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留白-(5)
他说,你可以在所有人面前故作坚强,在我面前,不必这样。
她觉得眼底温热,眨一眨眼,就有有眼泪流下来。
而后又听到他闭上眼睛呓语,像在宣誓。
要洒尽满腔热血,剖开赤忱肝胆,要倾尽一切,要一览无余,从此一心一意地侍奉着你我以生命为誓言,你要相信,我的虔诚
真是个奇怪的人。
她擦了擦眼泪,觉得自己哭得莫名其妙。
再看向暗处。
那个在黑暗中拉着大提琴的演奏者,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看到晋江小天使的留言评论啊~天好冷,冻jio
初来乍到真的没有小天使强撩吗???
值得托付
有巢氏的袭击堵住前路的时候,沈尧山也不知道怎么的,慌慌张张地和岑倩跑到了一起。
哎呀跑慢点喽,已经甩掉了,人家脚疼死了。
岑倩说什么也不跑了,吊着沈尧山的手,我们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一会儿好不好?
在确认过危险过去之后,沈尧山才发现刚才一路上他都是拉着岑倩跑的。
怎么堂叔没拉住,拉了这只狐狸精?
沈尧山一脸嫌弃地甩开她,岑倩一时没站稳,摔倒在地上,说话有些刁钻,警察叔叔啊,刚才明明是你拉着我跑的,现在又是什么态度呀?
她也没生气,找了块石头坐着揉脚。
刚才一路都是脱掉高跟鞋赤着脚跑的,现在脚底下有很多小伤口,实在是疼地走不动了。
你休息好没有,休息好就赶紧起来,我们得去找堂叔和小神仙。沈尧山没给她好脸色看。
岑倩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哦,那个女孩子就是小神仙啊,听说她很贵的,一般人请不起,我干爹到底花了多少钱请她来的?
多少钱也不关你的事情!沈尧山一听她谈钱就气愤,怎么,怕你干爹的钱都被小神仙拿走,没钱给你买鞋买包了?
岑倩手里的那双高跟鞋,逃命的时候也不忘带上,这一路上他有好几次要求她把鞋丢了,她都不答应,非得带着,说是名牌。
沈尧山对这种要鞋不要命的人,自然是不屑的。
你这个人怎么说话这样的啦,我只是好奇问问,你不说就算了。
她一点点擦拭着高跟鞋上的泥点子,一边喃喃,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就是稀罕你干爹的这几个破钱,我就是急着想要探探他的家底,好早点嫁给他成为家里的女主人
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自己走!沈尧山有些不耐烦了,转身离开,却又听到了身后的抽泣声。
他有些无奈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一回头就看见岑倩泪眼朦胧地看着他,神情样貌无辜地像一只小兔子。
人家的脚受伤了你看不到的吗?怎么走?都流血了。
沈尧山生平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他叹了一口气,开始脱自己的鞋。
喏,你穿我的鞋总行了吧!一双大号男士运动鞋放到她面前。
岑倩不为所动,你的鞋太大了,不合我的脚。
沈尧山都快被她逼疯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岑倩娇滴滴地朝着他伸出两只手,眼泪还在流,你背我。
她在哀求的时候,丝毫看不出半点风尘气息,涂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甚至还撒娇似的动了动。
沈尧山现在总算知道他堂叔是怎么沦陷的了。
这个女人确实厉害,她辗转风月场合多年,熟知怎么拿捏各种类型的男人。
比如他堂叔,喜欢妩媚成熟的,她就妩媚成熟。
比如沈尧山,浑身都是责任感,所以她笃定他不会丢下她。他最见不得女人哭,她就哭一哭,沈尧山就把她背到了背上。
防备还是要有的,沈尧山告诉自己。
她缩在自己的背上,起先没说话,他也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
她的两只手环着他的脖子,手里还抓着那两只高跟鞋,他走一步,悬在他脖子下面的高跟鞋就晃一晃。
这双鞋,确实是你堂叔送的。她闷闷地说着,也不干爹干爹地称呼了,知道那么说,只会让沈尧山更加气愤。
他同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自己已经跟他老婆离婚了。
放屁!沈尧山几乎脱口而出,他上个星期才离的婚!
堂叔真不是个东西!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来他家找他,就是为了把他送我的东西都还给他,彻底同他划清界限的。
沈尧山的心情有些复杂,那确实是他冤枉了她,难听的话他都骂过了。
抱歉的话噎在胸口。
没走几步,又听到她说,所以我才不想丢掉这双鞋,这鞋太贵了,丢了我还得再买一双还给他,我是买不起这么贵的鞋的。
原来鞋也是要还给堂叔拿来划清界限的,怪不得她一路都不肯丢。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道:还有,我只是舞女,不是小姐,难听的话你说过一次就行了,以后不许这么说我。
那谁让你之前一直
那是因为你先骂我的,我生气,就故意干爹干爹地叫,气你的!你太看不起人了!
蓬松的卷发垂在他的脸颊旁边,有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
沈尧山有些郁积,对对不起
他看不到背后,岑倩脸上是和语气截然相反的得意神色,又一个人,被她拿捏地稳稳当当了。
寒潮来临的时候,两个人蜷缩在一个树洞里取暖。
沈尧山从宋连蝉给的包里找到了一些生火用具,在树洞外生了一堆篝火。
小小的一团火光,两个人都在颤抖。
不远处,一个逐渐僵硬的身影,朝着火光的方向艰难靠近。
等到走近了,才咚地一声栽倒在地上。
沈尧山听见动静出去查看。
堂叔!
这一夜对于宋连蝉他们来说,也非常漫长。
天刚亮的时候,苏信醒过来了。
他看了一眼身上盖着的衣服,坐了起来。
宋连蝉把一把干柴丢进篝火中,张开双手取暖,随口解释道:我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活命要紧,你不会介意吧。
毕竟他看上去像是那种有洁癖的人。
苏信笑着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不远处那几具尸体,有些惊讶于她在面对寒潮时的自救速度。
她应当经历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所以在面对危险的时候才能如此熟练地掌控全局。
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都还在娇滴滴地和父母撒娇,和闺蜜逛街,会因为挑选口红色号而纠结,也会挑剔地将不吃的东西从碗里夹出来。
睡一觉就能将一切烦恼抛在脑后,心情不好就让男朋友送一杯奶茶,几袋零食。
她没有经历过这些,这么想着,又有些替她觉得惋惜。
等到寒潮逐渐退去,太阳升起,温度回升时,地底原本枯萎的橡树苗也开始再次展露生机。
它们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了几千年,早已进化地比一般的橡树更能应对寒冷。
宋连蝉对着手掌心呵出一口暖气,犹豫了很久,还是问了出来。
躺在上面的那个人,死状惨烈吗?
苏信皱了皱眉,什么?
沈志文的尸体,跟我一起误入到这里的人。
宋连蝉又把手往篝火堆里靠了靠,难道你昨天不是因为看到沈志文的尸体,过来查看,才被有巢氏袭击的吗?
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尸体。
他来这里纯粹是因为自己知道她在这里,特意来救她脱困的。
这个答案让她更困惑了。
不可能没有尸体,昨天我明明听到沈叔叔的惨叫声,他的血还溅下来了转念一想,心底又有了更坏的结果。
难道有巢氏把他吃掉了?
苏信略略舒展眉头,有巢氏只吃橡栗,没有发现尸体,就说明那个人没有死,他应该只是受伤了。
为了让她宽心,又继续道:我在上面发现了一些用过的鸡舌香,他应该是用那些鸡舌香脱困了。
原来那东西叫鸡舌香。
宋连蝉想起之前统计数量的时候,沈志文的口袋里确实还有几枚鸡舌香,受伤是肯定的,没丢了性命就好。
便在这时,洞口传来了窸窣的声响。
宋连蝉戒备地看向上方,沈尧山探出一颗脑袋,对着下面张望。
小宋?小宋我来救你了!
沈尧山把宋连蝉和苏信从地底拉了出来,在看到苏信这个陌生人后,沈尧山满脸戒备地挡在了宋连蝉面前,跟审犯人似的审了人家八百回合。
苏信的耐心也是好,问什么答什么,丝毫没有表现出厌烦的情绪,一番审问下来,沈尧山倒是变得格外殷勤起来,恨不得帮人家提鞋。
在这期间,宋连蝉见到了手臂受伤的沈志文,看上去非常虚弱的样子。
岑倩搀着他坐下,过来和她交代。
昨晚最冷的时候,顺着火光过来的,幸亏遇到了我们,不然得冻死,还好在篝火边烤了一夜,缓过来了。
宋连蝉观察了一下沈志文的神色,呆愣愣的模样。
可我怎么觉得他还没有缓过来?
那是因为今天早上我同他说了分手的事情,再加上尧山听说他丢下你,自己从地洞里面爬出来了,又把他骂了一顿,受了点儿打击吧。
尧山?这个称呼让宋连蝉有些诧异,你们什么时候变这么亲近了?
明明昨天还势同水火。
岑倩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宋连蝉拉远了一些,妹妹,我先问你一件事。
你问。
你喜欢尧山吗?
这算什么问题!
我和尧山是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义是有的,谈不上喜欢,只是关系很铁的那种朋友关系。
那就行了。岑倩总算舒一口气,那我要追求尧山,你不介意吧。
宋连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沈尧山那棵万年光棍今儿个终于要开花了?
多不容易啊,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没被女孩子喜欢过!
当然不介意。她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是一个晚上,你怎么忽然
岑倩知道她想问什么。
真正遇到危险了,才会暴露身边这些人的本性。连他堂叔都丢下我跑了,他不同,嘴上说着有多厌恶,逃命的时候还是不忘带着我,保护我的安全,他是个值得托付的好人。
岑倩热忱地抓着她的手,妹妹,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找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有多难,所以啊,你要是遇到了,也一定要牢牢地抓住他呀。
值得托付的好人?
不知怎么的,宋连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苏信。
沈尧山正鞍前马后地帮他剥橡栗,苏信礼貌地道了一声谢,接过剥好的橡栗,视线恰到好处地撞过来。
那个角度,与她脑海中某个模糊的画面互相重叠,一一吻合,她忽然一下惊觉。
怪不得这么眼熟,终于记起他是谁了。
原来他们是见过面的。
不怒自威
宋连蝉的小雁堂就开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三楼,并不高。
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底下的地铁口,附近吃的喝的都有。
每到夏季,写字楼门口就会出现一个卖白兰花的老奶奶,搬着小马扎坐在一旁,熟练地解开重复利用过无数次的红色塑料袋,用细钢丝串上一朵朵白兰花,从不叫卖,过往的人闻到香味,就会停下来,大多都是妇女和小孩。
老奶奶与她素不相识,对她却很好。
每次进出楼下,老奶奶都会送她一串白兰花。
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熟悉了,外面每当刮风下雨,宋连蝉都会请她上来坐坐。
小雁堂没有接到委托的时候,她总是趴在窗前发呆。
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的视线里的。
宋连蝉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停下来买花的男人。
她从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每次都是在进出写字楼,亦或是开窗的时候偶然撇到一眼。
只用印象里几个不同角度的侧脸和头顶心的画面拼凑到一起,就能坚定地得出结论:
这个男人的颜值应该是绝顶高的,从这个角度向下看,连发旋都顺眼地要命。
他买的不多,每次只买一串,付钱的时候递出的都是百元大钞,从不要求找零。
就在刚才,一眼之间,无数个画面拼凑到了一起,她才有所惊觉。
苏信就是那个买花的男人。
他似乎从很久以前,就以路人的身份,出现在她的身边了。
这么想着,她便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怪不得觉得你眼熟,你是不是经常在小雁堂的写字楼下买白兰花啊。
还是被发现了,那些太过刻意的遇见。
苏信沉着地笑了笑,老奶奶卖花很辛苦,每次路过那里,都会买一些。
他把一颗剥好的橡栗又递给她,你知道吗?白兰花的香气能治愈心情,不开心的时候闻一闻,心情会舒畅很多。
一旁的沈尧山不合时宜地插进来,对了大佬,之前你给小神仙的东西,能不能再给我们几个?对付那些怪物挺好用的,实不相瞒,我们来这里,是为了帮堂叔找儿子的。
大家纷纷向大佬投去期望的目光。
苏信略表遗憾地摊了摊手,鸡舌香已经没有了。
当时全部都塞给她了。
不过你们也别担心,有巢氏其实非常温驯,它们之所以变得这么凶残,是因为有巢氏的族群中,最近丢失了一个孩子。
所有的有巢氏都在搜寻孩子的下落。
宋连蝉的恍然大悟,所以它们攻击我们,是因为他们觉得是我们偷走了它的孩子?
苏信点了点头。
至此,所有的事情都变得鲜明起来。
我猜测,你们堂叔的孩子,应该在有巢氏的巢穴中。
那个孩子不会有任何危险,因为孩子身上有一种特有的气味,能让有巢氏平静下来。
基于某种巧合,失去孩子的有巢氏误入了人类的世界,带走了人类的孩子。
恋耽美
她觉得眼底温热,眨一眨眼,就有有眼泪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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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巢氏的袭击堵住前路的时候,沈尧山也不知道怎么的,慌慌张张地和岑倩跑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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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倩说什么也不跑了,吊着沈尧山的手,我们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一会儿好不好?
在确认过危险过去之后,沈尧山才发现刚才一路上他都是拉着岑倩跑的。
怎么堂叔没拉住,拉了这只狐狸精?
沈尧山一脸嫌弃地甩开她,岑倩一时没站稳,摔倒在地上,说话有些刁钻,警察叔叔啊,刚才明明是你拉着我跑的,现在又是什么态度呀?
她也没生气,找了块石头坐着揉脚。
刚才一路都是脱掉高跟鞋赤着脚跑的,现在脚底下有很多小伤口,实在是疼地走不动了。
你休息好没有,休息好就赶紧起来,我们得去找堂叔和小神仙。沈尧山没给她好脸色看。
岑倩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哦,那个女孩子就是小神仙啊,听说她很贵的,一般人请不起,我干爹到底花了多少钱请她来的?
多少钱也不关你的事情!沈尧山一听她谈钱就气愤,怎么,怕你干爹的钱都被小神仙拿走,没钱给你买鞋买包了?
岑倩手里的那双高跟鞋,逃命的时候也不忘带上,这一路上他有好几次要求她把鞋丢了,她都不答应,非得带着,说是名牌。
沈尧山对这种要鞋不要命的人,自然是不屑的。
你这个人怎么说话这样的啦,我只是好奇问问,你不说就算了。
她一点点擦拭着高跟鞋上的泥点子,一边喃喃,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就是稀罕你干爹的这几个破钱,我就是急着想要探探他的家底,好早点嫁给他成为家里的女主人
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自己走!沈尧山有些不耐烦了,转身离开,却又听到了身后的抽泣声。
他有些无奈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一回头就看见岑倩泪眼朦胧地看着他,神情样貌无辜地像一只小兔子。
人家的脚受伤了你看不到的吗?怎么走?都流血了。
沈尧山生平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他叹了一口气,开始脱自己的鞋。
喏,你穿我的鞋总行了吧!一双大号男士运动鞋放到她面前。
岑倩不为所动,你的鞋太大了,不合我的脚。
沈尧山都快被她逼疯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岑倩娇滴滴地朝着他伸出两只手,眼泪还在流,你背我。
她在哀求的时候,丝毫看不出半点风尘气息,涂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甚至还撒娇似的动了动。
沈尧山现在总算知道他堂叔是怎么沦陷的了。
这个女人确实厉害,她辗转风月场合多年,熟知怎么拿捏各种类型的男人。
比如他堂叔,喜欢妩媚成熟的,她就妩媚成熟。
比如沈尧山,浑身都是责任感,所以她笃定他不会丢下她。他最见不得女人哭,她就哭一哭,沈尧山就把她背到了背上。
防备还是要有的,沈尧山告诉自己。
她缩在自己的背上,起先没说话,他也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
她的两只手环着他的脖子,手里还抓着那两只高跟鞋,他走一步,悬在他脖子下面的高跟鞋就晃一晃。
这双鞋,确实是你堂叔送的。她闷闷地说着,也不干爹干爹地称呼了,知道那么说,只会让沈尧山更加气愤。
他同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自己已经跟他老婆离婚了。
放屁!沈尧山几乎脱口而出,他上个星期才离的婚!
堂叔真不是个东西!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来他家找他,就是为了把他送我的东西都还给他,彻底同他划清界限的。
沈尧山的心情有些复杂,那确实是他冤枉了她,难听的话他都骂过了。
抱歉的话噎在胸口。
没走几步,又听到她说,所以我才不想丢掉这双鞋,这鞋太贵了,丢了我还得再买一双还给他,我是买不起这么贵的鞋的。
原来鞋也是要还给堂叔拿来划清界限的,怪不得她一路都不肯丢。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道:还有,我只是舞女,不是小姐,难听的话你说过一次就行了,以后不许这么说我。
那谁让你之前一直
那是因为你先骂我的,我生气,就故意干爹干爹地叫,气你的!你太看不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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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尧山有些郁积,对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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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来临的时候,两个人蜷缩在一个树洞里取暖。
沈尧山从宋连蝉给的包里找到了一些生火用具,在树洞外生了一堆篝火。
小小的一团火光,两个人都在颤抖。
不远处,一个逐渐僵硬的身影,朝着火光的方向艰难靠近。
等到走近了,才咚地一声栽倒在地上。
沈尧山听见动静出去查看。
堂叔!
这一夜对于宋连蝉他们来说,也非常漫长。
天刚亮的时候,苏信醒过来了。
他看了一眼身上盖着的衣服,坐了起来。
宋连蝉把一把干柴丢进篝火中,张开双手取暖,随口解释道:我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活命要紧,你不会介意吧。
毕竟他看上去像是那种有洁癖的人。
苏信笑着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不远处那几具尸体,有些惊讶于她在面对寒潮时的自救速度。
她应当经历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所以在面对危险的时候才能如此熟练地掌控全局。
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都还在娇滴滴地和父母撒娇,和闺蜜逛街,会因为挑选口红色号而纠结,也会挑剔地将不吃的东西从碗里夹出来。
睡一觉就能将一切烦恼抛在脑后,心情不好就让男朋友送一杯奶茶,几袋零食。
她没有经历过这些,这么想着,又有些替她觉得惋惜。
等到寒潮逐渐退去,太阳升起,温度回升时,地底原本枯萎的橡树苗也开始再次展露生机。
它们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了几千年,早已进化地比一般的橡树更能应对寒冷。
宋连蝉对着手掌心呵出一口暖气,犹豫了很久,还是问了出来。
躺在上面的那个人,死状惨烈吗?
苏信皱了皱眉,什么?
沈志文的尸体,跟我一起误入到这里的人。
宋连蝉又把手往篝火堆里靠了靠,难道你昨天不是因为看到沈志文的尸体,过来查看,才被有巢氏袭击的吗?
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尸体。
他来这里纯粹是因为自己知道她在这里,特意来救她脱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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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没有尸体,昨天我明明听到沈叔叔的惨叫声,他的血还溅下来了转念一想,心底又有了更坏的结果。
难道有巢氏把他吃掉了?
苏信略略舒展眉头,有巢氏只吃橡栗,没有发现尸体,就说明那个人没有死,他应该只是受伤了。
为了让她宽心,又继续道:我在上面发现了一些用过的鸡舌香,他应该是用那些鸡舌香脱困了。
原来那东西叫鸡舌香。
宋连蝉想起之前统计数量的时候,沈志文的口袋里确实还有几枚鸡舌香,受伤是肯定的,没丢了性命就好。
便在这时,洞口传来了窸窣的声响。
宋连蝉戒备地看向上方,沈尧山探出一颗脑袋,对着下面张望。
小宋?小宋我来救你了!
沈尧山把宋连蝉和苏信从地底拉了出来,在看到苏信这个陌生人后,沈尧山满脸戒备地挡在了宋连蝉面前,跟审犯人似的审了人家八百回合。
苏信的耐心也是好,问什么答什么,丝毫没有表现出厌烦的情绪,一番审问下来,沈尧山倒是变得格外殷勤起来,恨不得帮人家提鞋。
在这期间,宋连蝉见到了手臂受伤的沈志文,看上去非常虚弱的样子。
岑倩搀着他坐下,过来和她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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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连蝉观察了一下沈志文的神色,呆愣愣的模样。
可我怎么觉得他还没有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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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倩热忱地抓着她的手,妹妹,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找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有多难,所以啊,你要是遇到了,也一定要牢牢地抓住他呀。
值得托付的好人?
不知怎么的,宋连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苏信。
沈尧山正鞍前马后地帮他剥橡栗,苏信礼貌地道了一声谢,接过剥好的橡栗,视线恰到好处地撞过来。
那个角度,与她脑海中某个模糊的画面互相重叠,一一吻合,她忽然一下惊觉。
怪不得这么眼熟,终于记起他是谁了。
原来他们是见过面的。
不怒自威
宋连蝉的小雁堂就开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三楼,并不高。
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底下的地铁口,附近吃的喝的都有。
每到夏季,写字楼门口就会出现一个卖白兰花的老奶奶,搬着小马扎坐在一旁,熟练地解开重复利用过无数次的红色塑料袋,用细钢丝串上一朵朵白兰花,从不叫卖,过往的人闻到香味,就会停下来,大多都是妇女和小孩。
老奶奶与她素不相识,对她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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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熟悉了,外面每当刮风下雨,宋连蝉都会请她上来坐坐。
小雁堂没有接到委托的时候,她总是趴在窗前发呆。
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的视线里的。
宋连蝉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停下来买花的男人。
她从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每次都是在进出写字楼,亦或是开窗的时候偶然撇到一眼。
只用印象里几个不同角度的侧脸和头顶心的画面拼凑到一起,就能坚定地得出结论:
这个男人的颜值应该是绝顶高的,从这个角度向下看,连发旋都顺眼地要命。
他买的不多,每次只买一串,付钱的时候递出的都是百元大钞,从不要求找零。
就在刚才,一眼之间,无数个画面拼凑到了一起,她才有所惊觉。
苏信就是那个买花的男人。
他似乎从很久以前,就以路人的身份,出现在她的身边了。
这么想着,她便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怪不得觉得你眼熟,你是不是经常在小雁堂的写字楼下买白兰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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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信沉着地笑了笑,老奶奶卖花很辛苦,每次路过那里,都会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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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全部都塞给她了。
不过你们也别担心,有巢氏其实非常温驯,它们之所以变得这么凶残,是因为有巢氏的族群中,最近丢失了一个孩子。
所有的有巢氏都在搜寻孩子的下落。
宋连蝉的恍然大悟,所以它们攻击我们,是因为他们觉得是我们偷走了它的孩子?
苏信点了点头。
至此,所有的事情都变得鲜明起来。
我猜测,你们堂叔的孩子,应该在有巢氏的巢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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