“呐,请问大叔,我想去卢家镇怎么走?”
整日在农田里劳作的农夫没出过远门,纷纷摆手表示不知。张家村是个很小的村子,连游商小贩都没有,温乐跑了几圈都找不到能指路的人,略有些犯愁。
眼看红霞满天,夕阳就要落下,温乐便决定找个地方先休息。他倒是不怕走夜路,可是夜路更容易迷失方向啊,他可不想又迷路到更偏远的地方。
随便找了家农家借宿,温乐的外表还是很能迷惑人的,加上他态度又好,又会用银子这一大杀器,这户农家人喜滋滋的接待了贵客,并把家里最好的房间让了出来。温乐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想着这样对方挣钱会安心一点,也就没有推让。
虽然饭菜一般,但新鲜的野菜凉拌也还是颇为可口,加上床铺虽然简陋但很干净,温乐吃饱了就欣然入睡。
虽然说他只要打坐入定,就可以养精蓄神,恢复体力,但在温乐心底深处,未尝没有一个念头:如果他不吃不喝不睡觉,也许就再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了。所以他要吃世俗食物,坚持睡觉,这样才能让他觉得,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那个自己,没有被这个修真世界同化。
农户都是早出晚归,温乐还赖在床上没起来,别人都已经下田去干活了。等到天色大亮,温乐起床了,桌上早就摆上了清粥小菜等他品尝。
看着孩童们淳朴天真的笑脸,温乐又留了一些铜钱给农户家的丫头小子,这才离开了这户人家。
反正没人指路,温乐干脆就随便挑了个方向走。好在逍遥舟飞行速度不慢,路上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温乐很快便到了一个繁华富庶的大镇。虽然不是卢家镇,但大镇上人多,温乐跑了几处终于问到路了。
就这样,温乐每天御舟飞行,飞错了便又飞回去,尽管这法子很笨,但也终于成功达到了卢家镇。卢家镇到王家村只有一条小路,这次温乐自然不会走错,很顺利就到了王家村。温乐轻车熟路的走到王家嫂子门前,笑着唤门:“王小二,王家嫂嫂,我是温乐,我回来啦!”
众人久未相见,自是一番长谈。
温乐离开的时候,王小二还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屁孩,现在居然都定亲啦,王家嫂子又生了一个女儿,头发也白了不少,真是让人有物是人非之感。
王家对温乐的经历也是十分好奇。当时王小二年纪尚幼,看了场热闹后就发现乐哥哥不见了,问了别人说是追着老神仙去了,他们又不知道温乐是何方人士,便放弃了找寻的念头。现在不过四年没见,温乐已经长成风姿翩翩的美少年,看起来比镇上的沈家少爷都还要气派。
温乐自是随便编了个故事应付。倒不是信不过他们,就怕王嫂把他当神仙供奉起来就麻烦了。
温乐在王家一连住了三日,给王家嫂子留了一瓶强身健体、祛除百病的丹药,又留了一些银两,这才准备离开。毕竟,温乐还有任务没做,也还要帮陆小季送信呢。
临行之前,温乐想到很快就要隋末乱世了,还不忘叮嘱王嫂小心兵祸,最好合家搬去太原或者安乐镇。只是王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故土难离,加上目前天下太平,不相信温乐的危言耸听,便拒绝了搬家的建议。好在王家村又小又偏远,进山的土路坎坷难行,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又没什么资源,估计就算发生战乱也不会波及此处,温乐便飘然离去。
偿还了欠下的恩情,温乐顿觉心头轻松,他泛舟云上,放歌前行。
☆、第34章 夜宿破庙
温乐这次的历练任务其实极为简单,就是找东西。任务需要的三株九节无根草不限制获得方式,有钱的可以去隐仙坊市购买,有能力的可以去黄泉宗药圃抢,有机缘的可以试着去挖坟得宝,有耐心的可以满天下寻找。可惜第一次历练任务有时间限制,不然温乐就选择最后一种了。不过也没事儿,离宗历练的任务很多,以后有的是机会。
温乐现正去往渝州,不过他这次没有御舟飞行,而是躺在商队末尾的马车上。由于某人不敢往下望认路,御舟飞错了好多次;想买匹马骑着走吧,偏偏囊中羞涩,最后的银子也给了王嫂;加上他想看看沿路风光,在这个没飞机没邮轮没高铁没汽车的时代,就只能坐马车了。
正好有家商队行经蜀中,要去往渝州。不过商队一般都不带外人,温乐横看竖看也不像能打能护卫的保镖,一开始便被拒绝了。温乐不以为然,拿出陆小季给的信物,称自己是渝州首富陆家的远亲,只要送自己过去投亲即可重金酬谢。商队领头的看温乐身上衣着华贵,容貌可亲,不像是骗子,便应允了温乐加入商队同行。
这商队首领姓游,车队的汉子们都敬称他为老大,据说是做绸缎生意的,年纪不过三四十岁,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没有奸商的铜臭味,看起来倒有点像江湖豪客。队伍规模不大,但也有十几辆拉货的马车,护卫的骑手更有三十余人。除了温乐蹭车,商队还顺便护送一家带着孩子的母女三人去渝州城投亲。
温乐自然不能和女眷住一起,被安排在队伍末尾的马车里,马车本来空间就不大,里面还堆了些货物,人货混装,这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让温乐觉得分外气闷。得,谁叫他没先给钱呢。
温乐原本是想骑马的,哪个男孩没做过纵马飞驰的美梦呢,但是商队的马匹都是有骑士的,自然轮不到他。他仗着一张嫩脸卖萌,好言相求也成功换得别人允许他骑行一会。但很快这小子就满脸羞红,捂着裤裆躲回了马车,惹来粗犷汉子们的阵阵哄笑。
彼其娘之!这马居然没有马鞍,自己差点跌了个倒栽葱不说,大腿内侧的嫩肉被磨得好痛啊。吃了亏的温乐只能选择坐回车厢。只是……哎哟,这马车怎么这么抖,没有减震措施么,搞得我骨头都要散架了。
车轱辘辗转向前行去,这世道自然不可能有平整宽敞的柏油路,路面坑洼不平也是常事,时不时车轮碾着一颗石子便震得车身一阵抖动。
中途休息的时候,骑手们开始煮大锅饭。原本他们以为温乐这富家少爷般的弱鸡会嫌弃饭菜,但吃惯了大学食堂各种暗黑菜品的某人却是不以为意,这让众人对温乐的观感好了几分。
吃完饭歇息了些许,商队又继续赶路。温乐无聊的掀开马车窗子上的遮布,看了会风景。初看时还觉得新鲜,但看久了也就是连绵绿色起伏,中间间杂一些鲜艳花朵,至于被世人啧啧称奇的险峻山峰峭壁,切,才没我蜀山好看呢。
商队载有货物,行进速度不快,等到金乌落山,也不过只行了小半路程。游老大唯恐货物被人觊觎,当晚便在镇上投宿,又安排了护卫昼夜巡逻。
天还没亮,商队便离开镇子继续前行。温乐睡眼惺忪的躺在马车里,原以为可以补睡,但架不住车厢抖动,还是只能坐起发呆。
闲得无聊,温乐拿出陶笛,信手吹奏。按理说马蹄声和车轮声应该掩盖住了这一缕笛声,但一行人都听到了这若有似无的美妙笛声。
没想到新加入商队的少年还吹得一手好乐器。这下有些人便按捺不住,跑到温乐的马车上与温乐闲聊。温乐也乐得有人和自己搭话,便信口胡诌,和对方天南海北的聊起来。温乐好歹也是混论坛的,什么都知道一点,说话又风趣生动,聊到最后,对方原本称呼他温公子的干脆改口唤他乐小哥儿。
既然攀上了交情,温乐也就试探的问了对方一些关于这个时代的事情。商贩们走南闯北自然见多识广,便一一加以解答。不过温乐听后,心情更是郁闷。
他所在的时代,虽然和隋朝有些相似,但却不是历史上那个隋朝。目前在位的也不是隋炀帝杨广,而是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杨玄。温乐追问下去,发现连春秋战国的历史都是歪的。
果然是一个架空的修仙时代啊,眼看回家指望又渺茫了不少,温乐自然有点失落。再吹奏陶笛的时候,这笛声便带了丝哀伤,显得分外幽咽了。
这日,因为突下暴雨,耽误了商队的行程,等到晚上想要投宿时,商队发现已经错过方圆百里内唯一的村子。眼看大雨还在下个不停,车轮都要陷在淤泥里了,就算车上货物用油布遮住也经不住雨水浸泡,游老大便在地图上找寻可供落脚的地方。好在没过多久,最前方的骑手便招呼说发现一座废弃的寺庙。众人也没有多想,便驱赶骡马前往。
温乐原本没精打采的在马车里发呆,听说今夜要入住破庙,顿时来了精神。好歹他也是看过无数武侠片和灵异片,谁不知道破庙一定有剧情触发啊,肯定有热闹看!不过到底是女鬼索命还是凶徒谋财还是喜闻乐见的中了合欢散的男主被女主逆推呢?
这寺庙虽然荒废,但好歹也可以让众人遮风挡雨。那对母女最先护着孩子走进去,可惜雨夜视线不好,加上她们带着帷帽,谁也没看清楚她们的容貌,游老大跟着进去了,他的贴身小厮也跟进去,忙着给众人生火。至于那些护卫骑手则是要先检查和安顿好骡马货物,才能进去避雨。
温乐趁众人忙成一团没有注意到他,便撑着油纸伞,在破庙附近转悠。尽管天黑雨大,但修士目光如炬,还是把周围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座寺庙也不知道废弃了多久,墙壁斑驳破旧,早就露出了石头的本色,原本大红颜色的木柱也褪成了暗红,更被蛀虫弄出点点黑洞,庙内的院子里荒草丛生,仅存的一株大树只剩下残枝败叶,看起来一幅破败之景。
可惜呀可惜,如果这附近再有个摆满棺木的义庄,有个干涸的枯井,配上时隐时现的女子悲咽声,几幅白幡飘动,那是多么合适的闹鬼景象啊。
没错,温乐早就手痒了,还记得他最初穿越时就给自己安上的天师头衔么,身为修行之人,不捉几只狐妖鬼怪怎么能显露自己的身手。
有个眼尖的骑手注意到了温乐,急忙招呼道:“乐哥儿,恁个大的雨,你在外面做么子!你又不是瓜娃子,快些哈进来。”
转了一圈都没发现女鬼或是孤坟,温乐也只能先进庙里避雨。幸好天色昏暗,众人才没有发现温乐的袍摆上连一滴泥水都未沾到。
大殿里原本有座神像,可惜不知道怎么变成了半截,也看不出供奉的是谁,殿内满是蛛网灰尘,闻起来都是一股子霉味。这庙虽然破旧,但是大殿还是很宽敞,商队除了留下几个倒霉鬼在外冒雨看守,其余人都进来了也不觉得拥挤。
殿内左角里是那娇滴滴的母女二人和一个小孩,游老大和几个护卫头子坐在右角谈事,其余的汉子就围在殿中,凑着火堆烘烤湿透的衣衫,惬意说笑。
左边是女眷,右边是头目,中间是浑身臭汗的壮汉,温乐哪边都不想过去,干脆就待在大殿的进门处。反正这里淋不到雨水,也还算清净。只是温乐回头看去,总觉得在火光掩映下众人的脸色忽明忽暗,有种阴暗诡异的气氛。
雨终于小了,敲打瓦片的声音越来越弱,大殿内的众人渐渐入睡。虽然也有人帮温乐在地上铺了些干草,叫温乐垫着衣服休息,但温乐还是不想躺地板。他倚靠在进门处的柱子上,闭目入定,只留了一分神识护卫。
哒哒的马蹄声划破了黑夜的寂静,警觉的汉子们纷纷惊醒,留在外面守卫的护卫也发出了示警声,几个精壮的汉子拿出大刀跃跃欲试。温乐站起身来,往庙外看去。
☆、第35章 行侠仗义
马蹄声在庙外停住。
游老大早就嘱咐一些持刀的精壮汉子去守住货物,剩下的人则全部跟着他走出大殿迎向来人。温乐本来想凑过去看看,但被好心的汉子们拦下,让他去女眷那边躲藏一下。温乐黑着脸挤到人群前方,虽然知道对方是好意,但他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啊。
来的是三名男子,为首的那人衣着华贵,头戴斗笠,遮住半张脸面。站在他左侧的是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高个男子,一双冷眼精光四射,右手一直按在他腰侧的佩剑上。居于右边的是个身着袈裟手持禅杖的老和尚,眯着一双细眼,堆起笑容看向众人。
游老大打个哈哈,向前走了几步,做了个拱手:“朋友,相逢即是有缘,几位深夜到此,请问有何指教?”
为首的男子没有发话,黑衣汉子站前一步,还礼道:“叨扰各位了!我们并不是恶徒,只是循着线索,来抓采花贼的。”
温乐的耳朵一下就竖起来了。淫贼耶!谁不知道淫贼是一个又风光又享乐的职业,只是就职条件有些苛刻,不但要有良好身体素质,还得要学好轻功、药物制造、美人鉴别等各种技能,更要具备一颗随时为职业牺牲的红心。君不见多少影视剧中男女感情是托采花贼一把迷药才加深的,又有多少保镖护院是靠淫贼出现才获得就业机会。可以说没有采花贼的出现,哪有侠士的绽放光彩。
当然温乐很鄙视这种下流的家伙,毕竟他们伤害了女子的贞节和名誉,人人得而诛之。温乐其实向往的是偷香窃玉的雅盗,比如说风流倜傥的楚香帅,一出场就夺得众多美女芳心,倒贴才是王道啊。
游老大对这个回复自然有些吃惊,但他自恃对商队里的汉子都知根知底,料想他们没有时间和能耐犯案,至于四个外人中两名女眷一个孩童一名少年,怎么看也不是做贼的料子。来人又只有三骑,应该闹不出什么岔子,便侧开身子,示意手下让出道来,迎接三人入内。
等所有人都走进殿内,游老大又命手下给火堆添柴,还让人举起火把,大殿里顿时灯火通明,把每个人的容貌都照得清清楚楚。
“三位请看,我们商队里可有你们要找的人在?”
为首的男子摘下斗笠,露出一张唇红齿白的俊脸,只是眼框深陷,眼下青乌一片,双目无神,整个人有些萎靡不振。温乐只看了一眼,便确定这人是货真价实的男子,不是猜想中的受害女子伪装,应该是受害女子的亲眷之类,只是怎么看都觉得有点纵欲过度的感觉。
华服男子开始看向众人,温乐原以为他会看得极为仔细,毕竟商队里有三四十人,但没想到这男子的目光牢牢盯住殿内左边的女眷身上。
难道是男扮女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角落处的三人身上。温乐脑洞稍大一点,难道那小孩是侏儒亦或是会缩骨功?
“摘下帷帽。”黑衣男子喝道。
女眷虽然带着帷帽看不清容貌,但是婀娜身段却是掩盖不住,一时间商队的汉子都有些不信,开始议论起来。
身量较高的那名女眷冷哼一声,取下自己的帷帽,露出一张凝着寒霜的俏脸。这女子肤白如雪,肌肤光洁如最好的薄胎白瓷,一张宜喜宜嗔的脸蛋,加上秋波流转的媚态,众人不由眼前一亮。
“柔娘,果然是你。”华服男子贪婪的看着高个女子。“你怎么能舍得丢下我呢?”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这女子便叉腰骂道:“唐宋之你这小人,不是说好了你情我愿春风一度便再不相干么,怎么还追到这里来了!”
众人哗然。搞半天原来是女采花贼啊,被采的这一方还食髓知味纠缠不清。
老和尚宣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女施主,你是玄姹派的弟子吧,老衲劝你还是早日忏悔罪孽,迷途知返,从了唐公子,死后才不至于下到地狱。”
“下你娘的地狱!姑奶奶我肉身布施,愿者上钩,说好了吸取一点功力作为渡夜之资,没偷没骗没坑没拐的,你唧唧歪歪的念叨什么!要是认为姑奶奶吃了霸王鸡,我给他点银子就是了!想我从了这等银枪蜡烛头,别说门,缝都没有!”
游老大等人虽是商贩,但也听说过玄姹派专修采阳补阴的传言,自然不愿意淌这摊浑水,一群人全退到一边。
温乐看的时候,比起名门正派的虚伪仙女,他更喜欢快意恩仇敢爱敢恨的妖女,像什么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婠婠,云海玉弓缘的厉胜男,雪花神剑的聂小凤啦,现在终于看到一只活的妖女,自然要留下来看热闹。
唐宋之使了个眼色,那名黑衣男子便猛然出剑。剑锋自女子美好如天鹅般的玉颈上掠过,眼看就要带起一片鲜血飞溅,众人惊呼后却没有看到螓首凌空,只见剑锋被两根若春葱般纤细美好的玉指夹住,再也无法寸进。黑衣男子使力想要抽回剑身,却没料到女子突然飞起一脚,重重踹在他心窝,顿时口中喷血往后栽飞。
女子懒散的跺脚:“真是废物,脏了本姑娘的鞋子。”
看到女子美好的慵懒姿态,唐宋之眼里更是欲火大盛,他又转头看向那名和尚:“大师……”
“唐公子,你放心。既然你唐家布施了银子给我佛重塑金身,老衲自然会为你圆了心愿。”话音刚落,老和尚便拿着禅杖冲向女子,那女子从腰间抽出软剑,两人缠斗起来。
眼看老和尚和女子战成一团,众人唯恐伤及自己,纷纷撤出大殿。宽敞的大殿内就只剩下唐宋之三人和妖女三人,哦,还有一个闲人温乐。
看到这富家公子不管受伤的仆人,一心只想抓住女子欢好,温乐心生鄙夷,不过双方都不是好人,他也不想贸然插手。
唐宋之看到老和尚久战不下,心生歪念,从地上捡起黑衣男子的佩剑,抖剑向躲在一旁抱着小孩的女子刺去。
我擦,居然敢当着小爷的面欺凌弱女,知不知道我坐公车都还得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的!温乐不动声色的食指轻弹,无声无息的劲风袭去,唐宋之顿时跌了个狗吃屎。
那女子正打算硬接和尚一记狠招也要赶来援手,却发现唐宋之跌得满脸是血,顿时噗嗤娇笑。
“谁!是谁暗算老子!”唐宋之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他只感觉膝盖着了一记狠的就扑地了,可这地上没有做暗器用的石子呀。他恶狠狠的望向众人,可惜温乐的样子实在太具有欺骗性了,恶毒的眼光便落到殿外的众人身上。
温乐施施然站了出来,笑道:“打就打,欺负妇孺就未免过分了。”
女子手里不停,格格娇笑:“乐哥儿说得在理,等我收拾了这老和尚,也让姐姐试试你的功夫。”她语带双关,向温乐抛了个媚眼。
我擦!连大师兄的容貌都赶不上的蒲柳之姿还想要小爷我的贞操?两世童子鸡的某人顿时汗毛直立。山下真是太危险了,还是早点回宗门吧。
唐宋之看到温乐分心,冲过来就想揍人,温乐懒得和他纠缠,衣袖一挥,唐宋之便硬生生的整个人嵌到了墙壁里面。
正在交战的两人都看得愣了。他们自问无法做到像温乐这般轻描淡写的击败敌人,也不知道是敌是友,顿时心里惧意大盛。
老和尚见温乐厉害,以为他和这妖女是一伙儿的,心生退意,便晃了个虚招后退,扶起受伤的黑衣汉子,又抓起差点成为墙画的唐宋之,几个纵身跃出大殿,急切切的扑到马上,御马狂奔。
大殿内一片寂静。游老大等人早被吓得目瞪口呆。
“睡觉睡觉,明日早点赶到渝州城去。”
温乐既然发话了,众人自是听从,只是他们做不到像温乐这般若无其事,不自觉的都远离了女子和温乐。
那女子收好软剑,走向温乐,贝齿咬着下唇,欲言又止。
温乐下意识的往后缩了一点,但立刻醒悟自己干嘛要怕,笑道:“姑娘没事也早点休息。”救命之恩可以回报,以身相许千万不要。大师兄,你在哪里呀,山下的女人比师门的还可怕啊!
看到温乐这个样子,女子强忍笑意,向温乐行礼:“多谢少侠援手之恩,方柔感激不尽。”另一名女子也跟着盈盈拜倒。
“少侠相助之恩无以回报,请收下此物,聊表谢意。”方柔递过一个锦盒,压低声音道:“这是妾身无意之中得到的一方藏宝图,据说是流传百年的仙人宝藏,少侠请收好。”
仙人宝藏?我就是所谓的仙人耶。不过温乐也没多说,赶紧接过盒子,生怕触碰到方柔的玉手。他虽然不厌恶妖女,但是也不喜欢被陌生人接触,比起脂粉香味,还是大师兄身上香喷喷的饭菜味道更加亲切。
漫长的一夜终于过去,次日,众人赶到了渝州城。温乐欠下的车费由方柔帮忙支付了,而方柔也在进入渝州城后就带着同伴消失在人群里。温乐和游老大告别,向陆府走去。
☆、第36章 肥羊的反击
陆家是渝州城的首富,随便找个路人询问,温乐很快就找到了陆府。虽然陆府的大门很气派,但在见识过蜀山也参观过故宫的温乐眼里就完全不够看了。没有像穿越剧中土包子进城一样好奇的东看西看,温乐交出陆小季给的信物,顺利的跟着家仆进到了内堂。
大厅里早就有人等候了,那对中年夫妇应该是陆小季的父母,看起来最有气势的那位老人应该是目前陆府的家主,陆小季的祖父陆长发吧?温乐边琢磨边行礼,虽然他是身份远高于凡人的修士,但对方是好友的家人,又是长者,还是尊敬些好。
把陆小季写的家书和捎带的礼物交给中年男子,温乐便老实的退在一边。那年轻的妇人却没有陪她夫君一起看信,而是眼含热泪向温乐问起陆小季的事情,温乐自然是恭敬回答。
老者示意儿子收好家书和送来的丹药,向温乐施了一礼,温乐赶忙还礼。这谦逊的举动自然让三人对他又添了几分好感。在享受过一顿陆府的奢华家宴,又收下一大堆赠送的黄白之物,温乐只休息了一晚,便告辞离去。
在温乐走后,陆小季的父亲问家主为什么不多加挽留一下温乐,或者加以笼络。毕竟以前来送信的修士都十分高傲,没有今次这般和颜悦色态度亲切,也许能有拉拢或是交好的机会。后者则是皱眉叹息说对方是高高在上的仙师,根本看不上凡间的东西,要不是陆小季在信中特别说明要给黄金白银,他也不敢以俗物相赠。陆小季的母亲则完全没理会男人间的商谈,满心想的就是温乐说过的陆小季一切都好,很快便会筑基了。想到只需要三五年就可以看见儿子,她心中又是期盼又是酸楚。
温乐现在储物袋里装满银两,自然要大肆采购。各种他认为好吃的好玩的都买了个够,有钱就是任性,钱包的重量就是幸福的分量啊。
逛了一下熟悉又陌生的渝州城,估算了一下西南大学应该出现的位置,温乐怅惘的看着这些古香古色的建筑,心中感慨万千。要是能回去,那该多好啊。
把思乡的情愫埋藏在心底,温乐得准备完成历练任务了。三株九节无根草,去哪弄呢?温乐展开林乘风赠送的地图,唔,没想到渝州城附近就有一个隐仙坊市,不如去那试试运气。
宗门里其实也有弟子私下交易的地方,不过隐仙坊市是修真界最大的坊市,里面不光有各式各样的店铺,还可以购买消息,交托任务,参加拍卖会,最妙的就是它还是连锁经营遍地开花,就连世俗界都有它的分店。
隐仙坊市虽然在世俗界有入口,但一般的凡人却找不到门路进去。温乐按照地图上的指示走到一个悬挂【四海杂货】的杂货铺,向店铺老板出示了一下灵石,便被指引通过店里暗藏的传送阵达到了离渝州城最近的隐仙坊市。
温乐还是第一次逛隐仙坊市,自然觉得十分新奇,反正他有钱有闲,便每家店铺都进去看看,挑选送给师兄们的礼物。好在像他这样的新人也不少,才没有引来他人注目。
据说隐仙坊市是一名散修创办的,宗旨就是为了造福苦逼的散修同胞,但延续至今,就变成了所有修士都能从中获利的便利之所了。宗门弟子手上有什么不方便处理的东西,直接匿名在这里寄卖,不会暴露身份也不担风险;散修若是手头紧了,在这里接一个任务完成,便可以换到报酬;又抑或是寻宝得到的不知名物品,可以在这里摆摊交换,凭运气捡漏;更有被视为盛事的拍卖大会,流通的珍品就连大派的弟子也十分眼红。
在隐仙坊市只有一个规矩,那就是不管修为高低,不可在隐仙坊市内滋事。若想要杀人夺宝或是报仇雪恨,必须出了坊市才可以,不然便会被隐仙坊市追杀和通缉。几千年里也没有几个人敢在隐仙坊市内闹事,偶尔有几个愣头青也是吃了大亏,众人自然不会效仿。反正,出了隐仙坊市就是各凭本事,到时候再追杀也未尝不可。
如果这是一个游戏,那温乐的福源估计就是满点,随便进了一处隐仙坊市他就顺利的买到了无根草。任务完成,温乐便不再闲逛,反正他想买的东西都买了,还是早点回到宗门和师兄们会面吧。
进入和离开隐仙坊市的通道不只一条,温乐找了一个最近的出口离开。他前脚刚走,一名黄衫修士也跟着他离开。
温乐选择的这个出口直接通到渝州城的郊外。他本想直接御舟飞回蜀山,但周围也还有行人走动,他只能往树林里走,试图找一个没人的地方。那名跟着出来的黄衫修士打量了一下,也跟了上去。
温乐的行进路线很奇怪,一会拐过来拐过去,像是迷路又像是故意在绕行。黄衫修士虽然觉得诡异,但也不敢贸然发难,只得继续跟在后面转圈。
温乐突然停下脚步,笑道:“后面的兄台,你也该现身了吧。”他并没有转身,只是手里偷偷捏了一张威力巨大的爆雷符篆。
想玩偷袭?啊呸!小爷是玩法师出名的,所有游戏的法师都是贫血的,警惕性不高点,就会被战士偷袭近身猛砍了。还有,别的不说,在蜀山我都能躲过二师兄的追捕,你以为我这么容易被尾随么。想把我当新人大礼包,也要看看你有没那个本事!
黄衫修士看行踪败露,仗着修为比温乐高,便大摇大摆的站了出来,咧嘴笑道:“你这小子倒是机警。交出储物袋,便放你一条生路。”
他早在温乐刚进坊市的时候就盯上这只肥羊了。虽然温乐没穿蜀山弟子服,但年纪这么小就能到筑基初阶,满身的气度不凡,一看就知道是大派里极受重视的弟子。更妙的是温乐一脸好奇,四处转悠,摆明了就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散修虽然好打劫,但苦哈哈的散修身上又有什么好东西,富贵险中求,还是生嫩的新人值得冒险。
黄衫修士嘴里说着放温乐一条生路,其实暗地里准备灭掉温乐,不然打了小的惹来老的就麻烦了。只要杀人灭口做得干净,就算是大派又如何,还不是找不到人追究。
温乐笑吟吟的转身:“好啊,大家都是修士,也不要伤了和气。”一抬手,便把储物袋丢了过来,正好抛到黄衫修士的脚下。
看到温乐这般果断,黄衫修士还担心他有诈,也不敢去碰那个储物袋,只是装作拱手道谢,偷偷的把藏在袖里的暗器射出。
散修就算是修为比大派弟子高,一般也斗不过对方,因为宗门弟子的功法、法宝、丹药等等都会比对方好过数倍,尤其是剑修号称同阶无敌。但黄衫修士敢发难,自然有他的仰仗,那就是他寻宝得来的暗器七星灭魂钉。这玩意儿异常恶毒,发射时无声无息,体积细小,速度极快,上面沾染的毒素甚至可以重伤到金丹修士,他用这个已经暗地里杀掉过好几个大派弟子了。
我擦!温乐虽然早有准备,但没想到对方动手如此之快,使用的暗器又异常狠毒,居然连护身法衣的防御都被击破,一时失策,眼看就要吃亏。
一道雄浑犀利到无比的浩然剑气猛然迸发,把灭魂钉全数绞杀,正是沈谢赐予温乐的护身剑气大发神威。
黄衫修士被瞬间爆发的元婴修士气势震撼,大惊失色,哪还敢杀人谋财,倒退几步就欲逃跑。
温乐差点吃了大亏,心中怒火熊熊燃烧,当即捏起法诀,引爆放入储物袋里的爆雷符。趁对手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弄得赶紧张开护身法阵的时候,他又激发事先绕路时偷偷设置的困人法阵,让对手无法逃脱,双方形势倒了个儿。温乐这才从储物戒指中拔出卷云剑,恶狠狠的指着对方:“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想要谋财害命,先问过小爷手里的长剑!”
接下来的时间,温乐便施展所学,痛快淋漓的好生教训了一下黑心修士。尽管对手修为比他高了一些,但是温乐剑法精妙,把黄衫修士打得是还手不能。
温乐虽然修为低,但随身携带各式丹药,灵力回复快,让想打持久战消耗温乐灵力的某人叫苦不迭。本来温乐的剑法犀利就让人难以应付了,时不时冒出的符篆攻击,法宝干扰,更是打得对方无泪。
最后,温乐连神识御剑都还没有使用,就把黄衫修士打了个落花流水。只是卷云剑抵在对方胸口,温乐却有些迟疑,到底要不要刺下去。
杀,还是不杀?
☆、第37章 英雄救狗熊
黄衫修士一张马脸早就惨白一片,他不住的哀求温乐放他一条生路,言辞恳切,加上脸上涕泪横流,看起来着实可怜。
对着这么一张皱成苦瓜的老脸,温乐居然还分心吐槽:特么幸好这是修士啊,换成江湖人士那就得说什么我上有八旬老母,下有三岁幼儿的求饶词了。
让温乐杀鸡杀猪,温乐可以面不改色;但是让温乐杀人……这个,作为一名在和平时代安分守法长大的穿越者,真的有点下不了手啊!
虽然说身为修士理应杀伐果断,快意恩仇,温乐也很认同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理念,不是讲究以德报怨的迂腐圣人,但是要他夺走同类的生命,实在狠不下心啊。毕竟,在温乐的时代,如果别人企图杀你,你反击都还得注意限度,防卫过当也犯法啊。
正当温乐犹豫的时候,黄衫修士居然贼心不死,藏在衣袖里的右手又偷偷摸上灭魂钉的机括。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发射,一柄长剑陡然从他胸口处穿出又收回,只剩下一个骇人的血洞狂喷鲜血。黄衫修士喉头格格作响,想要说话却只流出点点血沫,不能置信的栽倒在地。
温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他面前,正被这带血的死亡震撼时,就听到一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动听声音。
“小师弟,你没事吧?”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怎么来啦?!”
时间倒退回一天前。
原本该闭关冲击剑术瓶颈的某人正行坐不安的在屋里走来走去,嘴里还不时的念叨如小师弟能不能找到无根草啊。小师弟会不会有事呢,小师弟别被人骗了啊。怎么小师弟还不联络云云。
方越又好气又好笑:“大师兄,你这么担心小师弟,干脆我们就一起下山吧,反正我也要去坊市打探消息。”
林乘风也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烦躁不安,本来美味的鸡腿没人和他抢吃起来也觉得不香了。听到方越放话,他只考虑了片刻,便拉着方越往外走。
“喂喂,大师兄,你等等,放手啊!让我收拾一下再下山啊!”
林乘风带着方越急冲冲的下了蜀山,一路上方越忍不住嘀咕:“我也是你师弟耶,凭什么我第一次下山你没这么着急啊。”
林乘风忙着御剑,只淡淡回了一句:“去年你下山的时候我也担心得很,只是你没有看见,还有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和小师弟吃醋么。”方越下山的时候虽然年纪也不大,但他有着血海深仇,知晓人性丑恶,自然不会轻信人,也就不容易吃亏。小师弟虽然聪明机警,冰雪可爱,料想也不会惹祸,但涉世未深就容易被人坑啊!
“咦,大师兄,你怎么知道小师弟的位置?”方越俊脸一红,换了一个话题。
正在御剑的某人颇为心虚的干笑:“别告诉小师弟,那个……我偷偷在给他的传信手镯里藏了定位符。”
对付不听话到处乱跑的小兔崽子,就得这么做!方越哈哈大笑着,跟着林乘风的飞剑一起划破天际。
在温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坐标就这么暴露了。师兄们顺着信息找了过来,正好看到黄衫修士企图暗算温乐,林乘风当即就是一剑刺去,了结这恶徒的性命。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来啦!我有好多话要和你们说哩!”温乐扬起笑脸,跳到林乘风身侧。本以为会得到师兄温柔的摸摸,没想到却迎来一个暴栗子。
狠狠的敲了温乐的小脑袋瓜一记,林乘风正色道:“你怎的如此大意!我教过你多少次了,在没有确定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前绝对不能放松警惕,你怎么还给人可乘之机啊?你还想不想要小命啊!”
方越也沉下脸,冷冷道:“对付这等恶徒,直接杀了就是。他既然敢害人,也就得做好事败被杀的准备,你又何必心慈手软?要知道除恶务尽,你若是放他一马,他不知悔改,又害了其他人岂不是就酿成大错?”
我不是大意啊我是有师尊剑气护体啊,另外谁说我要放过他我只是没杀过人正在做心里建设啊!温乐默默吐槽,只是这反驳的话一句也不敢说出来,毕竟师兄们是为他好。他只得弱弱的回应:“是,我错了。”
可能看到温乐脸色有些难过,林乘风又柔声安慰:“没事的,小师弟。第一次是有些难下手,见过血就好了,他死总好过你死,该狠时就要狠,以后注意点。”
喂!你要是不加最后一句,别人还以为是杀手培养课程呢。温乐正暗地吐槽,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对了,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方越扭过脸去,生怕被温乐看到脸上的笑意。林乘风若无其事的回答:“我陪你二师兄去坊市打听消息,看到有个人背影有点像你,就跟了过来。”
温乐也没在意,林乘风看到忽悠成功,暗自庆幸。接下来温乐兴奋的给师兄们讲述他这几天的经历,说得兴起还不住比划。
林乘风看着这小子眉飞色舞的讲述他的遭遇,这几日的担心便如阳光下的积雪一般消去,唇边不自觉的便带上了一丝笑意。
等到温乐讲完,林乘风的做法又让他吃了一惊。
喂,你们居然摸尸体?等等,黑手不要开宝箱,交给幸运e的我啊!
林乘风在山下历练过多次,也杀过不少企图对他下手的恶人,虽然说管杀不管埋,但尸体上带着的好东西可得改姓林。轻松取下黄衫修士身上带着的储物袋,强行用灵力冲破禁制,林乘风动作纯熟的把里面的东西倒出,开始和师弟们分赃,哦,不,分享胜利果实。
果然是人无横财不富啊!虽然对方是个穷逼,但烂船也有三斤钉,温乐还是发了笔小财。只是可惜七星灭魂钉的使用次数只有两次了,便留作杀手锏吧。
师兄弟们搜刮完成,准备御剑回山。温乐突然想起自己还有张藏宝图,便笑着拿出来。不过不是献宝,只是供师兄们一笑罢了,毕竟修士才不会重视凡人的宝藏呢。
果然林乘风只是淡淡扫了一眼:“这东西与我们又没用,烧了吧,免得留下来祸害别人。”
温乐也看过很多部为宝藏同室操戈的寻宝片,自然同意把这可能为世俗界带来腥风血雨的破玩意毁掉。只是,怎么烧不掉啊?就算他法术极差,也不应该烧不掉世俗界的绸缎吧?
林乘风心中生疑,取过藏宝图仔细查看,才发现这藏宝图的材质居然不是凡品。他试着催动灵力激发,一幅全新的地图便从藏宝图上浮现,分明是前辈修士留下的洞府地图。
“小师弟,看来你真的捡到宝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机缘?温乐越发觉得自己幸运点一定被老天点满了。
好在历练的时间还有一天,地图上的位置离渝州城也不远,众人便赶紧御剑飞去,当然温乐还是用的飞舟。
温乐心中庆幸,要不是有师兄,这么偏僻的地方他还真是找不到。不过为什么这么偏远啊!不过他很快便想明白了,哪有坟地设在城镇里面的,修真界的墓地更是常在荒郊野外或者稀奇古怪之地,就算不避人也得提防盗墓贼不是。
林乘风轻巧的落到地上,收了飞剑,示意师弟们跟上。三人在山林中一阵穿行,停在一面褐色的石壁前。这石壁看起来和山体浑然一体,根本没有所谓的入口,温乐伸手在石壁上敲击按捏也毫无反应。
“大师兄,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林乘风拿着地图左看右看:“你看这的地形,两山交汇,巨石嶙峋,从空中看去形似飞鹰,应该没错。”
果然好事多磨,地图上没有标明入口,还得自己摸索。
温乐选修的是阵法,他灵力流转,试着感应周遭是否有阵势运作。方越则是在石壁附近四下摸索,林乘风则思考是否有障眼法存在。
方越看到离石壁不远处有一块不自然的凸起,他运转灵力,轻轻按下。
离石壁不远的地面突然出现一个黑黝黝的洞口,依稀能看到有一条向下的梯道。林乘风笑道:“好啦,咱们进去吧。你们两个都小心点。”
他身为大师兄,自然走在最前面,方越主动走在末尾,让温乐走在相对安全的队伍中间。
梯道初看起来极其狭窄,但往下走了几步通道便越发宽敞,虽然洞内无光,但林乘风随手掏出一颗硕大的夜明珠,柔和的光芒便把道路照得清清楚楚。温乐本来想拿出新买的火折子的,可惜身边有个土豪,还是没有用武之地。
林乘风一边走一边叹气:“甬道顶壁连夜明珠都不放几颗,这洞府的主人要么吝啬要么穷困,看来这次收获不大。”
大师兄你不要乌鸦嘴好不?
三人越走越深,地底的寒意也越来越盛,不过对于修士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不知道走了多久,温乐突然听到了轻微的水声。众人加快脚步,很快前方便出现了一个深潭。
这潭水深不见底,潭上架着一道石桥,尽头通往一个泛着微光的洞口。
林乘风试探的把脚步放在桥上,确定没有任何机关陷阱,这才快步走了过去,温乐和方越也紧紧跟上。
走过石桥,洞口的光芒越来越亮,显然是到了目的地了。
众人钻出洞口,顿时豁然开朗,眼前是一个数百丈高广的巨大空间。应该还是在地底,但是居然可以看得到夕阳落山,闲云飞度的景色,想必是高人设下的阵法。空间里奇花异草竞相开放,彩蝶翩翩,还有溪水缓缓流淌,落英随风飘洒,看起来倒像世外桃源。
还是温乐眼尖,一眼就看到百花丛中有一个玉棺,众人便小心的走了过去。
这玉棺十分气派,不过棺盖扣得严实,看不到里面。棺前放着一个石碑,上面龙飞凤舞的写下了棺主的生平。
原来这死掉的修士姓华,是名散修,只可惜当他千辛万苦成为金丹修士时寿元已经所剩无几。他生平独来独往没有传人,便在死前制作了几张地图伪装成藏宝图放到世俗界,也算是给后人留下传承。石碑最后写着有缘者请开启石棺,三拜九叩后便可取走随身秘宝。
方越抚掌:“总算没有白来。”
林乘风也笑了:“说不定可以给小师弟找到上好仙剑。”
温乐却隐隐觉得不安,但一时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只得看着师兄们准备开启石棺。
☆、第38章 没事别去墓室逛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明明这一路行来顺风顺水,没一点危险,眼看就可以开棺取宝了啊。温乐偏着脑袋在一边苦苦思索。应该没有问题吧,要是墓主有恶意,路上再怎么都该设置些陷阱或者考验,我们也不会这么顺利就达到墓室。说起来这前辈运气真霉,身为散修能修到金丹也算是运气不错了,结果徒弟都没找到就一命呜呼了,只能寄希望于死后传承,让后来人开棺取宝……等等,开棺?
温乐和林乘风他们不一样。在后者看来,前辈修士给后人留下秘宝或传承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毕竟修士们对遗骸不是十分重视,人死灰飞烟灭了,皮囊迟早会消失于天地间,只要后来者寻宝的时候能不乱触碰或是损害遗骸就算是尊重了。但在温乐看来,要是谁在他死后来挖坟,他就是变鬼变粽子也要跳起来追杀。没看到那么多厉鬼故事都是因为挖了别人的坟,亡者不得安宁便含恨报复的啊。如果是墓主要求后人帮忙收敛遗骸那才合理,被人挖坟绝逼是深仇大恨,怎么会主动要求后来者挖坟开棺呢?
“大师兄,等等!”温乐急忙叫住林乘风,“不要开棺!”
林乘风正准备移开棺盖,听到温乐急切的叫声便停了手:“小师弟,怎么了?”
温乐心中隐隐有个念头,只是尚未成形,他只得摇摇头:“最好不要开棺,我总觉得有危险。”
危险,什么危险?林乘风心念数转,难道小师弟不但怕杀人,还怕看到死人?他轻松的笑起来:“小师弟,别担心,一会开棺你站远点就看不到了。”
温乐吐血,老大,我不是怕看到粽子!我可是看过一堆恐怖片,惊吓承受能力超强的好不好?等等,粽子!
第7节
恋耽美
第7节
温乐:你们这群笨蛋!没见过女汉子敢空手对付持刀歹徒的啊,但她还是会被毫无杀伤力的蟑螂吓得满屋跳沙发啊!我是有病,不是胆子小!
第一招,失败。
在方越的建议下,林乘风下一招用的是食物治疗法。当然这个名字是温乐随便安的。
林乘风御剑把温乐抱起,感受到怀里的师弟瑟瑟发抖,林乘风又是心痛又是不忍,但为了师弟的未来,他还是把温乐单独放到了云霄峰最高的一棵大树上。温乐坐在最上面的树枝上,他偷偷瞥了一眼,发现自己离地面起码有十几米,吓得他赶紧闭上眼睛。
看到温乐如无尾熊般死死抱住树身,林乘风也是哭笑不得。
方越在树下摆出了各色美食,什么烤鸡烤兔烤鱼鸳鸯锅应有尽有,然后使了一个风系小法术,把食物的香味卷送到了温乐附近。要是换做其他地方,温乐早就加速冲过来了,毕竟对一个吃货来说,食物的魅力不可抵挡。
可惜直到食物变凉,温乐依然趴在树上不敢跳下。林乘风他们一直等了三天三夜,温乐肚子咕咕叫了无数次。但直到快要饿趴,温乐都还是没下来。
第二招,失败。
林乘风并不气馁,他又想到一个法子,只是这个办法有点残忍,但为了小师弟好,还是只能忍痛用了。
不过他实在不忍心亲手让小师弟受苦,便叫方越御剑带温乐去了高处。方越本来御剑技术就不熟练,带了一个挣扎不停的温乐,情况就更为糟糕。只见飞剑在空中歪歪斜斜的划了几下,然后剑身摇晃,温乐居然从空中栽了下来。
“哇啊啊啊啊啊,救命啊!”
在快要落地的时候,温乐衣裳上光芒绽放,防御法阵自动运行,帮他抵消了大部分冲击力。砰!温乐重重落到地上,把地面砸出一个小坑,四周顿时尘土飞溅。
林乘风急忙冲过去扶起温乐,关切的问道:“小师弟,你还好吧?”
温乐忍住身上的痛楚,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还没死。”
方越把温乐丢下来的高度是林乘风精心测量过的,就算没有法衣护主,单凭温乐筑基期修士的强壮体质也不会有事。只是林乘风对温乐一直疼爱有加,现在要温乐冒险,自是又内疚又担忧。
“小师弟,你看,反正都不会死,也不会受伤,你还怕什么呢?就算掉下来,其实也没事的啊。”林乘风敦敦善诱。
这倒也是,恐高说白了还是畏惧高处带来的死亡威胁,这么一想,温乐终于稍微好了点。但是,心理疾病哪有这么好医治的,温乐还是摇着脑袋,坚决不肯御剑。
第三招,失败。
林乘风颇有些沮丧,不是为自己,还是为了小师弟。这劳么子恐高症到底是什么啊,怎么比心魔都还难对付啊。
方越提出了一个新办法:“不如,让小师弟蒙着眼睛?”小师弟不是说看到离地面太远就晕么,那看不到应该就不晕了吧。
温乐心中一万匹草泥马涌过:特么看不到我会脑补啊!先不谈闭着眼睛怎么掌控御剑方向,一般人闭着眼睛站在高处心里只会更害怕啊!二师兄你怎么就那么二啊!
方越的馊主意自然被驳回。但他还不死心,又说道:“要不给小师弟身上加一个幻阵,就是看上去好像是在平地上的那种。”
这个点子倒是有些靠谱,只是温乐想到万一被幻术蒙蔽一脚踩空的后果,还是婉拒了。
逍遥阁的三个人都在温乐御剑飞行的事情忙碌,陆小季自然也在一旁着急。陆小季不愧是学炼器的,加上旁观者清,他顺着方越的思路提出了一个主意:温乐敢坐逍遥舟,那么只要把剑变形,做到能像逍遥舟那样让温乐看不到下方不就得了呗。
云霄峰弟子必须要御剑飞行,但祖师们并没规定剑是什么形状,也没规定御剑用的剑必须是对敌战斗用的剑,那用来飞行的这把剑形制稍微特殊点也很正常啊。
温乐大喜。林乘风大笑。方越抚掌。
一般的飞剑,长度最多不超过五尺,宽度不超过三指,虽然能变大变小,但一般修士都是往小里变,很少变大的。不过现在众人就反其道行之,定制了一柄温乐专用加长加宽的加大号飞剑。原形和正常飞剑差不多,只要灵力催动,可瞬间变大,最大能变成门板大小。虽然飞行速度慢了点,但温乐已经心满意足。至于别人诧异的眼光……
能御剑飞行就心满意足了,不是我在意的人,其他人怎么看我,小爷我才不在乎呢。
☆、第32章 下山咯
温乐筑基了,学会御剑飞行了,自然也得下山历练了。对于下山,熊孩子表示:花花世界,小爷我来了,欧耶!
林乘风的感觉十分微妙。沈谢长年累月的闭关,师弟们都算是他亲手养大的。虽然不是从小小的团子养起,但他们入师门的时候也还是粉雕玉砌的小人儿,眼看好不容易养大了,成为英姿勃发的美少年了,结果就想要单飞了,大师兄真是好心酸啊。
方越其实已经下山历练过了,不过当时他境界还没稳固,所以只是简单的完成了任务就回来了。这次下山,他打算要探听仇人的消息,准备为家人复仇。
陆小季其实也很想下山,但他修为不过炼气七层,到筑基还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同伴离开。他挂念的艾师兄在一年半前出关下山了,陆小季十分担心他的安危,好在每次去镇魂殿看到艾凤武的魂灯还在燃烧,他也算是有了几分安慰。为了能和同伴一起遨游天下,陆小季毅然开始闭关,心无旁骛的努力修行。
温乐原以为只需要去太华峰报个到登个记就可以下山,没想到还有一堆事儿要做。林乘风带着温乐跑东跑西,把需要的东西全部采购。
温乐目前有三套外衣,一套是沈谢赐的白色长袍,这套衣服上有极强的防御阵法,唯一的缺点的就是这套衣裳是宽袍大袖,虽然穿起来异常潇洒,但是战斗起来略有些不方便。第二套是蜀山发的月白色制式弟子服,防御能力聊胜于无,不过印有蜀山标志,穿出去可以显摆自己蜀山内门弟子身份。第三套则是温乐自己买的一套紧袖贴身劲装,适合练剑和战斗时穿。
现在他就要下山,林乘风便给温乐买了一套千虚百幻衣。这套衣服只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能幻化出各种衣物,可以用来掩饰身份,修为没有金丹水准便无法看破。温乐带有掩饰气息的黑球,只要不被金丹修士盯上,便能轻松脱身。
林乘风又给温乐准备了一个玄级的剑匣,虽然能放的剑不多,但目前温乐只用双剑也够用了。
林乘风又教了温乐数种联络方式:最简单的就是纸鹤传书,缺点就是不太安全,很容易被人窃取。常用的是灵符传书,比如说沈谢用来给林乘风传信的灵鸟就是符篆幻化,缺点呢就是速度慢。快一些的方式是飞剑传书,问题就是怕有人眼红飞剑,半途截取。最妥当的就是水镜之术,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对方并进行沟通,但距离远了就无法联系上。
对于小师弟独自外出历练,林乘风自然十分慎重,专门购买了一套天品的传讯法器。样式看上去很普通,就像一个玉镯,但实则手环中间镶嵌有一块子母石。这子母石是修真界的特产,只有同出一母的子石才能互相通讯。林乘风买的这套法器共有三件,便三人一人一个。
虽然对带手环有点别扭,毕竟女孩子才喜欢带手镯,但温乐暗示自己这玩意儿是最新款的苹果手表,便觉得戴上十分拉风。
温乐:这不就是对讲机么,调频一致就能免费通话。特么神通广大的仙术和高度发达的科技还真是异曲同工啊。
其他零碎的丹药灵石地图和修真界指南,林乘风都一一给温乐准备妥当了。一切就绪,林乘风便带温乐去了缥缈峰。不过这次没去叨扰令狐庸,他们直接去了镇魂殿。
蜀山弟子,到了筑基期要下山历练前都得先去镇魂殿留下一盏魂灯。温乐忍痛斩下自己一缕神魂寄托在铜灯上,看着豆大的火苗在铜灯中无油自燃,觉得十分神奇。
真的好像佛前供奉的香油灯啊!一盏盏魂灯并排放在一起,火光温暖明亮,加上大殿庄重严肃的气氛,如果再献上一捧鲜花,简直就是给人扫墓啦。
筑基期才能有魂灯,不过也没多大用,只能让师父们看看徒弟们死没死,并不如温乐想象的通过魂灯锁定行踪。等徒弟到了金丹修为,如果被人灭了,可以通过魂灯查看徒弟死前见到的最后一幕,方便辨认仇人,为爱徒报仇。等到了元婴修为,即使在外面被人打得神魂俱灭,只要魂灯里神魂没散,便可以用这仅存的一缕神魂夺舍重生或是轮回转世。
当然在目前,这魂灯对温乐的用途,就只是死亡指示灯而已。看着自己的魂灯,温乐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称死亡叫做人死如灯灭。这玩意儿到底靠谱不靠谱啊,别一阵风吹过就自动熄灭了哈。
离开大殿时,温乐还有些担心,这镇魂殿貌似没什么用,但仔细想来也可算是高等级修士复活点,要是有外敌潜入心怀不轨怎么破?
林乘风自然要为师弟宽心,解释说宗务殿会派弟子过来镇守大殿,遇到险情会及时示警。说起来看守镇魂殿这个活儿还是个肥缺,没多大危险,只需看到灯灭了及时给灯主人的师尊传信,轻轻松松就贡献点入手。
经过几次下山采购,陆小季的银两也基本用尽。不过他表示自己家里有的是银子,写了一封书信,托温乐带给自己家人,温乐也算是兼职邮差,挣点快递费。
蜀山门规,修为未至筑基者不得下山,只有筑基了才可以下山游历和做任务。
这个规定导致很多弟子十几年内都无法和亲人相见,只能通过书信联系。对于林乘风这种没有家人可以联系的弟子来说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但对其他弟子来说,这个规定有些不近人情。
蜀山设立这条门规原是出于好意,怕弟子们心性不稳,被红尘俗世引诱失去了向道之心。毕竟仙凡有别,如果修士们心有牵挂,又如何能斩断羁绊,踏上追求天道的独行之路。
对此,温乐十分鄙视:什么狗屁规定,难道欲求天道就是要先灭人道,杜绝七情六欲?求道也是一种欲望啊!蜀山传里都还说世上无不忠不孝的神仙,九天玄女也说欲求天道先修人道,怎么能为了修道就连父母亲友也要舍弃呢。横竖修士寿命漫长,先陪父母尽孝,也不过就耽误几十年罢了。
当然,最后一句,也只有温乐这等资质的天才才敢说。其他人争分夺秒的修炼,唯恐寿元不够,哪还舍得浪费几十年光阴在凡人身上。
好在内门弟子的资质都还不错,最多也只要十余年便可以筑基,这时下山父母尚在,依然可以侍奉膝下。但对于资质平庸的外门弟子和杂役弟子来说,那就真的是一入宗门深似海,从此父母不相见了。
宗门有门规,弟子们也有应付之道。不准下山没说不准传信,只须求交情好的师兄帮忙带书信往来就是了。做人呢,得懂变通。
温乐离开王家的时候颇为仓促,更别提报答王嫂的救命之恩,他原本是打算入门后就去拜访王嫂的。但他进了蜀山才知道有这么一条狗屁规定,也只能暗自叹息了。他也想过让师兄帮忙捎点银两过去,但他是杜撰的身世,万一被人察觉他穿越者的身份就不好了。自己欠下的恩情还是自己当面还吧。
所有事情办妥,温乐终于要下山了。
温乐自问自己修为不差,又有剑气护身,人也机警,只是下山完成最简单的任务,师兄们用不着这么担忧。但林乘风可不这么想,他生怕小师弟磕了碰了吃亏上当,一直在温乐耳边碎碎念着各种注意事项。要不是林乘风要冲击剑术瓶颈,温乐估计他说不定还要跟着自己下山呢。
给沈谢发了一封传书,告别了师兄们,温乐撒开脚丫,投奔宽广自由的天地。
美食,我来了!
方越:哼哼,别得意,我马上也要下山,小师弟,你等着吧。
☆、第33章 迷路哩
林乘风什么都为温乐算到了,就是没算到最重要的一点——温乐是个路痴。
温乐不但是路痴,而且没有一点方向感,认路只会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八字口诀,所以当初方越试图逮住温乐的时候,就觉得小师弟行踪飘忽、神出鬼没,实在是难以捉摸。
想当初温乐才考入西南大学的时候,从桃园宿舍到后校门彩虹桥这一条路,他是走了一年才记住的,单独外出时都得靠记认路标。在蜀山的时候还好,温乐很少外出,一般出去也是有师兄陪同,加上有传送阵,所以没出现过找不到路的情况。但是现在……
温乐一离开蜀山,就如脱了缰的哈士奇,欢快的往山下安乐镇奔去。虽然世俗界灵气匮乏让他觉得有些难受,但他能在重庆盛夏40°高温没有空调的宿舍里住满四年,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
把剑匣收入储物戒指,变了一个头戴竹冠的青衣书生装束,温乐施施然走进小镇。虽然只离开了不到四年,但对温乐来说,他从一个凡间小童变成筑基修士,这变化让他感觉恍若隔世。
温乐现在年约十四,但身材发育好,身量高,加上他心性是成年人,脸上虽然还带着稚气,但行为举止却和普通的弱冠少年差不多。目前隋国国泰民安,读书人讲究仗剑游历,体验各地的风土人情。温乐年纪虽小,装扮成士子也没引起别人疑心,最多不过称赞一句此子容貌过人,气度清华。
首先解决肚子问题,温乐走进安乐镇最大的酒楼。仗着身上还有一些琐碎银子,温乐一口气点了七八盘菜。好在他能吃能消化,也不会浪费。只是店小二看着这名文弱书生狼吞虎咽的解决了满桌菜品,心里还是啧啧称奇。
吃饱了,温乐便招呼小二结账。话说店小二真是牛叉,他人就是一本活菜谱,把各种菜名编成了琅琅上口的小调唱出来,引来不少外地游客进店点餐。
给了几个铜钱打赏,店小二笑得越发殷勤,温乐趁机问道:“小二哥,你可知道这卢家镇怎么走?”
林乘风给的地图并不详细,上面根本没有卢家镇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子。温乐从卢家镇到安乐镇是乘坐欧阳商牌人力飞机,他当时的样子很接近【仰望星空派】这道菜品,只顾着害怕,根本没记路。
眼下既没旅游地图出售,也没导游指路,温乐就指望店小二接待南来北往的宾客多了,或许能知道如何前往。
果然店小二唠叨起来:“客官,您要去卢家镇呐?这道可不好走哟,有五百多里路呢。幸好咱大隋国天下太平,路上没有山匪,您慢些行进倒也去的。您出门往西走,约莫走上数百米,看到张记银铺就拐了弯向东,沿那条青石板路出镇,然后顺着大道走就成。”店小二给温乐讲了一堆,还用筷子头沾着水,给他画了一个大概的方向示意图。
谢过店小二,温乐离开客栈,快步走出了小镇。他故意走的是僻静偏远的小路,不多时,附近就没有人了。温乐这才拿出逍遥舟,御舟升空,开始往卢家镇飞去。
哼哼,小爷我都筑基了,还要用走的岂不是太傻?
懒散的躺在舟里,用神识遥控行进方向,温乐哼着小曲,期待早点见到王家嫂子。自己也算是衣锦还乡了不是?
行进了几百里,估计大概要到目的地了,温乐将逍遥舟降落下来。他也不知道究竟到了目的地没有,毕竟从空中俯瞰,不管什么村落样子都差不多。唉,要是在现代就好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标志性建筑物那么多,怎么都不会迷路。
温乐又走了一段山路,好在很快就看到前方炊烟缭缭,农田片片,他赶紧快步走了过去。
几名农夫正在田里耕作,温乐便站在田埂上向他们问路。
“什么,这是古蔺县的张家村,不是卢家镇?”温乐目瞪口呆。自己好像偏离了方向,跑到另一个地方去了。
店小二其实说得很清楚,跟着大道也就是官路走,官路拐弯人也得跟着拐弯,但温乐这二货是在天上飞,又不敢往下看,只硬记了一个方位,中途有几个弯没顾上,这不就迷路了。
“呐,请问大叔,我想去卢家镇怎么走?”
整日在农田里劳作的农夫没出过远门,纷纷摆手表示不知。张家村是个很小的村子,连游商小贩都没有,温乐跑了几圈都找不到能指路的人,略有些犯愁。
眼看红霞满天,夕阳就要落下,温乐便决定找个地方先休息。他倒是不怕走夜路,可是夜路更容易迷失方向啊,他可不想又迷路到更偏远的地方。
随便找了家农家借宿,温乐的外表还是很能迷惑人的,加上他态度又好,又会用银子这一大杀器,这户农家人喜滋滋的接待了贵客,并把家里最好的房间让了出来。温乐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想着这样对方挣钱会安心一点,也就没有推让。
虽然饭菜一般,但新鲜的野菜凉拌也还是颇为可口,加上床铺虽然简陋但很干净,温乐吃饱了就欣然入睡。
虽然说他只要打坐入定,就可以养精蓄神,恢复体力,但在温乐心底深处,未尝没有一个念头:如果他不吃不喝不睡觉,也许就再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了。所以他要吃世俗食物,坚持睡觉,这样才能让他觉得,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那个自己,没有被这个修真世界同化。
农户都是早出晚归,温乐还赖在床上没起来,别人都已经下田去干活了。等到天色大亮,温乐起床了,桌上早就摆上了清粥小菜等他品尝。
看着孩童们淳朴天真的笑脸,温乐又留了一些铜钱给农户家的丫头小子,这才离开了这户人家。
反正没人指路,温乐干脆就随便挑了个方向走。好在逍遥舟飞行速度不慢,路上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温乐很快便到了一个繁华富庶的大镇。虽然不是卢家镇,但大镇上人多,温乐跑了几处终于问到路了。
就这样,温乐每天御舟飞行,飞错了便又飞回去,尽管这法子很笨,但也终于成功达到了卢家镇。卢家镇到王家村只有一条小路,这次温乐自然不会走错,很顺利就到了王家村。温乐轻车熟路的走到王家嫂子门前,笑着唤门:“王小二,王家嫂嫂,我是温乐,我回来啦!”
众人久未相见,自是一番长谈。
温乐离开的时候,王小二还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屁孩,现在居然都定亲啦,王家嫂子又生了一个女儿,头发也白了不少,真是让人有物是人非之感。
王家对温乐的经历也是十分好奇。当时王小二年纪尚幼,看了场热闹后就发现乐哥哥不见了,问了别人说是追着老神仙去了,他们又不知道温乐是何方人士,便放弃了找寻的念头。现在不过四年没见,温乐已经长成风姿翩翩的美少年,看起来比镇上的沈家少爷都还要气派。
温乐自是随便编了个故事应付。倒不是信不过他们,就怕王嫂把他当神仙供奉起来就麻烦了。
温乐在王家一连住了三日,给王家嫂子留了一瓶强身健体、祛除百病的丹药,又留了一些银两,这才准备离开。毕竟,温乐还有任务没做,也还要帮陆小季送信呢。
临行之前,温乐想到很快就要隋末乱世了,还不忘叮嘱王嫂小心兵祸,最好合家搬去太原或者安乐镇。只是王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故土难离,加上目前天下太平,不相信温乐的危言耸听,便拒绝了搬家的建议。好在王家村又小又偏远,进山的土路坎坷难行,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又没什么资源,估计就算发生战乱也不会波及此处,温乐便飘然离去。
偿还了欠下的恩情,温乐顿觉心头轻松,他泛舟云上,放歌前行。
☆、第34章 夜宿破庙
温乐这次的历练任务其实极为简单,就是找东西。任务需要的三株九节无根草不限制获得方式,有钱的可以去隐仙坊市购买,有能力的可以去黄泉宗药圃抢,有机缘的可以试着去挖坟得宝,有耐心的可以满天下寻找。可惜第一次历练任务有时间限制,不然温乐就选择最后一种了。不过也没事儿,离宗历练的任务很多,以后有的是机会。
温乐现正去往渝州,不过他这次没有御舟飞行,而是躺在商队末尾的马车上。由于某人不敢往下望认路,御舟飞错了好多次;想买匹马骑着走吧,偏偏囊中羞涩,最后的银子也给了王嫂;加上他想看看沿路风光,在这个没飞机没邮轮没高铁没汽车的时代,就只能坐马车了。
正好有家商队行经蜀中,要去往渝州。不过商队一般都不带外人,温乐横看竖看也不像能打能护卫的保镖,一开始便被拒绝了。温乐不以为然,拿出陆小季给的信物,称自己是渝州首富陆家的远亲,只要送自己过去投亲即可重金酬谢。商队领头的看温乐身上衣着华贵,容貌可亲,不像是骗子,便应允了温乐加入商队同行。
这商队首领姓游,车队的汉子们都敬称他为老大,据说是做绸缎生意的,年纪不过三四十岁,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没有奸商的铜臭味,看起来倒有点像江湖豪客。队伍规模不大,但也有十几辆拉货的马车,护卫的骑手更有三十余人。除了温乐蹭车,商队还顺便护送一家带着孩子的母女三人去渝州城投亲。
温乐自然不能和女眷住一起,被安排在队伍末尾的马车里,马车本来空间就不大,里面还堆了些货物,人货混装,这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让温乐觉得分外气闷。得,谁叫他没先给钱呢。
温乐原本是想骑马的,哪个男孩没做过纵马飞驰的美梦呢,但是商队的马匹都是有骑士的,自然轮不到他。他仗着一张嫩脸卖萌,好言相求也成功换得别人允许他骑行一会。但很快这小子就满脸羞红,捂着裤裆躲回了马车,惹来粗犷汉子们的阵阵哄笑。
彼其娘之!这马居然没有马鞍,自己差点跌了个倒栽葱不说,大腿内侧的嫩肉被磨得好痛啊。吃了亏的温乐只能选择坐回车厢。只是……哎哟,这马车怎么这么抖,没有减震措施么,搞得我骨头都要散架了。
车轱辘辗转向前行去,这世道自然不可能有平整宽敞的柏油路,路面坑洼不平也是常事,时不时车轮碾着一颗石子便震得车身一阵抖动。
中途休息的时候,骑手们开始煮大锅饭。原本他们以为温乐这富家少爷般的弱鸡会嫌弃饭菜,但吃惯了大学食堂各种暗黑菜品的某人却是不以为意,这让众人对温乐的观感好了几分。
吃完饭歇息了些许,商队又继续赶路。温乐无聊的掀开马车窗子上的遮布,看了会风景。初看时还觉得新鲜,但看久了也就是连绵绿色起伏,中间间杂一些鲜艳花朵,至于被世人啧啧称奇的险峻山峰峭壁,切,才没我蜀山好看呢。
商队载有货物,行进速度不快,等到金乌落山,也不过只行了小半路程。游老大唯恐货物被人觊觎,当晚便在镇上投宿,又安排了护卫昼夜巡逻。
天还没亮,商队便离开镇子继续前行。温乐睡眼惺忪的躺在马车里,原以为可以补睡,但架不住车厢抖动,还是只能坐起发呆。
闲得无聊,温乐拿出陶笛,信手吹奏。按理说马蹄声和车轮声应该掩盖住了这一缕笛声,但一行人都听到了这若有似无的美妙笛声。
没想到新加入商队的少年还吹得一手好乐器。这下有些人便按捺不住,跑到温乐的马车上与温乐闲聊。温乐也乐得有人和自己搭话,便信口胡诌,和对方天南海北的聊起来。温乐好歹也是混论坛的,什么都知道一点,说话又风趣生动,聊到最后,对方原本称呼他温公子的干脆改口唤他乐小哥儿。
既然攀上了交情,温乐也就试探的问了对方一些关于这个时代的事情。商贩们走南闯北自然见多识广,便一一加以解答。不过温乐听后,心情更是郁闷。
他所在的时代,虽然和隋朝有些相似,但却不是历史上那个隋朝。目前在位的也不是隋炀帝杨广,而是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杨玄。温乐追问下去,发现连春秋战国的历史都是歪的。
果然是一个架空的修仙时代啊,眼看回家指望又渺茫了不少,温乐自然有点失落。再吹奏陶笛的时候,这笛声便带了丝哀伤,显得分外幽咽了。
这日,因为突下暴雨,耽误了商队的行程,等到晚上想要投宿时,商队发现已经错过方圆百里内唯一的村子。眼看大雨还在下个不停,车轮都要陷在淤泥里了,就算车上货物用油布遮住也经不住雨水浸泡,游老大便在地图上找寻可供落脚的地方。好在没过多久,最前方的骑手便招呼说发现一座废弃的寺庙。众人也没有多想,便驱赶骡马前往。
温乐原本没精打采的在马车里发呆,听说今夜要入住破庙,顿时来了精神。好歹他也是看过无数武侠片和灵异片,谁不知道破庙一定有剧情触发啊,肯定有热闹看!不过到底是女鬼索命还是凶徒谋财还是喜闻乐见的中了合欢散的男主被女主逆推呢?
这寺庙虽然荒废,但好歹也可以让众人遮风挡雨。那对母女最先护着孩子走进去,可惜雨夜视线不好,加上她们带着帷帽,谁也没看清楚她们的容貌,游老大跟着进去了,他的贴身小厮也跟进去,忙着给众人生火。至于那些护卫骑手则是要先检查和安顿好骡马货物,才能进去避雨。
温乐趁众人忙成一团没有注意到他,便撑着油纸伞,在破庙附近转悠。尽管天黑雨大,但修士目光如炬,还是把周围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座寺庙也不知道废弃了多久,墙壁斑驳破旧,早就露出了石头的本色,原本大红颜色的木柱也褪成了暗红,更被蛀虫弄出点点黑洞,庙内的院子里荒草丛生,仅存的一株大树只剩下残枝败叶,看起来一幅破败之景。
可惜呀可惜,如果这附近再有个摆满棺木的义庄,有个干涸的枯井,配上时隐时现的女子悲咽声,几幅白幡飘动,那是多么合适的闹鬼景象啊。
没错,温乐早就手痒了,还记得他最初穿越时就给自己安上的天师头衔么,身为修行之人,不捉几只狐妖鬼怪怎么能显露自己的身手。
有个眼尖的骑手注意到了温乐,急忙招呼道:“乐哥儿,恁个大的雨,你在外面做么子!你又不是瓜娃子,快些哈进来。”
转了一圈都没发现女鬼或是孤坟,温乐也只能先进庙里避雨。幸好天色昏暗,众人才没有发现温乐的袍摆上连一滴泥水都未沾到。
大殿里原本有座神像,可惜不知道怎么变成了半截,也看不出供奉的是谁,殿内满是蛛网灰尘,闻起来都是一股子霉味。这庙虽然破旧,但是大殿还是很宽敞,商队除了留下几个倒霉鬼在外冒雨看守,其余人都进来了也不觉得拥挤。
殿内左角里是那娇滴滴的母女二人和一个小孩,游老大和几个护卫头子坐在右角谈事,其余的汉子就围在殿中,凑着火堆烘烤湿透的衣衫,惬意说笑。
左边是女眷,右边是头目,中间是浑身臭汗的壮汉,温乐哪边都不想过去,干脆就待在大殿的进门处。反正这里淋不到雨水,也还算清净。只是温乐回头看去,总觉得在火光掩映下众人的脸色忽明忽暗,有种阴暗诡异的气氛。
雨终于小了,敲打瓦片的声音越来越弱,大殿内的众人渐渐入睡。虽然也有人帮温乐在地上铺了些干草,叫温乐垫着衣服休息,但温乐还是不想躺地板。他倚靠在进门处的柱子上,闭目入定,只留了一分神识护卫。
哒哒的马蹄声划破了黑夜的寂静,警觉的汉子们纷纷惊醒,留在外面守卫的护卫也发出了示警声,几个精壮的汉子拿出大刀跃跃欲试。温乐站起身来,往庙外看去。
☆、第35章 行侠仗义
马蹄声在庙外停住。
游老大早就嘱咐一些持刀的精壮汉子去守住货物,剩下的人则全部跟着他走出大殿迎向来人。温乐本来想凑过去看看,但被好心的汉子们拦下,让他去女眷那边躲藏一下。温乐黑着脸挤到人群前方,虽然知道对方是好意,但他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啊。
来的是三名男子,为首的那人衣着华贵,头戴斗笠,遮住半张脸面。站在他左侧的是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高个男子,一双冷眼精光四射,右手一直按在他腰侧的佩剑上。居于右边的是个身着袈裟手持禅杖的老和尚,眯着一双细眼,堆起笑容看向众人。
游老大打个哈哈,向前走了几步,做了个拱手:“朋友,相逢即是有缘,几位深夜到此,请问有何指教?”
为首的男子没有发话,黑衣汉子站前一步,还礼道:“叨扰各位了!我们并不是恶徒,只是循着线索,来抓采花贼的。”
温乐的耳朵一下就竖起来了。淫贼耶!谁不知道淫贼是一个又风光又享乐的职业,只是就职条件有些苛刻,不但要有良好身体素质,还得要学好轻功、药物制造、美人鉴别等各种技能,更要具备一颗随时为职业牺牲的红心。君不见多少影视剧中男女感情是托采花贼一把迷药才加深的,又有多少保镖护院是靠淫贼出现才获得就业机会。可以说没有采花贼的出现,哪有侠士的绽放光彩。
当然温乐很鄙视这种下流的家伙,毕竟他们伤害了女子的贞节和名誉,人人得而诛之。温乐其实向往的是偷香窃玉的雅盗,比如说风流倜傥的楚香帅,一出场就夺得众多美女芳心,倒贴才是王道啊。
游老大对这个回复自然有些吃惊,但他自恃对商队里的汉子都知根知底,料想他们没有时间和能耐犯案,至于四个外人中两名女眷一个孩童一名少年,怎么看也不是做贼的料子。来人又只有三骑,应该闹不出什么岔子,便侧开身子,示意手下让出道来,迎接三人入内。
等所有人都走进殿内,游老大又命手下给火堆添柴,还让人举起火把,大殿里顿时灯火通明,把每个人的容貌都照得清清楚楚。
“三位请看,我们商队里可有你们要找的人在?”
为首的男子摘下斗笠,露出一张唇红齿白的俊脸,只是眼框深陷,眼下青乌一片,双目无神,整个人有些萎靡不振。温乐只看了一眼,便确定这人是货真价实的男子,不是猜想中的受害女子伪装,应该是受害女子的亲眷之类,只是怎么看都觉得有点纵欲过度的感觉。
华服男子开始看向众人,温乐原以为他会看得极为仔细,毕竟商队里有三四十人,但没想到这男子的目光牢牢盯住殿内左边的女眷身上。
难道是男扮女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角落处的三人身上。温乐脑洞稍大一点,难道那小孩是侏儒亦或是会缩骨功?
“摘下帷帽。”黑衣男子喝道。
女眷虽然带着帷帽看不清容貌,但是婀娜身段却是掩盖不住,一时间商队的汉子都有些不信,开始议论起来。
身量较高的那名女眷冷哼一声,取下自己的帷帽,露出一张凝着寒霜的俏脸。这女子肤白如雪,肌肤光洁如最好的薄胎白瓷,一张宜喜宜嗔的脸蛋,加上秋波流转的媚态,众人不由眼前一亮。
“柔娘,果然是你。”华服男子贪婪的看着高个女子。“你怎么能舍得丢下我呢?”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这女子便叉腰骂道:“唐宋之你这小人,不是说好了你情我愿春风一度便再不相干么,怎么还追到这里来了!”
众人哗然。搞半天原来是女采花贼啊,被采的这一方还食髓知味纠缠不清。
老和尚宣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女施主,你是玄姹派的弟子吧,老衲劝你还是早日忏悔罪孽,迷途知返,从了唐公子,死后才不至于下到地狱。”
“下你娘的地狱!姑奶奶我肉身布施,愿者上钩,说好了吸取一点功力作为渡夜之资,没偷没骗没坑没拐的,你唧唧歪歪的念叨什么!要是认为姑奶奶吃了霸王鸡,我给他点银子就是了!想我从了这等银枪蜡烛头,别说门,缝都没有!”
游老大等人虽是商贩,但也听说过玄姹派专修采阳补阴的传言,自然不愿意淌这摊浑水,一群人全退到一边。
温乐看的时候,比起名门正派的虚伪仙女,他更喜欢快意恩仇敢爱敢恨的妖女,像什么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婠婠,云海玉弓缘的厉胜男,雪花神剑的聂小凤啦,现在终于看到一只活的妖女,自然要留下来看热闹。
唐宋之使了个眼色,那名黑衣男子便猛然出剑。剑锋自女子美好如天鹅般的玉颈上掠过,眼看就要带起一片鲜血飞溅,众人惊呼后却没有看到螓首凌空,只见剑锋被两根若春葱般纤细美好的玉指夹住,再也无法寸进。黑衣男子使力想要抽回剑身,却没料到女子突然飞起一脚,重重踹在他心窝,顿时口中喷血往后栽飞。
女子懒散的跺脚:“真是废物,脏了本姑娘的鞋子。”
看到女子美好的慵懒姿态,唐宋之眼里更是欲火大盛,他又转头看向那名和尚:“大师……”
“唐公子,你放心。既然你唐家布施了银子给我佛重塑金身,老衲自然会为你圆了心愿。”话音刚落,老和尚便拿着禅杖冲向女子,那女子从腰间抽出软剑,两人缠斗起来。
眼看老和尚和女子战成一团,众人唯恐伤及自己,纷纷撤出大殿。宽敞的大殿内就只剩下唐宋之三人和妖女三人,哦,还有一个闲人温乐。
看到这富家公子不管受伤的仆人,一心只想抓住女子欢好,温乐心生鄙夷,不过双方都不是好人,他也不想贸然插手。
唐宋之看到老和尚久战不下,心生歪念,从地上捡起黑衣男子的佩剑,抖剑向躲在一旁抱着小孩的女子刺去。
我擦,居然敢当着小爷的面欺凌弱女,知不知道我坐公车都还得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的!温乐不动声色的食指轻弹,无声无息的劲风袭去,唐宋之顿时跌了个狗吃屎。
那女子正打算硬接和尚一记狠招也要赶来援手,却发现唐宋之跌得满脸是血,顿时噗嗤娇笑。
“谁!是谁暗算老子!”唐宋之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他只感觉膝盖着了一记狠的就扑地了,可这地上没有做暗器用的石子呀。他恶狠狠的望向众人,可惜温乐的样子实在太具有欺骗性了,恶毒的眼光便落到殿外的众人身上。
温乐施施然站了出来,笑道:“打就打,欺负妇孺就未免过分了。”
女子手里不停,格格娇笑:“乐哥儿说得在理,等我收拾了这老和尚,也让姐姐试试你的功夫。”她语带双关,向温乐抛了个媚眼。
我擦!连大师兄的容貌都赶不上的蒲柳之姿还想要小爷我的贞操?两世童子鸡的某人顿时汗毛直立。山下真是太危险了,还是早点回宗门吧。
唐宋之看到温乐分心,冲过来就想揍人,温乐懒得和他纠缠,衣袖一挥,唐宋之便硬生生的整个人嵌到了墙壁里面。
正在交战的两人都看得愣了。他们自问无法做到像温乐这般轻描淡写的击败敌人,也不知道是敌是友,顿时心里惧意大盛。
老和尚见温乐厉害,以为他和这妖女是一伙儿的,心生退意,便晃了个虚招后退,扶起受伤的黑衣汉子,又抓起差点成为墙画的唐宋之,几个纵身跃出大殿,急切切的扑到马上,御马狂奔。
大殿内一片寂静。游老大等人早被吓得目瞪口呆。
“睡觉睡觉,明日早点赶到渝州城去。”
温乐既然发话了,众人自是听从,只是他们做不到像温乐这般若无其事,不自觉的都远离了女子和温乐。
那女子收好软剑,走向温乐,贝齿咬着下唇,欲言又止。
温乐下意识的往后缩了一点,但立刻醒悟自己干嘛要怕,笑道:“姑娘没事也早点休息。”救命之恩可以回报,以身相许千万不要。大师兄,你在哪里呀,山下的女人比师门的还可怕啊!
看到温乐这个样子,女子强忍笑意,向温乐行礼:“多谢少侠援手之恩,方柔感激不尽。”另一名女子也跟着盈盈拜倒。
“少侠相助之恩无以回报,请收下此物,聊表谢意。”方柔递过一个锦盒,压低声音道:“这是妾身无意之中得到的一方藏宝图,据说是流传百年的仙人宝藏,少侠请收好。”
仙人宝藏?我就是所谓的仙人耶。不过温乐也没多说,赶紧接过盒子,生怕触碰到方柔的玉手。他虽然不厌恶妖女,但是也不喜欢被陌生人接触,比起脂粉香味,还是大师兄身上香喷喷的饭菜味道更加亲切。
漫长的一夜终于过去,次日,众人赶到了渝州城。温乐欠下的车费由方柔帮忙支付了,而方柔也在进入渝州城后就带着同伴消失在人群里。温乐和游老大告别,向陆府走去。
☆、第36章 肥羊的反击
陆家是渝州城的首富,随便找个路人询问,温乐很快就找到了陆府。虽然陆府的大门很气派,但在见识过蜀山也参观过故宫的温乐眼里就完全不够看了。没有像穿越剧中土包子进城一样好奇的东看西看,温乐交出陆小季给的信物,顺利的跟着家仆进到了内堂。
大厅里早就有人等候了,那对中年夫妇应该是陆小季的父母,看起来最有气势的那位老人应该是目前陆府的家主,陆小季的祖父陆长发吧?温乐边琢磨边行礼,虽然他是身份远高于凡人的修士,但对方是好友的家人,又是长者,还是尊敬些好。
把陆小季写的家书和捎带的礼物交给中年男子,温乐便老实的退在一边。那年轻的妇人却没有陪她夫君一起看信,而是眼含热泪向温乐问起陆小季的事情,温乐自然是恭敬回答。
老者示意儿子收好家书和送来的丹药,向温乐施了一礼,温乐赶忙还礼。这谦逊的举动自然让三人对他又添了几分好感。在享受过一顿陆府的奢华家宴,又收下一大堆赠送的黄白之物,温乐只休息了一晚,便告辞离去。
在温乐走后,陆小季的父亲问家主为什么不多加挽留一下温乐,或者加以笼络。毕竟以前来送信的修士都十分高傲,没有今次这般和颜悦色态度亲切,也许能有拉拢或是交好的机会。后者则是皱眉叹息说对方是高高在上的仙师,根本看不上凡间的东西,要不是陆小季在信中特别说明要给黄金白银,他也不敢以俗物相赠。陆小季的母亲则完全没理会男人间的商谈,满心想的就是温乐说过的陆小季一切都好,很快便会筑基了。想到只需要三五年就可以看见儿子,她心中又是期盼又是酸楚。
温乐现在储物袋里装满银两,自然要大肆采购。各种他认为好吃的好玩的都买了个够,有钱就是任性,钱包的重量就是幸福的分量啊。
逛了一下熟悉又陌生的渝州城,估算了一下西南大学应该出现的位置,温乐怅惘的看着这些古香古色的建筑,心中感慨万千。要是能回去,那该多好啊。
把思乡的情愫埋藏在心底,温乐得准备完成历练任务了。三株九节无根草,去哪弄呢?温乐展开林乘风赠送的地图,唔,没想到渝州城附近就有一个隐仙坊市,不如去那试试运气。
宗门里其实也有弟子私下交易的地方,不过隐仙坊市是修真界最大的坊市,里面不光有各式各样的店铺,还可以购买消息,交托任务,参加拍卖会,最妙的就是它还是连锁经营遍地开花,就连世俗界都有它的分店。
隐仙坊市虽然在世俗界有入口,但一般的凡人却找不到门路进去。温乐按照地图上的指示走到一个悬挂【四海杂货】的杂货铺,向店铺老板出示了一下灵石,便被指引通过店里暗藏的传送阵达到了离渝州城最近的隐仙坊市。
温乐还是第一次逛隐仙坊市,自然觉得十分新奇,反正他有钱有闲,便每家店铺都进去看看,挑选送给师兄们的礼物。好在像他这样的新人也不少,才没有引来他人注目。
据说隐仙坊市是一名散修创办的,宗旨就是为了造福苦逼的散修同胞,但延续至今,就变成了所有修士都能从中获利的便利之所了。宗门弟子手上有什么不方便处理的东西,直接匿名在这里寄卖,不会暴露身份也不担风险;散修若是手头紧了,在这里接一个任务完成,便可以换到报酬;又抑或是寻宝得到的不知名物品,可以在这里摆摊交换,凭运气捡漏;更有被视为盛事的拍卖大会,流通的珍品就连大派的弟子也十分眼红。
在隐仙坊市只有一个规矩,那就是不管修为高低,不可在隐仙坊市内滋事。若想要杀人夺宝或是报仇雪恨,必须出了坊市才可以,不然便会被隐仙坊市追杀和通缉。几千年里也没有几个人敢在隐仙坊市内闹事,偶尔有几个愣头青也是吃了大亏,众人自然不会效仿。反正,出了隐仙坊市就是各凭本事,到时候再追杀也未尝不可。
如果这是一个游戏,那温乐的福源估计就是满点,随便进了一处隐仙坊市他就顺利的买到了无根草。任务完成,温乐便不再闲逛,反正他想买的东西都买了,还是早点回到宗门和师兄们会面吧。
进入和离开隐仙坊市的通道不只一条,温乐找了一个最近的出口离开。他前脚刚走,一名黄衫修士也跟着他离开。
温乐选择的这个出口直接通到渝州城的郊外。他本想直接御舟飞回蜀山,但周围也还有行人走动,他只能往树林里走,试图找一个没人的地方。那名跟着出来的黄衫修士打量了一下,也跟了上去。
温乐的行进路线很奇怪,一会拐过来拐过去,像是迷路又像是故意在绕行。黄衫修士虽然觉得诡异,但也不敢贸然发难,只得继续跟在后面转圈。
温乐突然停下脚步,笑道:“后面的兄台,你也该现身了吧。”他并没有转身,只是手里偷偷捏了一张威力巨大的爆雷符篆。
想玩偷袭?啊呸!小爷是玩法师出名的,所有游戏的法师都是贫血的,警惕性不高点,就会被战士偷袭近身猛砍了。还有,别的不说,在蜀山我都能躲过二师兄的追捕,你以为我这么容易被尾随么。想把我当新人大礼包,也要看看你有没那个本事!
黄衫修士看行踪败露,仗着修为比温乐高,便大摇大摆的站了出来,咧嘴笑道:“你这小子倒是机警。交出储物袋,便放你一条生路。”
他早在温乐刚进坊市的时候就盯上这只肥羊了。虽然温乐没穿蜀山弟子服,但年纪这么小就能到筑基初阶,满身的气度不凡,一看就知道是大派里极受重视的弟子。更妙的是温乐一脸好奇,四处转悠,摆明了就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散修虽然好打劫,但苦哈哈的散修身上又有什么好东西,富贵险中求,还是生嫩的新人值得冒险。
黄衫修士嘴里说着放温乐一条生路,其实暗地里准备灭掉温乐,不然打了小的惹来老的就麻烦了。只要杀人灭口做得干净,就算是大派又如何,还不是找不到人追究。
温乐笑吟吟的转身:“好啊,大家都是修士,也不要伤了和气。”一抬手,便把储物袋丢了过来,正好抛到黄衫修士的脚下。
看到温乐这般果断,黄衫修士还担心他有诈,也不敢去碰那个储物袋,只是装作拱手道谢,偷偷的把藏在袖里的暗器射出。
散修就算是修为比大派弟子高,一般也斗不过对方,因为宗门弟子的功法、法宝、丹药等等都会比对方好过数倍,尤其是剑修号称同阶无敌。但黄衫修士敢发难,自然有他的仰仗,那就是他寻宝得来的暗器七星灭魂钉。这玩意儿异常恶毒,发射时无声无息,体积细小,速度极快,上面沾染的毒素甚至可以重伤到金丹修士,他用这个已经暗地里杀掉过好几个大派弟子了。
我擦!温乐虽然早有准备,但没想到对方动手如此之快,使用的暗器又异常狠毒,居然连护身法衣的防御都被击破,一时失策,眼看就要吃亏。
一道雄浑犀利到无比的浩然剑气猛然迸发,把灭魂钉全数绞杀,正是沈谢赐予温乐的护身剑气大发神威。
黄衫修士被瞬间爆发的元婴修士气势震撼,大惊失色,哪还敢杀人谋财,倒退几步就欲逃跑。
温乐差点吃了大亏,心中怒火熊熊燃烧,当即捏起法诀,引爆放入储物袋里的爆雷符。趁对手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弄得赶紧张开护身法阵的时候,他又激发事先绕路时偷偷设置的困人法阵,让对手无法逃脱,双方形势倒了个儿。温乐这才从储物戒指中拔出卷云剑,恶狠狠的指着对方:“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想要谋财害命,先问过小爷手里的长剑!”
接下来的时间,温乐便施展所学,痛快淋漓的好生教训了一下黑心修士。尽管对手修为比他高了一些,但是温乐剑法精妙,把黄衫修士打得是还手不能。
温乐虽然修为低,但随身携带各式丹药,灵力回复快,让想打持久战消耗温乐灵力的某人叫苦不迭。本来温乐的剑法犀利就让人难以应付了,时不时冒出的符篆攻击,法宝干扰,更是打得对方无泪。
最后,温乐连神识御剑都还没有使用,就把黄衫修士打了个落花流水。只是卷云剑抵在对方胸口,温乐却有些迟疑,到底要不要刺下去。
杀,还是不杀?
☆、第37章 英雄救狗熊
黄衫修士一张马脸早就惨白一片,他不住的哀求温乐放他一条生路,言辞恳切,加上脸上涕泪横流,看起来着实可怜。
对着这么一张皱成苦瓜的老脸,温乐居然还分心吐槽:特么幸好这是修士啊,换成江湖人士那就得说什么我上有八旬老母,下有三岁幼儿的求饶词了。
让温乐杀鸡杀猪,温乐可以面不改色;但是让温乐杀人……这个,作为一名在和平时代安分守法长大的穿越者,真的有点下不了手啊!
虽然说身为修士理应杀伐果断,快意恩仇,温乐也很认同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理念,不是讲究以德报怨的迂腐圣人,但是要他夺走同类的生命,实在狠不下心啊。毕竟,在温乐的时代,如果别人企图杀你,你反击都还得注意限度,防卫过当也犯法啊。
正当温乐犹豫的时候,黄衫修士居然贼心不死,藏在衣袖里的右手又偷偷摸上灭魂钉的机括。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发射,一柄长剑陡然从他胸口处穿出又收回,只剩下一个骇人的血洞狂喷鲜血。黄衫修士喉头格格作响,想要说话却只流出点点血沫,不能置信的栽倒在地。
温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他面前,正被这带血的死亡震撼时,就听到一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动听声音。
“小师弟,你没事吧?”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怎么来啦?!”
时间倒退回一天前。
原本该闭关冲击剑术瓶颈的某人正行坐不安的在屋里走来走去,嘴里还不时的念叨如小师弟能不能找到无根草啊。小师弟会不会有事呢,小师弟别被人骗了啊。怎么小师弟还不联络云云。
方越又好气又好笑:“大师兄,你这么担心小师弟,干脆我们就一起下山吧,反正我也要去坊市打探消息。”
林乘风也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烦躁不安,本来美味的鸡腿没人和他抢吃起来也觉得不香了。听到方越放话,他只考虑了片刻,便拉着方越往外走。
“喂喂,大师兄,你等等,放手啊!让我收拾一下再下山啊!”
林乘风带着方越急冲冲的下了蜀山,一路上方越忍不住嘀咕:“我也是你师弟耶,凭什么我第一次下山你没这么着急啊。”
林乘风忙着御剑,只淡淡回了一句:“去年你下山的时候我也担心得很,只是你没有看见,还有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和小师弟吃醋么。”方越下山的时候虽然年纪也不大,但他有着血海深仇,知晓人性丑恶,自然不会轻信人,也就不容易吃亏。小师弟虽然聪明机警,冰雪可爱,料想也不会惹祸,但涉世未深就容易被人坑啊!
“咦,大师兄,你怎么知道小师弟的位置?”方越俊脸一红,换了一个话题。
正在御剑的某人颇为心虚的干笑:“别告诉小师弟,那个……我偷偷在给他的传信手镯里藏了定位符。”
对付不听话到处乱跑的小兔崽子,就得这么做!方越哈哈大笑着,跟着林乘风的飞剑一起划破天际。
在温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坐标就这么暴露了。师兄们顺着信息找了过来,正好看到黄衫修士企图暗算温乐,林乘风当即就是一剑刺去,了结这恶徒的性命。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来啦!我有好多话要和你们说哩!”温乐扬起笑脸,跳到林乘风身侧。本以为会得到师兄温柔的摸摸,没想到却迎来一个暴栗子。
狠狠的敲了温乐的小脑袋瓜一记,林乘风正色道:“你怎的如此大意!我教过你多少次了,在没有确定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前绝对不能放松警惕,你怎么还给人可乘之机啊?你还想不想要小命啊!”
方越也沉下脸,冷冷道:“对付这等恶徒,直接杀了就是。他既然敢害人,也就得做好事败被杀的准备,你又何必心慈手软?要知道除恶务尽,你若是放他一马,他不知悔改,又害了其他人岂不是就酿成大错?”
我不是大意啊我是有师尊剑气护体啊,另外谁说我要放过他我只是没杀过人正在做心里建设啊!温乐默默吐槽,只是这反驳的话一句也不敢说出来,毕竟师兄们是为他好。他只得弱弱的回应:“是,我错了。”
可能看到温乐脸色有些难过,林乘风又柔声安慰:“没事的,小师弟。第一次是有些难下手,见过血就好了,他死总好过你死,该狠时就要狠,以后注意点。”
喂!你要是不加最后一句,别人还以为是杀手培养课程呢。温乐正暗地吐槽,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对了,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方越扭过脸去,生怕被温乐看到脸上的笑意。林乘风若无其事的回答:“我陪你二师兄去坊市打听消息,看到有个人背影有点像你,就跟了过来。”
温乐也没在意,林乘风看到忽悠成功,暗自庆幸。接下来温乐兴奋的给师兄们讲述他这几天的经历,说得兴起还不住比划。
林乘风看着这小子眉飞色舞的讲述他的遭遇,这几日的担心便如阳光下的积雪一般消去,唇边不自觉的便带上了一丝笑意。
等到温乐讲完,林乘风的做法又让他吃了一惊。
喂,你们居然摸尸体?等等,黑手不要开宝箱,交给幸运e的我啊!
林乘风在山下历练过多次,也杀过不少企图对他下手的恶人,虽然说管杀不管埋,但尸体上带着的好东西可得改姓林。轻松取下黄衫修士身上带着的储物袋,强行用灵力冲破禁制,林乘风动作纯熟的把里面的东西倒出,开始和师弟们分赃,哦,不,分享胜利果实。
果然是人无横财不富啊!虽然对方是个穷逼,但烂船也有三斤钉,温乐还是发了笔小财。只是可惜七星灭魂钉的使用次数只有两次了,便留作杀手锏吧。
师兄弟们搜刮完成,准备御剑回山。温乐突然想起自己还有张藏宝图,便笑着拿出来。不过不是献宝,只是供师兄们一笑罢了,毕竟修士才不会重视凡人的宝藏呢。
果然林乘风只是淡淡扫了一眼:“这东西与我们又没用,烧了吧,免得留下来祸害别人。”
温乐也看过很多部为宝藏同室操戈的寻宝片,自然同意把这可能为世俗界带来腥风血雨的破玩意毁掉。只是,怎么烧不掉啊?就算他法术极差,也不应该烧不掉世俗界的绸缎吧?
林乘风心中生疑,取过藏宝图仔细查看,才发现这藏宝图的材质居然不是凡品。他试着催动灵力激发,一幅全新的地图便从藏宝图上浮现,分明是前辈修士留下的洞府地图。
“小师弟,看来你真的捡到宝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机缘?温乐越发觉得自己幸运点一定被老天点满了。
好在历练的时间还有一天,地图上的位置离渝州城也不远,众人便赶紧御剑飞去,当然温乐还是用的飞舟。
温乐心中庆幸,要不是有师兄,这么偏僻的地方他还真是找不到。不过为什么这么偏远啊!不过他很快便想明白了,哪有坟地设在城镇里面的,修真界的墓地更是常在荒郊野外或者稀奇古怪之地,就算不避人也得提防盗墓贼不是。
林乘风轻巧的落到地上,收了飞剑,示意师弟们跟上。三人在山林中一阵穿行,停在一面褐色的石壁前。这石壁看起来和山体浑然一体,根本没有所谓的入口,温乐伸手在石壁上敲击按捏也毫无反应。
“大师兄,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林乘风拿着地图左看右看:“你看这的地形,两山交汇,巨石嶙峋,从空中看去形似飞鹰,应该没错。”
果然好事多磨,地图上没有标明入口,还得自己摸索。
温乐选修的是阵法,他灵力流转,试着感应周遭是否有阵势运作。方越则是在石壁附近四下摸索,林乘风则思考是否有障眼法存在。
方越看到离石壁不远处有一块不自然的凸起,他运转灵力,轻轻按下。
离石壁不远的地面突然出现一个黑黝黝的洞口,依稀能看到有一条向下的梯道。林乘风笑道:“好啦,咱们进去吧。你们两个都小心点。”
他身为大师兄,自然走在最前面,方越主动走在末尾,让温乐走在相对安全的队伍中间。
梯道初看起来极其狭窄,但往下走了几步通道便越发宽敞,虽然洞内无光,但林乘风随手掏出一颗硕大的夜明珠,柔和的光芒便把道路照得清清楚楚。温乐本来想拿出新买的火折子的,可惜身边有个土豪,还是没有用武之地。
林乘风一边走一边叹气:“甬道顶壁连夜明珠都不放几颗,这洞府的主人要么吝啬要么穷困,看来这次收获不大。”
大师兄你不要乌鸦嘴好不?
三人越走越深,地底的寒意也越来越盛,不过对于修士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不知道走了多久,温乐突然听到了轻微的水声。众人加快脚步,很快前方便出现了一个深潭。
这潭水深不见底,潭上架着一道石桥,尽头通往一个泛着微光的洞口。
林乘风试探的把脚步放在桥上,确定没有任何机关陷阱,这才快步走了过去,温乐和方越也紧紧跟上。
走过石桥,洞口的光芒越来越亮,显然是到了目的地了。
众人钻出洞口,顿时豁然开朗,眼前是一个数百丈高广的巨大空间。应该还是在地底,但是居然可以看得到夕阳落山,闲云飞度的景色,想必是高人设下的阵法。空间里奇花异草竞相开放,彩蝶翩翩,还有溪水缓缓流淌,落英随风飘洒,看起来倒像世外桃源。
还是温乐眼尖,一眼就看到百花丛中有一个玉棺,众人便小心的走了过去。
这玉棺十分气派,不过棺盖扣得严实,看不到里面。棺前放着一个石碑,上面龙飞凤舞的写下了棺主的生平。
原来这死掉的修士姓华,是名散修,只可惜当他千辛万苦成为金丹修士时寿元已经所剩无几。他生平独来独往没有传人,便在死前制作了几张地图伪装成藏宝图放到世俗界,也算是给后人留下传承。石碑最后写着有缘者请开启石棺,三拜九叩后便可取走随身秘宝。
方越抚掌:“总算没有白来。”
林乘风也笑了:“说不定可以给小师弟找到上好仙剑。”
温乐却隐隐觉得不安,但一时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只得看着师兄们准备开启石棺。
☆、第38章 没事别去墓室逛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明明这一路行来顺风顺水,没一点危险,眼看就可以开棺取宝了啊。温乐偏着脑袋在一边苦苦思索。应该没有问题吧,要是墓主有恶意,路上再怎么都该设置些陷阱或者考验,我们也不会这么顺利就达到墓室。说起来这前辈运气真霉,身为散修能修到金丹也算是运气不错了,结果徒弟都没找到就一命呜呼了,只能寄希望于死后传承,让后来人开棺取宝……等等,开棺?
温乐和林乘风他们不一样。在后者看来,前辈修士给后人留下秘宝或传承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毕竟修士们对遗骸不是十分重视,人死灰飞烟灭了,皮囊迟早会消失于天地间,只要后来者寻宝的时候能不乱触碰或是损害遗骸就算是尊重了。但在温乐看来,要是谁在他死后来挖坟,他就是变鬼变粽子也要跳起来追杀。没看到那么多厉鬼故事都是因为挖了别人的坟,亡者不得安宁便含恨报复的啊。如果是墓主要求后人帮忙收敛遗骸那才合理,被人挖坟绝逼是深仇大恨,怎么会主动要求后来者挖坟开棺呢?
“大师兄,等等!”温乐急忙叫住林乘风,“不要开棺!”
林乘风正准备移开棺盖,听到温乐急切的叫声便停了手:“小师弟,怎么了?”
温乐心中隐隐有个念头,只是尚未成形,他只得摇摇头:“最好不要开棺,我总觉得有危险。”
危险,什么危险?林乘风心念数转,难道小师弟不但怕杀人,还怕看到死人?他轻松的笑起来:“小师弟,别担心,一会开棺你站远点就看不到了。”
温乐吐血,老大,我不是怕看到粽子!我可是看过一堆恐怖片,惊吓承受能力超强的好不好?等等,粽子!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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