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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节

    [古耽]禁脔 作者:司马唯零

    第6节

    怎奈,此刻的红丝浑身发烫,热血沸腾,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用手一下子按住了国舅爷的双手。

    国舅爷吴阜两腿乱蹬腾了几下,挣脱不开,正焦急中,忽然感觉红丝松开了咬住自己肩膀的嘴。

    “呼”地一声,国舅爷松了一口气:还好,红丝到底心软,不肯咬伤自己。国舅爷这想法刚一掠过,突然发觉不好,红丝他……竟然逆流而上……咬住了自己脖子?

    啊……红丝你还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了?

    “嗯哼,红丝你太放肆了!你这是在欺负小爷没有和男孩子在一起的经验?那咱们就试试看,小爷不客气了,今晚要把你吃干抹净。”

    国舅爷一头雾水,觉得红丝很奇怪,可是又不想骤然出手制止,害怕会伤害到他。

    红丝被强大的解毒药性燃烧、折腾得忍受不住,意乱情迷,感觉不到自己在欺负国舅爷,只是恍惚觉得自己身子下面有一个人在哀鸣婉转,那是谁呢?

    ——梨?是你吗?

    一时间,身下的人仿佛变成了梨泓王子?红丝心里突然一疼,一个想法萦绕攀升上来:

    梨……我不想再看见你了……你和沓娜公主和亲以后好好地生活在一起吧!

    可是,红丝想起了和梨泓王子的初吻,那个一直没有继续完成的深情之吻。

    红丝不知不觉松开了国舅爷,从他的脖子开始,轻轻地一路吻上去……下巴、嘴唇……

    梨……让我最后吻你一次吧?

    红丝迷迷糊糊想着,刚要好好亲吻自己身子下面的人,突然被对方一个勾拳打过来,猛击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顿时,红丝眼前一黑,全身松软,不知东南西北了。

    ☆、第三十二章 是否割爱

    国舅府客房内,红丝服用了解毒丸和强力排毒药汁,两大药性掺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道在他体内横冲直撞,无遮无拦地寻找发泄渠道。

    热……好热啊……要烧死我了……

    红丝冰凉的身子被药性烁烧得滚烫,意乱情迷之间,思绪紊乱,产生幻影:身下的人是梨泓王子。

    迷迷糊糊中,红丝的一颗心悲喜参半:不想见到梨泓王子了;可是又百般舍不得。幻觉和矛盾的复杂心情下,他想要送出最后一吻,不料,却被那幻影一拳打来。

    国舅爷吴阜觉得窘极了,自己生平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床帏中被人突然袭击、被压、被咬、还要被强吻?

    国舅爷感觉到莫名的兴奋和新奇、同时又参杂着些许焦躁和恼怒,抑制不住的心猿意马,不知道应不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反攻呢?

    偏偏在此刻,意外的情况骤然发生,房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原本国舅爷心存不忍,不想对红丝动手,可是,有人敲门,糟糕,自己这副尴尬的样子要暴露无遗了。

    那怎么行?小爷是堂堂的国舅爷、平时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气派,现在毫无抵御地被人压在身子下面,变成一个十足的小受,难堪极了。

    我去,小爷是强攻,一定要立刻扭转颓势,国舅爷情急之下,只得对准红丝的头部要害处,挥拳一击。

    搞定红丝是轻而易举的事,此刻的红丝完全是被药力控制,丝毫经不住外界的徒然一击,国舅爷简简单单的一拳,就把红丝打得一动不动了。

    国舅爷吴阜急忙掀开压在自己身上的红丝,翻身坐起,看了看红丝,似乎是昏过去了,心想:

    红丝这就晕了?不会一拳就把他打死了吧?

    门外的敲门声有节奏地又响了几下,表明来人确实是有急事,需要禀报国舅爷。

    国舅爷吴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顺便扯过一条薄被,将红丝从头到脚遮盖住。他端坐在床边,沉声说道:“什么事?进来说。”

    房门一开,只见主事费仲走了进来,问安毕,启禀道:

    “国舅爷,红丝和陶鲨的赎银总共一千两的银票,已经交给府衙师爷。

    后来,府衙师爷将这件事禀报了府衙大人,回复我说:

    府衙大人今日午时要来国舅府,当面退回一千两银票,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亲自和国舅爷商量。”

    闻听府衙大人要来府内议事,并退回一千两赎银,国舅爷吴阜不由得会心一笑,吩咐道:

    “仲主事,你去通知胡管家,今日中午府衙大人要光临本府,让他准备一桌上好的酒席,小爷要陪府衙大人饮上几杯。”

    主事费仲答应着,继续启禀道:

    “国舅爷,“马铃帮”首领陶鲨因为两次承蒙国舅爷赎出监狱,感恩戴德,备了礼物,想要进府酬谢,不知道国舅爷是否接见?”

    “不必了。让他以后小心些,别再给小爷添麻烦就好。”国舅爷吴阜挥了挥手,心中很清楚,对于盗马贼还是敬而远之。

    “国舅爷有所不知,刚才赎出陶鲨的时候,他听说国舅爷对一个盗马小贼恩宠有加,高兴地不得了,以为国舅爷从此以后会对“马铃帮”多加庇护和担待。”主事费仲如实汇报。

    “那不一样,红丝是红丝。难道红丝是马铃帮的人?”

    国舅爷吴阜没想到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的事也能联系到一起,不禁眉宇微蹙。

    “陶鲨确实有这个想法。听说红丝是盗马小贼,算是同行,有意收红丝加入马铃帮,借此机会以后好多多攀近国舅爷。”

    “简直是异想天开。仲主事,你去告诉陶鲨,叫他的“马铃帮”离红丝远点,别没事找事瞎搀和。”

    这时,一名护卫跑来禀报:府衙大人到了国舅府的大门口了。

    国舅爷吴阜没想到府衙大人来得这么快,此刻距离正午还有一段时间呢。于是,急忙起身,带了主事仲费前往大门去迎接。

    国舅府前院,府衙大人一身官家打扮,衣冠楚楚地下了马车,看见国舅爷吴阜客客气气地前来相迎,急忙还礼,随了国舅爷步入正堂。

    国舅爷吴阜请府衙大人入座,寒暄客套一番,丫鬟奉茶已毕。

    府衙大人很快地将话题转入了正轨,面容严肃地说道:

    “国舅爷,本府前来拜会,有事要麻烦国舅爷了。”

    国舅爷命正堂里的丫鬟和小厮统统退下,正经八百地说道:“府衙大人光临府邸,一定有要事,现在正堂里没有别人,有事请尽管吩咐。”

    府衙大人从袖口里掏出一千两银票,双手奉还国舅爷,说道:

    “国舅爷,这是今早的赎银一千两,请国舅爷收妥。以后国舅爷要赎什么人,尽管开口,直接把人领走就是,不需要花费这些额外的赎银。”

    “那怎么好意思?多谢府衙大人恩典赏赐。”国舅爷吴阜伸手接过银票。

    “国舅爷客气了,区区一千两银子哪里会放在国舅爷眼里?令姐是国王陛下的爱妃,下官还需要仰仗国舅爷的提携,以后如果有机会为下官美言几句,就是天大的恩典赏赐。”

    “那是自然,官场人情这些理应互相关照,顺水推舟的事何乐而不为?”国舅爷吴阜点点头。

    府衙大人想到一件为难事,犹豫再三,终于说道:

    “国舅爷,因为今晨赎人的事,涉及到万花楼里面的一个小厮,名叫红丝。

    万花楼的人央求本府做主,把这个红丝交还给万花楼。所以,本府借问一下,不知国舅爷是否可以割爱,把这个红丝送还给万花楼?”

    “怎么?万花楼的人面子这么大?他们竟然手眼通天,盖过了本国舅的面子?”国舅爷听府衙大人的口气,分明是要为万花楼讨要红丝,立时面色不悦起来。

    府衙大人躬身赔礼,态度真诚地劝道:

    “据本府所知,万花楼丁大老板不是一般的人物,似乎真的手眼通天。

    至于这个红丝,不过是一名青楼小厮,又是盗马小贼,身份何其卑微,不值得大家争抢。”

    ☆、第三十三章 银发胜雪

    临近正午,府衙大人前来拜访国舅爷吴阜,话题慢慢转到万花楼意图寻回红丝的事情上。

    府衙大人对国舅爷也有三分惧怕,不敢得罪这位当朝显贵,因此谈话时,只是点到为止,并不强求。

    国舅爷说话办事一向是快人快语,他果断拒绝万花楼讨人的要求,义正言辞地说道:

    “关于红丝这件事,本国舅仁至义尽,没有什么可以让步的。

    就算没有赎银这回事,昨晚仲主事已经和郭二老板讲好包养红丝一个月。今天清晨,仲主事也已经依照约定给万花楼送去了四百两银子。”

    府衙大人支吾着说道:“据悉,万花楼丁大老板也是今晨才得知,红丝是他在草原上看中、并意欲收为第十三徒弟的那个少年,因此,才会委托本府前来,肯请国舅爷放手成全。”

    国舅爷斩钉截铁地说道:“红丝与本国舅有缘,断然不肯轻易放手。府衙大人不如劝万花楼丁大老板死了这条心。”

    府衙大人并不气馁,劝道:“本府只是不想看见你们起纷争。虎豹相争,必有一伤。何况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红丝,根本划不来的。”

    “划不划得来都无所谓,反正现在,红丝已经是小爷的人了,不妨请府衙大人转告他们——

    从此以后,红丝是本国舅的禁脔,绝对不会把他成全给任何人。”

    国舅爷的禁脔?想不到红丝这么抢手!

    既然国舅爷已经做了决定,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府衙大人登时无语了。

    国舅爷吴阜和府衙大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有点半僵状态,不注意时间过得飞快,一个时辰转瞬即过。

    可惜,国舅爷忘记了还需要给红丝吃药,那颗至关重要的第二粒药丸还放在客房的桌子上。

    更可惜的是,柳琴弦此刻来到了红丝所在的客房,但是他不知道红丝急需吃药,白白错失了吃药的时辰。

    柳琴弦跟随主事仲费来到了国舅府,被安排在一间小偏屋子里面,坐等消息。

    左等右等,等不见主事仲费的人影,柳琴弦决意不再空等,自己去找红丝。

    偌大的一个国舅府,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找起人来很困难。柳琴弦摸索着一间间房子找下去。

    终于,柳琴弦来到了一间客房的窗外,看见房子里面有一个人躺在床上,头上被蒙了一条薄被,会是红丝吗?

    柳琴弦的心一下子被提到了嗓子眼,红丝不会出什么事吧?

    柳琴弦吸了一口气,推开窗户,轻身跃进去,双足一落地,迅速奔近床边,揭开薄被,惊讶地发现——

    啊,红丝,你怎么……?

    果然是红丝,只见他双眸紧闭,脸色赤红,没穿衣服躺在床上,满头披散着的长发竟然完全变了——

    变得好可怕!原来漆黑如墨的头发变得白花花地、银发胜雪,夺目惊人。

    柳琴弦顿时眼泪夺眶而出,他扑上去,连人带被子,抱起红丝,心中哭喊:

    红丝,你的样子完全改变了,可怜啊,眼前的这个鹤发童颜的人真的是你吗?

    “红丝,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你的头发怎么全都白了?你现在心里是不是很难过啊?”柳琴弦不停地问着,很想为红丝做一点什么。

    红丝在昏沉中,听见柳琴弦说自己变成了白发,吃了一惊,是不是刚才服用的药力过猛导致而成?

    一滴眼泪挂在了眼角,红丝绝望至极,难道自己变成了白头发的老妖精?

    ——柳琴,我不难过,我想回家。我现在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哪边是南边呢?送我南归吧?

    红丝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指向天空,他在质问?他在责怪老天爷对待他何其残忍?

    ——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我的自由、我的腿、我的声音、我的黑发……

    柳琴弦把红丝紧紧地抱在怀里,泣不成声地说道:

    “红丝,我对不起你……你的身体状况变得越来越糟糕了。

    红丝,我错了,我错误地以为这里是我们可以安心呆下去的地方,可是我错了,原来这里对你来说仍然是地狱。

    我们逃走吧,我马上带你走,逃到一个属于我们的地方去,你说好不好?”

    红丝的身子依然有些颤抖,他伏在柳琴弦的怀里,默默地点点头:

    好的,带我走,向南……一定要向南走,我的家乡在南方啊……拜托你,好心的姑娘。

    柳琴弦不知道红丝心里想着家乡,他只知道红丝答应和他一起逃走了。恩,一定要想方设法逃出去,先离开国舅府再说。

    逃走面临的困难很多,首先就是衣服问题。

    刚才红丝洗浴之后,身上没有穿衣服,丫鬟们居然把他原来穿的那套破衣服拿去洗了,新衣服还没来得及送来,就被国舅爷呵斥出去了。

    柳琴弦开始在客房的箱子里翻找衣服,箱子里面装的东西琳琅满目,翻到了箱子底部,杂物中,终于发现一套睡衣。

    怎么只有一套粉色的睡衣呢?好吧,睡衣也将就了,总比没衣服穿要强很多。

    柳琴弦扶着红丝,慢慢地给他穿上了这套睡衣,显得很肥大宽松。

    看着红丝穿上这套粉色的睡衣,更显人如粉藕,娇颜俊秀,美妙绝伦。

    柳琴弦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给红丝穿上这套睡衣,红丝会不会因此再一次被人误会——他又偷东西了呢?

    要不然自己出去找机会打昏一名护卫,强行扒抢一套衣服回来?总比红丝被人诬陷说偷衣服要好。可是,这样会耽误很多时间,逃跑的事会落空的。

    红丝的满头银发,也需要用一块布包裹起来,他的白发如雪太扎眼了,别人离老远就能认出来。

    具体的逃跑方法,柳琴弦也想好了:盗一匹马来,两人合骑,落荒而逃。只是,这样做的话,对不起红丝,这下子他的盗马小贼罪名会被彻底落实了。

    一个穷人到了落难处,孤苦无依的情况下,除了偷衣服偷马,还能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吗?

    红丝似乎命中注定是一个“小偷儿”,越来越难以摆脱“小贼”的罪名了。

    柳琴弦做事草率,向来是顾前不顾后的,说干就干,偷就偷,怕啥?

    ☆、第三十四章 马铃帮主

    国舅府客房内,柳琴弦满心筹划着要救红丝逃出去,突然发觉房顶上有响动,抬头一看,非常惊讶。

    只见房顶上被人揭开了几片瓦,一根很粗的绳子从上面垂了下来。顺着那根绳子,有一个人像一条泥鳅一样,"噌“地一下滑溜下来,来到了屋子里面。

    “你是谁?怎么也不敢走房门?”

    柳琴弦看见有人奇怪闯入,急忙把红丝放到床上,转身面向来人,出言相问。

    那人身穿一件灰土吧唧的布衣,头发和脸上粘满灰尘,进了屋子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随随便便地咧了咧嘴,自以为帅帅地一笑。

    那人见房中一个绿衣小丫鬟紧张兮兮地问话,无形中把她自己也露出了马脚,便顺岔子说道:

    “可不,老子看得很清楚,你钻窗户进来,俺从屋顶滑下来,都不敢走房门,差不多一样喽。”

    其实,这间客房的房门没有上锁,只是虚掩着,只不过柳琴弦和房顶下来的这个人都是心怀鬼胎,不敢堂而皇之地从房门口走进来。

    “谁跟你一样。你进来干吗?”柳琴弦急于救红丝,没想到进来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家伙,不知是敌是友,只得继续发问。

    “小丫头真啰嗦,问题这么多?俺最是惜香怜玉,你叫俺一声陶老大,就告诉你。”

    那人自以为有趣地逗笑着,把柳琴弦扒拉到一边儿,来到床前。

    柳琴弦被扒拉得几乎站不稳,心中讶然:这人的力气好大,一定是练过武功的。

    因为时间紧迫,救人是燃眉之急的大事,柳琴弦只得使用权宜之计,叫了一声:“陶老大。”

    “小丫头,算你识趣,老子就不耍戏你了。”

    原来这位陶老大正是“马铃帮”帮主陶鲨,他心里打了一个小算盘,想收红丝加入“马铃帮”。

    陶老大站在床前,看着面向里侧躺着的一个人,身穿睡衣,满头银发,不禁惊异了一下,用手捋起一缕白发,“哦?了一下。

    “你放手,别碰红丝头发。”柳琴弦马上出声制止道。

    “这家伙就是红丝?”陶老大松了红丝的头发,撇嘴问道。

    “不告诉你,你管不着。”柳琴弦隐约感觉此人来意不善。

    陶老大并不理会绿衣小丫鬟的顶撞,自顾自地说道:

    “都说红丝是一个盗马小贼,老子还以为他年纪很小,哪知道闻名不如见面,原来竟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妖怪?”

    “你别胡言乱语,红丝才不是老妖怪。他本来就年龄不大,风华正茂的少年。他头发变白了,是被大恶人害的。”

    “是么?俺起初还以为这个红丝是施用苦肉计,是官府派来的、准备打入“马铃帮”的一名奸细。”陶老大如释重负地说。

    “哪有的事?红丝被他们害得还不够吗?绝度不会是做什么奸细。”柳琴弦急忙替红丝辩解,生怕他又被人冤枉。

    “不是奸细最好,如果红丝是官府派来的奸细,妄图垂涎“马铃帮”的宝藏,老子绝不会手软,第一个下手除掉他。”陶老大说着话,露出几分面目狰狞。

    “都说不是了,你怎么还在那里疑神疑鬼的,你的宝藏你自己留着吧,谁稀罕?红丝不需要,红丝现在需要的是尽快从这里逃出去。”柳琴弦对陶老大的疑心病很烦。

    陶老大伸手把红丝反转过身子来,仔细地看了一眼,调侃地说:“这个红丝,长得不难看,可惜了一头银发,像个丑八怪似的,他得到自由又有什么用?”

    “不许胡说!你再侮辱红丝,我跟你拼了!”柳琴弦扯住陶老大的衣角,愤愤地说。

    陶老大推了柳琴弦一把,拽回自己的衣角,弹了弹衣襟上的尘土,调笑道:

    “至于么?为了这么一个白发妖孽,你还敢跟老子拼命?你这算不算和老子卖乖?还不如你答应嫁给老子,跟老子回“马铃帮”去,老子就帮你把这个没出息的家伙救出去。”

    “谁要嫁给你?你不帮忙救人,我自己也能把红丝救出去。”

    “噗嗤,你个小丫鬟有这么大的能为?你能把他救出去?我倒要看看,实话告诉你,也许我会喊人的,到时候看你能对付几个护卫?”

    陶老大这个人就是这样逆反,整个一个倔驴性格,你越着急,他越跟着捣乱,火上浇油,添油加醋,能把人急死。

    “你到底要怎么样啊?你在这里磨磨蹭蹭的,等一下他们吃午饭回来了,就逃不掉了。”柳琴弦急得要哭。

    “你哭丧脸做什么?区区几个护卫又不能把俺怎么地。

    看在俺比你大几岁,你叫一声干爹,也不算委屈你,咋样哩?”陶老大嬉皮笑脸。

    “凭什么?我父亲还健在,不叫。”柳琴弦一口回绝。

    “算了,最后一个条件,你答应红丝加入我的“马铃帮”,我就帮你救他出去。”陶老大绕了一大圈子,终于说到了正题。

    “马铃帮?没听说过。你们马铃帮是干什么的?哪有无缘无故就逼人答应加入的?”

    “这个红丝本身不就是一个盗马小贼么?我们马铃帮是这一带规模最大的盗马团伙,他加入我们马铃帮,不是吃亏的,以后会越混越好。”

    “陶老大,原来你们马铃帮是一个盗马团伙?那红丝是不能加入的,我不能替红丝答应。现在红丝就已经洗不清冤屈了,那样更加会害死他的。”

    陶老大眼见威逼利诱都无效,不由得紧绷了一张灰脸,喝道:

    “无所谓,你不答应也没关系。老子现在就把红丝带到马铃帮去,有办法让他答应的。”

    陶老大说着,一把抓住红丝,提起他的身子,走到房梁垂下来的那根绳子旁边,扔在地上。

    柳琴弦扑上去,抱住红丝的双腿不放,流下了眼泪,惶惶不安地喊道:“红丝……”

    红丝恍惚中,听见柳琴弦急切的喊声,微微睁开眼睛,松松散散搭起一只手,为柳琴弦慢慢地抹去眼睑上的泪水。

    柳琴……别难过……我不会有事的……

    红丝这样想着,忽然觉得自己的腰际一紧,被人拦腰用一根绳子紧紧系住,身子慢慢腾空,满头白发坠落下来,宛如白雪飘洒纷纷。

    ☆、第三十五章 擦肩而过

    正午已过,树影微斜。

    陶老大不再耽搁时间,一脚蹬开柳琴弦,伸手拽着房梁上垂下的绳子,揉身窜上了房顶。

    柳琴弦不提防下,一个屁股蹲儿摔了一跤,四脚八叉的姿势好难看,他顾不得样子狼狈,一骨碌爬起来。

    陶老大趴在屋顶上,伸出双手,用力向上拉扯绳子,把红丝的身子悬空起来,轻飘飘地提上了房顶。

    “啊……红丝……不要抢走红丝!”柳琴弦惶恐地惊叫着,想拽住慢慢升起的红丝,可是,来不及了。

    红丝被陶老大从房顶上的洞口迅速地拉了出去,随后,屋顶上人影一晃,二人消失不见了。

    阳春三月,午后无风,艳阳高照,空气中含着几分暖意。

    禹都边城外,出城二十余里的官道上,有一队人马大约三百人左右,不疾不徐地行进着。

    在这支队伍中,一马当先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骑了一匹黑色的高头战马,身披一件紫红色的披风,足蹬一双紫红色的长筒靴子,风度翩翩,器宇不凡。

    在他的腰间,佩戴斜挂着两把成名惯用的兵器:一支长钩、一把宝剑。

    那少年缓缓策马行进着,目光眺望向远方,面色凝重,心事重重,似乎黯然神伤。

    这位少年是伊塔国的大王子,名叫梨泓,武功卓绝,身材高大,十分英俊。

    梨泓王子的性格原本是开放洒脱、放浪无羁的,可是,自从他爱上了一个人,经历了种种磨难,最终又失去了,他的心被巨大的痛苦打击得支离破碎,不能泰然处之。

    有时候,思念是一种毒药,它可以渗透进入一个人的灵魂,整日里搅乱五脏六腑,意识里时时刻刻充斥着撕心裂肺的痛楚。

    这少年失去了他所爱的人,痛苦得不能自拔,不敢去想、不敢提起所爱人的名字。

    哦,月……我好爱你,可是你却不在了……

    心好疼!

    这一刻,梨泓王子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自己曾亲眼看见所爱的人、被一名王府侍卫杀死在大草原上……

    很可惜的是:梨泓王子并不知道那是阿土王爷的阴谋诡计。在那个战车上被苏桑侍卫用刀扎在胸膛上的白衣人,只是一个用稻草编成的假人。

    在那战场上,遥遥相望,梨泓王子亲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被杀死……此情此景,反反复复地在脑海里播放,令人情何以堪啊?

    从那以后,梨泓王子天天噩梦不断,总是感觉有一把刀一下一下穿刺着心窝。

    生命的无常,失去的爱情,梨泓王子眼中所见的人影憧憧,都似乎变成了所爱的人的化身。

    在梨泓王子的内心深处,还有着祈盼,不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已经死了,他……一定还活着,说不定被人救活了?说不定就在自己的附近?

    这次,梨泓王子带来了一支三百人的迎亲队伍,奉了阿盛国王陛下的旨意,提前三天,赶赴禹都边城,将在边城十五里意外的福晓驿站,亲自迎接西厥国沓娜公主的和亲车队。

    迎亲队的副领队赶上前来,启禀梨泓王子道:“王子殿下,前方五十米处,有一口水井,咱们要不要命令队伍停下来,灌满水袋,把马饮饱?”

    梨泓王子立刻采纳建议,挥手命队伍停下,让副领队逐一安排打水顺序,正忙乱着,突然发现一个身穿土布衣服的大汉,扛着一个银头发的人,匆匆赶路。

    这情景——很怪异的感觉,怎么有几分似曾相识的意味呢?

    梨泓王子的心头忽然悸动了一下,眼前可疑的行人,让他想起了数月前,在大雪地里,有一个可疑人背了一个红木箱子匆匆赶路,那时候,自己和克鲁使用武力拦截,营救出被关在红木箱子里的人。

    会不会旧事重演呢?当然不会,那个曾经被关在红木箱子的人,已经香消玉损了。

    梨泓王子心潮起伏,收回思绪,骑在马上,带着几分伤感,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名大汉扛着一个银发人从眼前走过去。

    这名大汉正是陶老大,他扛着红丝赶路,远远地看见一队人马迎面而来,偏偏他们又在井边停了下来,没办法,狭路相逢来不及躲闪,只得硬了头皮从他们旁边路过。

    梨泓王子看着这名大汉,是个陌生人,似乎是个大力士,肩膀上很轻松地扛着一个银发人,只用单手抱着银发人的双腿。

    那个银发人身穿一套粉色睡衣,头耷拉着,面颊贴在大汉的背后,长长的银发像瀑布一样地散落下来,覆盖了他的脸颊,唯一可以看清楚的是他的身材。

    他的身材消瘦而又细高,软绵绵地无力状态,这样子……为什么有几分熟悉的感觉呢?

    一时间似乎心潮波澜顿起,惊涛拍岸的冲击感,梨泓王子觉得时间倒转,河水倒流,他所爱的人仿佛就在眼前。

    梨泓王子的眼睛突然变得潮湿了,喃喃地祈祷:

    天,赐给我一个奇迹吧?月……我太想念他了!

    梨泓王子目光扫视着,眼看那名大汉扛着银发人、即将从容地擦肩而过,灵机一动,吩咐副领队道:

    “你追上去,去查问一下那个大汉,何去何从?”

    副领队领命,一抖缰绳,策马追了上去,拦住那名大汉的去路,问道:

    “这位朋友,你叫什么名字?要去哪里?你扛着的人是谁?”

    陶老大看见有人拦路,心中不快,翻了一下白眼,态度强硬的说:“干嘛?老子又没做犯法的事,凭什么审问俺?”

    副领队有几分怒气,对那名大汉吼道:

    “大胆刁民,你瞎了眼了?本军爷好好的问你话,你别给脸不要脸。万一把我们大王子殿下惹恼了,你就知道咸盐是咸的,海水是苦的了。”

    陶老大扛着人,不甘示弱,哼哼唧唧地说道:“我走我的路,你们走你们的路,互不相干,罗里吧嗦地问东问西,像一个小娘儿们似的,烦死人了。”

    副领队一听,岂有此理,敢骂自己像一个小娘儿们?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唰”地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佩刀。

    ☆、第三十六章 逢君不识

    陶老大虽然脾气生硬,毕竟在黑道上混迹多年,知道事情不妙的时候,要适可而止。

    “军爷,别动刀,官大气粗就耍横?俺们小百姓心脏受不住。”

    陶老大嘴皮子上很明显地服软了:

    “他叫红丝,是俺的干儿子,腿受了伤,带他回家养伤去,求军爷放俺们父子俩一条生路。”

    梨泓王子看了一眼陶老大一副无赖的小人嘴脸,懒得搭理他的胡搅蛮缠,抬眼望向远方,心情郁闷,叹了一口气,对副领队说道:

    “罢了,他们不可能是本王子要找的人,随便他们去吧。”

    副统领气哼哼地,朝着陶老大挥舞佩刀虚晃了一下,让他们离开,随即收刀入鞘。

    梨泓王子无语,神情更加落寞。

    望向远方,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似乎幻化成了他所思念的人儿,梨泓王子的心头慢慢地涌上来悲伤,一点点控制渲染了情绪,只觉得满腹凄凉。

    可恨自己的无能,始终救不了他。

    这么多天过去了,你在哪里?如果你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你不会怪我吧?我真没用,让你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你。

    思念导致的心痛,直教人肝肠寸断,反反复复地得而复失,最终空无一物,悔恨的心情无以伦比,怎不叫人百感交集?

    苍天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一定……绝对不会放开他的手!

    红丝伏在陶老大的肩上,听到了一句久违的声音,那声音是那样的亲切柔和、悦耳动听,那是——梨的声音吗?

    梨?你在这儿?

    红丝又惊又喜,这几天他不断地出现幻觉,幻想着梨泓王子来到了自己的身边,那幻觉满怀着爱意,充满着无尽的温馨。

    难道现在不是幻觉、是真实的景象吗?

    红丝的上半身垂在陶老大的后背上,看不见对方说话的人,目光所及之处,只看见一匹黑马的四个马腿、以及踩着马镫子上的一双紫红色长靴。

    红丝竭尽全力,用手撑了一下陶老大的臀部,挣扎着要抬起头来,想看一眼那个被称作大王子殿下的人,到底是不是梨呢?

    陶老大发觉红丝的异动,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拍打在他的伤腿处,嘴里却关切地说道:

    “干儿子,别乱动,小心腿上的伤,俺们这就回家去。”

    马铃帮主这个狠毒的家伙,对红丝如此的手下不留情,就连抬头看一眼梨泓王子的机会也不给他。

    伤腿上的剧痛猛然间袭来,引起一阵痉挛,红丝的意识又进入模糊了,他的双手松弛了下来,不再挣扎。

    陶老大见好就收,扛着红丝,一步步离去。

    副领队看着那大汉扛着银发人走远,心里不服气,转头想看看大王子殿下有什么反应。

    只见梨泓王子骑在马上,凝眸沉思,身子纹丝不动,仿佛是一尊寂寞的雕像。

    副领队不知底细,不由得产生了几分疑惑:大王子殿下好像很不开心,难道他对和亲这件事不愿意吗?

    良久,嘈杂声中,三百人马饮用井水完毕,队伍准备继续前进了。

    梨泓王子得到禀报,从迷茫中醒悟过来,举头回望,银发人他们已经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小黑点。

    逝去的东西,如同江河中的浮萍流水,纵然千般不舍,哪里又能重逢倒转回来呢?

    梨泓王子略一叹息,目光收敛回来,扬鞭策马,率领队伍继续前行。

    陶老大扛着红丝,一阵急行,远离了梨泓王子的马队,来到了马铃帮的营寨附近,由于担心有人跟上来,会暴露行踪,便决定原地歇息一下。

    陶老大放下红丝,看着他趴在地上,阳光照射下,他的满头银发闪闪发光,十分耀眼,心想:

    红丝变成这副摸样,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国舅爷眼高于顶,会不会因此嫌弃他?

    如果不能用红丝要挟国舅爷,那自己绑架红丝不等于前功尽弃。扛他走这么远,做的都是无用功?

    呸,真是扫兴。陶老大掏出随身携带的酒袋子,仰脖吞了几大口。

    陶老大喝了几口闷酒,抬头看去,红丝竟然两手一脚并用,拖着一条伤腿,爬出去半米远了。

    “呵,干儿子,你这德行还想逃?你能逃出老子的手心么?”

    陶老大本就心情不爽,看见红丝拼命要逃,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脚把他踢翻过来,用力踩住他的肚腹,问道:

    “干儿子,老子好歹也算你的救命恩人,至少把你救出了国舅府,还扛你走了这么久,你连一句感激的话也不说,还想逃走,太不像话了。”

    红丝摇了摇头,几缕白发散落在脸上,他软绵绵地伸出手去,想推搡开踩在自己肚子上的硬头皮靴。

    不料,这个举动更激怒了陶老大,他反而更凶猛地跺了一脚,喝问道:

    “说,只要你一句话,肯不肯加入老子的马铃帮?”

    忽然,背后传来有人轻咳一声。

    “咳咳。”

    陶老大一惊,急忙回头看时,只见一个蓝衣青年,牵着一匹枣红马,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游移不定地打量着躺在地上的红丝。

    “他是哑巴,说什么说?堂堂的马铃帮主,连这个也不知道,太可笑了。”蓝衣人说道。

    “你是谁?怎么知道俺的身份?”陶老大有些惊骇。

    “这个还不简单?刘某跟踪你大半天了,从府衙监狱一直到国舅府,你的底细已然尽知。”蓝衣人的口吻似乎有些炫耀卖弄。

    陶老大暗暗吃惊:跟踪俺这么久?俺竟然不知道,看来这个自称姓刘的是一个高手,有些气馁地问道:

    “你跟踪俺干吗?对俺有兴趣?”

    “抱歉,刘某对你一点情趣也没有,对他唛——倒还有半分兴趣。”蓝衣人的马鞭一指红丝,淡然说道。

    “既然你知道俺是马铃帮老大,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陶老大逞强说着,收回脚,放开了红丝。

    蓝衣人冷漠地说:“太岁?既然你如此强横,刘某也无需和你客气。你脚下的这个人,刘某要带走。”

    “你要抢红丝?”陶老大惊问。

    ☆、第三十七章 以武解决

    禹都城外二十余里的官道上,马铃帮的营寨附近,马铃帮帮主陶鲨遇见了一个蓝衣人,毫不客气地张嘴要带走红丝。

    陶老大当然不忿:老子从国舅府冒了很大风险把人弄出来,辛苦赶路扛这么远,而你这个蓝衣人身不动、膀不摇、面不改色,说要人就要人,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蓝衣人似乎胸有成竹,不急不躁,把马缰绳随便往马鞍子上面一扔,掏出一把木梳,悠哉游哉地开始梳起头来。

    陶老大看蓝衣人不顺眼,他的头发已经很光滑了,还梳个毛啊?心想:

    不知这蓝衣人是什么来头?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跟马铃帮抢人?俺盗马和劫人都是偷偷的,蓝衣人抢人竟然来明的。

    蓝衣人津津有味地梳头,过了好大一会儿,停住梳子,神情自若地说道: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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