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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同人]我在聊斋当县令——小狐昔里(132

    小郎君,今日回来得怎这般晚,用饭了吗?听到小二热情地问话,乐十七郎想起那只好不容易排队买到的烧鸡,好心痛哦,早知道他就掰只鸡腿下来解解嘴馋了,早知道当初哼,他不饿!
    不吃!气都气饱了!
    介于少年人和青年人之间的青涩面容,因生得好看,即便是怒容以对,小二也没有多生气,只觉得好看的人竟连怒容都是好看的,甚至心里隐隐还担心这离家出走的富家小公子是不是被人骗了心才如此生气。
    就在小二暗自猜度之时,门外又来了两位姿容俊秀的公子,就光站在门口,小二就觉得整个屋子都亮堂起来了。
    二位爷,打尖还是住店啊?
    黑山自然是不会回应的,对外社交的部分一向由程晋负责:不打尖也不住店,家里有个小辈负气出走,着一身粉色锦袍,小二你可见过?
    小二一听,心中根本没有生疑,只觉那位小公子就该和这般的人物有关系,忙不迭道:见过见过,乐小郎君就住在二楼最左边的厢房,可要小的去通禀?
    程晋掂了掂手里刚刚路边买的两只酱烧鲜鸡,相当和气地摆了摆手:现在天色已黑,城门也已落玥,他若是知道我二人来寻他,恐怕又要逃,且让他休息休息吧。就在他旁边开间房,明日白天再说吧。
    这客人要住店,小二就更高兴了,不仅送人上去,还忙不迭地送了热水进去。
    这荒郊野店的,你不会真要住下吧?
    程晋摇了摇手指,然后冲着对方身后的墙露出了一个相当不怀好意的笑容:暂且先不说这个,快快快,酱烧鲜鸡都冷了,师爷你帮着热一下,最好是让隔壁厢房的小狐狸闻到鸡味!
    黑山:这是报复他刚才的隐瞒吧?!
    但虽是如此,他还是伸手替人热了鸡。
    师爷,你别这么看着本官,本官这不过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罢了。程晋撕了只鸡腿,别说,虽然已经过了最佳赏味期,但滋味还是相当不错的。
    酱烧鲜鸡吃的就是一个酱味,咸香中带点甜,隐隐还有股陈皮的味道,能在京中摆摊,哪家店没点绝学,程晋虽说是随手买的,但滋味绝对不差。
    连他这个被阿从投喂惯了的人都赞不绝口,更何况是隔壁本就饿着肚子的小狐妖了。
    乐十七郎本来都快睡着了,毕竟气归气,明天他还得去牢里看着那愚蠢的状元。然而就在他意识朦朦胧胧间,鼻尖忽然传来了一股热烈又霸道的烧鸡香气。
    啊啊啊啊啊!到底是哪个龟孙,大半夜的不睡觉吃独食!
    乐十七郎不过在床上辗转了三下,就掀被而起,可恶,他也好想吃鸡,呜呜呜,他深深吸了口香气,真的好香啊,这鸡一定很好吃。
    他摸了摸自己已经扁扁的小荷包,终于拉开门冲了出去:小二!小二!快给我也上只鸡!
    小二正趴在柜台上打瞌睡呢,被这一喊直接磕在了算盘上:鸡?什么鸡?
    烧鸡!我要吃烧鸡!
    小二解释了好半天,才让小郎君相信这烧鸡并非出自野店,而是有客人自带过来的。
    谁?他住哪儿?
    小二想起那位俊秀公子的话,当即贴心地指了指,乐十七郎一看竟住自己隔壁,难怪他能被香醒了。
    不管了,这顿鸡他蹭定了。
    然后他就不管小二,风风火火地回去套上外衫,就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程晋听到敲门声,无声地开口:看看,鱼上钩了。
    黑山:这就是你所谓和善地解决?!
    谁啊,大晚上敲门?
    程晋打开门,入眼就是扎眼的粉色身影,只适时地挂上疑惑脸:小兄弟有事?
    乐十七郎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荷包,道:你们的烧鸡,小爷包了!开个价吧。
    不卖。
    为什么不卖?小爷出两倍的价格!这一开门,香味简直都在勾引他,乐十七郎咽了咽口水,才敢开口说话。
    就是十倍,我也不卖,你看本公子这穿着,像是缺钱的人吗?
    乐十七郎垫着脚尖往里瞅了瞅:那你怎样才卖?
    程晋适时偏过一点身子,露出后面桌上另一只完整的酱烧鲜鸡:现在已快夜半,人都说故事配酒,最是合宜,不知公子说故事说得动听不?若是动听,烧鸡赠你便是。
    真的?
    程晋摇了摇折扇:自然是真的。
    乡野小店的酒虽然粗鄙了些,但也还算能入口,乐十七郎起先有些疑惑,但等吃上热腾腾的烧鸡,他就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在他看来,这就是俩闲出屁的公子哥附庸风雅,至于讲故事?随便糊弄过去就是了,他好歹也活了小六百年,稀奇事肯定比这两凡人知道的多。
    如果不是当着凡人的面,乐十七郎真想把骨头也吃了,等吃完一整只烧鸡,他才开口:你们想听什么故事?
    程县令终于露出了狡狯的笑容:简单,我们就想听听你和状元郎之间的两三事。
    有那么一刹那,乐十七郎完全愣住了,他脑子都发麻,甚至以为对方在烧鸡里下了毒。
    你,你们
    放心,没毒。
    乐十七郎拔腿就要跑,然而更加恐怖的感觉来了,他的腿居然动都动不了了,一股强悍的威压施加在他身上,让他根本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他再抬头看旁边一身玄衣的男子,这他娘的是妖王啊!他都做了什么!
    妖王饶命!妖王饶命!
    天呢,京城居然有妖王,早知道他就是委屈死也不会来京城了,就让那姓姬的书生自己蠢死不好吗!
    命就算了,你可知道,方才你吃的那只酱烧鲜鸡,原本是这位爷的口粮,现在被你吃了,你说该怎么办?程县令显然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恐吓的话真是张口就来。
    乐十七郎听完,已经快吓哭了!救命啊,他居然敢抢妖王的口粮,现在就算是族中那位传闻中的狐爷爷过来,也救不了他的小命了吧?!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去买十只烧鸡赔给您!不,一百只!
    黑山:大可不必。
    程晋却演上瘾了,非常戏精道:可是这会儿我们不想吃鸡,就想听你讲故事,小狐妖,拿出你陷害新科状元郎的勇气来呀。
    新科蠢状元能和妖王相提并论吗!!!
    根本不是能类比的存在,但妖王既然要听,乐十七郎又如何敢隐瞒,颤颤悠悠就要把自己出山后的倒霉催经历说出来。
    嘤,如果能博妖王一笑,说不定他就不用死了呢。
    首先,你叫什么名字?
    乐十七郎。
    十七?嚯,这兄弟姐妹可就够多的。
    你为何陷害姬长侓?
    说起这个,乐十七郎心里满是怒气,但碍于妖王的威压,只能期期艾艾地开口:是他先害的我,我不过是以牙还牙罢了。而且他还去牢里找人试图和解了,只要那蠢人求他,他就把人捞出去。
    哦?他怎么害你了?
    当事人双方口供不同哎,程晋心里忍不住有了点好奇心,这时候如果有盘小核桃就好了,听故事和磕小核桃实乃绝配。
    乐十七郎看了一眼妖王大人的黑色衣摆,只低头道:他就是害我了!我好好的保家仙做着,他非要坏我道行,简直蠢死了!
    保家仙?程晋一讶,恍然道:没成想,你竟还是个胡仙。
    第199章 心思
    胡黄白柳四家, 在北方向来有四大家仙之称。
    而所谓家仙,也称保家仙,简单来说就是凡人以食物金银供奉妖仙, 妖仙相对的就庇佑这户凡人,某种程度上算是一对一的互帮互助。
    这种关系是相对良性的,且在契约存续期间, 双方都必须遵守契约条例。
    乐十七郎就是状元郎姬长侓外祖鄂家的保家仙。
    所以你根本不是去鄂家偷窃,而是拿走他家给你的供奉?可是既然如此, 为什么鄂家要告诉亲外孙自家闹了狐患啊?
    是的大人,分明是那鄂家苦苦求我作家仙, 我勉为其难答应他家, 替他家解了燃眉之祸, 他家却翻脸不认人,不仅不给我供奉,还将供奉我的牌位丢进了水里!简直岂有此理!
    完全不一样的说辞哎。
    程晋托着下巴, 心里愈发好奇了:既是如此, 你也该找鄂家的不是,与那状元郎何干啊,他顶多就是脑筋直, 听信了鄂家的话罢了。
    听到这个,乐十七郎更恼火了,连带对妖王的惊惧都少了几分,放大声音道:他就是个十足的蠢货!就他还状元郎呢, 没的当昏官祸害百姓, 那鄂家说什么他都信, 还拿钱侮辱我!摆那么明显还写了纸条, 不就是想再骗我当一次保家仙吗!
    哦豁。
    就连黑山, 也饶有兴致地听了起来。
    所以你就报复他?
    当然不是!乐十七郎一副气煞老子的模样,分明是他被鄂家当枪使,害得我拿了他家的两百文钱和一只鸡,我以为那是鄂家还给我的供奉,谁知道
    程晋:就,好蠢哦。
    所以你现在,是那状元郎姬家的保家仙。黑山如是道。
    家仙界的规矩,妖仙收了指明给他的供奉,就得为这户人家办事。
    乐十七郎听到妖王出声,吓得低下了头。
    程晋听完这话,愈发惊叹了:还能这样?那你作为姬长侓家的保家仙,如此行为不会违背家仙契约吗?
    乐十七郎却道:为什么会违背?我又没出手害他,我偷城中富户家的值钱东西,只是想偷东西养家而已,毕竟那蠢姬生觉得我本来就以偷窃为生。
    程晋已经要忍不住惊叹了,你说这小狐妖傻吧,是真傻,但陷害姬生这一招,玩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双方当事者各执一词,显然这事其中关窍系于这南阳鄂家。
    但这关他什么事呢,狐族的小朋友被骗,该找的家长是汤溪那只正在养毛的八尾狐狸,他只需要弄清楚状元郎到底有没有偷窃就行了。
    程晋和善地站起来,一把揪住小狐妖的后颈:你是明日自己乖乖去顺天府衙自首呢,还是我捆了你去证明状元郎的清白?
    乐十七郎瞪大了眼睛,为什么妖王要帮着凡人?!
    谁与你说我是妖了?我可是人。你与那劳什子鄂家、姬长侓之间的事,私人恩怨怎么解决都不妨事,但你要知道,若状元郎真被革了功名,牵扯的可不只他一个人。
    乐十七郎却生出了一股反意,在知道这是个凡人后,梗着头道:我不!除非姬长侓与我道歉并解除家仙契约,否则我绝不自首!
    程晋原本想武力威逼,然而察觉到黑鹿鹿的眼神,他便轻轻松手,又坐回了椅子上:那你还是下辈子再找他解除吧。
    为什么?乐十七郎十分不理解,这可是他认为最绝妙的主意了,既能对姬长侓小惩大诫,也能顺利解开家仙契约。
    滚他娘的家仙,他这辈子都不想给人做家仙了。
    一看你就才出山没多久,连人的脾性还不会看,这姬长侓一看就是那等把义节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你什么都不告诉他,还如此折辱他,他若真向你低头,也算是毁了。即便他拿回状元功名,这辈子也没多大建树了。
    乐十七郎却气急:我如何没说,明明是他听不懂人话!
    在搞这桩事前,他几次三番留信给姬长侓,谁知道这人竟当他的信是恶作剧,不仅烧了不说,还气恼于信上对鄂家的污蔑。
    呸,污蔑个鬼!
    这样吧,如果你把姬生弄出来,我就给你指条明路,怎么样?
    乐十七郎被人骗了两回,也学精了:我不信你。
    程晋便拿折扇指了指旁边的大妖:有妖王在此作证,你也不信吗?
    这次黑山倒是没拒绝程亦安的借势,小狐狸崽子迫于妖王的见证,只能不情不愿地答应明天去自首把姬长侓弄出来。
    于是第二日傅承疏刚下了早朝回来,就收到从顺天府衙传来的消息,称状元郎已经被无罪释放了。
    怎么回事?
    回禀主人的话,今早有人去衙门投案,坦白了自己行窃并嫁祸状元郎的全过程,顺天府尹升堂审案之后,便还了姬相公一个清白。
    傅承疏便猜到定是亦安昨晚做了些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今早来投案那嫌犯侧脸竟与那姬相公足有六分相似,而他之所以嫁祸姬相公,也是因为嫉妒,明明生了差不多的脸,自己却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平头百姓。
    既是如此,那他为何又来投案?
    说是因醉酒不小心向友人吐露了真相,他不仅偷了朱家的鼎和金银,还自昧了一袋金豆子,衙役去他落脚之处,果然搜到了金豆子,也向他友人问询了,街边的酒馆老板也证实了这一切,朱家也派人过来,认领了那袋金豆子。
    傅承疏听完,愈发肯定是亦安做的了,不过亦安既然如此作为,那姬长侓应真是无辜的。
    来人,准备马车,去周府。再找些人,替姬相公澄清下清白。
    喏。
    姬长侓没想到自己居然真被救了出来,不仅功名还在,甚至因为自己坚决不认的态度,还得了顺天府尹的青眼。
    姬相公,怠慢了,还请您这边走。衙役略带同情地看了一眼这位姬相公,刚当上状元郎就遭遇这等糟心事,也就那位罪人的友人是个好的,否则就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多谢,勿要相送了。
    姬长侓急着回去找书童,却没想到刚出衙门没多久,他就看到了昨天晚上牢里的那只妖。
    是你?他有些不确定道。
    当然是我,姬相公不谢谢在下吗?在大街上不好蒙面,所以程晋买了张半面的傩面具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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