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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 我要找到你 作者:扛着甘蔗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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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急地喊了声“拉墨”,便看到拉墨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手里捧着几个熟透了的椰枣。走到他跟前,笑着说:“树林里没有野兔,没有野蘑菇,只找到了这个,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宋越朝他笑了笑,用手拿起一个椰枣,放进嘴里,很有滋味地嚼了几下,朝拉墨竖起了大拇指。

    拉墨看着那随着咀嚼而微微颤动的梨花小酒窝,一时有点失神。

    “你不吃吗?”宋越举着一顆送到了他嘴边,他呆呆地张开了口,咬住了那顆椰枣,滋味美妙地好像也是第一次吃一样。

    当两人甜甜蜜蜜地分享完椰枣,又一起拆了帐篷,放进车里,宋越才问:“我们下一站是哪里?”

    “保密”拉墨勾起了嘴唇。

    当车重新发动时,太阳也开始慢慢发威了,白花花的阳光照得沙漠一片热气腾腾。宋越从后座上摸出一瓶水,拧开盖递给猫头鹰,大帝正睡得昏天暗地地,顾不上喝水,宋越拿过来,递到拉墨嘴边,拉墨叼住瓶嘴,含笑看着宋越,咕咚咕咚喝下大半瓶,看着眼前带着笑意盯着自己的拉墨,宋越有点心跳加速,他忙把剩下的半瓶水灌进了肚子里,看到他跟自己喝同一瓶水的拉墨,眼睛有小火苗使劲窜了窜。

    他瞅了宋越一眼,轻声说:“我有点饿了,你先拿块巧克力咱们吃。”

    出乎意料,宋越这次把巧克力纸扒掉后直接递给了他,拉墨看了看,皱了皱眉头,“我开车呢,腾不出手来,你喂我”,话说得相当理直气壮。宋越看着他一本正经的脸,想着自己带着目的接近他,好像做什么事都往那方面考虑,暗想自己太浑浊,也把人家想得那么浑浊,有点不好意思,便讨好般地把巧克力举到了拉墨嘴角。拉墨吃得津津有味,在最后一口的时候,还顺便把宋越手指上的一点点巧克力痕迹也舔了舔。

    第21章 被风沙吞没的古城

    年轻人真是容易饿呀,一路上拉墨吃了八块巧克力,两包薯片,还总是有意无意地舔舔宋越的手指头,搞地一头小鹿乱撞宋越一路。

    天黑的时候,没有上次的幸运,车停的地方虽然是个小绿洲,但方圆十里也没见着水源,虽然车里备了足够的饮用水,但洗澡的话,那就是个很奢侈的要求了。

    直到躺在帐篷里,宋越还是觉得自己满身都是汗和土,他翻了几个身,有点睡不着。身边的拉墨忽地坐起来,走了出去。

    宋越忙起身跟了出去,却见拉墨从车上拿了那把军刀,打着手电筒在附近的灌木丛里来回照着,当看到一块比较湿润的地方时,他把手电筒交给了宋越,自己用那把军刀飞快地挖了起来,半个小时后,一个圆圆的小深坑出现在面前,坑内是一湾浅浅的水。拉墨欢快地朝宋越打个响指,轻声说:“可以洗澡了”,说完便向车里走去,拿来浴巾后便转身回去了。

    坑里的水不多,如果自己站进去洗了,拉墨怎么洗,宋越站在坑边,犹豫了半天,车内的

    拉墨估摸着宋越已经洗完了,便走了过来,走了几步,便按了暂停健似地,站着不动了。

    清淡的月光下,宋越面朝水坑跪着,正从坑里往自己身上撩着水,那宽阔圆润的肩膀,那健美柔软的腰,还有那条虽然弯曲着但明显有着修长轮廓的大长腿,就这么沐浴在柔和的月光里,散发出一种蛊惑至死的气息。

    终于想出一个两全其美办法的宋越洗得差不多了,他转身拿起浴巾在身上擦了擦,又穿上自己的睡衣,向车里走去,想去叫拉墨也来洗洗。

    当他走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人影从旁边的灌木丛里闪出来,吓了他一跳,一看,却是拉墨走了过来。

    “嘿,拉墨,快去洗吧,那水好着呢,我没进去,你洗得话,直接跳进去就行了,干净地很呢。”

    出人意料地,拉墨没吭声,逃也似地冲向了那个水坑,只听扑通一声,看样子是直接跳进去了。

    洗完澡的宋越一身舒爽,很快便睡着了,洗了好久澡的拉墨回来后,看着那张白净帅气的脸,一晚上也没睡好。

    第二天在一声鸟叫中醒来的宋越,破天慌地发现拉墨还在睡,他转过头,看着这个年轻人,其实长得很帅了,剑眉如黛,眼窝有着西方人的那种深陷,显得睫毛特别长,睡着的时候,紧抿着唇,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沉睡的王子。

    鬼使神差的,宋越低下头,轻轻吻上了那个光洁的额头,在心虚地迅速离开时,却对上了一双睁着的黑黑的眼睛。

    两人呆呆地对视了几秒钟,在宋越终于反应过来想撤退时,却被一双有力的大手箍住了胳膊。拉墨一拽,翻身,压了上来。

    唇很热,带着年轻人特有的一点焦燥,封住了宋越想说的话,急切的,热情的,忘我的,流连忘返。

    当终于结束了这个压抑了许久的吻,拉墨抬起头,痴痴地盯着那双泛着水汽的桃花眼。

    “你喜欢我?”宋越哑声问

    “嗯!”

    “你爱我?”得寸进尺地问

    “嗯!”

    “你能说给我听吗?”

    “不,我做给你看。”

    “。。。。。。。。。。。”

    接下来的行程里,越野车里的气氛暧昧了许多,猫头鹰发挥自己十级睡功,愣是除了进食之外便抱着两个翅膀呼呼大睡。

    哈,金色的沙漠,热情的风,飞驰的越野车,甜蜜的情人,这旅行,宋越觉得,人生圆满了。

    当到达一个小镇的时候,拉墨兴奋地打了个响指,说目的地快到了,要停下采购点新鲜的食物。

    这个小镇人口不多,原先靠放牧为生,这几年靠旅游致富,小镇上的外来游客比小镇居民还多。

    小镇上没有旅店,没有超市,因为每家都是旅店,都是超市。

    拉墨在一家门前有棵大树的民居前停下车,拉着宋越走下来,院子里很是忙碌,有一拔十几个人的旅客正在一张大桌子上吃钣,抬头看到两个年轻人进来,面露诧异之色。

    一个中年汉子从屋里走出来,看到拉墨,正要行礼,被拉墨用眼神制止了,他沉声对汉子说:“老板,来一条烤羊腿,一个黄金囊,再备些清水干粮,我们明天带走。”

    “好,好,先请坐,菜马上就好。”汉子边说边收拾出靠里的一个小桌子。

    拉墨皱眉看了眼大呼小叫喝酒的那桌人,说:“不必了,直接送到房间里来吧”。

    选了一间能洗澡的房子,两人快速地冲了个澡,出来的时候,便看到屋内中央摆上了刚才院内的那张小桌子,上面一条烤羊腿正热气腾腾地散发着香味,旁边是一个烤得金黄的馕,看起来就让人很有食欲。

    拉墨拿起一把小刀,熟练地割下一片羊肉,塞到宋越嘴里,又割下一片,塞到自己嘴里,宋越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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