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
[综]致命美学 作者:寒菽
第2节
演出的前一天埃里克发起高烧,马戏团可没钱给他治病,大家照常演出,只把埃里克丢在后面的林子里,提着系在脖子上的绳子牵出笼子,像条狗一样绑在小树上。
因为觉得他要死了,所以连这天的食物也没有给他。
天色渐渐暗下来,埃里克又冷又饿,他掏出那盒精心藏起来的火柴,悄悄擦亮一根,只是火光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没一会儿就只剩下灰烬。
“你怎么提前走了?”
“我实在不喜欢这样的表演,太残忍了。”
两个男人脚步匆匆,意外闯进了埃里克在的地方。
走在前面的男人看到坐在地上的埃里克停住了脚步,他怔了怔,脱下高礼帽,走到埃里克身边,“孩子,你怎么了?”
埃里克抬起脸,把男人吓得又退后了几步。埃里克颤了颤睫毛,又低下头,他也听不懂这个大人说的话,埃里克自顾自地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着弱小的火光发呆。
男人重新走向他,叹了口气,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了下来,披到了埃里克身上。
埃里克拽住围巾,感觉到僵冷的四肢变得暖和了一些,他烧的意识不清,只迷茫地看着这个古怪的大人。另一个大人拉扯了他一把。
“走吧,这孩子长得可像一个小怪物,还盯着我们这样看,让我怵得慌。”另一个大人说。
“他还在发烧。”给埃里克围巾的男人说,咳嗽了几声。
“你自己不也生病吗?这个小怪物一看就快死了,说不定都活不过今晚了,收起你的同情心吧,量力而为吧,你都已经把你的羊毛围巾给他了。”
男人叹了口气,返身离开了片刻,又回来,给了埃里克一块成人巴掌大的面包。“吃饱了舒服点。”
他看到埃里克又点起了一根火柴,最后问他,“你在干什么呢?孩子。”
埃里克听不懂他的话,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大人的好意,颤巍巍把一根火柴塞给对方。
“好了,这下可以走了吧。”好友又拉了拉男人,“别呆在那了,你不怕被传染疾病我还怕呢,安徒生先生。”
男人只好走了,他坐上马车,低头捻着那根火柴,哀叹一口气,他知道那个孩子很可能活不过这个晚上,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孩子看着火光时的目光,像是看着什么遥远而美好的事物。
埃里克也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他吃了那个面包,裹着围巾睡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发现身体舒服了很多,也不再发烫,他知道自己大概是从死神的手里又逃脱了一次。
演出结束的马戏团老板回来,发现他没有死,倒是有点惊讶,不过也是好事,这孩子虽然便宜低贱,可多少也算一份财产。老板夺走了埃里克取暖的围巾,把他关回笼子里,搬上车,又前往下一个城市。
就在埃里克又一次启程的时候。
道林在外祖父福德洛高兴的时候提出了想要一个家庭老师的请求,因为道林最近乖巧安静,福德洛竟然同意,不多日,就给他聘来一位女老师。
这位老师今年已经二十九岁,还未结婚,也是个稀奇的女人。等见到了人,看到女老师倔强的眼睛,道林就不觉得是这个女人嫁不出去了,而是她不想结婚。
“你好,勃朗特小姐。”道林礼貌地和她打招呼。
老师抿起薄薄的嘴唇微笑,“你好,小姑娘。”
道林:“……”他找到机会,偷偷地无奈地和老师说,“我是个男孩,但是,我外祖父喜欢将我扮作女孩。”
勃朗特小姐大吃一惊,迟疑着点了点头,明白到,这次的工作似乎并不简单。
第3章 act03
act03
道林时常被朋友——我们姑且算那些酒肉相交的人为朋友——说重色轻友,他对待女士尤其温柔,从小萝莉到老妇人,只要是个女的就格外贴心呵护。他擅长发现每个女孩独有的魅力,然后享受一番,你情我愿,好聚好散,情人代码可从a排到z还不够用。
他有时会有点疑惑自己滥情的缘由,要知道他的母亲玛格丽特,当年可是一朵冰雪玫瑰,艳冶之极,据说追求她的绅士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得到她的青睐。母亲最后同他父亲私奔,叫人大跌眼镜,因为他父亲是个平民,穷小子,身无分文(不过据说长相也很出众)。而后他的外祖父暴怒,派了杀手去挑衅父亲,并在决斗中将其杀死。外祖父终于心满意足得拆散了他不祝福的这对恋人,将女儿接回家,彼时母亲已经怀了自己,在生下自己不久后便郁郁而终。
幼时祖父总说是他害死了母亲,因他身上流着一般外祖父讨厌的男人的血而被责骂,被叫“小杂种”。但南茜会抱着他和他讲母亲的往事,说她母亲是如何的善良美丽温柔大方,道林就会在心底暗暗地憧憬,期望自己能像母亲那样遇见一个可以为其生为其死也在所不惜的人,热烈地相爱。
然后,他遇见了西比尔,那个扎棕色发辫、笑弯了紫罗兰眼睛的女孩,可爱娇美的似一朵鲜花,又充满活力,那是道林的初恋,他也同母亲当年一样,不顾身份地位差异的悬殊,向她求婚。他是勋爵,而她是平民剧院的小演员。后来道林遇到了很多女人,倔烈的,温柔的,天真的,较西比尔更美的不胜凡几,可他再没有向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求过婚,也再没有哪个女人能如西比尔那样因为他的一句傲慢之语而绝望至死。
亨利说,朝三暮四和矢志不渝唯一的区别是朝三暮四持续的时间更长久些。道林,只是这个女孩死在了你最爱她的时候你才念念不忘。
勃朗特小姐长得不顶美,也不够年轻,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往往已经被人生磨光了眼眸中的神采,但是勃朗特小姐依然的眼睛里依然有不屈的光芒。因这一点,道林觉得她也算是个有魅力的女性,于是配合十分听话乖巧。勃朗特小姐教导他写作阅读还有法语。
道林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学习。魔鬼说他不做坏事可以离开地狱,他想想,自己小时候可是乖巧安静的像个女孩,走路都要踮着脚不敢踩到一只蚂蚁。老家伙不让他出门,他是等到福德洛去世,继承了财产才去到伦敦,现在想到,果然是因为被关太久跟个土包子似的,所以才会一进那花花世界就被迷晕了眼睛,尤以西比尔的自杀为开端,他杀了来质询自己的好友霍华德,又杀了找上门的西比尔的兄长。
后来那日子,嘿,过得真是醉生梦死。他记得有一回,去参加一个婚礼,居然发现新娘、新郎和新娘的母亲都和自己有过一腿。
我其实只是想找一份真爱啊。道林想。所以我才不停得爱上别人。
魔鬼不知怎么的突然又冒出来,嘲笑他,“愚蠢。”
大抵是因为没有见过,所以才觉得有吧。道林叹气。
魔鬼说,“有倒是有,可在你这种人身上绝不可能发生。任谁和你相处久了,感受到你恶臭腐烂的灵魂都会变得厌恶你,更别提真爱。”
万一有人真的口味奇特呢。道林窃以为。
魔鬼都懒得理他,“你的灵魂原本还算美味,所以我才与你交换了永恒美貌的皮囊,却没想到你的灵魂会烂成这样,我都不知道从何下口。”
道林顿时讪讪,他确实只有一身皮囊可以哄骗他人。
在家无事可做,道林只好日日看书,他不学无术,一看专业书籍就昏昏欲睡,一套精装的百科全书只翻过前几页,各种寓言童话却百看不厌。
尤其喜欢那些描写美好爱情的,书房有简·奥斯汀的全套,翻来覆去看,特别是《傲慢与偏见》,虽然上辈子已经看了无数遍了,这辈子再重新看,依然觉得甜蜜无比,觉得每一行字都浸着温柔的爱意,看得他恨不得也去邂逅一个有着明亮眼眸的倔强少女,或者邂逅简·奥斯汀女士也很不错。只可惜现在才七岁,有心无力,而且简·奥斯汀女士也已溘然长逝多年,可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死。
勃朗特小姐撞见道林在读《傲慢与偏见》,正读到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表白心意的情节,感动的他热泪盈眶,说话都带起哭腔。
“你在看什么?”
道林鼻尖红红,抽泣着说,“一本恋爱。”
勃朗特小姐哭笑不得,“你才多大,也看得懂?”
道林老实说,“其实我的身体里装着成年人的灵魂。”
勃朗特小姐摇头不信。
道林心上像钻进一只跳蚤,有点发痒,自己一个人被感动无可分享真是太寂寞啦,于是他殷切望着勃朗特小姐,“这是一本好书,你应当也看看。”想了想,又说,“这样浪漫的书对女孩子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道林身上依然穿着裙子,还扎辫子系缎带,还哭的眼睛水汪汪的,却一副哄骗女孩的绅士口吻,勃朗特小姐忍不住笑了下,接受了学生的推荐。
隔天道林就忍不住问她,“看完了没有?我们来讨论一下吧。”
勃朗特小姐用手指敲敲纸张,“你先写好作业。”
道林眼巴巴地连着问了三天,勃朗特小姐终于把读完,道林正想和她一起欣赏美好的爱情故事,却听勃朗特小姐说,“我不喜欢这本书。”
道林就傻了,“为什么呢?”
“这本书不合我的心意。”
道林有点生气,侮辱他可以,侮辱他心爱的作者他完全没法忍,“有哪里不好呢?我觉得这本书是极为完美的。”
事关文学,勃朗特小姐也不像平时那样温和,而是变得有些咄咄逼人起来,“看这本书,我只看到一副惟妙惟肖的银版照相,里面是一张平凡的面孔。一座用围墙严加防护的,精心侍弄的花园,整齐的花坛镶边,娇嫩的花朵;可是一点也看不到五光十色的外景,没有开阔的田野,没有新鲜的空气,没有青山,没有绿水。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住在雅致的但是封闭的房子里,我才不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1”
说实在的,道林就是个绣花草包,他看书,感动一下就完了不会深刻思考什么东西,说白点,就是没有脑子,容易感动,容易憧憬,容易受人蛊惑。听勃朗特小姐这样说,似乎很对,又似乎有哪里不对,他是个蠢蛋,没办法有条有理地反驳勃朗特小姐的话,嚅嗫着嘴唇,说,“能给予人心灵触动的就应当是一本好书,哪要想那么多。”
“如若不思考的话,那还不如做一棵芦苇呢。”勃朗特小姐说。
凡是书念得太多的女人都会变得这样有攻击性吗?道林纳闷地想,又有点恶毒的想,难怪嫁不出去。“这本书里面的爱情终归是美丽的。”
“只是缺乏激情。”勃朗特小姐说。
道林不高兴,“你说的头头是道的,那你写一本啊。”
勃朗特小姐便沉默下来不说话了,她和道林情谊不错,坦白说,“我有写过。”
道林大吃一惊,“哦?”
勃朗特小姐变得沮丧,“只是被退稿了。我可不是简·奥斯汀那样的富家小姐,有钱自费出版。”
道林又炸毛,“那也是她的故事好看才畅销啊。你却觉得你比她写得好?”
“我的故事不是她那样中国画般惟妙惟肖刻意求工的精致而平静的故事。”勃朗特小姐说,“而且还没写好。”
道林问,“那可以给我看吗?”
勃朗特小姐犹豫之后还是点了头,虽然她敢评价别人,却因为被退稿的经历对自己有些不自信,说不定以后也没有谁会看。
道林揭开稿子的第一页,看到标题:简·爱
道林:“……”
虽然没有看过这本书,因为亨利抨击过这本书异想天开,而且他翻过几页,看了开头,觉得女主角不够有魅力。但是他还是知道这本书后来十分畅销,连带他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等等,这个勃朗特小姐就是那个勃朗特小姐?
道林抱着一定没有奥斯汀大大写得好的心情把书抱回去。说不定我会看睡着呢,道林这样想着,结果一口气看了通宵,烧了两只蜡烛。
第二天红着鼻尖,眼泪涟涟地去找勃朗特小姐,“接下去呢?”
勃朗特小姐:“……还没有写。”
“快点写啊。”道林不甘心地承认,“这的确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你该把它写完,一定能出版的,要是出版商那样没眼光的话,我将我的零花钱投资给你出版。你该成为一位作家。”
第4章 act04
act04
勃朗特小姐委婉地拒绝了学生的好意,但有了这番鼓励之后,她似乎挺受鼓舞。1846年春天休假回来,在给道林带了安徒生作品《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告诉了道林她和两个妹妹集资出版了一本诗集的事情。
南茜去镇上时,他数了几枚钱叫南茜给他购置两本回来,一本用来看,一本用来收藏。
过了两周,夏洛蒂就高高兴兴地同他说她们出版的诗集足足已卖出两本。
道林……道林默默地把自己买的那两本书给藏了起来。一个合格的绅士是不应当叫女孩子难堪的。
勃朗特小姐推荐道林读她极喜欢的一个作家乔治·桑的作品,道林通读了几本,发现了其中的相同点,这个作者总是写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摧残。
最初勃朗特小姐问道林知道乔治·桑吗?道林的第一反应是:哦,我听说过她和肖邦还有缪塞的艳闻,好像是个身材娇小的美人,但是用男性名字作笔名,穿男装,骑骏马,喝烈酒,抽雪茄,同时拥有几个男性情人。一般男人也活不成她那样的不受拘束,有人唾弃她,可她依然很受欢迎。道林曾应友人邀请,在巴黎游玩时,一次聚会上与这个女人有过一面之缘,道林莫名地想到自己的母亲。男人啊,总想将女人养作精美的瓷器摆在家中,可她们也是有灵魂的,像她的母亲,女人如果下定决心,就能干出惊世骇俗的事来。
勃朗特小姐休息时创作《简·爱》,每写好一章,道林就会做她的第一个读者来阅览。
道林触景生情,同勃朗特小姐说,“我知道有位平民姑娘,她和一个贵族青年相爱,但是因为有一回她叫贵族青年失望,青年辱骂了她,她便自杀了。如若她是简这样的个性就不会送了性命吧。”
勃朗特觉得道林居然还要把过错归在可怜的女孩身上,心里也想,虽然道林还是个孩子,倒也已经用男性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当一个人真的爱上谁的时候便是全身心的都寄托在对方身上的,假若被抛弃,便如植物被拔出根系,是要失去生命的。”说完,她的目光飘散了一下,似乎是陷入了什么忧愁的回忆,蹙起眉来。
道林一时间觉得同自尊自强的女性相爱会更省事,再想想,又觉得这样的女性性格激烈,一时的交往还好说,过一辈子他无法想象。也是因为西比尔,他再也不敢与谁深入交往,唯恐对方要生要死。当一个平静优雅的女性和一个自尊倔强的女性供一个男人选择的话,他会选哪个呢?道林想,他会选更漂亮的那个。唉,还是靠外表来决定比较轻松。当然,这时候的道林也没想到他后来的感情相方都不用说是选怎么样的女性了,那压根就不是女性。
勃朗特小姐回过神,说,“保佑你以后还是不要同哪个女孩结婚,会害了人家的。”
道林信誓旦旦回答,“我是不打算结婚的。男人因为疲倦而结婚,女人因为好奇而结婚,最后两者都大失所望。唉。”恋爱专家的样子,“世上的真爱大抵只有在言情里才找得到。”
勃朗特小姐又被他逗笑,“你才那么点大,懂得多少,以后少看点这种书,好好学习,过几年就可进入公学念书。”她摸摸学生的头顶,视线落下的时候,瞄见他脖颈上的红痕,从绸缎衣服里延伸出来,荆棘的前端。她想到这家主人,那位克尔索老勋爵,傲慢尖刻,对她也很不友好礼貌,有几回还像对待女佣般使唤她。
月底,勃朗特小姐的妹妹找来,没过多久因为一些家庭原因,夏洛蒂·勃朗特辞去了家庭教师的工作。
道林挺舍不得她的,离别时对她说,“你一定要好好写完这本书,总会有有眼光的人欣赏你的。”
勃朗特小姐也给自己的小学生忠告,“你也不要总是偷懒,多学习知识。”
道林不以为然,“哪需要如此刻苦,这样活着也太辛苦了。”
勃朗特小姐要被他气到,想了下,说,“我小的时候有一个小姐妹,她就不识字,十四岁就嫁了人,她不在意,过了两年,我再遇见她,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麻木不仁地得过且过。你汲取知识,学会思考,纵使有一天外表变得臃肿苍白,可你的灵魂依然是干净整洁的。”
后来道林知道了勃朗特小姐家的事情,她的弟弟勃朗威尔在给一户人家当家教时爱上了那家女主人,这场不伦的恋情无疾而终,也摧残了勃朗威尔的精神,就像夏洛蒂说的那样,他如同一颗被拔出土壤的植物,变得颓废堕落,酗酒,吸毒,过得乱七八糟。
勃朗特小姐走后,道林又过了无所事事的生活。
这天晚餐看到外祖父喝到第三杯酒的时候,道林就赶紧把食物全部塞下肚,快步回到房间扣上锁。
他抱膝坐在床边,有些不安。
窗外夜幕降临,跌跌撞撞的脚步声来到他的房门门口,粗暴的敲门声炸在耳边,“玛琪!开门!玛琪!你在做什么,玛琪,快来给我开门!我命令你给我开门!”
道林装不在,他前些天刚被弄出的伤都还新鲜着呢,于是捂住耳朵。期望着能躲过一劫。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所愿,福德洛直接挥动包铁的拐杖砸坏了门锁,就要来揪他的衣领。
恼怒和恐惧冲上道林的脑袋,他是在不想忍了,也并不真的是个孱弱无力的小孩,于是他躲开那双枯枝般的手爪,狠狠地绊倒了对方。
就在这时,锥心般的疼痛刺入道林的身体,刹那间,他便被抽走全身的力气,脸色苍白,瘫软跪倒在地,眼前眩晕地发黑。几乎要晕过去,却被老家伙抓住,掴了一掌,又疼的清醒了些。
魔鬼对道林说,“都说了你不能做坏事,你主动伤害别人,就会受到锥心之痛的惩罚。”
道林:这样的情况也不行吗?
魔鬼回答:“他们的作风是,就算别人对你作恶,你却不能和对方作一样的事,否则岂不是成了和对方一样的人。人生来带着罪孽,惩罚审判恶人是上帝的事,你被允许回应的,只有承受。”
与此同时,巴黎的群众也因为一个新奇的马戏团的到来,而纷纷走出家门去开开眼界。
这里是马戏团老板的老家,东奔西跑许多年,攒了足够的钱,准备洗手不干,找人转卖掉手下的这些稀奇“货物”。
埃里克从睡梦中醒来,他听到一阵美妙的音乐,然后歌声响起。他听到那些人聊天说附近有一个歌剧院,整天里达官贵人们都会坐着马车去看歌剧。埃里克在潮湿阴暗的角落里,头上被套着一个麻布口袋——因为老板不愿意别人免费瞧见他的怪胎模样——只戳了两个洞露出眼睛,埃里克向外望,衣着光鲜亮丽的人们川流不息,没有人注意到他。
又有一群身材纤细的少女穿着舞衣结伴经过,洒落笑声。
埃里克看着他们,想到了主动同他说话的、温柔的好心的小玛琪。埃里克歪了歪脑袋,侧耳倾听飘扬过来的歌声,跟着歌声歌唱起来,如果有人听到他唱的内容的话,一定会感到惊讶,只是听了一遍,他就可以分毫不差地将歌曲吟唱出来。
“小怪物!吵什么吵!”看守他的男人踢得笼子当当作响。
埃里克闭上嘴,垂下眼毛,遮掩住眼底涌出的阴鸷之情。过了一会儿,他听到清脆的鸟鸣,循声看去,看到红砖墙上长了一丛迎春花,一只麻雀唧唧叫着,小鸟的翎羽在阳光下仿佛散发着自由的光辉,也用黑豆般的小眼睛回望他。
待到夜幕落下,新的驯“兽”人扯掉埃里克的头套,扒掉他的衣服,将他向观众展示。
那些西装革履的绅士老爷少爷们兴致勃勃地观赏着各种畸形人,眼里闪烁着好奇和傲慢的光芒,他们觉得世上卑贱的存在证实了自身的高贵。这使他们觉得高兴,高兴了,便掏出口袋里的钱子儿往笼子里丢。
埃里克抱起头,鞭子就往他身上落,“抬起你的头!让大家看看你魔鬼一样的脸!”
埃里克被打的要跳起来,下意识地看过去,凌乱头发下一双眼珠赤红,仿似被逼迫到绝境般的困兽般凶狠毒辣,执鞭人不由地怔了片刻,感觉一股寒意如蛇一般从脊背攀上来,额头也渗出虚汗来,缓了须臾才缓过劲儿来,更加用力地抽打了下去。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这个怪胎会杀死自己,真是太邪门儿了。
第5章 act05
act05
马戏团老板新聘了一位乐者,伴奏小提琴,是个矮小瘦弱的男人,只有晚上才来,穿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像是上个世纪的老古董,灰白的脸庞看上去仿佛岩石,他整晚低着头,站在阴影里,面目模糊,沉默地工作,叫人只看得到他纤细的脖颈和棕黑的头发,但是技艺出色,只要说得上曲子名字他都能演奏,十分娴熟。有时他会稍微抬起脸,用绿色的眼睛瞥一眼角落里偷偷注视自己的埃里克。
这天的表演结束,已经接近凌晨,小提琴手收好他的琴,提起琴盒去找老板结算今天的工钱,老板给了他几枚法郎,小提琴手数了数,“我们说好的工钱是六枚,你这只有五枚。”
老板不置可否,“那边歌剧院表演一次能有二十枚,你尽可以去。”
小提琴手抿了抿嘴唇,将钱币装进口袋里,一声不响地离开。
人群渐渐散去,光怪陆离的帐篷里畸形人表演者们各自去休息,映着昏暗灯火拖出奇形怪状的影子。驯兽人今天得到的报酬也被克扣,心里不痛快,把昨天用所有工资买的酒喝个精光,觉得手指发痒,便提上鞭子钻进笼子里,抽打蜷缩在角落的埃里克,就和以前很多次一样。
然而他没有发现今天其实是不一样的,这时他们附近没有围观的人群,但是有人群活动的余音,从笼子出去跑上十步,就可拐进纵横交错的巷弄。起初有人路过时远远看到他躺在地上还以为他又喝多了酒,因他时常酗酒打人是以也无人敢靠近,待到人们发现时,驯兽人的尸体已经僵硬,脖子上紧紧勒着他平日里抽打别人的鞭子,旁边是栅栏打开、空空如也的笼子。老板骂了声晦气,用麻袋裹了抬去停尸房。
而这个时候,埃里克已经钻进了地下通道,陪伴着蜘蛛和老鼠,在落满灰尘、潮湿黑暗的地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仍是一片漆黑,他不敢出去,也不清楚是白天还是黑夜,摸着墙往前走,碰到一只烧过的蜡烛,只有两指节长,埃里克掏出他的小“玛琪”送他的火柴擦亮一根,点了蜡烛,照亮前路。
埃里克靠与生俱来的知觉分辨东南西北,他均匀步伐,用脚步来计算距离,默然在心底绘制出走过的地方的地图来。不知走了多久,拐过一个岔道,远处隐约看见烛光,埃里克朝着烛光接近,发现脚下的道路也渐渐变得干净,天花板低低地衍伸开去,狭窄逼仄的甬道终于到尽头,埃里克跨出一步,视野豁然开朗。
这里看上去简直像是一个卧室,岸边有一张胡桃木大床,上面铺着看上去很柔软的被褥,旁边有桌子,立着穿衣镜,还有个梳妆台,象牙梳子,木匣半敞开着,珍珠钻石水晶各式各样的精美首饰盛的溢出来,还有一只高脚杯,杯底有红色的凝固,埃里克嗅了嗅,是血液的气味。再往边上,还有几张椅子围着一张小圆桌胡乱摆着,椅子上堆着蓝的粉的绿的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淑女裙,小圆桌上则放着一只小提琴盒。
埃里克想到马戏团里那个小提琴手,心底生出羡慕之情,他把有点脏的手在同样也很脏的衣服上揩两把,伸手去打开了小提琴盒,把小提琴取了出来,有模有样地把小提前架在脖子上拉奏了两声。
吱——吱——
一点也不好听,生涩,粗糙,但是埃里克心口却仿佛激荡起了一团火焰,烧灼发烫。
咔咔。
古怪的细微的声响兀的出现。
埃里克僵住身体不再动弹,声音来自床边。
埃里克放下小提琴,轻手轻脚地走过去。
幽暗光线中,黑漆棺材贴墙摆放。
棺材盖子被什么从里面推开,一张披着长发的苍白秀气的脸突兀出现在埃里克的眼前。埃里克猛地认出来,这是这几天都在马戏团奏乐的那个小提琴手。
对方转了转毒液般碧绿的眼珠,看着他,“是你啊。”微张的薄唇间可以看到尖尖的牙齿。
埃里克转身就跑,慌不择路。
东拐西绕,不知跑了多久,又渴又饿,再从一个只有孩子才能通过的管道爬出来,又到了街上,一条不认识的小巷里。
外面阳光灿烂,大抵是午后。
顺着墙根的阴影,埃里克将最近的一户人家地下室的窗户打开,矫健如猿猴般爬了进去,他小心翼翼地在地下室翻找起来,他的运气这回似乎很好,这是可能恰好是储存食物的房间,架子上甚至放着一大块熏肉,埃里克徒手撕扯下一块,坐到楼梯上低头吃起来,就是有点咸。
砰!
头顶突然响起砸东西的声音。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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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的前一天埃里克发起高烧,马戏团可没钱给他治病,大家照常演出,只把埃里克丢在后面的林子里,提着系在脖子上的绳子牵出笼子,像条狗一样绑在小树上。
因为觉得他要死了,所以连这天的食物也没有给他。
天色渐渐暗下来,埃里克又冷又饿,他掏出那盒精心藏起来的火柴,悄悄擦亮一根,只是火光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没一会儿就只剩下灰烬。
“你怎么提前走了?”
“我实在不喜欢这样的表演,太残忍了。”
两个男人脚步匆匆,意外闯进了埃里克在的地方。
走在前面的男人看到坐在地上的埃里克停住了脚步,他怔了怔,脱下高礼帽,走到埃里克身边,“孩子,你怎么了?”
埃里克抬起脸,把男人吓得又退后了几步。埃里克颤了颤睫毛,又低下头,他也听不懂这个大人说的话,埃里克自顾自地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着弱小的火光发呆。
男人重新走向他,叹了口气,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了下来,披到了埃里克身上。
埃里克拽住围巾,感觉到僵冷的四肢变得暖和了一些,他烧的意识不清,只迷茫地看着这个古怪的大人。另一个大人拉扯了他一把。
“走吧,这孩子长得可像一个小怪物,还盯着我们这样看,让我怵得慌。”另一个大人说。
“他还在发烧。”给埃里克围巾的男人说,咳嗽了几声。
“你自己不也生病吗?这个小怪物一看就快死了,说不定都活不过今晚了,收起你的同情心吧,量力而为吧,你都已经把你的羊毛围巾给他了。”
男人叹了口气,返身离开了片刻,又回来,给了埃里克一块成人巴掌大的面包。“吃饱了舒服点。”
他看到埃里克又点起了一根火柴,最后问他,“你在干什么呢?孩子。”
埃里克听不懂他的话,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大人的好意,颤巍巍把一根火柴塞给对方。
“好了,这下可以走了吧。”好友又拉了拉男人,“别呆在那了,你不怕被传染疾病我还怕呢,安徒生先生。”
男人只好走了,他坐上马车,低头捻着那根火柴,哀叹一口气,他知道那个孩子很可能活不过这个晚上,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孩子看着火光时的目光,像是看着什么遥远而美好的事物。
埃里克也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他吃了那个面包,裹着围巾睡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发现身体舒服了很多,也不再发烫,他知道自己大概是从死神的手里又逃脱了一次。
演出结束的马戏团老板回来,发现他没有死,倒是有点惊讶,不过也是好事,这孩子虽然便宜低贱,可多少也算一份财产。老板夺走了埃里克取暖的围巾,把他关回笼子里,搬上车,又前往下一个城市。
就在埃里克又一次启程的时候。
道林在外祖父福德洛高兴的时候提出了想要一个家庭老师的请求,因为道林最近乖巧安静,福德洛竟然同意,不多日,就给他聘来一位女老师。
这位老师今年已经二十九岁,还未结婚,也是个稀奇的女人。等见到了人,看到女老师倔强的眼睛,道林就不觉得是这个女人嫁不出去了,而是她不想结婚。
“你好,勃朗特小姐。”道林礼貌地和她打招呼。
老师抿起薄薄的嘴唇微笑,“你好,小姑娘。”
道林:“……”他找到机会,偷偷地无奈地和老师说,“我是个男孩,但是,我外祖父喜欢将我扮作女孩。”
勃朗特小姐大吃一惊,迟疑着点了点头,明白到,这次的工作似乎并不简单。
第3章 ac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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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林时常被朋友——我们姑且算那些酒肉相交的人为朋友——说重色轻友,他对待女士尤其温柔,从小萝莉到老妇人,只要是个女的就格外贴心呵护。他擅长发现每个女孩独有的魅力,然后享受一番,你情我愿,好聚好散,情人代码可从a排到z还不够用。
他有时会有点疑惑自己滥情的缘由,要知道他的母亲玛格丽特,当年可是一朵冰雪玫瑰,艳冶之极,据说追求她的绅士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得到她的青睐。母亲最后同他父亲私奔,叫人大跌眼镜,因为他父亲是个平民,穷小子,身无分文(不过据说长相也很出众)。而后他的外祖父暴怒,派了杀手去挑衅父亲,并在决斗中将其杀死。外祖父终于心满意足得拆散了他不祝福的这对恋人,将女儿接回家,彼时母亲已经怀了自己,在生下自己不久后便郁郁而终。
幼时祖父总说是他害死了母亲,因他身上流着一般外祖父讨厌的男人的血而被责骂,被叫“小杂种”。但南茜会抱着他和他讲母亲的往事,说她母亲是如何的善良美丽温柔大方,道林就会在心底暗暗地憧憬,期望自己能像母亲那样遇见一个可以为其生为其死也在所不惜的人,热烈地相爱。
然后,他遇见了西比尔,那个扎棕色发辫、笑弯了紫罗兰眼睛的女孩,可爱娇美的似一朵鲜花,又充满活力,那是道林的初恋,他也同母亲当年一样,不顾身份地位差异的悬殊,向她求婚。他是勋爵,而她是平民剧院的小演员。后来道林遇到了很多女人,倔烈的,温柔的,天真的,较西比尔更美的不胜凡几,可他再没有向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求过婚,也再没有哪个女人能如西比尔那样因为他的一句傲慢之语而绝望至死。
亨利说,朝三暮四和矢志不渝唯一的区别是朝三暮四持续的时间更长久些。道林,只是这个女孩死在了你最爱她的时候你才念念不忘。
勃朗特小姐长得不顶美,也不够年轻,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往往已经被人生磨光了眼眸中的神采,但是勃朗特小姐依然的眼睛里依然有不屈的光芒。因这一点,道林觉得她也算是个有魅力的女性,于是配合十分听话乖巧。勃朗特小姐教导他写作阅读还有法语。
道林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学习。魔鬼说他不做坏事可以离开地狱,他想想,自己小时候可是乖巧安静的像个女孩,走路都要踮着脚不敢踩到一只蚂蚁。老家伙不让他出门,他是等到福德洛去世,继承了财产才去到伦敦,现在想到,果然是因为被关太久跟个土包子似的,所以才会一进那花花世界就被迷晕了眼睛,尤以西比尔的自杀为开端,他杀了来质询自己的好友霍华德,又杀了找上门的西比尔的兄长。
后来那日子,嘿,过得真是醉生梦死。他记得有一回,去参加一个婚礼,居然发现新娘、新郎和新娘的母亲都和自己有过一腿。
我其实只是想找一份真爱啊。道林想。所以我才不停得爱上别人。
魔鬼不知怎么的突然又冒出来,嘲笑他,“愚蠢。”
大抵是因为没有见过,所以才觉得有吧。道林叹气。
魔鬼说,“有倒是有,可在你这种人身上绝不可能发生。任谁和你相处久了,感受到你恶臭腐烂的灵魂都会变得厌恶你,更别提真爱。”
万一有人真的口味奇特呢。道林窃以为。
魔鬼都懒得理他,“你的灵魂原本还算美味,所以我才与你交换了永恒美貌的皮囊,却没想到你的灵魂会烂成这样,我都不知道从何下口。”
道林顿时讪讪,他确实只有一身皮囊可以哄骗他人。
在家无事可做,道林只好日日看书,他不学无术,一看专业书籍就昏昏欲睡,一套精装的百科全书只翻过前几页,各种寓言童话却百看不厌。
尤其喜欢那些描写美好爱情的,书房有简·奥斯汀的全套,翻来覆去看,特别是《傲慢与偏见》,虽然上辈子已经看了无数遍了,这辈子再重新看,依然觉得甜蜜无比,觉得每一行字都浸着温柔的爱意,看得他恨不得也去邂逅一个有着明亮眼眸的倔强少女,或者邂逅简·奥斯汀女士也很不错。只可惜现在才七岁,有心无力,而且简·奥斯汀女士也已溘然长逝多年,可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死。
勃朗特小姐撞见道林在读《傲慢与偏见》,正读到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表白心意的情节,感动的他热泪盈眶,说话都带起哭腔。
“你在看什么?”
道林鼻尖红红,抽泣着说,“一本恋爱。”
勃朗特小姐哭笑不得,“你才多大,也看得懂?”
道林老实说,“其实我的身体里装着成年人的灵魂。”
勃朗特小姐摇头不信。
道林心上像钻进一只跳蚤,有点发痒,自己一个人被感动无可分享真是太寂寞啦,于是他殷切望着勃朗特小姐,“这是一本好书,你应当也看看。”想了想,又说,“这样浪漫的书对女孩子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道林身上依然穿着裙子,还扎辫子系缎带,还哭的眼睛水汪汪的,却一副哄骗女孩的绅士口吻,勃朗特小姐忍不住笑了下,接受了学生的推荐。
隔天道林就忍不住问她,“看完了没有?我们来讨论一下吧。”
勃朗特小姐用手指敲敲纸张,“你先写好作业。”
道林眼巴巴地连着问了三天,勃朗特小姐终于把读完,道林正想和她一起欣赏美好的爱情故事,却听勃朗特小姐说,“我不喜欢这本书。”
道林就傻了,“为什么呢?”
“这本书不合我的心意。”
道林有点生气,侮辱他可以,侮辱他心爱的作者他完全没法忍,“有哪里不好呢?我觉得这本书是极为完美的。”
事关文学,勃朗特小姐也不像平时那样温和,而是变得有些咄咄逼人起来,“看这本书,我只看到一副惟妙惟肖的银版照相,里面是一张平凡的面孔。一座用围墙严加防护的,精心侍弄的花园,整齐的花坛镶边,娇嫩的花朵;可是一点也看不到五光十色的外景,没有开阔的田野,没有新鲜的空气,没有青山,没有绿水。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住在雅致的但是封闭的房子里,我才不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1”
说实在的,道林就是个绣花草包,他看书,感动一下就完了不会深刻思考什么东西,说白点,就是没有脑子,容易感动,容易憧憬,容易受人蛊惑。听勃朗特小姐这样说,似乎很对,又似乎有哪里不对,他是个蠢蛋,没办法有条有理地反驳勃朗特小姐的话,嚅嗫着嘴唇,说,“能给予人心灵触动的就应当是一本好书,哪要想那么多。”
“如若不思考的话,那还不如做一棵芦苇呢。”勃朗特小姐说。
凡是书念得太多的女人都会变得这样有攻击性吗?道林纳闷地想,又有点恶毒的想,难怪嫁不出去。“这本书里面的爱情终归是美丽的。”
“只是缺乏激情。”勃朗特小姐说。
道林不高兴,“你说的头头是道的,那你写一本啊。”
勃朗特小姐便沉默下来不说话了,她和道林情谊不错,坦白说,“我有写过。”
道林大吃一惊,“哦?”
勃朗特小姐变得沮丧,“只是被退稿了。我可不是简·奥斯汀那样的富家小姐,有钱自费出版。”
道林又炸毛,“那也是她的故事好看才畅销啊。你却觉得你比她写得好?”
“我的故事不是她那样中国画般惟妙惟肖刻意求工的精致而平静的故事。”勃朗特小姐说,“而且还没写好。”
道林问,“那可以给我看吗?”
勃朗特小姐犹豫之后还是点了头,虽然她敢评价别人,却因为被退稿的经历对自己有些不自信,说不定以后也没有谁会看。
道林揭开稿子的第一页,看到标题:简·爱
道林:“……”
虽然没有看过这本书,因为亨利抨击过这本书异想天开,而且他翻过几页,看了开头,觉得女主角不够有魅力。但是他还是知道这本书后来十分畅销,连带他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等等,这个勃朗特小姐就是那个勃朗特小姐?
道林抱着一定没有奥斯汀大大写得好的心情把书抱回去。说不定我会看睡着呢,道林这样想着,结果一口气看了通宵,烧了两只蜡烛。
第二天红着鼻尖,眼泪涟涟地去找勃朗特小姐,“接下去呢?”
勃朗特小姐:“……还没有写。”
“快点写啊。”道林不甘心地承认,“这的确是一本很不错的书。你该把它写完,一定能出版的,要是出版商那样没眼光的话,我将我的零花钱投资给你出版。你该成为一位作家。”
第4章 act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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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特小姐委婉地拒绝了学生的好意,但有了这番鼓励之后,她似乎挺受鼓舞。1846年春天休假回来,在给道林带了安徒生作品《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告诉了道林她和两个妹妹集资出版了一本诗集的事情。
南茜去镇上时,他数了几枚钱叫南茜给他购置两本回来,一本用来看,一本用来收藏。
过了两周,夏洛蒂就高高兴兴地同他说她们出版的诗集足足已卖出两本。
道林……道林默默地把自己买的那两本书给藏了起来。一个合格的绅士是不应当叫女孩子难堪的。
勃朗特小姐推荐道林读她极喜欢的一个作家乔治·桑的作品,道林通读了几本,发现了其中的相同点,这个作者总是写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摧残。
最初勃朗特小姐问道林知道乔治·桑吗?道林的第一反应是:哦,我听说过她和肖邦还有缪塞的艳闻,好像是个身材娇小的美人,但是用男性名字作笔名,穿男装,骑骏马,喝烈酒,抽雪茄,同时拥有几个男性情人。一般男人也活不成她那样的不受拘束,有人唾弃她,可她依然很受欢迎。道林曾应友人邀请,在巴黎游玩时,一次聚会上与这个女人有过一面之缘,道林莫名地想到自己的母亲。男人啊,总想将女人养作精美的瓷器摆在家中,可她们也是有灵魂的,像她的母亲,女人如果下定决心,就能干出惊世骇俗的事来。
勃朗特小姐休息时创作《简·爱》,每写好一章,道林就会做她的第一个读者来阅览。
道林触景生情,同勃朗特小姐说,“我知道有位平民姑娘,她和一个贵族青年相爱,但是因为有一回她叫贵族青年失望,青年辱骂了她,她便自杀了。如若她是简这样的个性就不会送了性命吧。”
勃朗特觉得道林居然还要把过错归在可怜的女孩身上,心里也想,虽然道林还是个孩子,倒也已经用男性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当一个人真的爱上谁的时候便是全身心的都寄托在对方身上的,假若被抛弃,便如植物被拔出根系,是要失去生命的。”说完,她的目光飘散了一下,似乎是陷入了什么忧愁的回忆,蹙起眉来。
道林一时间觉得同自尊自强的女性相爱会更省事,再想想,又觉得这样的女性性格激烈,一时的交往还好说,过一辈子他无法想象。也是因为西比尔,他再也不敢与谁深入交往,唯恐对方要生要死。当一个平静优雅的女性和一个自尊倔强的女性供一个男人选择的话,他会选哪个呢?道林想,他会选更漂亮的那个。唉,还是靠外表来决定比较轻松。当然,这时候的道林也没想到他后来的感情相方都不用说是选怎么样的女性了,那压根就不是女性。
勃朗特小姐回过神,说,“保佑你以后还是不要同哪个女孩结婚,会害了人家的。”
道林信誓旦旦回答,“我是不打算结婚的。男人因为疲倦而结婚,女人因为好奇而结婚,最后两者都大失所望。唉。”恋爱专家的样子,“世上的真爱大抵只有在言情里才找得到。”
勃朗特小姐又被他逗笑,“你才那么点大,懂得多少,以后少看点这种书,好好学习,过几年就可进入公学念书。”她摸摸学生的头顶,视线落下的时候,瞄见他脖颈上的红痕,从绸缎衣服里延伸出来,荆棘的前端。她想到这家主人,那位克尔索老勋爵,傲慢尖刻,对她也很不友好礼貌,有几回还像对待女佣般使唤她。
月底,勃朗特小姐的妹妹找来,没过多久因为一些家庭原因,夏洛蒂·勃朗特辞去了家庭教师的工作。
道林挺舍不得她的,离别时对她说,“你一定要好好写完这本书,总会有有眼光的人欣赏你的。”
勃朗特小姐也给自己的小学生忠告,“你也不要总是偷懒,多学习知识。”
道林不以为然,“哪需要如此刻苦,这样活着也太辛苦了。”
勃朗特小姐要被他气到,想了下,说,“我小的时候有一个小姐妹,她就不识字,十四岁就嫁了人,她不在意,过了两年,我再遇见她,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麻木不仁地得过且过。你汲取知识,学会思考,纵使有一天外表变得臃肿苍白,可你的灵魂依然是干净整洁的。”
后来道林知道了勃朗特小姐家的事情,她的弟弟勃朗威尔在给一户人家当家教时爱上了那家女主人,这场不伦的恋情无疾而终,也摧残了勃朗威尔的精神,就像夏洛蒂说的那样,他如同一颗被拔出土壤的植物,变得颓废堕落,酗酒,吸毒,过得乱七八糟。
勃朗特小姐走后,道林又过了无所事事的生活。
这天晚餐看到外祖父喝到第三杯酒的时候,道林就赶紧把食物全部塞下肚,快步回到房间扣上锁。
他抱膝坐在床边,有些不安。
窗外夜幕降临,跌跌撞撞的脚步声来到他的房门门口,粗暴的敲门声炸在耳边,“玛琪!开门!玛琪!你在做什么,玛琪,快来给我开门!我命令你给我开门!”
道林装不在,他前些天刚被弄出的伤都还新鲜着呢,于是捂住耳朵。期望着能躲过一劫。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所愿,福德洛直接挥动包铁的拐杖砸坏了门锁,就要来揪他的衣领。
恼怒和恐惧冲上道林的脑袋,他是在不想忍了,也并不真的是个孱弱无力的小孩,于是他躲开那双枯枝般的手爪,狠狠地绊倒了对方。
就在这时,锥心般的疼痛刺入道林的身体,刹那间,他便被抽走全身的力气,脸色苍白,瘫软跪倒在地,眼前眩晕地发黑。几乎要晕过去,却被老家伙抓住,掴了一掌,又疼的清醒了些。
魔鬼对道林说,“都说了你不能做坏事,你主动伤害别人,就会受到锥心之痛的惩罚。”
道林:这样的情况也不行吗?
魔鬼回答:“他们的作风是,就算别人对你作恶,你却不能和对方作一样的事,否则岂不是成了和对方一样的人。人生来带着罪孽,惩罚审判恶人是上帝的事,你被允许回应的,只有承受。”
与此同时,巴黎的群众也因为一个新奇的马戏团的到来,而纷纷走出家门去开开眼界。
这里是马戏团老板的老家,东奔西跑许多年,攒了足够的钱,准备洗手不干,找人转卖掉手下的这些稀奇“货物”。
埃里克从睡梦中醒来,他听到一阵美妙的音乐,然后歌声响起。他听到那些人聊天说附近有一个歌剧院,整天里达官贵人们都会坐着马车去看歌剧。埃里克在潮湿阴暗的角落里,头上被套着一个麻布口袋——因为老板不愿意别人免费瞧见他的怪胎模样——只戳了两个洞露出眼睛,埃里克向外望,衣着光鲜亮丽的人们川流不息,没有人注意到他。
又有一群身材纤细的少女穿着舞衣结伴经过,洒落笑声。
埃里克看着他们,想到了主动同他说话的、温柔的好心的小玛琪。埃里克歪了歪脑袋,侧耳倾听飘扬过来的歌声,跟着歌声歌唱起来,如果有人听到他唱的内容的话,一定会感到惊讶,只是听了一遍,他就可以分毫不差地将歌曲吟唱出来。
“小怪物!吵什么吵!”看守他的男人踢得笼子当当作响。
埃里克闭上嘴,垂下眼毛,遮掩住眼底涌出的阴鸷之情。过了一会儿,他听到清脆的鸟鸣,循声看去,看到红砖墙上长了一丛迎春花,一只麻雀唧唧叫着,小鸟的翎羽在阳光下仿佛散发着自由的光辉,也用黑豆般的小眼睛回望他。
待到夜幕落下,新的驯“兽”人扯掉埃里克的头套,扒掉他的衣服,将他向观众展示。
那些西装革履的绅士老爷少爷们兴致勃勃地观赏着各种畸形人,眼里闪烁着好奇和傲慢的光芒,他们觉得世上卑贱的存在证实了自身的高贵。这使他们觉得高兴,高兴了,便掏出口袋里的钱子儿往笼子里丢。
埃里克抱起头,鞭子就往他身上落,“抬起你的头!让大家看看你魔鬼一样的脸!”
埃里克被打的要跳起来,下意识地看过去,凌乱头发下一双眼珠赤红,仿似被逼迫到绝境般的困兽般凶狠毒辣,执鞭人不由地怔了片刻,感觉一股寒意如蛇一般从脊背攀上来,额头也渗出虚汗来,缓了须臾才缓过劲儿来,更加用力地抽打了下去。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这个怪胎会杀死自己,真是太邪门儿了。
第5章 act05
act05
马戏团老板新聘了一位乐者,伴奏小提琴,是个矮小瘦弱的男人,只有晚上才来,穿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像是上个世纪的老古董,灰白的脸庞看上去仿佛岩石,他整晚低着头,站在阴影里,面目模糊,沉默地工作,叫人只看得到他纤细的脖颈和棕黑的头发,但是技艺出色,只要说得上曲子名字他都能演奏,十分娴熟。有时他会稍微抬起脸,用绿色的眼睛瞥一眼角落里偷偷注视自己的埃里克。
这天的表演结束,已经接近凌晨,小提琴手收好他的琴,提起琴盒去找老板结算今天的工钱,老板给了他几枚法郎,小提琴手数了数,“我们说好的工钱是六枚,你这只有五枚。”
老板不置可否,“那边歌剧院表演一次能有二十枚,你尽可以去。”
小提琴手抿了抿嘴唇,将钱币装进口袋里,一声不响地离开。
人群渐渐散去,光怪陆离的帐篷里畸形人表演者们各自去休息,映着昏暗灯火拖出奇形怪状的影子。驯兽人今天得到的报酬也被克扣,心里不痛快,把昨天用所有工资买的酒喝个精光,觉得手指发痒,便提上鞭子钻进笼子里,抽打蜷缩在角落的埃里克,就和以前很多次一样。
然而他没有发现今天其实是不一样的,这时他们附近没有围观的人群,但是有人群活动的余音,从笼子出去跑上十步,就可拐进纵横交错的巷弄。起初有人路过时远远看到他躺在地上还以为他又喝多了酒,因他时常酗酒打人是以也无人敢靠近,待到人们发现时,驯兽人的尸体已经僵硬,脖子上紧紧勒着他平日里抽打别人的鞭子,旁边是栅栏打开、空空如也的笼子。老板骂了声晦气,用麻袋裹了抬去停尸房。
而这个时候,埃里克已经钻进了地下通道,陪伴着蜘蛛和老鼠,在落满灰尘、潮湿黑暗的地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仍是一片漆黑,他不敢出去,也不清楚是白天还是黑夜,摸着墙往前走,碰到一只烧过的蜡烛,只有两指节长,埃里克掏出他的小“玛琪”送他的火柴擦亮一根,点了蜡烛,照亮前路。
埃里克靠与生俱来的知觉分辨东南西北,他均匀步伐,用脚步来计算距离,默然在心底绘制出走过的地方的地图来。不知走了多久,拐过一个岔道,远处隐约看见烛光,埃里克朝着烛光接近,发现脚下的道路也渐渐变得干净,天花板低低地衍伸开去,狭窄逼仄的甬道终于到尽头,埃里克跨出一步,视野豁然开朗。
这里看上去简直像是一个卧室,岸边有一张胡桃木大床,上面铺着看上去很柔软的被褥,旁边有桌子,立着穿衣镜,还有个梳妆台,象牙梳子,木匣半敞开着,珍珠钻石水晶各式各样的精美首饰盛的溢出来,还有一只高脚杯,杯底有红色的凝固,埃里克嗅了嗅,是血液的气味。再往边上,还有几张椅子围着一张小圆桌胡乱摆着,椅子上堆着蓝的粉的绿的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淑女裙,小圆桌上则放着一只小提琴盒。
埃里克想到马戏团里那个小提琴手,心底生出羡慕之情,他把有点脏的手在同样也很脏的衣服上揩两把,伸手去打开了小提琴盒,把小提琴取了出来,有模有样地把小提前架在脖子上拉奏了两声。
吱——吱——
一点也不好听,生涩,粗糙,但是埃里克心口却仿佛激荡起了一团火焰,烧灼发烫。
咔咔。
古怪的细微的声响兀的出现。
埃里克僵住身体不再动弹,声音来自床边。
埃里克放下小提琴,轻手轻脚地走过去。
幽暗光线中,黑漆棺材贴墙摆放。
棺材盖子被什么从里面推开,一张披着长发的苍白秀气的脸突兀出现在埃里克的眼前。埃里克猛地认出来,这是这几天都在马戏团奏乐的那个小提琴手。
对方转了转毒液般碧绿的眼珠,看着他,“是你啊。”微张的薄唇间可以看到尖尖的牙齿。
埃里克转身就跑,慌不择路。
东拐西绕,不知跑了多久,又渴又饿,再从一个只有孩子才能通过的管道爬出来,又到了街上,一条不认识的小巷里。
外面阳光灿烂,大抵是午后。
顺着墙根的阴影,埃里克将最近的一户人家地下室的窗户打开,矫健如猿猴般爬了进去,他小心翼翼地在地下室翻找起来,他的运气这回似乎很好,这是可能恰好是储存食物的房间,架子上甚至放着一大块熏肉,埃里克徒手撕扯下一块,坐到楼梯上低头吃起来,就是有点咸。
砰!
头顶突然响起砸东西的声音。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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