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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我的女主是渣女 作者:陆不罹

    第1节

    文案

    第一次见到萧宸的时候,叶瑾歌是被他从人群中救出来的。

    她那时候睁开眼,感谢的话还没完,就是一怔。

    抱着她的那人容貌俊美,不远处天空忽地炸开一片烟花,

    短暂的花火在他脸上流淌过,流光溢彩却不及他颜色半分,

    不知怎的,那一瞬间,叶瑾歌只想到了——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只是到了很久很久之后,等到她一颗芳心错付,才发现

    他不是他,而是她。

    ◆快穿文,直掰弯,有甜有虐

    ◆cp苏禾,前期戏份较少,1v1,萧宸是戏份上被虐的主角,不是cp

    ◆第一个世界是古代,但是其他世界大部分是现代背景,封面素材来自pixabay(属可商用素材)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快穿 女扮男装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瑾歌,苏禾,萧宸(萧晨) ┃ 配角:叶默晨 ┃ 其它:苏爽甜虐雷

    第1章 第一章

    “走水了走水了!快来人啊!”

    人群中忽然冒出几声尖叫,本来就是花灯节,街上人来人往,一听到这话,哪怕没亲眼看见那火在哪里烧起来了,不少人都拼了命似的往外跑,仿佛那火都烧到他们屁股上了似的。

    叶瑾歌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人群冲过来撞了一下,眼看着就要摔倒了。

    她睁大眼睛,满脑子想的都是‘吾命休矣’。

    踩踏事件之类的她以前可没有少听,只是没想到会有一天发生在自己身上。

    她才穿越过来不过三个月,这三个月的前两个月里,她一直都是以阿飘的形式活着。

    一个月前,原主发了高烧,大概是身体太过柔弱,这大病一场,竟然直接去了。

    而一旁还在啧啧地感叹着古人的身体就是脆弱啊的叶瑾歌突然就眼前一黑,等她醒过来后,却已经穿进来了这个身体里,成为了镇国公府备受宠爱的三小姐。

    说来也巧,原身也叫叶瑾歌,两个人的长相也足足有八分相似。

    刚变成阿飘的时候,叶瑾歌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个小姑娘是不是就是自己的前世。

    不过是不是也不重要了,反正她都死了。

    叶瑾歌死之前还在现代,当着一个小翻译,她还记得她死的那一天晚上,她那个智障老板和一个日企的老总谈生意。

    本来谈得好好的,智障老板却开始卖弄起自己的日语。

    “田中先生,我也是会一点日语的,比如就这个吃饭就是米西米西。”

    说完之后还不断催促叶瑾歌翻译过去。

    日企方的田中先生问她老板说了什么时候的时候,叶瑾歌面不改色地说:“我们老板说a市一种叫‘米西米西’的特产很好吃,想要推荐给你。”

    然后就这样把这件事揭过去了。

    叶瑾歌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句话肯定是老板看多了抗日剧看到的。

    米西米西,原句是めしめし(shishi),现在基本没人用这个词,不只是因为日语与时俱进发展变化了,还是因为这句话的背景不太好,应该说是很不好。

    叶瑾歌也庆幸自己之前看书的时候有看到这个点,不然就闹大麻烦了。

    那本书也是粗略提过,当年日本侵略,军官和士兵进村扫荡的时候,嘴里喊的就是めしめし,这词对于当年的人们来说是噩梦也是耻辱。

    而且日本当年一直想着文化输出,从文化上同化中国,软文化侵略,而且哪怕是到了现在,很多日本人都并不认为当年的侵略是对中国的伤害,一心觉得自己是为了让中国富裕起来,美曰其名大东亚共荣。

    如果让田中先生听懂了老板的话,他会怎么想?

    自己国家当年侵略他国,口里说过的无疑就是抢夺劫掠的话,多年后,被他国人,一脸奉承地说出来,任谁都会生出一种‘我们当年做的都是没错的,战争是为了让中国富裕’之类的扭曲的、错误的想法。

    叶瑾歌学的日语,对日本也是有好感在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可以放下当年的国恨,现在的日本值得他们学习,但是不代表着历史能够被轻描淡写地放下。

    生命谈拢,叶瑾歌却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今天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老板不懂日语,以前就弄过不小笑话,但是那些也只是语法语义的问题,今天这种情况却不一样。

    而且在大公司里当翻译,每晚加班,甚至还有好多次凌晨两点被告知第二天有生意要谈,让她准备好。

    叶瑾歌还在学校的时候,对翻译的工作十分向往,一直觉得自己以后出来就是坐办公室或者在家里,翻译日本或者是公司给的材料。

    但是出来工作才知道,这件事根本就没有这么简单。

    经常都是第二天谈生意,前一天晚上才收到通知,然后有合同还好,要是没有,除了查单词,还要和同事沟通了解一下背后的预算等等。

    而且她还得先查好单词,做好准备,比如第二天要是合作的公司是电子行业的,她当晚就是查电子行业相关的专业术语,然后背熟。

    第一次出来工作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清楚这些,什么准备都没有做,以为把合同翻译好就好了,结果第二天,那个日本人问到一些专业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她一头雾水,根本就不知道他说的那个词是什么意思,自然也就没办法翻译。

    最后还是公司的前辈出手帮忙翻译才解决了问题,不过她也被狠狠地批了一顿。

    这几年半夜被人叫起来准备第二天签合同的事情多得数不胜数,叶瑾歌觉得自己年纪轻轻可能就会得肾衰竭了,她毫不怀疑再这样干下去,她迟早会过劳死。

    而今晚的事情就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老板随性发言留下的烂摊子每次都要她扫尾,这次也幸好她刚好了解过那句话的背景。

    但是以后呢,要是以后老板又说了些什么不好的话,她又不清楚的,要是直接翻译了,那到时候又要怎么办?

    叶瑾歌真的觉得累了,身心俱疲。

    于是当晚和日方的工作人员道别,站在酒店门口,她就当面炒了这个智障老板的鱿鱼。

    但老板不明白为什么刚谈完一个大案子,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就请辞了,拉着叶瑾歌不断地问她为什么,还说希望她好好思考一下,说她辞职了以后就遇不到他这么好的老板了。

    听到他这句话,叶瑾歌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马上就崩了,跳着脚指着他的鼻子就破口大骂,把他过往说的那些不经大脑的话全都拎出来说了一遍,自然也就包括了他刚才说的那句米西米西。

    到最后,她直接骂他,“老板,你想要当卖国贼我不拦着你,但是你别拉着我一起啊!我跟你说,我这几年给你扫尾收拾烂摊子,我已经受够你了!老娘要辞职,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大概也是喝多了酒,酒ji,ng上头,叶瑾歌的脾气完全就忍不住了,说完直接跑了出去,而她那个缺德老板,一脸铁青地拉住她,“你什么意思,给我说清楚,我怎么就”

    然后两个人拉扯之间,完全没注意到身后有车过来,叶瑾歌一个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就冲了出去,然后下一秒就感觉自己飞了出去。

    等醒过来,她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古代阿飘了。

    叶瑾歌对人世没有什么执念,前世她就是个孤儿,无亲无故,孑然一身地活着,死了也不会有人惦记着她,但是能活着,谁想死呢?

    只是没想到,到了古代变成阿飘活了两个月,然后又白捡了一个身体活了一个月,居然就又要死了,也不知道这次死了,还会不会变成阿飘,还是说直接投胎。

    也不知道死了之后到底有没有牛头马面阎王判官,如果真的还有轮回转世,希望下辈子能当一个富二代,有钱有颜父母双全的那种,算了算了,要求太高的话,没有钱没有颜也行,父母双全就好了。

    当个孤儿,太苦了。

    短短的一瞬间,她想了很多,已经闭上眼睛准备等死了,却有人用力一揽,将她抱入怀里,然后带着她飞了起来。

    叶瑾歌惊呼一声,下意识睁开了眼。

    “谢谢你”

    话还没说完,叶瑾歌已是一怔。

    抱着她的那人容貌俊美,不远处天空忽地炸开一片烟花,短暂的花火在他脸上流淌过,流光溢彩却不及他颜色半分,不知怎的,那一瞬间,叶瑾歌只想到了——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第一次尝试写百合长篇,希望大家喜欢,多多收藏评论,么么哒^3^

    有兴趣的可以点一下我的专栏看之前写的百合短篇

    ——————

    ppps:萧宸主角之一,这个是按戏份划分的,但她不是cp不是cp!

    第2章 第二章

    等到叶默晨——也就是原身她哥哥找到叶瑾歌的时候,她还是一脸的春心萌动,仍旧沉浸在刚才那人的美色里。

    可惜了,愣了太久,人都走远了,她也忘记了问一下对方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是否成亲了。

    镇国公府人口简单,镇国公是她爷爷,原身的父亲排行第二,在翰林院当差,膝下只有原身和叶默晨两个孩子,大伯是世子,底下也是只有一个儿子。

    这个朝代和她所了解的历史完全不一样,这是个架空的朝代——晏朝,叶瑾歌虽然学的日语,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科,但她高中的时候学的是理科,高二的时候就没怎么学过历史了。

    而这个朝代里,世家和科举并存,有点像是唐朝又有点魏晋的感觉,民风豪迈开放,而虽然推行科举士农工商的等级也存在着,但是世家受到的推崇依旧是新贵们不可撼动的。

    而各家约定俗成的规矩就是造成包括镇国公在内的世家人口简单的原因,男子四十无子方可纳妾,这个无子指的可不是没有儿子,女儿也是包括在内的。

    这个规矩其实也并没有明说,但是但凡有一家家里有人纳妾,那之后其他世家基本不会和他们家议亲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女子的地位提高,各大世家的女儿都是从小娇养的,怎么舍得嫁过去之后还要让她们受妾室和庶子庶女的苦。

    而渐渐的,一开始只是世家这样做,后来连通过科举上来的新贵们也开始效仿,虽然世家自持身份,基本不会与新贵们联姻,但是新贵们纳妾纳通房的都难免被鄙夷,这时候的私生活已经不仅仅是私生活了,已经开始影响到他们的仕途。

    为了美色耽误前途,是人都知道应该怎么选。

    渐渐的,长安里,纳妾睡通房的人家几乎是一个手都数得上来,还沦为各家夫人小姐们的闺阁笑话,就连他们的同僚都不屑与他们来往。

    而在这种清流一般的规矩影响下,整个长安城也就只有一间青楼,还是官方认证的,里面的姑娘全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

    当初世家隐隐有这个规矩的苗头的时候,就有人上书抨击,说什么不纳妾影响人丁云云,说长安乃是天下之都,长安的风气迟早会影响到全国,到时候人口减少,国将不宁。

    叶瑾歌难以相信会有人把纳妾这种事和国将不宁联系在一起,但当时是真的有人这么提出过。

    不过一年后、两年、三年十年的统计,都显示人口不断增加。

    前丞相当时就道:“国泰民安靠的是政策,是农业,百姓生活富足了,人口自然就增加,这与纳妾这种劣俗有何干系呢?”

    叶瑾歌一度觉得这个朝代一定是有无数穿越前辈来过,因为不管从政策、军事、民生、经济、文化,这个朝代都带了许多现代的气息,虽然没有真正做到现世那么开放繁荣,但是比起历史里讲到的鼎盛王朝也是不遑多让。

    咳咳稍微扯得有点远。

    叶默晨找到她之后,看她没有受伤,松了一口气,然后又是担心又是生气地训斥了她一顿。

    “不过你是怎么过的这边?我记得你当时在青竹街那边的。”

    他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到这个,叶瑾歌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哥!我跟你说,刚才有个大侠路过救我,直接把我从那边抱着飞了过来这边。”

    叶默晨沉沉地看了她一眼,半晌移开视线。

    “大概是我记错了你那时候应该就在这边的”

    “哥!”叶瑾歌炸了!

    “行了行了,别闹了,你没事就好。”叶默晨拍了拍她的头发,从怀里拿出一盒东西递给她,“怀记的胭脂,刚才看到了,给你买的。”

    叶瑾歌拿着那盒胭脂,马上就忘记了前面的事了,看着叶默晨的眼睛闪闪发亮,“哥,你对我真好。”

    怀记是长安城最大的胭脂铺子,东西卖得倒不是很贵,只是这家店经常要排上一两个时辰才能买到,叶瑾歌这个人生性懒得很,虽然眼馋,但是基本没怎么去买过。

    新年伊始,天气还是冷得很,一回到府里,在家等得焦心的王悦就立刻迎了上来,一把握住叶瑾歌的手,“哎哟我的心肝啊,你上哪里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家,瞧你这小手凉的啊,可别又生病了。”

    她说着,又转过头去吩咐下人,“朱嬷嬷,快点去厨房让人煮碗姜汤给小姐。”

    王悦今年不过三十二岁,加上保养得当,说是二十出头的也有人信,叶瑾歌一开始时看她总忍不住想喊她姐姐。

    “娘,我哪有那么脆弱,这手是刚才在外面吹了一会风凉的,待会就会热起来的。”

    “哎,好好好,待会就会热起来的,不过这姜汤你还是得喝,喝完了晚上睡觉也能睡得安稳些。”

    叶瑾歌光是想想,就能感受到姜汤那股子辣味,嘴里有些发苦,但是看到王悦担忧慈祥的脸,又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只是那姜汤的味道她实在是不喜欢,无奈之下她只得将求助的眼神投向了叶默晨。

    只是关键时刻,这个兄长也是靠不住的,他对叶瑾歌求助的目光视若无睹,一脸严肃地附和:“是啊是啊,妹妹,你多喝几口姜汤,晚上能睡得好些。”

    叶瑾歌蹬着一双死鱼眼,冷冷地看着他。

    “小歌儿,你”

    王悦将视线移回叶瑾歌身上,她立马又摆上温柔可爱的神色,“嗯嗯,娘,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喝完的。”

    只是在王悦看不到的地方,她又苦着一张脸吐了吐舌头。

    不过虽然很不喜欢姜汤的味道,叶瑾歌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这还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和别人撒娇,也是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关怀的感觉。

    不过这时候总觉得自己这名字起得很不好,小歌儿,听上去总会先想到小哥儿。

    在旁边看到了她苦脸的叶默晨有些想笑,叶瑾歌立刻用眼神威胁他。

    只是她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小圆脸,杏眼微睁,哪怕瞪人都像是在撒娇,叶默晨毫不给面子地笑了出来。

    王悦看着突然笑出来的儿子和一张脸鼓得圆圆的小女儿,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不过她也没多在意,只是想起来自己原本想说的话。

    “晨儿,小歌儿,明天开年,我和你们爹爹商量过了,我们一家去城外的庄子住上一两天,那边庄子有温泉,多泡泡对你们身体好。”

    一听到有温泉,叶瑾歌眼睛噌地就亮了。

    王悦看着她这可人的小模样,有些失笑,“你要是喜欢啊,你可以在那边多住几天,不过泡温泉的时候可不能泡太久了知道吗?”

    “嗯嗯。”叶瑾歌不住地点头,活像个小松鼠。

    晚上回到房间里,叶瑾歌想着第二天就能去跑温泉,激动了半宿,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一直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已经是五更天了,睡了没多久就被人从被窝里拉了出来、洗漱、更衣、上马车。

    等到她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快要到庄子了。

    现在还是正月,外面下着小雪,从车窗里望出去,四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远处的山脉被雪隐隐勾勒出轮廓,极远极淡,有一种渺茫的淡雅之美,像是寥寥几笔信手而成的水墨画。

    到了庄子,大家一起吃过晚饭,坐在一起聊了一会家常,叶安珏是个有些随性浪漫的人,对一双儿女的要求并没有多高,只求两个孩子平平安安开开心心的就好,几个人坐在一块聊了些诗词、对子、字谜。

    一个时辰后,大家就各自回房泡温泉去了。

    王悦少不得又多叮嘱了几句,让叶瑾歌不要贪玩泡太久了,叶瑾歌满心的思绪都跑到温泉上去了,哪里听得进去,只不住地点头。

    叶安珏就在旁边默默笑着看妻子和女儿唠嗑,叶默晨倒是早就溜走了。

    王悦看叶瑾歌这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叹了一口气,只能无奈地叮嘱婢女们要看好她,最多只能泡两盏茶(注)的时间,不能多了。

    叶瑾歌不习惯沐浴的时候周围有人守着,就让她们在外面候着,时间到了再进来。

    温泉就在室内,屋子里烧了地龙,叶瑾歌脱衣的时候也不觉得有多冷,不过下了温泉还是感到一阵阵舒适,感觉整个人从骨头里都松缓下来了。

    泡了也就五分钟左右,叶瑾歌忽然在房间里闻到了厚重的血味,她惊了一下,刚想起身过屏风那边拿衣服穿,就忽然被人擒住了。

    或许用抱这个字更合适。

    她此时还站在温泉里,身后那人单手抱住她,从腋下伸出来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她能清晰地闻到身后那人身上浓重的檀香味,和血液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奇异得令人头皮发麻。

    而对方横伸出来的手,却是直接压住来了她的胸,虽然平得很,但是这样被人压着,她还是有感觉的,这让她羞愤得连脚趾都忍不住蜷缩起来,全身基本都被红色覆盖。

    “姑娘,我无意冒犯,只是情非得已,还望姑娘见谅。”那人的声音清越,听起来是个年轻的男子,只是气息似乎不太稳,语气也有些微弱,他踌躇了一会,又说道,“若姑娘待会能够不声张,我便放开姑娘。”

    叶瑾歌顾不上羞愤,连忙点头答应。

    那人松了一口气,竟真的放手了。

    叶瑾歌连忙冲到前面的屏风拿着衣服披上,转头看向那人,她可没忽略刚才她跑过来的时候那人失力一般跌落水里的声音,若是他身上没有武器,也确实无法动弹了,她立刻就喊人过来。

    只是她转头,从那人的手一路看上去,看到了那人鲜血淋漓的肩膀,确实是没有武器,看样子也是无法动弹了,只是

    那人长了一张极漂亮俊美的脸,眉毛斜飞入鬓,眼角微挑,不笑也带着几分风流倜傥的味道,眼波里光彩潋滟。

    他坐在水里,有血液涌出混在温泉里,但他却毫不在意,似乎是感觉不到痛楚一般,半仰着头眯着眼睛打量着叶瑾歌,半晌,忽然笑了起来。

    本就是过于妖孽的长相,他这么一笑,寒冬里竟也让人生出了几分/身处繁春的错觉。

    “哟真巧,是你呀,小姑娘。”

    ——正是昨晚救她的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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