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6【定个小目标】
逆转重生1990 作者:镔铁
006【定个小目标】
一台崭新的有发票的燕舞牌录音机,在大喉咙这里最少能卖二百五十块。
大喉咙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宋志超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所以当“燕舞”牌录音机摆在大喉咙的货架上以后,宋志超手里就又多出两百块钱。
加上借胖子朱富贵的三百块,现在宋志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块钱。
这个年代,五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才一千两百块到一千五百块之间,因此五百块等于很多人大半年的收入。
五百块钱能做很多事情。
可以买两架“飞鸽”自行车。
可以买一台“熊猫”黑白电视机。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时髦东西。
对于宋志超来说,五百块钱刚好可以拿来还账。他借款五百,还款当然也是五百。幸好,没人问他要利息。
不过宋志超没有拿钱回去,作为一个过来人,一个曾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金融枭雄,地产大亨,宋志超深切地知道“现金流”的重要性。更明白“鸡生蛋,蛋生鸡”的经济学理论。
还了钱,就没了钱。
没了钱,还怎么赚钱?
最快赚钱的方法就拿钱生钱,要不然前世也不会有那么多大佬朝银行贷款。
花别人的钱,赚自己的钱,这才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
宋志超揣了钱并没有立即离开大喉咙这个地下“典当铺”,而是围着杂乱不堪却又琳琅满目的大货架四处查看。
大喉咙见他不走,就知道有戏,搞不好还能做生意把钱捞回来,就热烈推销自己典押的一些东西。
“这台录像机很不错的啦,可以睇港剧,睇发哥电影,如果你钟意带色的,我还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
“大佬,有眼光,这架飞鸽单车是我刚收咩,骑出去泡马子准行!”
“这个电饭煲也很赞的,做米饭快爆闪电,还能煲靓汤……”
“怎么,也不喜欢。那你钟意边个?只要你钟意,我就便宜卖你!”大喉咙服务态度热情,跟在宋志超屁股后热情介绍。
宋志超看上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红色西服,以及配套的尖头皮鞋,手表,夹包。
翻看西服的衣领看看,竟还是“金利来”的品牌货。记得不错,这个牌子今年才刚创立,在内地的广告力度做的很大,因此现在很多人都认识这个牌子。
“这套行头多钱?”宋志超指了指问道。
“这个……”大喉咙眼珠子乱转。
宋志超却没等他开口说:“说多了,我扭头就走,不会给你卖货的机会。”
“边个会多说……两百块卖给你!”大喉咙倒也干脆,一门心思要把自己刚才掏出去的钱弄回来。
“西装六十,手表二十,夹包十块,对了,还有那双皮鞋,也算十块,总共给你一百;你赞成,我就付钱,不赞成,我就走人。”
大喉咙苦着脸,“大佬,没有这么砍价的啦!我已经冇多讲,你却砍这么多;我是大喉咙,不是大窟窿。”
看着苦瓜模样的大喉咙,宋志超笑了笑,“衣服是需要合适尺寸的,你这套很难卖出去,现在不卖,越等越不值钱,你考虑一下……”
大喉咙眼珠子又开始乱转。
说实话,这套衣服是大喉咙从一个欠他钱的扑街仔身上扒下来的。那个家伙好的不学,却学港台电影,打扮得花里胡哨想要做“少爷仔”,弄得这套西服也花里胡哨,在这种打工仔多多的地方根本就卖不出去。
“大佬,不是我不肯,是真个赔钱呀!像这样的一身行头,配置下来最少也要五六百块;你睇睇先,都是名牌来着,金利来西服;梅花牌手表;连这鞋子和皮包都是鳄鱼牌子的啦……我有钱也就算了,可是我也穷啊,收货需要钱,进货更需要钱,冇钱冇货,我就唔得生意做!”
面对大喉咙的“哭穷”,宋志超竖起一根手指,“一百块,我只出这么多。”说完,转身就要走。
大喉咙没想到宋志超这么决绝,“别走先,你只要加一点点,我们就成交!”
“一百块!”宋志超懒得再多费口舌。
“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
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红色的金利来西服,脚底下的鳄鱼皮鞋,胳膊夹着老板钱包,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另外,宋志超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过还好,墨镜不是牌子货,不怎么值钱,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
焕然一新的宋志超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对于大喉咙来说,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卖不出去;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自己有点胖,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宋志超穿上却刚刚好。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超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什么发哥,华仔通通不在话下。
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太过艳丽,但对于宋志超来说,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走出小巷的时候,看见大变身的宋志超,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夹着手包,戴上墨镜,宋志超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尔帕西诺。
抬头望了望天空,阳光刺目。
“有了这身行头,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宋志超默默地说。
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宋志超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三天先挣一万块。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却想试试看。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小目标”,一定会吓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发厅“做头”的话,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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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希望大家给予推荐和支持,谢谢大家!!!多谢完美的轨迹,读者happy等书友!)
006【定个小目标】
恋耽美
006【定个小目标】
一台崭新的有发票的燕舞牌录音机,在大喉咙这里最少能卖二百五十块。
大喉咙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宋志超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所以当“燕舞”牌录音机摆在大喉咙的货架上以后,宋志超手里就又多出两百块钱。
加上借胖子朱富贵的三百块,现在宋志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块钱。
这个年代,五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才一千两百块到一千五百块之间,因此五百块等于很多人大半年的收入。
五百块钱能做很多事情。
可以买两架“飞鸽”自行车。
可以买一台“熊猫”黑白电视机。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时髦东西。
对于宋志超来说,五百块钱刚好可以拿来还账。他借款五百,还款当然也是五百。幸好,没人问他要利息。
不过宋志超没有拿钱回去,作为一个过来人,一个曾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金融枭雄,地产大亨,宋志超深切地知道“现金流”的重要性。更明白“鸡生蛋,蛋生鸡”的经济学理论。
还了钱,就没了钱。
没了钱,还怎么赚钱?
最快赚钱的方法就拿钱生钱,要不然前世也不会有那么多大佬朝银行贷款。
花别人的钱,赚自己的钱,这才是做生意的最高境界。
宋志超揣了钱并没有立即离开大喉咙这个地下“典当铺”,而是围着杂乱不堪却又琳琅满目的大货架四处查看。
大喉咙见他不走,就知道有戏,搞不好还能做生意把钱捞回来,就热烈推销自己典押的一些东西。
“这台录像机很不错的啦,可以睇港剧,睇发哥电影,如果你钟意带色的,我还可以送你一部曹查理的好片子!”
“大佬,有眼光,这架飞鸽单车是我刚收咩,骑出去泡马子准行!”
“这个电饭煲也很赞的,做米饭快爆闪电,还能煲靓汤……”
“怎么,也不喜欢。那你钟意边个?只要你钟意,我就便宜卖你!”大喉咙服务态度热情,跟在宋志超屁股后热情介绍。
宋志超看上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红色西服,以及配套的尖头皮鞋,手表,夹包。
翻看西服的衣领看看,竟还是“金利来”的品牌货。记得不错,这个牌子今年才刚创立,在内地的广告力度做的很大,因此现在很多人都认识这个牌子。
“这套行头多钱?”宋志超指了指问道。
“这个……”大喉咙眼珠子乱转。
宋志超却没等他开口说:“说多了,我扭头就走,不会给你卖货的机会。”
“边个会多说……两百块卖给你!”大喉咙倒也干脆,一门心思要把自己刚才掏出去的钱弄回来。
“西装六十,手表二十,夹包十块,对了,还有那双皮鞋,也算十块,总共给你一百;你赞成,我就付钱,不赞成,我就走人。”
大喉咙苦着脸,“大佬,没有这么砍价的啦!我已经冇多讲,你却砍这么多;我是大喉咙,不是大窟窿。”
看着苦瓜模样的大喉咙,宋志超笑了笑,“衣服是需要合适尺寸的,你这套很难卖出去,现在不卖,越等越不值钱,你考虑一下……”
大喉咙眼珠子又开始乱转。
说实话,这套衣服是大喉咙从一个欠他钱的扑街仔身上扒下来的。那个家伙好的不学,却学港台电影,打扮得花里胡哨想要做“少爷仔”,弄得这套西服也花里胡哨,在这种打工仔多多的地方根本就卖不出去。
“大佬,不是我不肯,是真个赔钱呀!像这样的一身行头,配置下来最少也要五六百块;你睇睇先,都是名牌来着,金利来西服;梅花牌手表;连这鞋子和皮包都是鳄鱼牌子的啦……我有钱也就算了,可是我也穷啊,收货需要钱,进货更需要钱,冇钱冇货,我就唔得生意做!”
面对大喉咙的“哭穷”,宋志超竖起一根手指,“一百块,我只出这么多。”说完,转身就要走。
大喉咙没想到宋志超这么决绝,“别走先,你只要加一点点,我们就成交!”
“一百块!”宋志超懒得再多费口舌。
“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
进来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满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红色的金利来西服,脚底下的鳄鱼皮鞋,胳膊夹着老板钱包,手腕上戴着梅花牌手表;另外,宋志超还顺了大喉咙一副黑色墨镜,这让大喉咙再次心疼的不得了,不过还好,墨镜不是牌子货,不怎么值钱,要不然大喉咙能哭死。
焕然一新的宋志超这才找到一点前世做大老板的感觉之前的穿着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对于大喉咙来说,这套红色的西装太过艳丽,卖不出去;他自己穿体型又不合适,自己有点胖,穿上衣服绷的跟粽子似得,宋志超穿上却刚刚好。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超这个明明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什么发哥,华仔通通不在话下。
红色的西服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时髦,太过艳丽,但对于宋志超来说,驾驭这样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走出小巷的时候,看见大变身的宋志超,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理。
夹着手包,戴上墨镜,宋志超自我感觉像美国电影《墨西哥往事》中的阿尔帕西诺。
抬头望了望天空,阳光刺目。
“有了这身行头,就可以开始第二步了。”宋志超默默地说。
向前世某位大佬学习,宋志超先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三天先挣一万块。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说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却想试试看。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富贵知道自己这个大表哥有这样的“小目标”,一定会吓死。
如果知道大表哥拿了五百块没去还账,而是买了一套花里胡哨的西服,并且此刻还打算去美发厅“做头”的话,朱富贵一定会后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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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定个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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