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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婚后爱文妖艳小妾她咸鱼了-by皇小帝(23)

    但是白芙蓉可不想跟宗明煜一起养鸟,说真的,要是换成一只长相非常美貌的猫猫或者可爱的狗狗,那她还考虑考虑,也许就算知道留着是麻烦,也不忍心送走,但是,小鸟?
    骚瑞,白芙蓉不感兴趣。
    白芙蓉跟苦着脸的夏云交代:没事儿,不用怕,就说我喂食儿的时候没注意,鸟儿飞丢了就是,这天空这么广阔,又没盖子,谁能知道自由的小鸟儿往哪儿飞呢?万一有事,你就让他们来问我就是了。然后径直继续跟老板交流去了。
    白芙蓉知道对方是压价,哪个州府没有有钱人呢?
    但是也没有戳穿,两个人心知肚明地你来我往,最后谈到了66两的吉利数,成交。
    又把三种茶叶都卖了一两半,她自己又不爱喝茶,留半两待客就行了,都是精品名茶中的顶尖货色,一共卖了10两。
    出门的频率毕竟不能太高,每次出来一趟都不容易,白芙蓉又去她出府每次的必去打卡点三元书斋。
    这次得到了一个大好消息,仲母将一个木匣子拿给她,打开里面是一支支手指粗细的杆状物:白姑娘,嘉言让我给你的,你要的铅笔做好了。
    仲母在白芙蓉的脑补中,本来是那种古装剧里典型的死板自律、瘦巴巴的严峻寡妇形象,一开始仲嘉言说的时候,她虽然心里是答应和愿意的,但还有悄悄顾虑仲母会不好相处呢,万一人阿姨根本就不喜欢她,只是因为独生儿子说了,才勉强答应呢?
    结果没想到人家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儿。
    仲母个子颇高、身量微丰,整个人看着就不同于一般内宅的娇弱或矜贵妇人,颇为健壮利索的样子,梳着利索干净的圆髻,插了银簪子银发梳,虽然因为微胖而双颊略圆,但五官都是舒展好看的、看着反而更加和善福气,言谈也是亲和热情,让人很是舒服,在店中经营操持也颇让熟客喜欢。
    认识了仲母,白芙蓉才觉得,古代能够在丧夫之后,处理好和夫族母家的关系,经营好田产生计,操持好自己和儿子的日子的寡妇,其实应该就是这个样子才对吧。
    见到铅笔,白芙蓉喜出望外,她原先没想到能有这么快的:太好了,太谢谢仲兄了,也谢谢伯母帮忙拿给我,刚好我准备画一幅图,马上就能用得上呢,硬纸家里都还有,我再买些颜料、买个画轴就万事俱备了。
    三元书斋本来就兼卖笔墨纸砚,仲家母子将书斋内部打理整修一番之后,能够售卖文具的架子变多了,经营文具种类也增加了些,白芙蓉有了铅笔,预备给宗茗榴的大富翁地图就可以画得更精细了,古代的颜料色彩其实也很丰富,白芙蓉准备用铅笔画完底稿后再上个色,弄得更漂亮些。
    她拿了一支试了一下,这些铅笔是纸卷起来粘紧做的外壳,顺着小心地把外卷的纸撕下一部分,就可以把笔芯露出来一小截,除了笔和芯都稍微有点粗、纸外壳不太好撕、笔芯还是没有现代的铅笔顺滑有韧性之外,没什么不好的了。
    有自行车就不错了,白芙蓉很知道满足:挺好用的。
    铅笔当然不是铅做的,是一种黑色矿物石墨为主要材料的,白芙蓉每次出来都打听一种可以用来画记号的石墨,在南来北往贸发达的京城,很快给她买到了,但是石墨块切成小条虽然可以就直接拿来写字,但石墨条很容易弄脏手、而且容易折断。
    白芙蓉就借由仲嘉言的介绍,联系到了他们进货笔墨的上游经销商、又找到了制笔的作坊,虽然人家主要是做毛笔,但是白芙蓉介绍了可以做一种简便硬笔,不用研墨也不会容易染污纸张的,行商、行旅都十分方便使用的硬笔,他们也十分感兴趣。
    然后白芙蓉把点子给他们,先把石墨矿石研磨成粉末,用水冲洗去杂质,获得纯净的石墨粉,再在石墨粉中掺入硫磺、松香等物质,然后再将这种混合物加热凝固,并压制成笔的形状,外面可以裹上几层粗纸或者凝固之前塞入中空的木棒。
    制笔的作坊和手艺人本就对这些触类旁通,有了白芙蓉一点点醒之后,又不是什么复杂的高科技,很快就做出了等了第一批成品,给白芙蓉送了这一匣子24支笔来。
    另外,匣子的下面一层,还有摆得整整齐齐的50两谢银,并一张简单的信笺。
    白芙蓉奉上这个点子是没说过要钱的,但是铅笔真制出来之后,制笔坊的老板才发现这墨笔竟是如此的简便好用,以后他们制出来往外卖,销路定然不会差,所以主动奉上50两以表谢意。
    仲母说:收下吧,白姑娘实在巧思,竟能想到如此法子,这墨笔我们铺子也购入了几匣子,就今儿一上午,就卖出去十几支呢,你若是卖这方子,哪里是他们50两能拿的下来的,我看他们就给这点子银子,已经是看你先把法子给他们了,又不能跟他们要回去,因此就只占你便宜呢。
    因为是石墨做的,所以作坊里起名叫墨笔。
    哪里哪里,我就是供一个点子罢了,且点子也是往日在故乡听别人说的,具体的配方、用料比例,那都是作坊里师傅们试出来的,实在不敢居功,方子都在作坊老板那里,便是他们什么都不给我,我也没什么能拿捏他们的,有这谢礼银子,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今天简直是大丰收,就算扣掉买颜料的部分,也还有100多两入账,白芙蓉的小金库得到了极大丰富。
    白芙蓉又赶紧说:伯母叫我小白或是芙芙就好了,您是仲兄的娘亲,待我又如此亲和,那我心里也当您是长辈了,您也不用白姑娘白姑娘的叫我了,叫我小名就是了。
    仲仲母极小声地迷惑呢喃一声,除了她自己,没有人听见。
    然后才笑着回白芙蓉:好~,哪里能不好,伯母开心还来不及呢!你晓得的,嘉言他爹走得早,别的我都没什么惋惜的,只我呢,就喜欢软软的闺女了,就是可惜没有生个漂亮的小娘!
    我们嘉言小时候长得倒是秀气,他小时候啊,也跟现在一样瘦,只那时候个子也不高,带出去,亲戚都说他白皙细弱得像个小女娘似的,可惜,男儿长大了,就高了、硬朗了。嘉言13岁那年,跟那地里的青苗似的,突然间几个月就拔高了一大截子,同族几个跟他同龄的男孩子里,他从最矮的一下子就成了最高的,一点儿都不像个小女娘了,那时候,你不知道,我都悄悄哭了一场。
    白芙蓉也笑了:真的?仲兄小时候像女孩儿啊?
    想想现在他确实也是帅得温良的样子,鼻梁挺直、鼻翼秀气,双目温润总带着一种柔和的暖融,小时候没张开,那确实可能看起来男生女相,古代还是长头发,那肯定更像女孩子!
    白芙蓉心里只可惜这时候没有相机,不能让伯母拿给她看看仲嘉言小时候的照片儿。
    白芙蓉购物完,告辞要走,正要拿出自己准备的,装在背后背着的自制双肩布背包里的礼物的时候,仲母先叫住她,拿出一个红绳系着的油纸包,笑盈盈地递给白芙蓉。
    上次你送了嘉言一篓子石榴,他拿回去我也吃了些,这是柿饼,也是我自己用自家产的柿子做的,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芙芙拿去尝尝鲜,不是伯母不自谦,我做的蜜饯糖饼,在我们乡里,还是大姑娘小媳妇都说好的。
    白芙蓉就欣然收下:多谢伯母,太好了,我就喜欢吃甜食,今日回去就吃!其实只要是美食,白芙蓉就没有不喜欢吃的,除了不放辣少放油不放多少盐酱的纯养生水煮菜。
    但是仲母给她准备了小零食的礼物,自己却只准备了给仲嘉言的,白芙蓉内心就有一点儿不好意思了,但是带来的东西总不能不送了,只能赧然地笑了一下,挠挠耳朵,递出拿布袋子装着的礼物:我这什么都没给伯母带还得麻烦伯母将这些带给仲兄,里面有
    颈枕与信件
    这是说什么话, 我这本就是给你的回礼!却被仲母笑眯眯地抬手摇了摇,示意她停下,还是我看着有那么小肚鸡肠,计较谁给我送了东西没有的性子?
    好吧。白芙蓉笑得真切了些, 那我就偏了伯母的好东西了!我想着仲兄现在去了国子监进学, 难免终日端坐念书, 冬日又终究天寒岁冻, 这里面是给仲兄的
    别跟我说, 我老婆子不听。仲母从柜台摆的样品纸里直接抽了一张雪白的信纸给白芙蓉,在旁边摆上一支撕出了一小截笔芯做试用的铅笔:你们小辈人想说什么,既都能写会看, 你就自己写了下来、我再拿给他就是, 我一个老婆子在中间传来传去的,有什么意思?我可不干。
    哪有,伯母年轻得很,面上连一丝明显的皱纹儿也无,若是不说还以为是仲兄的姐姐呢!再不许老婆子老婆子的了, 咱们虽然不是君子不是和尚,可也不能打诳语啊!下次我听了都要不高兴了!
    白芙蓉说的可不是假话,仲嘉言20岁, 仲母按照泽朝正常成婚生子的年纪, 大约最多也就40左右,在她看来是真的完全不老,而且恰恰因为饱满而不肥胖的微微圆润, 仲母的皮肤相对同龄人被撑了起来, 也没有很明显深刻的皱纹。
    就你嘴甜!她夸自己的真心实意洋溢于面, 仲母都被她逗笑起来。
    这时又来了一位书生打扮的30来岁美髯男子, 仲母逃一般的去招待去了:你要跟他说的,你就写给他再放里面吧,我虽不是君子,也定然不会偷看的,再一个,待他下次旬休,伯母定然给你送到嘉言手里就是了。
    在仲母善意的揶揄调笑中,本来白芙蓉自己知道跟仲嘉言跟纯净水一样啥也没有的,也有点脸红起来,自己都感觉好像变成了被长辈打趣的鸿雁传书异地小情侣似的了。
    但既然仲母这样说了,白芙蓉也就趴在柜台边,拿着铅笔快速地写起来。
    几日后。
    仲嘉言面带些微笑容、眼中含着一些年少成熟的他身上不常见的少年人的好奇,打开了布袋,然后从布袋中拿出了一个柔棉填芯、细布为面的奇怪半弧形物事,好像是枕?但是哪里有这样的枕呢?
    仲嘉言眼中露出疑惑,手中拿着布袋感觉还有一些重量,又再往布袋里掏去,掏出了一对,人手掌状、微带绒毛的烟灰色织物。
    最后,还有一张四折的信纸。
    打开一看,仲嘉言眼中流露出春日溪水一般的暖柔笑意这是白芙给他的一封信,开头仲兄:见字如晤,收尾白芙 随笔于书斋中,因她用这种墨笔似是十分娴熟,每个字都写得只有小指甲盖大小,因此看着内容很短,正文只有寥寥十数行。
    是的行,白芙这信不是从右到左纵列写的,而是从上到下横行写的,全文都是用那种她自己倒腾的硬笔墨笔写就,而且还有一些好像用作句读的小圈小点等符号,所书文字没什么笔锋字形,而且还许多民间偶见的俗体字,但是每个字都清晰秀逸,通篇看着却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十分疏朗干净。
    仲嘉言是见过白芙写的毛笔字的,一比之下,方觉原来自己竟轻视了白芙去,以往他见她一手毛笔字稚拙无形,又对诗词韵律并不通晓,还以为她虽识字,但真也只是文字之初学者,粗略识得些字而已,现在看来,自己实是一叶障目了。
    起码这硬笔字,就算是不入流,但只要能认真去看,就会觉得她实写得是流畅漂亮的,定不是略略认字、初初会写之人。
    俗体字是与仲嘉言他们考科举、写文书、习书法的正体字相对应,在民间一些商户、小户之家,因学习不足、掌握文字标准写法不到位,所以在开药方、写唱本、写私信时就会使用笔画简单化的字,虽然被上流官宦世家视为粗俗错陋、难登大雅之堂,但在仲嘉言生活中却是不少见的,比如他娘写账簿时候、书商列书单给他们书斋等就会用。
    只仲嘉言一看之下就觉得,白芙写的这俗体字并不一般,每个简写的字都详略得当,恰到好处地保留了最核心、易辨识的部分,写法均简单许多、但又能大约辨认出对应的原正体字,若让仲嘉言本人来简化正体字,要做到这样精妙的简化,也非得精心琢磨如果简化得宜方可得。
    若是她自己就择选出来了这样去简化笔划,仲嘉言心中暗暗称许,那对文字的了解和思考实在是不一般。
    更别说那些句读的符号,简明地将文字按断句分隔开,虽则有些奇怪,没有全是文字看着连贯了,但也十分易于理解,还能免于一些文章在句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歧义。
    信的篇幅短,内容也十分简单,仲嘉言从小就机敏过人、记忆超群,虽无传说中过目不忘之能,四书五经也基本阅三遍而能诵,这样短短的一封信,就算书写方式不符合他的阅读习惯,他也只扫了两眼就看了七七八八。
    毫无声韵辞藻之美,甚至有些似随口道出的话语被丝毫不加修饰地写成文字了一般,殊无文章的端雅工整之美,若是拿到仲嘉言6岁时上的蒙学里,也是要被先生狠狠驳斥一番的。
    但是看着这样简单平实的文字,却意外的生动,仲嘉言俯首细细阅览的时候,居然好像白芙就站在他案前,浅笑盈然地对他问候着。
    【仲兄:
    见字如晤
    自偶至三元书斋中识得仲兄以来,兄从不以我为女流之辈而生鄙薄之心,初识即十分尊重、友善,耐心为我荐书、写书封,匆匆两面后,即将我所托联系制笔作坊等诸事放在心上,多番推动,芙非将事事皆时时挂在嘴边之人,然心中亦时时惦记、并不或忘。
    今兄求学于国子监,芙知兄心有沟壑,纵知大丈夫之谋当以长远计,不可以头悬梁锥刺股争其一时,也必闻鸡起舞、夤夜不息。故亲手缝制颈枕一,兄可将其环绕脖颈,可做承托脖颈、舒缓颈项疲劳之用,坐于椅上、半靠塌边,眼乏神劳之际亦可暂作休息、稍解疲倦。
    现秋日已深、凛冬将至,国子监炭火柴薪不知足否?知兄纵冬日天寒也须日日提笔、行论写诗,故奉上手暖一双,兄冬日可戴于双手,此手暖戴上后五指仍可自由屈伸,并不妨持笔写字,望可免兄冬日双手长期书写、受寒生疮。
    另,知兄求知若渴、惜时如金,兄可早睡早起、但须少秉烛夜读,因烛火昏黄、摇晃不定,灯下久读、恐损伤妙目,亦非长久之计。
    不敢求兄国子监求学事事顺意,惟望兄遇事则解、遇困则疏,若有欲言难诉之事,切记,芙虽无长才、愿为君忧。
    妹
    白芙
    随笔于三元书斋中】
    仲嘉言一边将信从头又看了一遍,一边默默将白芙说的颈枕挂在了脖子上,往后一靠在椅背上,蓬松的软软的颈枕托着脖子,刚好贴合脖颈的曲线,严丝合缝地拢着肌肤,嗯,真的很舒服。
    又将一双手暖比照着拇指和其余四指的区分戴上,仲嘉言感受着双手上微微的暖意,近乎有些幼稚地将一只手在眼前抓握、伸展几番。
    另一只手摩挲着手中不厚不薄信纸,抚过一个个字迹,最后拇指揉搓着白芙的位置。
    不知不觉就一个人对着灯烛,看着对面墙上自己孤单灰黑的影子,由衷地笑了起来。
    比起仲嘉言以前收到的恩师的、同窗的各种信件,这样直白如言在耳边的信,很特别,有一种别样的随意和温暖,脉脉涌动在心间。
    也不知戴着手暖出神了多久,仲嘉言想起白芙信里说的,夜间就着灯烛看书伤眼,也就摘下手暖,准备熄灯就寝,明日晨起早些,自己先诵背半个时辰,然后再到斋中上课也未为不可。
    但他摘下手暖的时候,因为织物紧贴肌肤,左手那只手暖拉下来之后变成了内里那一面朝外,仲嘉言正准备将它翻回去,一看之下,忽然轻咦?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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