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 >[古耽]禁脔 > [古耽]禁脔
错误举报

正文 第7节

    [古耽]禁脔 作者:司马唯零

    第7节

    “喂,我说,那个傻大个儿,你是缺心眼还是怎么地?刘某刚才说得还不够清楚么?

    你!给我离开这里。把他留下。”

    帮主陶鲨听了这话,真的怒了,毫不示弱地说:“我靠!你个瞎眼的,真拿俺们马铃帮不当人看?这里可是老子的地盘,只要俺打一个呼哨,会有很多手下赶过来的。”

    蓝衣人轻松地说道:“咋的?你手下的喽啰很多么?你尽管叫来,不过要快,时间长了,刘某不耐烦等。”

    帮主陶鲨见蓝衣人有恃无恐,反倒被他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发声呼啸招呼手下人过来。

    蓝衣人走到帮主陶鲨身边,说道:“陶老大,借过,我想跟这个白头发的小子说几句话,你不会阻拦吧?”

    帮主陶鲨用鼻子“哼”了一声,闪身避让了一下,放他过去。

    蓝衣人名叫刘山,是万花楼丁大老板的大徒弟。自从今晨在吉祥客栈,他对红丝放手不救,眼看着红丝被军爷抓走,他怕师父知道了会不高兴,便一直跟踪红丝。

    刘山走到红丝的身边,用一根手指挑起红丝的一绺银发,纠缠了两下,问道:

    “白头发的,你这家伙真麻烦,跑什么跑?还要浪费刘某时间抓你回去。得,这就跟我走吧?要知道,万花楼的奴才是逃不掉的。”

    红丝磨蹭了一下身子,挣扎着朝后挪动寸许,摇了摇头。他虽然服用了解药,可是一时半会儿依然说不出话来。

    刘山见红丝摇头拒绝,冷笑一声道:“白头发的,你现在别梦想当我的十三师弟了,我师父看见你现在这样子,肯定会嫌弃呕吐。”

    红丝无奈之极,对刘山说的什么师傅当真是不知所云,忽然发觉被刘山的一只手掀开自己身上的粉色睡衣一角,吓得花容失色,不敢挣动,很别扭地用手死死地按住衣襟。

    刘山砸吧着嘴,挖苦道:

    “啧啧,你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白发老妖精,还摆什么谱?你瞧你,穿的衣服成什么样子?穿什么不好,非得穿一件妖艳的粉色睡衣?这样子方便勾引男人?瞧不出你还有真有一套,走,回万花楼卖弄你的身子去,不要脸的东西。”

    刘山这样的侮辱,对红丝来说是极大的冤屈。他没有衣服穿,是柳琴弦帮他找的这件睡衣,至少比没有衣服强,没想到招来这么大的误会。

    红丝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不想解释,也没办法发声替自己申辩。他想:随便你怎么羞辱谩骂,我是清白的,问心无愧。

    刘山越看红丝越来气,心想:怪不得师父不理睬自己,原来这些小妖精们擅长狐媚打扮,穿得花里胡哨的。特别是这个红丝,也不怕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故意穿上这种风骚的粉色睡衣,摆明了是专门勾搭人的货色。

    刘山隐约觉得师傅早晚会被红丝勾引走,压抑不住妒火中烧,愤愤地提拉起红丝的一条腿,往枣红马旁边拖扯。

    啊……天哪……我的腿,竟然拖拽我那条伤腿……

    被倒拖而行的红丝,双手松松垮垮地摊展开来,万箭撺心地痛疼席卷全身经脉,头脑中浮响起山崩地裂般地震荡轰鸣。

    “住手!放开俺儿子!”

    帮主陶鲨看不下去了,大喝一声,随即,发出一声仰天长啸,尖锐的啸声远远地传了出去,紧急召唤马铃帮的手下们。

    “你儿子?”刘山那里肯信?无视之,憋了一下嘴。

    “你不信?是干儿子,俺刚认的。”帮主陶鲨肚子里还有一句话是:这个干儿子确实是俺刚认的,只不过是一厢情愿,俺认了他,他不肯认俺

    刘山要笑痛了肚子,这是什么生搬硬套的亲戚关系?完全瞎扯淡。

    这时,仿佛从地平线上冒出来的,突然出现了二十几个人,从两侧兜过来。原来是马铃帮的帮众,听到帮主陶鲨的呼啸,跑来接应。

    那些跑在前面的人,一见面就乱纷纷地喊:“陶老大,陶老大,你怎么外出这么久?”

    帮主陶鲨看见手下们及时赶到了,顿时有了底气,神气十足地指手画脚道:

    “孩儿们,你们拦住这个穿蓝衣服的。还有,这个穿粉色睡衣的,是俺新认的干儿子,别伤了他。”

    刘山扔下了红丝的那条腿,掏出梳子,开始掰木梳的梳齿,很快地掰了一大把捏在手里,说道:

    “陶老大,你想以多欺少?也行,咱们就以武解决,你们一起上吧,刘某一齐打发了。红丝到底归谁,胜者说了算。”

    马铃帮的标志是什么?当然是大大小小的铃铛。陶老大身上挂的铃铛要大一些,手下们的铃铛要小很多。

    马铃帮的兵器当然也不例外,清一色的一串串铁铃铛,抡起来生风、砸在地下就是一个坑,不可小视。

    刘山看着马铃帮的人一个个手持铃铛的样子极为跋扈,不禁“噗哈哈”地一声长笑:“这就是你们的兵器?跟刘某的暗器有得一拼。”

    帮主陶鲨一本正经地说:“俺们马铃帮的兵器,天下无双,你怕了吧?你用的是什么暗器?也给咱们开开眼?”

    刘山张开手掌,亮出一把木梳的梳齿,老老实实地说道:“我的,这个。”

    陶老大和马铃帮一伙人看了,都哄堂大笑起来。

    ☆、第三十八章 孤注一掷

    红丝被冷落在一边,由于刚才被刘山拖扯,触动了那条伤腿,疼得他大汗淋漓,瑟瑟发抖。

    痛苦中,红丝口不能言、无法喊痛,也绝不肯求饶,只能将身子卷缩成一团,双手抱住那条伤腿,在地上辗转打滚,逐渐地向那匹马靠拢过去。

    那边,刘山摊开手掌心,把所谓的暗器一亮出,顿时招惹来马铃帮群雄的一片哄堂嘲笑声。

    “笑什么?刘某的暗器很可笑么?木梳齿暗器虽然不起眼,那也要看是谁使用。我师父更高明,飞花摘叶,照样百发百中,好似画龙点睛,说打左眼就不会打右眼,你们是不是更要笑破肚肠了?”

    帮主陶鲨收了笑,打圆场道:“姓刘的,就算你是好汉,也只有一个人,要对付马铃帮二十几个人,肯定吃力不讨好,不如就此罢手,俺们也不难为你。”

    刘山攥起手掌,炒菜似地颠了一把手中的木梳齿,一眼一板地说道:

    “难为么?就凭你们几个小样儿?刘某这一把暗器打出去,你们一帮子人,个个都得趴下。当然了,刘某也不为难你们,只要从今天开始,你们铁铃帮的名号,给我在江湖上消失。”

    “哇呀呀!”“这小子好狂妄。”“老大,教训他,咱们一拥齐上。”

    马铃帮一群人乱七八糟地叫喊了起来,不相信刘山在一招之内,会让铁铃帮全军覆灭。

    帮主陶鲨察觉刘山的口气非常强横,心里泛起嘀咕:

    难道这姓刘的当真是武功深不可测?要留一个心眼儿,可别着了他的道儿,万一真的失手,马铃帮就完蛋了。

    帮主陶鲨心存警觉,寻思对策,环顾了一下当场,一眼瞥见红丝倒在不远处,横着身子滚到了蓝衣人骑来的那匹枣红马前,慢慢地用手支撑起半个身子,意图去拉马缰绳。

    “干儿子,你干什么呢?想趁乱偷这匹枣红马?你先稳住神儿,盗马也不急在这一时。”帮主陶鲨见状,嘴里嚷着,顿时有了主意:

    利用红丝做挡箭牌!看你姓刘的怎么办?

    帮主陶鲨对红丝毫无怜悯,从始至终只是想利用他而已。他一个箭步窜了过去,一把拎起红丝的银发,将他拖回,反转他的身子提起来,从其背后伸臂勒住胸口,挡在自己的身前。

    刘山没料到陶老大这么狡猾,夹持了红丝做盾牌,自己来此的目的是要带走红丝的,所以不可能向红丝发射暗器。

    怎么办?事态出现了僵持。

    刘山犹豫片刻,摆出一副破罐破摔的态度,直言不讳地说道:

    “陶老大,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你以为红丝对于刘某很重要,所以你才会拿他做护身护。

    事实上,实话对你说,刘某对红丝半点好感也没有,只是想给师父露脸,亲自把他抓回万花楼去。至于红丝的死活,完全不重要,刘某带一个死的回去、亦或是带一个活的回去,都一样。”

    关于这一点,帮主陶鲨相信刘山没有撒谎。

    此刻,事态的发展扑朔迷离,下一步将会怎么走呢?双方心中都没底。

    刘山踌躇了一下,觉得话虽如此,毕竟自己抓一个死人回去,面子上不好看,说不定还会惹师父不高兴。

    “陶老大,刘某有个折中的办法,如你刚才所说,让你们开开眼。你把一个铁铃铛摆放在红丝的头顶上,刘某用一根木梳齿来射。

    如果木梳齿射穿铁铃铛,你们就认输,不许废话,把红丝交给刘某带走,另外,还要答应刘某做一笔大交易,如何?”

    帮主陶鲨想:姓刘的,你就吹吧,牛皮都要吹上天了。怎么可能办到,一根小小木梳齿能射透铁铃铛?再说老子也不是吃素的,等到你发暗器的时候,老子和红丝往下一蹲,让你射个大头鬼!

    红丝被陶老大一只手臂勒住胸口,身子靠在他的胸前,听着他们的对话,心想:万花楼是一个万恶吃人的地方,我宁可落在马铃帮手里。

    帮主陶鲨从怀里摸出一个很大的铁铃铛,那是象征帮主身份的信物,摆放在红丝头顶上,表示理解地说:

    “姓刘的,对不住了,俺这个铃铛又大又敦实,你将就点,就算你射不透,也没什么丢人的,千里马还有失蹄的时候。”

    红丝从小习文练武,深知刘山一定具有很深厚的内力,才会展露用木梳齿射穿铁铃铛的绝技。

    自从红丝被卖入万花楼以来,不断地伤上加伤,手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就连求死的机会也没有。现在,机会来了。

    红丝吸了一口气,用胳膊肘奋力向后杵了一下陶老大的侧腰,挣脱开来,伸手把头顶上的铁铃铛取下来,握在手里,单腿着地勉强站立着。

    明知道自己在这些强敌面前是逃不掉的,再加上身体极度虚弱,就算出手也不可能取胜,红丝的想法很简单:不想被抓回万花楼去,宁愿死!

    红丝想用这个铁铃铛做最后的一博,可惜身子开始摇晃,手软无力,他依然咬牙坚持着,对准刘山,孤注一掷,奋勇打出了铁铃铛。

    “就这?”刘山十分鄙夷地叫了一声,并不躲闪,一抖手,三根木梳齿同时激射而出,力道非常凶猛,目标分别射向铁铃铛、红丝、陶老大。

    好一个霸道十足的暗器!带着一阵石破天惊的呼啸声,结果立竿见影。

    第一支木梳齿迎向铁铃铛飞去,只听“得笃”一声,一个圆洞立现,穿透铃铛,斜飞出去了。铃铛受阻,笔直地坠落到地上。

    与此同时,射向红丝的木梳齿力道极为柔韧,“唰”地切断了红丝的几根银发,断掉的发丝打着旋儿飘落下来。

    第三支木梳齿出了一点小意外。

    刘山的本意是直射陶老大的手掌虎口,从而逼迫陶老大放开红丝。没想到红丝抢先一步挣脱出去,陶老大误以为红丝要趁机逃跑,猛地往下一拽红丝,恰好这时暗器袭来,直接射入了红丝的左肩,入肉三分,钉在骨头上。

    红丝被暗器打中,骨痛连心,仿佛万把钢刀撕心裂肺,一只手捂住肩膀,推金山倒玉柱一般,一头栽落到尘埃里了。

    ☆、第三十九章 身中暗器

    刘山一射三中,显示出了超凡的功力,赢得了马铃帮众的喝彩,他们以为刘山此举只是针对红丝,因为马铃帮一干人毫发无伤,倒霉受伤的只有红丝一人。

    “姓刘的,你想杀死俺的干儿子?杀人狂啊你,心肠够狠。”帮主陶鲨见刘山大意失手,得了便宜卖乖地叫了起来。

    刘山不理会马铃帮众的喧闹,径直走到红丝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红丝,冷冷地问:

    “你!很想找死么?刘某会成全你的。”

    刘山冷酷的话语,似乎把空气也冻结了,也冰封了红丝的心。

    天空中骤然刮起冷风,飒飒吹动着早春的寒意,吹拂着天上的云彩飘得很快,也吹动着红丝的银发飘飘飞扬。

    “姓刘的,你暗算俺的干儿子,暗器射进肉里了,还不赶快帮他拔出来?”

    刘山的神情僵滞了一下,虽然厌恶红丝,可是也不想让他现在就死,还要留他一口气,看看师父对他是怎么个态度。

    不管怎么说,毕竟也算误伤了红丝,刘山无可分辩,只得对陶老大说道:“帮个忙,你按住他,别让红丝乱动。”

    帮主陶鲨应声答应,伸手按住红丝,见他仰面躺在地上,双眉紧蹙,眸子微阖,炼狱般地痛楚令他不堪忍受。

    刘山撩起蓝衫衣襟,蹲下身去,用手一撕,扯掉红丝粉色睡衣的一只袖子,露出左半边的肩膀,肌肤光滑细嫩,宛如晶莹剔透的美玉。

    刘山从靴子外侧,掏出一把匕首,“呲”地一下,划开了红丝的暗器伤口,随即,刀子在皮肉里面反复地搅动起来。

    “我说,你下手轻点,我干儿子受不住,你瞧瞧,他脸色都发青了。”

    陶老大看着红丝张嘴欲呼疼、却发不出声音来的痛苦样子,居然产生了几分同情,心里对自己也感到奇怪,难道自己真的把这个盗马小贼当成儿子了?

    刘山不搭腔,只管用匕首挑拨,忽然,一低头,张嘴咬在红丝的肩膀上。

    “哇,你干嘛?怎么咬人?”陶老大离得近,看得分明,吓了一跳,惊叫起来。

    却见刘山抬起头来,嘴里牙齿间叼着一根木梳齿,原来他是因为手头没有医疗器具,只好用牙当镊子,咬住暗器,拔了出来。

    陶老大想擦汗,可是腾不出手来,两只手正在按住浑身抽搐的红丝。

    刘山随手把那条断袖子撕成几块布条,当做绷带,紧紧裹住红丝的肩膀伤口,包扎妥当。

    “这样就行了?不给他上药?”陶老大见红丝肩上的伤口很快就被鲜血染透了,连声问着,口气里对红丝有了几分关切。

    刘山忙活完毕,站起身来,冷漠地答道:“没药,让他忍着,疼不死的。”

    日头西斜,空气中凉意渐曾,刘山催促道:“行了,你松手。快点,借刘某一根绳子用用?”

    帮主陶鲨松了手,递过来一根绳子,无奈地说道:

    “姓刘的,俺愿赌服输,你的武功胜过俺,红丝归你了。

    你借绳子做什么?是不是防备红丝逃走?其实不用,俺干儿子明显只剩下一口气了,落在你手里,他逃不掉的,你没必要多此一举吧?”

    刘山接过绳子,抬脚踢了一下红丝,见他没有反应,扭过他的双臂,把他的手反绑了起来,呼了一口气,说道:“只是为了保险起见,这样子,就安心了,红丝这家伙彻底没希望逃跑了。”

    “你把俺干儿子绑得太紧,给他松一点行不?”

    “你婆婆妈妈的有完没完?真不成气候!陶老大,现在,咱们开始谈点正经事,一笔大交易,盗一匹汗血宝马,不知道你们马铃帮有没有这个胆量?”

    “汗血宝马?马主人是谁?据俺所知,咱们伊塔国好像没有这类的马。”陶老大嚷了一声。

    “废话,你小声点,别嚷的全天下人都知道。要是随随便便的一匹马,还需要惊动你们马铃帮?这匹汗血宝马不一般,盗起来当然要有一点难度。”

    “说清楚一点,成不?”陶老大凑近过来,洗耳恭听。

    刘山压低声音说道:“过几天,会有一个车队路过这里,车队里面有一匹汗血宝马,刘某愿意花重金,买下这匹汗血宝马。”

    “这算啥?不就是盗一匹马吗?小意思,就跟送到家门口的肥肉一样,老子的手痒痒了。”陶老大咧嘴笑,一听说盗马,有点莫名的兴奋。

    刘山轻咳了一声,低语道:

    “那个车队是护送西厥国沓娜公主,前来与梨弘王子和亲的,那匹汗血宝马是和亲公主沓娜的坐骑。听说这马来头不小,是西厥国阿慕国王陛下钦赐的御马。你们马铃帮敢盗这匹马吗?”

    帮主陶鲨并不觉得恐惧,大人物的坐骑有什么了不起?没什么可含糊的:

    “干!管他什么来头?老子盗的是一匹马,又不是劫人,有啥不敢的?”

    刘山揣摩着陶老大低估了这次盗马的风险,于是,漫不经心地问:“可否需要帮忙?人多好办事,刘某到时候来找你们会合,助你们一臂之力?”

    “不用,别小看俺们马铃帮,个个是盗马的行家,这笔大生意俺们接了,敲定。”帮主陶鲨觉得十拿九稳。

    交易谈完,刘山看了一眼被反绑倒地的红丝,果然他这次很乖地一动没动,也许是疼晕过去了?

    刘山也不细看,哪里管得了许多,红丝不死就行,于是,一伸手,抄起他的细腰,把他夹在腋下,翻身上马。

    “姓刘的,你不交一点订金?咱们首次做交易,需要信誉保证。”帮主陶鲨追问。

    刘山听了,点点头,扯起红丝的一缕银发,用手一砍,发丝立断,往马蹄下一扔,说道:

    “刘某答应你,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担保红丝不会死掉。这个信誉值得认可和信赖么?”

    “好吧,最后问下,你真的要把他带到万花楼去?”

    “当然。万花楼两年前成立的时候,预先修建了一个水牢,一直空着,因为没人敢逃跑。

    这次派上用场,红丝将作为第一个逃奴,被关进水牢,吊在那里的滋味,恐怕不太好受?”

    ☆、第四十章 青楼水牢

    傍晚,春寒料峭,冷风嗖嗖。

    天气骤然降温,变得寒冷起来,可是万花楼前厅却热闹喧哗,灯红酒绿,宾客盈门。与此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万花楼后院的地下室里,冷冷清清,没有人声。

    地下室最北边的一间是水牢,水牢池子中央有一根木桩,木桩上面安装有一个铁环。

    水牢里面有一个少年,双手被反绑着,满头银发被一根绳子扎束起来吊在木桩铁环上,身体浸泡在齐腰深的冷水里。

    那少年正是红丝,刚刚被刘山抓回万花楼,旋即被关进了水牢。

    万花楼成立于两年前,创始人是丁大老板。他建立万花楼的目的,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杀手集团二门主,因此,对于奸细或者逃奴之类的犯人,早有防备,专门修建了一个水牢,便于关押和审问。

    对于逃跑的奴才,万花楼的楼规是很森严的,特别是对于红丝这样的——偷东西、领头逃跑,触犯了两条楼规的小厮,更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入夜,万花楼二老板郭象铁青着一张脸,用一只手捂着红肿的鼻子,走进水牢,恶狠狠地看着吊在水里的红丝,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郭象弯下腰,伸手捏住红丝的下颚,抬起他的脸,阴森森地说道:

    “红丝,你这贱货,买来的时候就一文不值,现在又变得白发苍苍,简直成了一个吓人的老妖怪,留着你也没什么用了,白吃万花楼的干饭。”

    红丝被吊在冰冷刺骨的池水里,浑身冻得发僵,隐约听见郭象在那里说什么“白吃万花楼的干饭”,心里苦笑了一下,竭力扭转脖子,不想理睬。

    自从红丝被卖进万花楼,两天来,不论是逃跑、还是被抓回,他都滴米未进,所谓的白吃万花楼的干饭,他是一口也没吃到,早已饿得前心贴后心了。

    郭象见红丝落到这步田地仍然不屈服,不由得怒气往上撞,一个耳光扇过去,威胁道:“你再敢炸刺儿,爷就一刀,拿你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你杀吧,尽管动手。

    红丝勉强睁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十分鄙夷地看了郭象一眼,心想:自己这次逃跑失败被抓回万花楼,他们肯定不会轻饶,与其被慢慢地摧残折磨死,还不如一刀毙命。

    一名护院走进来问道:“郭二老板,那三个女人已经带来了,要不要一个一个开始审问?”

    郭象松了红丝,站起身来,吩咐道:“把她们三个带进来,一起审问。”

    原来,郭象奉了丁大老板的命令,必须要彻查万花楼里对红丝下毒的人,绝对要铲除内部祸害,以绝后患。

    万花楼三位姑娘走了进来,她们都是昨夜有客人点过名的。

    郭象怀疑这三位姑娘接待的客人暗中做了手脚,而姑娘们一定知道一些蛛丝马迹,所以要当着红丝的面先行审问一下。

    三位姑娘不知道被叫来水牢是为了什么事,只是一进来就感觉这里潮湿阴森,不约而同地叫了一声“二老板”, 怯怯地站立等候。

    郭象点点头,首先问道:“你们三个,有没有发现昨晚的客人有可疑之处?”

    三位姑娘一齐摇头,纷纷表示:没有发现可疑之处,昨晚饮酒至初更,客人喝得半醉,就告辞离开了。

    郭象邪笑了一下,哪里肯信。这么巧?三位客人齐刷刷地大半夜喝醉离开?招手说道:

    “你们过来,靠近点,看看水牢里的这个人,以前你们见过没有?”

    三位姑娘似乎这才醒悟过来,原来水楼里被关着人,走上前,仔细看去:

    只见水牢里被吊着一个银发少年,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奄奄一息的样子。

    三位姑娘摇摇头,都表示不认识。

    郭象道:“很好,都没见过。告诉你们,他叫红丝,是个小厮,刚被爷买进来两天。你们知道他的头发为什么变白的吗?是因为万花楼有人对他下毒,让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子的一个丑八怪,你们三个有没有觉得良心不安呢?”

    三位姑娘看见少年受刑的惨状,心里都很害怕,纷纷低了头,瑟瑟发抖,不敢答话,生怕惹祸上身。

    郭象瞪眼瞧着,尖锐的目光在三位姑娘身上来来回回地扫视了半天,发现其中一位姑娘抖得特别厉害,于是,指着她说:“你过来,去叫三声红丝,让爷听听。”

    原来,这位姑娘是阿琪的姐姐,她看见红丝被哑药害得头发雪白、半人半妖的样子,心里觉得很内疚,抖得很厉害,才引起了郭象的注意,把她单独叫出来试探。

    阿琪的姐姐俯下身子,看着红丝满头白发,肩膀上的伤处鲜血渗出,心头战栗,战战兢兢地叫了起来,发出慌乱的颤音:

    “红丝……红丝……红……”

    郭象逼近一步,一连声地紧紧追问道:“你一定以前见过红丝,对不对?你恨他,你跟他有仇,对不对?难道昨天夜里是你对他下毒?红丝现在变成这个鬼样子都是你害的,对不对?”

    阿琪的姐姐心理防线被击溃了,她双手捂了脸,呜咽地说道:“二老板,我是被逼的,我也不想这么做。”

    “那么,被谁逼的呢?说出来,爷可以轻饶了你。”郭象恩威并用地诱导着。

    “昨晚的客人,名叫梁齐,在翠环阁做事,他听说红丝要参加花船大赛,就给他喝了哑药。”

    郭象听完,脸色一变,说道:“既然这样,你就先在水牢里陪红丝吧?等大老板回来,再做处置。来人,把这个贱娘儿们关进水牢。”

    一名护院上前一推,阿琪的姐姐身子一倾,“噗通”一声落水,掉进了水牢的池子里。

    审问完毕,郭象一甩手,捂着鼻子,带了护院和另外两位姑娘离去。

    阿琪的姐姐爬起身,在水中移动到红丝身边,捧起他的脸,对他说道:

    “红丝,请你原谅我吧,我真的不是要害你的,别记恨我。那瓶哑药我撒了好多,你只要吃了解毒丸,会好起来的。”

    红丝昏沉中,心存宽恕,微微点点头:

    嗯,我原谅你,还有什么可以不原谅的呢?同是天涯沦落人。

    ☆、第四十一章 国舅发威

    伊塔国举国欢腾的一件大喜事:梨泓王子要和亲了。此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到了禹都边城。

    禹都边城外,城北三里左右有一个小镇,梨泓王子率领三百人的迎亲车队提前三天到达,临时驻扎在小镇上。

    梨泓王子彻夜难眠,天一亮,便独自进城,来到国舅府探望。

    大管家胡丹正巧在门房,急忙把梨泓王子迎进府内,说道:“王子殿下多担待,国舅爷心情不好,一夜没睡,这会儿正不爽呢。”

    梨泓王子有些纳闷,走进院子,问道:“怎么国舅也失眠?可知是为了什么事?”

    “此事说来令人着恼,我们国舅爷昨日从府衙监狱里赎出一个盗马小贼,并且大发慈悲给他解毒,视他为禁脔。

    谁料想,这个盗马小贼不思感恩戴德,竟然大白天私自逃走,惹得国舅爷大发雷霆,摔了一摞茶杯。”大管家胡丹如实说道。

    梨泓王子得知,不等大管家前去禀报,一直来到国舅府书房,听见里面“啪”地一声,估计又一个茶杯摔碎了。

    大管家胡丹敲了敲门,只听屋里面国舅爷问道:“怎么样?抓到了没有?

    “国舅爷,大王子殿下来探望。”

    梨泓王子立在房门口,叫了一声:“小舅,我来看你了。”

    国舅爷吴阜看见梨泓王子,哈哈大笑,一阵风似地来到门边,一把拉了梨泓王子进屋,说道:“梨子外甥,好久不见了,快进来。大管家,你去吩咐厨房设宴,我要给梨子外甥接风洗尘。”

    不一刻,一桌酒席摆设在前堂。

    国舅爷吴阜笑容满面地携了梨泓王子入席,三杯酒下肚,说道:“梨子外甥,你来得正好,我正要向你打听一些趣闻呢。”

    梨泓王子笑道:“小舅,我正好有三天空闲时间,三天以后和亲公主的车队才会到达这里。”

    “听说前些日子你喜欢上了一个少年,后来那少年被人杀死了,可有此事?”

    梨泓王子一听,停下了酒杯,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此事,徒增伤感,不提也罢。”

    国舅爷吴阜见梨泓王子不愿意深谈这件事,只得停住话题,举杯喝了一杯酒,说道:“因为我听了你的传说,很羡慕你们的情缘,所以,我也想这么做。”

    梨泓王子见国舅爷兴致勃勃,不忍心打断他的兴致,只得随意附和着问了一句:“小舅一向心高气傲,不知道这次是不是真的喜欢上谁了?”

    国舅爷吴阜仰脖饮了一杯酒,有些郁闷地说道:

    “梨子外甥,我说出来,你不要笑话。是一个青楼小厮,名叫红丝,前天晚上被我府里的主事仲费替我选中。

    听说他原本是一个盗马小贼,昨日我去府衙监狱赎他出来,一见之下,果然是一个天生的尤物,无以伦比的妩媚俊美,令人砰然心动。”

    “我怎么会笑话呢?大概越是碰到身世凄惨的人,越能引起我们的同情。”

    梨泓王子不禁想起了南宫明月,月何尝不是身份卑微的王府家奴呢?月,他死了,梨弘王子觉得自己以后不会再爱上什么人了,月已经把自己的所有的爱都带走了。

    月……我好想你……天上人间,我还能和你再相聚吗?

    梨泓王子端着酒杯的手停在了半空,陷入了沉思,怀念已经逝去的心爱的人,不禁黯然神伤。

    国舅爷吴阜喝酒海量,又饮了一杯,把酒杯一抛,劝道:

    “梨子外甥,我知道你失去了所爱的人,可是难过有什么用?不如做点实际的,振作点,听我说,咱们来一个君子约定:你帮我一个忙,我也帮你一个忙。怎么样?”

    国舅爷的话,果然吸引了梨泓王子的注意力,他立刻问道:“小舅说的帮忙,是指什么?”

    国舅爷吴阜拍案而起,愤然说道:“我要帮你,也是为国为民。当然,我知道,也许我不该插手国事,可是,西厥国欺人太甚,说什么要借兵三万,我认为,伊塔国的一兵一骑也不能借给他们,不能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

    梨泓王子没想到国舅爷会说出如此气势磅礴的话语,吃惊地看着大义凛然的小舅,说道:

    “可是,如果不答应借兵,西厥国就会向我国开战,到时候烽火狼烟、民不聊生,岂不是更糟?”

    国舅爷吴阜大笑起来,威风凛凛地说道: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把这要借出去的三万人马,交给本国舅挂帅统领,我会借助天时、地利、人和,设下陷阱,布局圈套,在禹都边城一带,把西厥国的来犯之敌,杀得屁滚尿流,叫他们从此不敢小看我们。

    我知道目前西厥国的兵马集结在萨珂大草原上,咱们可以在和亲之后,趁他们麻痹大意之际,先偷袭他们的粮草库。

    然后把他们引进来,在禹都边城东边山峦、西面湖泊、南侧树林,设下三个包围圈,采用滚木雷石、水淹、火烧等等方法,分三次把他们吞掉。”

    “真的?”梨泓王子听得有些兴奋,站起身来,说道:“国舅发威,果然非同小可,若果真如此,本王子愿为国舅做先锋。国家大事为重,我会暂时抛开儿女情长。”

    国舅爷吴阜胸有成竹,笑道“你呀,还是安心和亲去,不动声色地稳住公主最好。至于先锋官,我想,到时候设立擂台,广招天下的英雄好汉,选拔出一名武功高强的优胜者。”

    “小舅觉得设擂台的事,什么时候开始好呢?”

    “上面说的这些,都要等你与和亲公主拜堂之后。现在,还有三天的闲暇时间,不如你帮我一件私事?”

    “什么事?小舅请说。”

    “本国舅对万花楼丁大老板的身份很好奇,据说他是一个手眼通天的人物,我想知道究竟他通到哪里去了?

    禹都边城竟然藏龙卧虎,让本国舅心里很不踏实,我想请梨子外甥回王宫以后,帮我调查一下,此人到底是什么路数,会不会妨碍我们未来的大计。”

    这时,主事仲费敲门,进来禀报道:“国舅爷,听说红丝被抓回了万花楼,关在水牢里。

    国舅爷打算怎么办?需不需要咱们去万花楼抢人?”

    ☆、第四十二章 为情所困

    国舅府前堂内,国舅爷吴阜正在为梨弘王子设宴接风洗尘,听到主事仲费询问要不要去万花楼水牢抢人。

    “这么做,恐怕不妥。”国舅爷摆摆手,思索着说:“毕竟红丝是万花楼的人,如果咱们就这么明目张胆去抢,若是传出去,他们会说咱们以大欺小,仗势欺人。

    不如你先过去和他们协商,把红丝赎身买过来,具体需要花费多少银子,你自己拿主意。这点小事都摆不平,会让大王子殿下见笑的。”

    主事仲费犹豫了一下,说道:“还有一件事,让属下拿不定主意,请国舅爷明示。

    听说红丝发生了一些状况,变得满头银发。凭他现在这副样子,下个月的花船大赛很难取胜,形同废柴,国舅爷是否对他还有兴趣?”

    “红丝头发都变白了?”

    国舅爷吴阜惊讶之余,忽然想起自己昨天中午忙着应酬府衙大人,忘记了给红丝吃那颗温和性的药丸,才会出现这种意外的吧?不禁有些懊悔,叹息了一声,说道:

    “如果红丝的满头白发,是因为本国舅一时疏忽造成的,还有什么理由嫌弃他呢?”

    梨弘王子若有所思,触动心事,插话问了一句:

    “满头银发?本王子也曾巧遇过,昨天下午,来禹都边城的路上,看见一个大汉扛着一个银发人匆匆赶路,当时觉得有点古怪,也曾拦截询问,只是不曾深究。”

    主事仲费答道:“大王子殿下,那名大汉应该是马铃帮帮主陶鲨,他从国舅府客房屋顶上带走了红丝,后来又被万花楼的人抢回去了。”

    梨弘王子心念一动,想起红丝那几分熟悉的身材,联想起了月,他心潮翻卷,一瞬间难于自禁,不由的脱口说道:

    “万花楼,几次听你们提起了,是一个什么样的所在呢?本王子心有不甘,倒想见识一下。

    小舅,我想和你这位主事一同走一遭,去探一探这个龙潭虎穴,反正这三天闲着没事。”

    国舅爷笑道:“梨子外甥也对红丝感兴趣么?如果你去万花楼闲逛看热闹,看见了红丝,你可别喜欢上他,因为名分上仲主事已经替我包养了,他是小爷的人。”

    梨弘王子惨淡一笑,摇了摇头,有些心酸地说道:

    “小舅你放心,我心里只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他……他已经永远离开我了,我忘不了他,我不会喜欢上别人的。”

    国舅爷吴阜拍了拍梨弘王子的肩膀,安慰道:

    “别太过于悲伤,为情所困,给自己画很多小圈圈钻。一切都是天意使然,缘分到了的时候,也就不顾一切地去做了,哪里还管得了许多?”

    梨弘王子点头,转而对主事仲费交代道:“仲主事,这一次,本王子隐姓埋名和你去万花楼,只是好奇去看看,并无他想,你只管做你的事,不必顾忌什么。”

    主事仲费答应着,告辞国舅爷,引了梨弘王子,直奔万花楼而去。

    万花楼二老板郭象正在前厅接待来宾,看见主事仲费和一名身披黑色披风的少爷走了进来,慌忙迎上前说道:

    “主事大人赏光来了,这位客爷是哪位?引见一下。”

    主事仲费连忙郑重引荐道:“二老板,这位是我们国舅爷的上宾,没来过万花楼,特意过来看热闹散散心。”

    郭象殷勤相迎入座,命丫鬟上茶,躬身说道:“承蒙捧场,最近万花楼也还算热闹,宾客盈门,络绎不绝,这位客爷以后有空的话,只管来消遣,看热闹、图个乐子之类的,不在话下。”

    主事仲费唤过郭象,压低声音说道:

    “二老板,本主事奉了国舅爷之命,有一件要紧事和你商量。关于红丝,他的身价是多少?二老板开个价钱。”

    郭象一听,顿时心中明白,红丝这回可以让万花楼赚大钱了,心中窃喜,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平淡地回话道:

    “主事大人,红丝的标价,现在还没有确定。他最近逃跑被抓回,正在水牢里受罚,如果他熬得过今晚,明晚万花楼会给他挂牌竞价,到时候哪位客爷出的赏银高,红丝的初夜权就属于谁,这个都是按照万花楼的惯例,不会出岔子的。”

    “还要等到明晚?现在可以让我们去看一眼红丝么?”梨弘王子很失望,还要等那么久?

    “不可以。万花楼的规矩:被抓回来的逃奴,在受刑期间是不见客的。”郭象摆出一脸为难的样子,果断拒绝。

    主事仲费见二老板刁难大王子殿下不让见,不由得隐隐升上来几分不快,说道:

    “万花楼的规矩,对我们国舅府而言,还真没拿眼睛夹它。只不过听说红丝现在满头银发,本主事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变得很丑陋?因为看了才能知道,才能掂量一下,明晚是否值得为红丝花大价钱,毕竟国舅爷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郭象听主事仲费说的不无道理,也就不再阻拦,解释道:“主事大人请息怒,万花楼的规矩怎么敢针对国舅府呢?我这就带两位去地下室见红丝,这是特例,别人享受不到的。”

    “如此,多谢了。”主事仲费抬手请梨弘王子走在前面。

    梨弘王子跟随郭象走进地下室,来到水牢门外,水牢门上的一把大铁锁十分醒目。

    “主事大人,这位客爷,只能走到这里了,你们可以从大门上的小方洞,看看里面的情形。”

    梨弘王子急不可待地首先探头,向水牢里面望去,只见水牢的木桩上绑吊着一个白发少年,垂了头,肩膀上渗透出大片殷红的血迹,不见任何动静,忽然觉得心里掀起了震撼:

    为什么?为什么感觉他是月呢?一样的凄惨受苦,一样的少年,一样的绝强逃跑。

    啊,月……是你吗?

    梨弘王子有了心灵感应,他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盈盈水雾,看不清银发少年的样子了,只是心灵上似乎听到了月在哭……

    月……我可怜的月……你在哭吗?你的哭声让我好心碎啊。

    主事仲费感觉地下室阴森湿潮,浑身不自在,问了一句:“他还活着吗?”

    郭象奸笑了一下:“主事大人,请放心,我估摸着,红丝在水牢才被吊了一夜,应该不碍事。”

    ☆、第四十三章 拔剑相救

    梨泓王子微服来到万花楼水牢门外,看着里面的红丝,听说他已经被吊了一夜,便觉心中如同打水一般、七上八下地不平静,想到:

    ——也许这白发少年不是月?

    ——是啊,他叫红丝,不是月,是自己一厢情愿地痴心妄想,对月念念不忘。

    ——不管他是谁,毕竟他让我产生了一点关于月的感觉,我不能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梨泓王子思虑至此,对郭象说道:“既然这个红丝已经被吊了一夜,尝到了苦头,请郭二老板现在就放开他。”

    “这位客爷,不必为红丝求情,他是被抓回来的逃奴,关进水牢是罪有应得,理应受到惩罚。万花楼楼规森严,对于逃奴绝不轻饶。如今先吊他两天,没有立即处死他,已经是从轻发落了。”郭象冷漠的答道。

    “可是,红丝好像肩膀受了伤,还在流血,你应该给他上药,救治一下。”梨泓王子心地极其善良,不顾被拒,再次为红丝求情。

    郭象听了,不以为然,耸了一下肩膀,说道:“药也是需要花银子的,红丝这个贱货,偷东西、加上逃跑,两罪并罚,活该他受伤挨疼,万花楼不会再为他浪费一两银子。”

    梨泓王子望着水牢,默然站立,千丝万缕的思绪萦绕心头:

    如果这个红丝是月,自己会怎么办呢?一定会逼郭象放开他。可是,他不是月,他是红丝,自己连他长得什么样子也没看清楚,要不要下决心救他呢?

    第7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