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同人]我在聊斋考科举——胡半仙儿(6)
再者,灵魂本就没有什么善恶之分。喝了孟婆汤,投了胎,成了人,这性格往往受后天影响较大,谁能保证自己不干坏事。因此啊,除了那些诸天上下来历劫的神佛,几乎没有人能做的到。
正因为条件苛刻,所以这样的人才少,归为珍惜的天材地宝一类也可以。神佛历劫最多也就十世便可回归本位,在他们历劫时只要不啃了他们的灵魂,抗的住他们归位后及还有其亲友团的报复,老天爷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单纯的凡人累世善人,就算连灵魂一起被啃了,只要你能抗的住吃掉善人所降临的业力,付出足够的代价,老天爷还是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总之一句话,只要一天不脱凡,就还处在食物链最底端。
季子禾眼角抽了抽,去他丫的累世善人,怎么想怎么都是个坑。
还好还好,我下辈子肯定做不了累世善人了。我三岁的时候就知道用老鼠夹抓老鼠,再大点就会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打死的蚊虫能,死在我手上的生灵不计其数,像我这么坏的人,肯定做不了善人的!
善人又不是和尚,又没规定不能杀生。只要你多做点善事,这点业力不就抵消了。骨头内心毫无波澜,这小子身上积累了如此多的功德,说不定哪辈子拯救了世界。他的功德基数大,就算这辈子他毫无作为,加加减减,到了还是能把他评为善人,老天爷的滤镜就是能那么厚。除非他这辈子坏事做绝,成了十恶不赦的大坏蛋,用业力把功德都给抵消掉。
那要不我多做点坏事,我可不想被啃。
放心,只要你将我带在身边,保管护你周全!骨头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额?得了吧,就这块小骨头,而且还是个残疾鬼,还护我周全,呵。
别看我现在不咋滴,可我生前一定是个法力无边的大人物,什么妖魔鬼怪在我面前我都能分分钟碾死!
吹牛皮谁不会啊,季子禾想了想,脸上挂起职业假笑, 骨头哥,认识那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名字呃艹,我叫啥来着?
呵,果然,洗洗睡吧,骨头兄弟。
季子禾其实也没多害怕,要他真是什么累世善人,肯定不会是突然变成的。既然以前都没人发现过,那就证明安全系数挺高的,操心那么多干嘛。
您慢慢想,我先睡了。季子禾把头伸出被窝,闭上了眼睛。
喂,别睡啊,我还没说完呢!骨头叫道。
听不到,听不到,什么都听不到。季子禾闭着眼睛,任由骨头怎么叫嚣,睡的依旧很踏实。
第二天日上三竿,宁采臣终于回来了。他不只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回来了一个朋友。
大表哥,你昨天晚上去哪了,怎么没有回来?季子禾坐在小马扎上挑着眉毛,满脸写着不高兴的看着这个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把自己一个人丢在这个出过人命的荒寺里过夜的大表哥,他难道就不怕自己出意外吗?
宁采臣对着季子禾脑袋来了一脑崩,笑着道, 昨天晚上喝酒喝醉了,所以就在张兄那里借宿了一宿。这不,今天刚醒,我就急急忙忙赶回来了嘛!
季子禾抿了抿嘴巴,就知道这家伙不靠谱。
行了,别气了,我找到住的地方了,是你张大哥给找的地儿。宁采臣拍了拍季子禾的背示意道。
季子禾打量着宁采臣身边的书生,二十来岁的样子,穿着富贵,长相周正,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一股子浪荡公子的味道。
季子禾不是很清楚宁采臣的交友情况的,不过好歹他也是要考科举的人,对这些也知道点。为什么书生都有那么多应酬,都喜欢交朋友,那是为了给自己打好关系网,以后在官场上更好立足。
同为科举考生,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情况,说不定以后在官场上都是同僚。所以考生们交朋友门第反而没那么重要了,莫欺少年穷嘛!
张大哥!季子禾乖乖叫人。
张于旦笑了笑,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玉来递到季子禾面前。早就听宁兄提起过你,今日终于见到真人了。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也不是什么好玉,可不要嫌弃啊!
张于旦没有将季子禾当成可以交往的同辈人,而是直接将他当做朋友家的小辈般对待了。季子禾已经习惯了,毕竟他年纪太小,也没有考上秀才。而宁采臣的朋友多已经是秀才公了,拿他当成后辈也正常,谁知道他这次能不能考的过呢!
季子禾没有伸手,而是看了看宁采臣。
收下吧。宁采臣说道。
季子禾这才把玉拿过来,谢谢张大哥。
行了,你赶紧回屋收拾收拾,我和你张大哥燕大哥还有话说。人也引荐了,见面礼也收了,宁采臣就开始赶人了。
季子禾朝着他翻了个白眼,搬着自己的小马扎就回了西厢,开始收拾东西。等到把东西都打包好,季子禾看看窗外,摸了摸自己胸前挂着的骨头。
骨头哥,你还在吗?
怎么了?
你知道之前救我的荷花三姐姐是在哪里吗?
我说你这个小色鬼,刚送走一个漂亮小娘子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真是个花心大萝卜,啧啧。骨头调侃道。
季子禾脸有点发烫,都说我不喜欢女鬼,我可是有未过门的妻子的,你不要乱说。
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呗。你要找的荷花三娘子就是院里那池子里生长的野荷。原本是五百年前信徒送到寺里供奉佛前的荷花,聆听了梵音,后被一高僧点化,生了灵智便被种在了这寺里的水池中。虽然后来这寺荒废了,这荷花也没有离开,一直都在这寺中修行。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啊?
第13章 离开兰若寺
我来这寺里的时候,这野荷精还没来呢!骨头说道。
季子禾惊讶了,原来这骨头当了这么这么多年的孤魂野鬼啊,怪不得骨头都腐烂了。
骨头哥,你还记得你其它的骨头在哪里吗?这流程季子禾熟啊,他小时候遇到那只老鬼就是这种情况。后来季子禾把他的骨头都找到了,然后找个地方埋了,他就开开心心的投胎去了。
不记得了,反正我感觉这寺里是没有了。骨头说道,瞧我这个样子,我死的时候一定很年轻。说不定我是被人杀完分尸,其中一块尸体就埋在了这个寺里。天呐,简直太惨无人道了。
这个
我以前说不定家财万贯,害我的人肯定是想要我的财产,谋财害命,趁我不注意,偷袭了我,不然我那么厉害怎么会死的那么惨。
那个
小禾子,我好可怜啊~骨头嘤嘤嘤。
季子禾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得亏现在骨头只是声音,若是有实体,肯定脸上挂着两行清泪,咬着小手绢哭唧唧。想想那场面,那么高壮的一个汉子化身嘤嘤怪,眼睛都要瞎掉了有木有。
我,还是去水池边看看吧。
喂,小子,给个面子啊!骨头立马变脸。
季子禾:
没有理会这戏精的骨头,季子禾磨蹭磨蹭到了寺里头那个水池边。他只是一直都觉得这水池里边有东西,如今瞧着还是觉得有些太幽静了些。
季子禾站在岸边朝着水中的野荷一拜,三姐姐,我马上就要离开此地了,特地前来和您道别。
池中水幽深,不可窥其底。水面无波无澜,荷叶交错。季子禾等待了片刻,荷花三娘子没有现身。
他有些失望,又道,姐姐,您要好好保重,我走了。
正当季子禾想要离开时,一阵风起,池中荷叶摇摆了起来,像是在像季子禾挥手告别。
季子禾嘴角扬了起来,朝着荷叶挥了挥手,脚步轻快的便离开了。
燕赤霞亲自将他们给送出了寺,寺外的老树上系着两匹马,宁采臣将行李放在黑马的背上,招呼着季子禾上马。
大表哥,你哪来的马?季子禾站在黑马前,黑马翻着嘴唇朝着他唏律律的叫了几声,露出满口大板牙。
骨头适时道,小禾子,这马在嘲讽你呢,好有个性!
季子禾:
宁采臣拍了拍马背,骄傲道,昨天诗会我夺了魁首,这可是我赢的彩头,怎么样,你大表哥厉害吧!
瞧着宁采臣笑的合不拢嘴的模样,季子禾悟了,怪不得他昨天喝那么多酒,原来是人逢喜事啊,高兴的连他这个表弟都给忘了。
这年头,马都是稀罕物,多用于军需,民间虽然不禁止买卖,但是价钱肯定不会低。而且马市多驽马,少有良驹,瞧这黑马的身形如此强壮,就知道这马很值钱,也不知道那诗会的主人怎么这么豪气。
唉,人不如马啊!季子禾想着就觉得来气,朝着黑马呲了呲牙,做了个鬼脸。黑马一甩头,颇有种不和幼稚鬼计较的架势,骨头又开始笑的哈哈哈。
季子禾:艹!
和燕赤霞告别之后,季子禾坐上宁采臣的马跟着张于旦的马后就离开了。
燕赤霞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到中午了。他转身走进了寺里,并未回南厢,而是来到了阶下的水池边。
我杀了姥姥,最快今晚,魔王恕就会来此地找我报复。我见你这小妖心存善念,然实力低微,我不想殃及你,你也速速离开此地吧。
层层的荷叶中,一支红莲缓缓露出,继而化为一道白光落到岸上,变成了一个身着白纱披的美丽少女,朝着燕赤霞盈盈一欠身。
拜见道爷。虽然这寺院早已荒废,但寺里的佛爷曾对我有点化之恩,所以我才不肯离去,看守着这寺院。然三娘实力有限,不能击退姥姥,只能退步和他们达成共识,不干涉她们在寺中掠食,使寺里不至于成为妖穴。如今道爷除了姥姥,便是对我有恩,我愿意留下来助道爷一臂之力。荷花三娘子说道。
你可知姥姥只是魔王恕手下的一个小头目,魔王恕修炼千年,比姥姥要厉害百倍。
知道,我看守着这寺院已有五百余年,如今这寺已荒废,怕是再难有复兴之日。我知道再留下也无用,今日便做个了断吧。一旦这寺里发生大战,恐怕连空壳也不会剩下了,请求道爷让我亲眼看着这寺的覆灭吧。
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妖怪,也罢,那你留下吧。但你要知道,若是真打起来的话,我恐怕顾不上你。燕赤霞是个剑客,也是个侠士,最欣赏的就是一个义字。
多谢道爷!荷花三娘子再一欠身,感激道。
离开了荒寺,路边的景色或是田地,或是荒草萋萋,这路好像不是进城的路吧。
大表哥,我们要住哪?季子禾抓着马鞍,坐在宁采臣的身前问道。
这得问你张大哥,我怎么知道!宁采臣理所当然道。
季子禾愣住了,他知道他大表哥不靠谱,没想到还能更不靠谱。你就算不知道具体位置,你好歹知道个大致的地方吧,连这个都不问一下吗?
我带你们去我现在读书的地方去住,我住的地方僻静,很适合读书。张于旦笑道。
张大哥不在家里住吗?土包子季子禾疑惑道,读书在哪里不是读,为什么还要特意找个住处,那多费钱。好吧,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
季子禾刚一问完,就被宁采臣拍了下脑袋,在家里读书容易分心,很多读书人都会特意找个僻静的地方备考。
季子禾木着张脸,说话就说话呗,拍他脑袋干嘛。等他长大了,就能把头发给束起来了,到时看谁还敢拍他脑袋。
宁兄说的对,家里的妻妾还有孩子们都太闹腾了,难以静下心来读书。索性我就寻了个地方给买了下来,当做读书的好去处,搬了进去。
哦,那是个什么好地方?宁采臣问道。
那是突然,张于旦像是被人施了什么定身咒语一般,整个人都呆住了,愣愣的望着远处。
第14章 獐子精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张于旦眼神呆愣,嘴里喃喃道。
什么,张兄,你说什么?宁采臣疑惑,不是说住处吗,怎么扯到洛神赋身上去了。
啧啧啧,瞧瞧,这可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骨头又在怪里怪气的说道。
季子禾闻言,朝着张于旦望着的方向看去。他视力还不错,看到远远的有一群人骑着骏马路过。
为首的是位女子,骑着匹枣红马,穿着锦缎貂皮,容貌艳丽,神态高傲,一看就是名门贵女。
宁兄,你说那女子像不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仙人啊?张于旦一脸花痴道。
是挺像的。
张于旦一脸兴奋的扭过头,宁兄,你说我现在去询问她家住何处,然后去下聘如何?
宁采臣:!!!
张兄,你可千万要三思。瞧这姑娘出行的阵仗,定不是出身一般人家,怎么会与人做小。
张于旦家境不错,如今他都二十多岁了,也有了秀才功名,怎么会没娶妻。而且这人不仅有妻,还有好几房妾室,膝下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和好几个女儿,这种情况还想娶一位贵女,是他疯了还是自己疯了。
那我就休妻!
宁采臣&季子禾:!!!
张兄,嫂子并未犯错,怎么能将休妻之事轻易说出口?宁采臣收敛了笑容,提醒道。。
张于旦的脑袋总算清醒了些,脸顿时垮了下去。不说他老婆出身也不低,就凭发妻为他生了两个嫡子他也不能休了她。也难怪宁采臣不高兴,随随便便就将休妻挂在嘴边的人,岂是大丈夫。
是我糊涂了,还望宁兄莫怪。张于旦诚恳道。
无事,只是张兄以后言语上还是严谨些为好。宁采臣说道。
这年头,读书人不仅要书读的好,德行也要跟的上。为了一个偶遇一面的女子就要休掉发妻什么的,要是传出去,不仅会被人看不起,就连仕途说不定也会受影响。
既然无事,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宁采臣说道。
恋耽美
正因为条件苛刻,所以这样的人才少,归为珍惜的天材地宝一类也可以。神佛历劫最多也就十世便可回归本位,在他们历劫时只要不啃了他们的灵魂,抗的住他们归位后及还有其亲友团的报复,老天爷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单纯的凡人累世善人,就算连灵魂一起被啃了,只要你能抗的住吃掉善人所降临的业力,付出足够的代价,老天爷还是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总之一句话,只要一天不脱凡,就还处在食物链最底端。
季子禾眼角抽了抽,去他丫的累世善人,怎么想怎么都是个坑。
还好还好,我下辈子肯定做不了累世善人了。我三岁的时候就知道用老鼠夹抓老鼠,再大点就会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打死的蚊虫能,死在我手上的生灵不计其数,像我这么坏的人,肯定做不了善人的!
善人又不是和尚,又没规定不能杀生。只要你多做点善事,这点业力不就抵消了。骨头内心毫无波澜,这小子身上积累了如此多的功德,说不定哪辈子拯救了世界。他的功德基数大,就算这辈子他毫无作为,加加减减,到了还是能把他评为善人,老天爷的滤镜就是能那么厚。除非他这辈子坏事做绝,成了十恶不赦的大坏蛋,用业力把功德都给抵消掉。
那要不我多做点坏事,我可不想被啃。
放心,只要你将我带在身边,保管护你周全!骨头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额?得了吧,就这块小骨头,而且还是个残疾鬼,还护我周全,呵。
别看我现在不咋滴,可我生前一定是个法力无边的大人物,什么妖魔鬼怪在我面前我都能分分钟碾死!
吹牛皮谁不会啊,季子禾想了想,脸上挂起职业假笑, 骨头哥,认识那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名字呃艹,我叫啥来着?
呵,果然,洗洗睡吧,骨头兄弟。
季子禾其实也没多害怕,要他真是什么累世善人,肯定不会是突然变成的。既然以前都没人发现过,那就证明安全系数挺高的,操心那么多干嘛。
您慢慢想,我先睡了。季子禾把头伸出被窝,闭上了眼睛。
喂,别睡啊,我还没说完呢!骨头叫道。
听不到,听不到,什么都听不到。季子禾闭着眼睛,任由骨头怎么叫嚣,睡的依旧很踏实。
第二天日上三竿,宁采臣终于回来了。他不只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回来了一个朋友。
大表哥,你昨天晚上去哪了,怎么没有回来?季子禾坐在小马扎上挑着眉毛,满脸写着不高兴的看着这个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把自己一个人丢在这个出过人命的荒寺里过夜的大表哥,他难道就不怕自己出意外吗?
宁采臣对着季子禾脑袋来了一脑崩,笑着道, 昨天晚上喝酒喝醉了,所以就在张兄那里借宿了一宿。这不,今天刚醒,我就急急忙忙赶回来了嘛!
季子禾抿了抿嘴巴,就知道这家伙不靠谱。
行了,别气了,我找到住的地方了,是你张大哥给找的地儿。宁采臣拍了拍季子禾的背示意道。
季子禾打量着宁采臣身边的书生,二十来岁的样子,穿着富贵,长相周正,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一股子浪荡公子的味道。
季子禾不是很清楚宁采臣的交友情况的,不过好歹他也是要考科举的人,对这些也知道点。为什么书生都有那么多应酬,都喜欢交朋友,那是为了给自己打好关系网,以后在官场上更好立足。
同为科举考生,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情况,说不定以后在官场上都是同僚。所以考生们交朋友门第反而没那么重要了,莫欺少年穷嘛!
张大哥!季子禾乖乖叫人。
张于旦笑了笑,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玉来递到季子禾面前。早就听宁兄提起过你,今日终于见到真人了。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也不是什么好玉,可不要嫌弃啊!
张于旦没有将季子禾当成可以交往的同辈人,而是直接将他当做朋友家的小辈般对待了。季子禾已经习惯了,毕竟他年纪太小,也没有考上秀才。而宁采臣的朋友多已经是秀才公了,拿他当成后辈也正常,谁知道他这次能不能考的过呢!
季子禾没有伸手,而是看了看宁采臣。
收下吧。宁采臣说道。
季子禾这才把玉拿过来,谢谢张大哥。
行了,你赶紧回屋收拾收拾,我和你张大哥燕大哥还有话说。人也引荐了,见面礼也收了,宁采臣就开始赶人了。
季子禾朝着他翻了个白眼,搬着自己的小马扎就回了西厢,开始收拾东西。等到把东西都打包好,季子禾看看窗外,摸了摸自己胸前挂着的骨头。
骨头哥,你还在吗?
怎么了?
你知道之前救我的荷花三姐姐是在哪里吗?
我说你这个小色鬼,刚送走一个漂亮小娘子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真是个花心大萝卜,啧啧。骨头调侃道。
季子禾脸有点发烫,都说我不喜欢女鬼,我可是有未过门的妻子的,你不要乱说。
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呗。你要找的荷花三娘子就是院里那池子里生长的野荷。原本是五百年前信徒送到寺里供奉佛前的荷花,聆听了梵音,后被一高僧点化,生了灵智便被种在了这寺里的水池中。虽然后来这寺荒废了,这荷花也没有离开,一直都在这寺中修行。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啊?
第13章 离开兰若寺
我来这寺里的时候,这野荷精还没来呢!骨头说道。
季子禾惊讶了,原来这骨头当了这么这么多年的孤魂野鬼啊,怪不得骨头都腐烂了。
骨头哥,你还记得你其它的骨头在哪里吗?这流程季子禾熟啊,他小时候遇到那只老鬼就是这种情况。后来季子禾把他的骨头都找到了,然后找个地方埋了,他就开开心心的投胎去了。
不记得了,反正我感觉这寺里是没有了。骨头说道,瞧我这个样子,我死的时候一定很年轻。说不定我是被人杀完分尸,其中一块尸体就埋在了这个寺里。天呐,简直太惨无人道了。
这个
我以前说不定家财万贯,害我的人肯定是想要我的财产,谋财害命,趁我不注意,偷袭了我,不然我那么厉害怎么会死的那么惨。
那个
小禾子,我好可怜啊~骨头嘤嘤嘤。
季子禾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得亏现在骨头只是声音,若是有实体,肯定脸上挂着两行清泪,咬着小手绢哭唧唧。想想那场面,那么高壮的一个汉子化身嘤嘤怪,眼睛都要瞎掉了有木有。
我,还是去水池边看看吧。
喂,小子,给个面子啊!骨头立马变脸。
季子禾:
没有理会这戏精的骨头,季子禾磨蹭磨蹭到了寺里头那个水池边。他只是一直都觉得这水池里边有东西,如今瞧着还是觉得有些太幽静了些。
季子禾站在岸边朝着水中的野荷一拜,三姐姐,我马上就要离开此地了,特地前来和您道别。
池中水幽深,不可窥其底。水面无波无澜,荷叶交错。季子禾等待了片刻,荷花三娘子没有现身。
他有些失望,又道,姐姐,您要好好保重,我走了。
正当季子禾想要离开时,一阵风起,池中荷叶摇摆了起来,像是在像季子禾挥手告别。
季子禾嘴角扬了起来,朝着荷叶挥了挥手,脚步轻快的便离开了。
燕赤霞亲自将他们给送出了寺,寺外的老树上系着两匹马,宁采臣将行李放在黑马的背上,招呼着季子禾上马。
大表哥,你哪来的马?季子禾站在黑马前,黑马翻着嘴唇朝着他唏律律的叫了几声,露出满口大板牙。
骨头适时道,小禾子,这马在嘲讽你呢,好有个性!
季子禾:
宁采臣拍了拍马背,骄傲道,昨天诗会我夺了魁首,这可是我赢的彩头,怎么样,你大表哥厉害吧!
瞧着宁采臣笑的合不拢嘴的模样,季子禾悟了,怪不得他昨天喝那么多酒,原来是人逢喜事啊,高兴的连他这个表弟都给忘了。
这年头,马都是稀罕物,多用于军需,民间虽然不禁止买卖,但是价钱肯定不会低。而且马市多驽马,少有良驹,瞧这黑马的身形如此强壮,就知道这马很值钱,也不知道那诗会的主人怎么这么豪气。
唉,人不如马啊!季子禾想着就觉得来气,朝着黑马呲了呲牙,做了个鬼脸。黑马一甩头,颇有种不和幼稚鬼计较的架势,骨头又开始笑的哈哈哈。
季子禾:艹!
和燕赤霞告别之后,季子禾坐上宁采臣的马跟着张于旦的马后就离开了。
燕赤霞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到中午了。他转身走进了寺里,并未回南厢,而是来到了阶下的水池边。
我杀了姥姥,最快今晚,魔王恕就会来此地找我报复。我见你这小妖心存善念,然实力低微,我不想殃及你,你也速速离开此地吧。
层层的荷叶中,一支红莲缓缓露出,继而化为一道白光落到岸上,变成了一个身着白纱披的美丽少女,朝着燕赤霞盈盈一欠身。
拜见道爷。虽然这寺院早已荒废,但寺里的佛爷曾对我有点化之恩,所以我才不肯离去,看守着这寺院。然三娘实力有限,不能击退姥姥,只能退步和他们达成共识,不干涉她们在寺中掠食,使寺里不至于成为妖穴。如今道爷除了姥姥,便是对我有恩,我愿意留下来助道爷一臂之力。荷花三娘子说道。
你可知姥姥只是魔王恕手下的一个小头目,魔王恕修炼千年,比姥姥要厉害百倍。
知道,我看守着这寺院已有五百余年,如今这寺已荒废,怕是再难有复兴之日。我知道再留下也无用,今日便做个了断吧。一旦这寺里发生大战,恐怕连空壳也不会剩下了,请求道爷让我亲眼看着这寺的覆灭吧。
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妖怪,也罢,那你留下吧。但你要知道,若是真打起来的话,我恐怕顾不上你。燕赤霞是个剑客,也是个侠士,最欣赏的就是一个义字。
多谢道爷!荷花三娘子再一欠身,感激道。
离开了荒寺,路边的景色或是田地,或是荒草萋萋,这路好像不是进城的路吧。
大表哥,我们要住哪?季子禾抓着马鞍,坐在宁采臣的身前问道。
这得问你张大哥,我怎么知道!宁采臣理所当然道。
季子禾愣住了,他知道他大表哥不靠谱,没想到还能更不靠谱。你就算不知道具体位置,你好歹知道个大致的地方吧,连这个都不问一下吗?
我带你们去我现在读书的地方去住,我住的地方僻静,很适合读书。张于旦笑道。
张大哥不在家里住吗?土包子季子禾疑惑道,读书在哪里不是读,为什么还要特意找个住处,那多费钱。好吧,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
季子禾刚一问完,就被宁采臣拍了下脑袋,在家里读书容易分心,很多读书人都会特意找个僻静的地方备考。
季子禾木着张脸,说话就说话呗,拍他脑袋干嘛。等他长大了,就能把头发给束起来了,到时看谁还敢拍他脑袋。
宁兄说的对,家里的妻妾还有孩子们都太闹腾了,难以静下心来读书。索性我就寻了个地方给买了下来,当做读书的好去处,搬了进去。
哦,那是个什么好地方?宁采臣问道。
那是突然,张于旦像是被人施了什么定身咒语一般,整个人都呆住了,愣愣的望着远处。
第14章 獐子精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张于旦眼神呆愣,嘴里喃喃道。
什么,张兄,你说什么?宁采臣疑惑,不是说住处吗,怎么扯到洛神赋身上去了。
啧啧啧,瞧瞧,这可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骨头又在怪里怪气的说道。
季子禾闻言,朝着张于旦望着的方向看去。他视力还不错,看到远远的有一群人骑着骏马路过。
为首的是位女子,骑着匹枣红马,穿着锦缎貂皮,容貌艳丽,神态高傲,一看就是名门贵女。
宁兄,你说那女子像不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仙人啊?张于旦一脸花痴道。
是挺像的。
张于旦一脸兴奋的扭过头,宁兄,你说我现在去询问她家住何处,然后去下聘如何?
宁采臣:!!!
张兄,你可千万要三思。瞧这姑娘出行的阵仗,定不是出身一般人家,怎么会与人做小。
张于旦家境不错,如今他都二十多岁了,也有了秀才功名,怎么会没娶妻。而且这人不仅有妻,还有好几房妾室,膝下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和好几个女儿,这种情况还想娶一位贵女,是他疯了还是自己疯了。
那我就休妻!
宁采臣&季子禾:!!!
张兄,嫂子并未犯错,怎么能将休妻之事轻易说出口?宁采臣收敛了笑容,提醒道。。
张于旦的脑袋总算清醒了些,脸顿时垮了下去。不说他老婆出身也不低,就凭发妻为他生了两个嫡子他也不能休了她。也难怪宁采臣不高兴,随随便便就将休妻挂在嘴边的人,岂是大丈夫。
是我糊涂了,还望宁兄莫怪。张于旦诚恳道。
无事,只是张兄以后言语上还是严谨些为好。宁采臣说道。
这年头,读书人不仅要书读的好,德行也要跟的上。为了一个偶遇一面的女子就要休掉发妻什么的,要是传出去,不仅会被人看不起,就连仕途说不定也会受影响。
既然无事,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宁采臣说道。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