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6
随身携带系统 作者:巫诀
要说:
卡死人的兽人文终于过去了,撒花~
末世的陪伴
第31章 番外
我是骐达?哈迪斯,皇家最年轻的骑士。
我的父母因为生了我而感到自豪。
他们是平民,一切都很平凡,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外貌,唯一不平凡的,大概就是生了我。
说真的,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像我的父母,我不像他们那样对生活斤斤计较,也不像他们那样有着平凡的外貌。
我的同学都夸赞我的金发犹如阳光一般绚烂,眼睛犹如蓝天搬深邃。
我成功的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参加皇家骑士团,然后遇见了那个人……夏笙。
在遇到他以前,我从未想过有人能长得那么漂亮,而且还是一名男人。
金色的长发犹如滞留的阳光,眼睛如天空般深邃美丽,肌肤如雪唇如爱情花,我深深的为他着迷。
不仅是我,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折服在他的美丽之下,相信任何人都不会介意他带着他的两名女儿前来拜访自家。但是,这么个完美的人,竟然选择了一名普通的商人,一名又老又丑,浑身充满铜臭味的男人。
那名结过婚老男人,怎么配得上夏笙,简直是不可原谅!
“哦,美丽夏笙,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光,请离开那个又老又丑的男人,来到我的身边。”换上代表荣誉的骑士衣服,折下清晨仍旧带着露珠的,盛开的第一朵玫瑰花,自己来到夏笙的窗子下,为他献上自己的爱意。
可是,他为什么只向下望了一眼,便离开了窗子前。
自己苦苦的在窗子下等待,也没有再次看到他。
直到国王下达命令,自己带领骑士团去围剿可恶的盗贼。
出发前一天的晚上,自己再次来到夏笙的房子外,不想打扰他,只是想看看,可是他没有出来,影子投在窗帘上,自己用树叶吹了一夜的情歌。
然后第二天,带领骑士团出发。
然而回来,却听到了自己绝对不会相信的噩耗。
夏笙死了?!
自己怎么可能相信这种笑话。
驾着白马,走到房子外,曾经爬满蔷薇花的院子已经不再,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是萧索残破的院落。
院子中,两名脏兮兮的残疾女子,神情宛如鬼魅,幽幽的注视着自己这名不速之客。
自己下马走进院子问他们“夏笙呢?”
“给我们金豆我们便告诉你母亲的下落。”
这两名宛如垂暮老人的残疾女子,是在无法与原先高傲美丽的女士联想到一起。
掏出腰侧的金豆,全部扔给他们。
这两人扑上来,抢夺着洒出来的几颗金豆。
“夏笙在哪里?”
其中一人停止动作,伸出满是污渍的手,指着后院的方向“母亲就在那里。”然后低下头,抢另外一名女子手中的金豆。
我不再搭理他们,向后院走去,因为我知道夏笙会在那里等我。
可是后院一如前院破败,孤零零的土堆在哪里,前面的牌子上写着夏笙的名字。
上帝好像也感受到了我的悲伤,下了一场大雨,将手中的罐子冲刷的干干净净。
我绝对不能这么消沉下去,抱着夏笙的骨灰离开,没有去看他的女儿们一眼,我要为他找个干净明亮又华丽的墓地。
沉浸在幸福中不理会自己母亲和姐姐的仙度瑞拉也一样不可原谅。
三年后,因为仙度瑞拉没有生下任何一名孩子,王子娶了另外一名虽然不如仙度瑞拉美丽,却比她出身高贵的邻国公主。
这名公主为王子爱德华诞下一名男婴。
自己躲在阴暗处看着:仙度瑞拉偷偷的看着曾经的王子,如今的国王爱德华,与他的公主妻子还有属于他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然后仙度瑞拉留下了眼泪。
自己则满意的笑了,将药丸扔到河中,谁也不能找到荣宠一时的仙度瑞拉王后不能生育的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打算写在最后的灰姑娘番外,提前放上来鸟~
第32章 第七季
他想起了自己经历的一切,成为王、成为骑士、成为贵族、成为商业的精英、成为木讷执着的剑客、成为英勇的兽人。
在这么多的世界里,一直有一个人的出现,一直让自己爱着的人――夏笙。
可是……
在自己成为王后,留住的只有夏笙的尸体;
成为骑士,只能看到夏笙的骨灰;
成为贵族,又亲眼看着自己深爱的人被好友杀死;
成为商界精英,与夏笙一同死在下着大雨的夜晚;
成为剑客,又认错爱错了人,最终让夏笙为自己挡了一剑,而自己只能做一名守门人;
成为兽人……
皱眉,他只记得抱着夏笙瘫软在地,确是不知道结果如何。
但无论如何,也不过是悲剧收场而已。
这一世,紧握双手,我一定寻到你,并且守护你!
呼出一口气,走到镜子前。
镜子中的人皮肤苍白,脸色僵硬没有情绪,一副死气沉沉的表情。
这一世,自己名叫郑丰茂,a省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不过自己比较倒霉,刚刚毕业,就碰到的预言中的末世。
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人形怪物,他们遇到活物便上前啃咬分食,即便你侥幸逃脱,但一旦被他们咬过,三十分钟后也会变成他们的同类。
没有理智,只会感到饥饿,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吃。
他们,不,应该说我们,因为自己在前一天也被丧失咬过呢,我们没有痛觉,唯一的弱点只有头部。
郑丰茂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那里有一圈凸起的牙印,已经结疤,手臂上的肌肉缓缓的抖动了几下,这块伤疤就从皮肤上脱落下去。
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带上帽子,拿起门后面的棒球棍,然后神情慌张的往外跑。
“吼”到处都是活死人,按照这里的人说,应该叫丧尸。
丧尸们比常人的速度慢一些,但是他们不会感到累,所以就不需要休息。
这么追逐着,早晚有一天会追上普通人。
郑丰茂跑出去,这些丧尸从来不追他,因为他没有食物发出来的香味。
怎么会追呢?郑丰茂隐藏在帽子下的嘴唇缓缓勾起,自己如今,可是他们的同类啊。
郑丰茂跑到一名正在慌张逃命的人旁边,张嘴……
郑丰茂皱了皱眉,再次张嘴……
自己,竟然发不出声音……郑丰茂摸着自己的喉咙,苦恼的想,是成为丧尸的后遗症么?
“阿茂。”这是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而且这人看起来认识自己。
郑丰茂对他笑了笑,挥舞起棒球帽,恶狠狠的砸向冲上来的丧尸。
男人渐渐力气透支,郑丰茂也装出一副劳累的模样,喘着粗气。
“阿茂,我们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这名男子开口。
郑丰茂点头表示同意。
两人逃到一个废旧的仓库里面,令两人诧异的是这里面已经有人了。
“我们没有恶意。”隔着仓库的铁门,男人举起双手“我们只是想要进去避难而已。”经过这段时间,郑丰茂已经想起来这名男子是谁了――他的邻居,林钊,林大哥。
而且他自己之所以发不出声音不是因为变为了丧尸的,而是因为天生。
没错,郑丰茂从一出生就不能发出声音。
“你们,快离开,离开。”铁门内的男子看起来被吓坏了,他瞪着两人,汗珠不断从额头滴落下来,手中的铁棍敲得铁门“咚咚”作响。
“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进去躲一躲,而且我们没有被咬伤。”林钊还在继续解释,并且转了一圈给仓库内的男子看,表示自己没有受伤。
仓库内的男子依旧不肯,林钊还要继续说些什么,郑丰茂捅了捅林钊的腰腹,指指身后。
三三两两的丧尸已经追上来了。
仓库内的那名男子也看到了追上来的丧尸,吓得“啊”的大叫一声,然后瘫坐在地,蹭着地面向后退去。
林钊皱皱眉,对郑丰茂一边说一边做着简单的手语“我们爬上去。”
郑丰茂点头,表示明白。
两人开始顺着铁门向上爬,他们应该庆幸,现在的丧尸并没有攀爬这一能力。
仓库内的男子看着两人,发出愤怒又惊恐的声音,但是因为丧尸到来的原因,不敢靠近铁门,只能看着两人跳了进来。
“哐当”铁门被丧尸们撞得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响声,而且这铁门是靠着铁链锁起来的两扇门,也就是说,如果锁链断开,丧尸们便会一拥而进。
仓库内除了堆砌杂物的箱子,没有任何东西,到时候他们连逃都没有地方逃,这可真是走进了死胡同内。
门外的丧尸拼命的挤着铁门,几人几乎可以听见铁与铁之间的“吱吱”摩擦声,当然,那只是他们太紧张产生的错觉。
三人紧张的盯着铁门,即使冷汗流进眼睛里也不眨眼,生怕在眨眼的瞬间这些丧尸便冲破铁门,冲到自己身前。
“吼吼”丧尸们发出意义不明的吼叫,越来越多的丧尸聚集到这个仓库外面。
“吱呀、吱呀”铁门发出脆弱的哀鸣,三人都有一种在下一刻丧尸便会冲进来的错觉。
铁链没有断开,但是连接着墙壁与铁门之间的螺丝脱落了,滴溜溜的滚到郑丰茂脚下。
郑丰茂弯腰捡起,还没等他想明白这是从哪里掉下来的螺丝时,铁门便“轰”的一声砸了下来。
丧尸们一拥而进……
我叫夏笙,我不知道这里是哪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夏笙这个名字也是他们告诉我的。
他们穿着白色的大褂,永远冷冰冰的,但是在对自己说话时,会缓和一下。
他们告诉我,我被掉落的天花板砸到了头部,所以才会失去记忆。
自己哦了一声,说好。
然后他们教导我辨别东西,引导者我说话――因为我不太爱说话。
他们出去了,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没有。
我偷偷的跟在他们身后。
“对……基因提取……很好,没有排斥……下一星期……成功……”因为隔着门,他们的话自己听不清,今天打针的胳膊又隐隐作痛了――他们说是治疗自己失忆所以才会打针,胳膊更加疼了,我敲门然后走进去。
“胳膊疼”我有些委屈的望着他们。
他们在看到我时有些惊诧,但在听到我说的话时又缓和下来表情“让林博士给你看看好不好?”
我点头,虽然我不喜欢林博士那个有些秃顶又大肚子的老男人,因为他总是阴森森的。
在我离开时另外一名穿着白大褂,我没有见过的人慌张的跑进来“事情有变……”
后面的话我没有听到,因为我被他们带着去找林博士了。
林博士给我注射了一种黄颜色的药剂,然后我的胳膊就不疼了。
“我走了”我对着带我找林博士的白大褂说,我不想对林博士说话,我讨厌他。
然后,不等他们回答,我便离开了。
我有些困了,躺倒铺着白床单的床上。
我讨厌白色,这是我入睡前的唯一念头。
但是当我醒来时一切都变了,白大褂他们全都倒在地下,包括那个我讨厌的林博士,到处都是红色的液体。
我看着这些红的的血感到很恐怖,并且这种味道让我喘不过气来。
林博士的手指动了动。
“博士……”我走到博士身边蹲下,小声的开口。
博士突然抬起头,嘴里发着怪异的吼叫。
我“啊”的一声坐到
恋耽美
要说:
卡死人的兽人文终于过去了,撒花~
末世的陪伴
第31章 番外
我是骐达?哈迪斯,皇家最年轻的骑士。
我的父母因为生了我而感到自豪。
他们是平民,一切都很平凡,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外貌,唯一不平凡的,大概就是生了我。
说真的,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像我的父母,我不像他们那样对生活斤斤计较,也不像他们那样有着平凡的外貌。
我的同学都夸赞我的金发犹如阳光一般绚烂,眼睛犹如蓝天搬深邃。
我成功的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参加皇家骑士团,然后遇见了那个人……夏笙。
在遇到他以前,我从未想过有人能长得那么漂亮,而且还是一名男人。
金色的长发犹如滞留的阳光,眼睛如天空般深邃美丽,肌肤如雪唇如爱情花,我深深的为他着迷。
不仅是我,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折服在他的美丽之下,相信任何人都不会介意他带着他的两名女儿前来拜访自家。但是,这么个完美的人,竟然选择了一名普通的商人,一名又老又丑,浑身充满铜臭味的男人。
那名结过婚老男人,怎么配得上夏笙,简直是不可原谅!
“哦,美丽夏笙,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光,请离开那个又老又丑的男人,来到我的身边。”换上代表荣誉的骑士衣服,折下清晨仍旧带着露珠的,盛开的第一朵玫瑰花,自己来到夏笙的窗子下,为他献上自己的爱意。
可是,他为什么只向下望了一眼,便离开了窗子前。
自己苦苦的在窗子下等待,也没有再次看到他。
直到国王下达命令,自己带领骑士团去围剿可恶的盗贼。
出发前一天的晚上,自己再次来到夏笙的房子外,不想打扰他,只是想看看,可是他没有出来,影子投在窗帘上,自己用树叶吹了一夜的情歌。
然后第二天,带领骑士团出发。
然而回来,却听到了自己绝对不会相信的噩耗。
夏笙死了?!
自己怎么可能相信这种笑话。
驾着白马,走到房子外,曾经爬满蔷薇花的院子已经不再,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是萧索残破的院落。
院子中,两名脏兮兮的残疾女子,神情宛如鬼魅,幽幽的注视着自己这名不速之客。
自己下马走进院子问他们“夏笙呢?”
“给我们金豆我们便告诉你母亲的下落。”
这两名宛如垂暮老人的残疾女子,是在无法与原先高傲美丽的女士联想到一起。
掏出腰侧的金豆,全部扔给他们。
这两人扑上来,抢夺着洒出来的几颗金豆。
“夏笙在哪里?”
其中一人停止动作,伸出满是污渍的手,指着后院的方向“母亲就在那里。”然后低下头,抢另外一名女子手中的金豆。
我不再搭理他们,向后院走去,因为我知道夏笙会在那里等我。
可是后院一如前院破败,孤零零的土堆在哪里,前面的牌子上写着夏笙的名字。
上帝好像也感受到了我的悲伤,下了一场大雨,将手中的罐子冲刷的干干净净。
我绝对不能这么消沉下去,抱着夏笙的骨灰离开,没有去看他的女儿们一眼,我要为他找个干净明亮又华丽的墓地。
沉浸在幸福中不理会自己母亲和姐姐的仙度瑞拉也一样不可原谅。
三年后,因为仙度瑞拉没有生下任何一名孩子,王子娶了另外一名虽然不如仙度瑞拉美丽,却比她出身高贵的邻国公主。
这名公主为王子爱德华诞下一名男婴。
自己躲在阴暗处看着:仙度瑞拉偷偷的看着曾经的王子,如今的国王爱德华,与他的公主妻子还有属于他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然后仙度瑞拉留下了眼泪。
自己则满意的笑了,将药丸扔到河中,谁也不能找到荣宠一时的仙度瑞拉王后不能生育的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打算写在最后的灰姑娘番外,提前放上来鸟~
第32章 第七季
他想起了自己经历的一切,成为王、成为骑士、成为贵族、成为商业的精英、成为木讷执着的剑客、成为英勇的兽人。
在这么多的世界里,一直有一个人的出现,一直让自己爱着的人――夏笙。
可是……
在自己成为王后,留住的只有夏笙的尸体;
成为骑士,只能看到夏笙的骨灰;
成为贵族,又亲眼看着自己深爱的人被好友杀死;
成为商界精英,与夏笙一同死在下着大雨的夜晚;
成为剑客,又认错爱错了人,最终让夏笙为自己挡了一剑,而自己只能做一名守门人;
成为兽人……
皱眉,他只记得抱着夏笙瘫软在地,确是不知道结果如何。
但无论如何,也不过是悲剧收场而已。
这一世,紧握双手,我一定寻到你,并且守护你!
呼出一口气,走到镜子前。
镜子中的人皮肤苍白,脸色僵硬没有情绪,一副死气沉沉的表情。
这一世,自己名叫郑丰茂,a省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不过自己比较倒霉,刚刚毕业,就碰到的预言中的末世。
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人形怪物,他们遇到活物便上前啃咬分食,即便你侥幸逃脱,但一旦被他们咬过,三十分钟后也会变成他们的同类。
没有理智,只会感到饥饿,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吃。
他们,不,应该说我们,因为自己在前一天也被丧失咬过呢,我们没有痛觉,唯一的弱点只有头部。
郑丰茂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那里有一圈凸起的牙印,已经结疤,手臂上的肌肉缓缓的抖动了几下,这块伤疤就从皮肤上脱落下去。
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带上帽子,拿起门后面的棒球棍,然后神情慌张的往外跑。
“吼”到处都是活死人,按照这里的人说,应该叫丧尸。
丧尸们比常人的速度慢一些,但是他们不会感到累,所以就不需要休息。
这么追逐着,早晚有一天会追上普通人。
郑丰茂跑出去,这些丧尸从来不追他,因为他没有食物发出来的香味。
怎么会追呢?郑丰茂隐藏在帽子下的嘴唇缓缓勾起,自己如今,可是他们的同类啊。
郑丰茂跑到一名正在慌张逃命的人旁边,张嘴……
郑丰茂皱了皱眉,再次张嘴……
自己,竟然发不出声音……郑丰茂摸着自己的喉咙,苦恼的想,是成为丧尸的后遗症么?
“阿茂。”这是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而且这人看起来认识自己。
郑丰茂对他笑了笑,挥舞起棒球帽,恶狠狠的砸向冲上来的丧尸。
男人渐渐力气透支,郑丰茂也装出一副劳累的模样,喘着粗气。
“阿茂,我们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这名男子开口。
郑丰茂点头表示同意。
两人逃到一个废旧的仓库里面,令两人诧异的是这里面已经有人了。
“我们没有恶意。”隔着仓库的铁门,男人举起双手“我们只是想要进去避难而已。”经过这段时间,郑丰茂已经想起来这名男子是谁了――他的邻居,林钊,林大哥。
而且他自己之所以发不出声音不是因为变为了丧尸的,而是因为天生。
没错,郑丰茂从一出生就不能发出声音。
“你们,快离开,离开。”铁门内的男子看起来被吓坏了,他瞪着两人,汗珠不断从额头滴落下来,手中的铁棍敲得铁门“咚咚”作响。
“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进去躲一躲,而且我们没有被咬伤。”林钊还在继续解释,并且转了一圈给仓库内的男子看,表示自己没有受伤。
仓库内的男子依旧不肯,林钊还要继续说些什么,郑丰茂捅了捅林钊的腰腹,指指身后。
三三两两的丧尸已经追上来了。
仓库内的那名男子也看到了追上来的丧尸,吓得“啊”的大叫一声,然后瘫坐在地,蹭着地面向后退去。
林钊皱皱眉,对郑丰茂一边说一边做着简单的手语“我们爬上去。”
郑丰茂点头,表示明白。
两人开始顺着铁门向上爬,他们应该庆幸,现在的丧尸并没有攀爬这一能力。
仓库内的男子看着两人,发出愤怒又惊恐的声音,但是因为丧尸到来的原因,不敢靠近铁门,只能看着两人跳了进来。
“哐当”铁门被丧尸们撞得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响声,而且这铁门是靠着铁链锁起来的两扇门,也就是说,如果锁链断开,丧尸们便会一拥而进。
仓库内除了堆砌杂物的箱子,没有任何东西,到时候他们连逃都没有地方逃,这可真是走进了死胡同内。
门外的丧尸拼命的挤着铁门,几人几乎可以听见铁与铁之间的“吱吱”摩擦声,当然,那只是他们太紧张产生的错觉。
三人紧张的盯着铁门,即使冷汗流进眼睛里也不眨眼,生怕在眨眼的瞬间这些丧尸便冲破铁门,冲到自己身前。
“吼吼”丧尸们发出意义不明的吼叫,越来越多的丧尸聚集到这个仓库外面。
“吱呀、吱呀”铁门发出脆弱的哀鸣,三人都有一种在下一刻丧尸便会冲进来的错觉。
铁链没有断开,但是连接着墙壁与铁门之间的螺丝脱落了,滴溜溜的滚到郑丰茂脚下。
郑丰茂弯腰捡起,还没等他想明白这是从哪里掉下来的螺丝时,铁门便“轰”的一声砸了下来。
丧尸们一拥而进……
我叫夏笙,我不知道这里是哪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夏笙这个名字也是他们告诉我的。
他们穿着白色的大褂,永远冷冰冰的,但是在对自己说话时,会缓和一下。
他们告诉我,我被掉落的天花板砸到了头部,所以才会失去记忆。
自己哦了一声,说好。
然后他们教导我辨别东西,引导者我说话――因为我不太爱说话。
他们出去了,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没有。
我偷偷的跟在他们身后。
“对……基因提取……很好,没有排斥……下一星期……成功……”因为隔着门,他们的话自己听不清,今天打针的胳膊又隐隐作痛了――他们说是治疗自己失忆所以才会打针,胳膊更加疼了,我敲门然后走进去。
“胳膊疼”我有些委屈的望着他们。
他们在看到我时有些惊诧,但在听到我说的话时又缓和下来表情“让林博士给你看看好不好?”
我点头,虽然我不喜欢林博士那个有些秃顶又大肚子的老男人,因为他总是阴森森的。
在我离开时另外一名穿着白大褂,我没有见过的人慌张的跑进来“事情有变……”
后面的话我没有听到,因为我被他们带着去找林博士了。
林博士给我注射了一种黄颜色的药剂,然后我的胳膊就不疼了。
“我走了”我对着带我找林博士的白大褂说,我不想对林博士说话,我讨厌他。
然后,不等他们回答,我便离开了。
我有些困了,躺倒铺着白床单的床上。
我讨厌白色,这是我入睡前的唯一念头。
但是当我醒来时一切都变了,白大褂他们全都倒在地下,包括那个我讨厌的林博士,到处都是红色的液体。
我看着这些红的的血感到很恐怖,并且这种味道让我喘不过气来。
林博士的手指动了动。
“博士……”我走到博士身边蹲下,小声的开口。
博士突然抬起头,嘴里发着怪异的吼叫。
我“啊”的一声坐到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