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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白色的木(7

    将杀人者并没有逃脱制裁这个消息带给死者后,林稚水又转道去了他们家中,为将双眼哭瞎的女主人,留下了一袋碎银。
    第五个案子, 学子因私试名次, 认为书院先生们徇私, 使他屈居第二, 引弓射杀两位先生, 一位副院长,后拔剑自刎。官府对外将他的愤恨之情,说是被妖族引诱。
    林稚水挨个走遍惨死的先生及副院长的墓地,不厌其烦地表明, 纵然过了四五年,也一定要让那学子将该有的罪名背好。
    第六个案子
    第七个案子
    一百三十七个案子, 一百三十七道承诺。
    王轻无法从林稚水的眼里看出虚伪,亦无法从他话语中辨出假意。从黑夜走到白天, 从清爽走到汗湿衣衫,每一次都说得真诚,每一句都并非敷衍,王轻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奕奕的精神,令他一丝不苟地去完成这分明应该和他没有任何关联的事情。
    待到最后一桩案子时, 鬼使神差地,王轻退后数步,去看林稚水背影,想看一看他会不会疲倦。
    红日照下,子午之时,金黄光辉浮烟般拢在少年身周。
    那绝不是正午阳光灿烂带来的错觉!
    王轻瞳孔一缩。
    所以,那是什么?竟使他粲然若神人!
    *
    那是什么?!
    城中人纷纷抬头,瞧向天际。
    一道黑影自青霄掠过,金色波纹华靡,如排云扩散。似要直延伸到苍穹尽头。
    好像是从府官大人的府邸飞出来的!
    破风之声迅疾,却并不尖锐,黑光泱泱,金光峨峨,挟天火降世之威,坠向城郊。
    林稚水听得声响,侧头看去,只远望得一道黑光划破云天而来,轰然落于他身前,气浪掀起发丝,漆黑的瞳仁映着金圈,好似玄奥隐微其中。
    那是一柄巨大无比的钝剑,直插入土中,通体幽暗。外有金光周流,合着少年一呼一吸,光如日晕。
    王轻认出了它:这是巨阙,那柄废剑?!
    林稚水:废剑?
    巨阙似乎听得懂这话,不满地嗡嗡震动,地面顿生裂缝。
    怎么看都不像废剑。
    王轻:巨阙被称为废剑,并非是说它钝而无用,而是指,寻常人没法子用它。
    所谓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剑号巨阙,珠称夜光,巨阙为十大名剑之一,钝而厚重,一旦挥舞,可开山裂石。然而正因如此,非九牛二虎之力不可驱使的局限,令它不似普通剑刃,上手就能用。想要用它,得先打熬力气,平常人学剑,三五年内就能有小成。学巨阙,三五年恐怕人还在搬砖练气力!
    这便是众人称其为废剑的缘由。
    李韬把巨阙送给林稚水时,他还未拜师青莲剑仙,巨阙予他,正好可以打磨心性以及力气,万一兵刃被夺,凭一身巨力,说不得也能化险为夷。
    林稚水看着巨阙,巨阙也好似在看着林稚水,金光闪烁,如同人脸上的骄傲之意,仿佛在说:我可不是随便的剑,绝不会是个人都能拿起来!
    林稚水若有所思,不知道哪来的冲动驱使他,令他走上前去,伸手握住了巨阙的剑柄。
    小心闪到腰!王轻记得,林稚水并没有怪力。
    然而,林稚水握着巨阙,轻轻松松就将它从土里拔了出来,不比拿一支笔困难多少。
    王轻好似看到了铁树开花,雄鸡生卵。
    李家的剑道天才不少,可在不经过特意的力气训练,想拿起巨阙的人,无一不是铩羽而归。他们那么做,皆是因为传言十大名剑有灵,列如巨阙,倘若能得其认可,无需巨力也可以挥动它。
    对了认主!!!
    王轻猛然发现,林稚水身上的金光,与巨阙的金光如出一辙,她有预感,这金光才是巨阙认主的关键,只不过,平日里宝剑自晦,从未有人见过巨阙放光罢了。
    巨阙有金光,王轻知道,典籍中记载一朝欧冶鼓洪炉,跃跃祥金成巨阙,但是她一直以为这话里的祥金是虚指,一种描写手法,谁能想到,居然是写实?!
    林稚水:王姑娘?王姑娘?
    王轻回了神,怎么了?
    林稚水:我们该去牢里了。
    牢里?去牢里做什么?
    还有最后一位。
    嗯?不是完了吗?
    还有陈大夫!少年眸若星辰,他对恨妖的事情非常生气,反正都要死了,至少在死之前让他知道,这座城邑,会有将来的。
    王轻扯了扯嘴角,嘴硬道:我可没答应。
    林稚水不说话,只是冲着她笑,金光之中,眼瞳异常黑亮。
    便是他不说,王轻也读懂了那未尽之言。
    你做你想做的,我做我想做的,我们,各为其道。
    王轻:你倒是个好人。
    少年睁着双眼望她:我本来就是好人。
    再低下头去摆弄巨阙,神色苦恼,认主后,这玩意背在背上,倒不会压死他,可,一来,他没带系剑的绳子,二来,它身上的金光也太亮了,巨阙,打个商量,你的光能不能收起来?
    金光闪了闪,慢慢缩回剑身。便又变回一柄古朴重剑,黑沉沉的,看着更像是一条大铁块。
    林稚水乐了,这下可以了,别人顶多觉得我用古古怪怪的剑,不会去想这是什么重宝。
    古古怪怪的剑撞了他一下,这要是原来的重量,得撞他眼前一黑。
    林稚水单手把重剑一拎,想了想,扛到肩上,回头勾着眼角一笑,是鲜活的朝气,王姑娘,走啦!长腿往前迈,一步迈出旁人两步的路。
    他身上的金光也黯淡了不,应该说也收回去了。
    王轻:林公子可知道自己刚才,也有着和巨阙一样的光?
    也是金光?
    对。
    我身上确实有金光,但那是在体内的,而且也不多,就只浮动于灵气表层林稚水一边说,一边顺便内了个视,当场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多了!
    这都成小金人了!
    在旁人看不到的少年体内,金光若河水沛沛,流经五脏六腑,覆映骨骼经脉。
    王轻趁机询问:你还记得第一次有金光的时候吗?
    那肯定得记得,就是因为包公审阴,为那童鬼申冤,才让他从对方口中得知徐吟想的账簿,呈交给陆县令,发现县令消极怠工,才进而人与妖之间的真实情况。
    当然,后面那些都不必说,林稚水只说了包公审案一事,就见王姑娘一副忽然间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幡然醒悟的模样。好奇地问她:你想到了什么?
    王轻偏头,嘴唇动了动。
    林稚水:什么?
    王轻的目光投注在巨阙剑身,想要抬手去摸这柄她以前经常在李家家主身边看到的剑,然而,手抬起不到半寸便陡然放下,空余被带动的袖口在晃动。
    是浩然之气。王轻回忆着李家家主对她讲过的巨阙详解,巨阙是正义之剑。而金者,刚健中正之性,可以去邪,扶持正气也。所以,我猜那金气,是正气,是浩气,是刚直之气。
    王轻说着说着,就看向了林稚水。
    他每发自内心做一件浩然正气之事,金光便更盛一层,究竟是如何的秉承正义,才有今天这番,身负光明,如日照世。
    巨阙选择他,实属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浩然正气?少年的身形挺拔如出鞘长剑,却不见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凌厉锋芒,微微侧目时,眼中凝聚的好奇更令他似兰皋般,仿佛别人稍微主动地去驾船,就能够接近,竟然是因为这个?
    林稚水举起巨阙,突然间尝试着往剑身中注入少量的金光,剑身嗡然一震,光芒怒放,比油里倒水还夸张,转瞬间蒙上灿金之色。
    随手一挥,剑啸好似龙吟,爆掠出匹练剑气,一股盛大刚直的气息随之而出,不远处被击中的巨石骤然碎裂,轰鸣声若九天雷霆。
    林稚水:
    王轻:
    林稚水顿时感觉有点口干,摩挲着剑柄,指尖绷得发紧:这威力,有点大啊。
    只注入少量的正气就能有这样的效果,假如一口气把他体内的全输进去,那能有多厉害?削山平海?
    冷静冷静,这个要作为杀手锏,不能随便试。
    王轻感觉浑身都有些热。
    她为什么要选择欺骗城中人,构造类似于狂信徒的军队,不就是因为她觉得妖族无法轻易战胜,需要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吗?
    眼前看到的场景仿佛在王轻脑子里点燃了一把火,将她的世界燎亮。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林稚水。
    嗯?
    你可知道,九灵盛宴?
    林稚水点了点头,眼中微带疑惑。
    九灵盛宴他当然知道,只要不是从出生起就完全与世隔绝的人,都会知道这一个每三十六年举办一次的盛会。
    九灵者,九天也。取自辟九灵而求索,曾何足以自隆?登其万天而通观,浴太始之和风,又名登天路。
    不拘身份地位,不论是否读书人,甚至不论种族,皆能报名参加,若得第一,便是一步登天。只不过,有年岁限制,唯有各族青年才可参加,所以,还有一个特别接地气的名字青年大比。
    以前,人族兴盛时,九灵盛宴是用来彰显实力,使四海八荒,诸天万界心生畏惧的大会,而如今,只有人、妖二族参与,并且近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妖族压着人族打。
    林稚水:怎么突然提起它了?
    离上一次的九灵盛宴已过了三十五年,明年就又是一轮大会的开始,凡是二十四岁以下,皆可报名。
    林稚水意识到了什么,身体更加绷直如弦,蓬勃矫健的朝气杂混着浑然天成的飒爽,使少年现出了一股逼人的俊美。
    九灵盛宴,登天大道,尽头为绝巅。林稚水,只要你是第一,我便停下一切挑拨恨意的手段,并且将真相公之于众,亲自上门,对受害者的家属负荆请罪。
    王轻的双眼紧盯着他,那目光不像是在看人,更像是在凝望着一轮朝阳,一份希望,证明给我看,我不需要依靠那么极端的做法,也能等到人族拥有光明璀璨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剑号巨阙,珠称夜光
    《千字文》
    *
    一朝欧冶鼓洪炉,跃跃祥金成巨阙
    《古剑篇赠彭艾庵》
    (这诗应该是明末清初的,不过反正我文里大体上时间线错乱,问题不大,就是借来用用)
    *
    金者,刚健中正之性,可以去邪,扶持正气也
    《金针秘传》
    *
    辟九灵而求索,曾何足以自隆?登其万天而通观,浴太始之和风。
    《大人先生传》
    第91章 为虎作伥
    好。
    少年仰了仰下巴, 白净的颈子修长,将紧贴着躯干的素衫拉得绷直,看上去又干净又利落, 你好好看着,人族的未来,必然一片光明。
    回大牢的路又快又短,行走的步子又轻捷又怡悦,心口大石落地的声音响亮悦耳,狱卒从腰带上叮叮当当解下钥匙, 大铁门拉开腐朽的闷躁味道, 也没能让林稚水皱眉。
    他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王姑娘吃过腌鱼吗, 闻起来又咸又腥, 这牢里就像是腌鱼的大缸子, 人在里面都要腌入味儿了。
    王轻踩着脚下略显潮湿的地板,视线从墙角滑溜溜的青苔一飘而过,腌鱼我没吃过,腌肉倒是吃过不少, 年节家家户户都有腌肉大火腿,闻起来就是这个味儿看来过年前后不用给他们清扫牢房了, 闻着腌味,过个好年。
    年后, 就可以见血处决了。
    过年啊林稚水算了算时日,只差五天,那我得快些赶去皇城,应该还能赶得上除夕。
    王轻脚步一顿,神色诧异:五天,到皇城?
    这里离皇城可不近, 坐马车也得直到二月三号才能到那儿,足足两个月的路程,五天就想到达?
    林稚水转了转手脖子,盯着自己有些淡白的指甲,混不在意道:八百里加急,换马不换人。
    王轻拧了拧眉。
    一支支火把从他们身边往后退去,砖墙上,人影绞着火影晃动,游过了一面面墙,直到牢房近在眼前,影子才静静地拉长在人后。
    林稚水站到门前,陈大夫
    大夫翻了个身面向他,睁眼时略带不解:你怎么又来了?老夫可不是华佗,还能有一本绝世医书留给你。
    林稚水朝他笑了笑,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油布包,穿过栏杆缝隙递进去。
    当大夫的,望闻问切是基本功,鼻子轻轻一动,就嗅了出来,鸡肉?你给我带这个做什么?
    少年笑得很和善:快过年了,牢里的饭食没有多少油,给您带一碟鸡腿肉尝尝。
    王轻淡淡道:我说你怎么特意跑去东街,原来是买这个去了。
    东街离牢狱远的很,一个在东北角,一个在西南角,王姑娘补充的这句话很难说不是故意在帮林稚水刷好感度。
    陈大夫眼皮子抖了一下,终究还是把布包接过来,常常拣草药的手摸得满手滑腻,等将布包打开,露出里面削成一块块的腿肉,鸡皮黄澄澄地流油。旁边的牢房里传来了牢友们响亮的吞咽声。
    这时候,非亲非故的,能够带熟肉来探监,真的是很把人放心上了。甭管犯人爱不爱吃肉,好歹情是领了。
    之前被他看过病的狱友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大夫,您吃快点,不然,我没上断头台就得先被你馋死了。
    陈大夫抬眼,望着林稚水,难得的严肃认真:你想要什么?
    不等他回答,就扯长了油布,隔着布用手随意翻动鸡腿肉,红润的肉色看着就很新鲜,先说好,我真的没有传世医书,家里最值钱的,就是那一瓮瓮的草药。不过,如果你想学医,我现写一些基础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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