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节
[古耽]禁脔 作者:司马唯零
第8节
那隐约的哭声,似乎又一次在梨泓王子的心头响起……
——哦,月……你是不是在责怪我不肯救人呢?
——我以前没有救得了你,羞愧难当,心意难平。今天,难道红丝是你的化身,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救吗?救他……如同救你一样?
这些想法冲击着梨泓王子的心扉,他鼻子一酸,热泪盈眶,多日来对月的思念仿佛汇集在了一起,激荡出一个心声:救他,救这个苦命的白发少年。
梨泓王子下定决心救人之后,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仿佛要又一次投入到救月的行动里,抑制不住的激动,心中喃喃自语:
——月……以前是我懦弱和无能,几次救你都功亏一篑。
——现在,冥冥之中,有了一线机会,满足一点渴望,我还是要救你,哪怕是你的化身,我也要救,救你的念头,已经深入了我的骨髓,这辈子都不能改变了。
郭象一连拒绝了梨泓王子的两次请求,心中觉得不安生,抬头望过去:只见这个身披黑色斗篷的少爷,目光忽然变得坚定起来。
“那么,请问,郭二老板真的打算不管红丝死活,要再吊他一夜?”
“当然,这一点毋庸置疑,国有国法,楼有楼规。万花楼不是路边的小茶寮,说来就来,说逃就逃,难道郭爷是陶瓷菩萨、心慈手软只做摆设的么?”
梨泓王子面容一凛,神情举止变得更加坚毅起来,他挺直了腰板,下命令道:
“既然没有回旋余地,郭象,你听着,少爷命令你:立刻给红丝松绑,把他从水牢里面放出来。”
郭象本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听了少爷的强硬口气,被惊骇到了,脚步站不稳,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梨泓王子毫不犹豫,撩开黑色斗篷,“唰”地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一把宝剑,架在了郭象的颈项上,同时心想:宝剑啊,对不起,拿你对付青楼这种小角色,有点大材小用了。
主事仲费没想到大王子殿下会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梨泓王子随即吩咐道:“仲主事,帮个忙,你从郭象身上取下钥匙,打开牢门,把红丝从木桩上解下来,放他出来。”
主事仲费不敢犹豫,立刻照办,从郭象的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打开牢房门上的大铁锁,走进去,看了一眼缩在水牢角落里的一个女人,那是阿琪的姐姐,也不理会她。
主事仲费松开红丝被吊住的那束头发,解了绑住他双手的绳子,把他从水池子里拉了上来,拖到了水牢的门外。
梨泓王子看着红丝倒在地上,显然已经昏迷,满头银发覆盖下来,急切间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见他全身湿漉漉的。于是,对主事仲费说道:
“仲主事,你解下我的斗篷,给红丝裹上,别让他着凉。”
主事仲费依言,用斗篷把红丝严严实实、从头到脚裹住。
一推郭象,梨泓王子命令道:“郭二老板,劳驾你送我们出去,你的护院应该没几个,要是你乱喊乱叫,引起打斗,少爷的宝剑可不长眼睛,保证一剑一个不留情。”
郭象早已吓得六神无主,两腿发软,央告道:“少爷饶命,这个红丝你如果想要,尽管拿去,反正也是一文不值、买一送一的倒贴货,万花楼没有损失。”
主事仲费左右权衡,不愿得罪任何一方,也替郭象求饶道:“少爷,饶了郭二老板吧?不如这样,你带红丝走,我留下来看管郭二老板一会儿,不让他喊人拦截。”
梨泓王子见主事仲费不敢激怒万花楼,也不勉强他,自己收起宝剑,附身抱起红丝,大步流星,往外就走,一边走,一边想:
——月……哦,不是,红丝,我终于可以救你出去了。
这一刻,梨泓王子心中快乐无比,好似时空再一次发生了错位,他似乎听见了月的笑声,一声轻微……感激的……赞赏的笑……
救人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虽然被救出来的人是红丝,至少也是因为月的缘故,才会救他脱离水牢,获得自由。
梨泓王子紧紧抱着红丝,走到后院墙边,翻身跃出去,直奔禹都边城的北城门。
一路上,梨泓王子左右思量:既然主事仲费不愿插手介入此事,自己也不能给国舅添麻烦,还是先去城北小镇,与自己的三百人迎亲队伍会合,再做计较。
梨泓王子急切之间,健步如飞,一转眼,来到北城门,却发现了一件怪事:
在北城门口,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
☆、第四十四章 遇到麻烦
禹都边城近日将要发生一件大事,举国瞩目的西厥国和亲车队进入伊塔国后,将首先路过这里并留宿一夜。由于禹都边城位于伊塔国的边界地段,与西厥国接壤,沓娜公主便选择这里与前来迎亲的梨泓王子会面。
消息一传开,一向冷清的禹都边城顿时变得热闹起来,人流簇动,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
特别是从远方各地,赶来不少观光的游人和商旅,在城门口沿线摆起了一条长龙般的小吃摊子,当场烹炸炒煮各色新颖美味的小吃,吸引了不少食客前来品尝。
城门守卫也加强了戒备,城门开放的时间大大缩短,只在午时过后的三个时辰内放行。
这天上午,城门还没有开,一些准备出城的人只好等待,他们大多坐在附近的小吃摊上吃喝东西。
此刻,万花楼丁大老板也被困阻在北城门口,只得带了大徒弟刘山,挑选了一家临近城门的小吃摊子,坐在那里歇息等候,随手点了很多糕点,却无食欲,只是闭目养神。
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即墨杀团的二门主,其总部设立在临国,此地的万花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分支据点,以大老板的身份作掩护,秘密执行其他重要的特殊任务。
丁大老板近些日子心情欠佳,由于最近接受的一桩买卖极其不顺手,被暗杀的对象竟然不翼而飞、下落不明,这笔买卖也就不了了之,因此受到雇主的百般指责,即墨杀团的名声大幅度的下降,大门主对即墨丁颇有微词,露出不满情绪。
这一次,即墨杀团接到新的任务,绑架西厥国和亲公主,从而破坏沓娜公主与梨弘王子的和亲。
今天一早,丁大老板接到密报:西厥国和亲公主的车队、进入伊塔国的第一个落脚点是——福晓驿站。
事不宜迟,丁大老板决定马上带领大徒弟刘山出发,前往福晓驿站,侦察地形,了解一下那里的情况。
福晓驿站距离禹都边城不远,位于城北十五里以外,丁大老板准备出北城门的时候,没想到城门还没打开,因而被困在城门口。
刘山无所事事,出不去城门,只能坐在小吃摊子上,师父不吃东西,他也没胃口,不住地东张西望,正无聊间,突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引起注目:
只见一位少爷,怀里抱着一个人走了过来,那人全身上下被一件黑色的斗篷包裹住了,可是,那人的一缕潮湿的头发滑落了出来,那是一缕明晃晃的银发。
白头发的人?刘山不禁怀疑起来,难道禹都边城还有一个满头引发的人,偏偏这时候凑巧被人携带着要出城去?
见城门未开,梨泓王子只好走到距离最近的一家小吃摊子前,说道:“老板,我要一碗白米粥,帮我装在一个竹筒子里。”
梨泓王子说着,忽然感觉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那冷飕飕的目光让人感觉阴森凌厉,是什么人呢?
只见小吃摊子的座位上,一个青年目光闪烁,手里拿着一把木梳,一下一下悠然自得地梳头,他那光滑油亮的头发更加滑溜了。
梨泓王子见梳头人是一个陌生人,一双眼睛盯住自己,目光中暗含着来意不善,不由得把红丝抱得更紧,心里暗暗警惕起来。
小吃摊子的老板很快地装好了一碗粥,把竹筒子递了过来。
梨泓王子付了银子,接过竹筒,转身就走,不想惹是生非。
刘山见师父闭目养神中,若有所思的状态,不敢打搅,自己站起身来,跟着那少爷走出二十余米,加快脚步转到他的前面,拦住去路,说道:
“这位少爷,请留步,有事要打扰一下。”
麻烦来了?梨弘王子暗暗蹙了一下眉头,不悦地说道:“我很忙,没工夫。”说着,想要绕开刘山。
刘山邪笑一下,闪身再次拦住去路,说道:“这位少爷,刘某请你留步,是对你客气。叫你站住你就走不了,不信你就试试,你抱着一个人还能从刘某的眼前走掉么?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自讨没趣。”
梨泓王子压住火,低声喝道:“无赖小人,滚一边儿去,你拦路想干什么?别忘了这里是城门口,大庭广众之下,你还敢公然无礼吗?”
“笑话,还没有什么刘某不敢做的事!只不过,现在并非公然无礼,刘某只想看看你怀里抱着的这个人,我对白头发的人没有好感,只有好奇。”
“本少爷要是不让你看呢?”
刘山听见这么苍白无力的话,不由得咧嘴一笑,伸手掏出一把木梳,梳了几下头,说道:
“这个就由不得你了,听说万花楼里有一个小厮满头银发,逃跑很有一套办法的,刘某昨晚刚把他抓回来,现在不得不怀疑他又逃跑了,你手里的这个人,我怀疑就是红丝。
梨泓王子听见刘山张嘴叫出了红丝的名字,心里一惊:难道露馅了?这个姓刘的,也太火眼金精了,看来此事不能善罢甘休。
“姓刘的,少爷没心情陪你玩。我手里这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子,和你没关系,随便你妄自揣测,本少爷说不让看,就不让看,这里又不是万花楼,一切由你说了算?”
刘山挑眉说道:“你是逼刘某动手么?”
“如果你想动手,本少爷也不惧,奉陪就是。这里人多,你想在这里舞刀弄剑?还是另外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动手?”梨泓王子义正词严地答道。
刘山不禁犹豫了一下,因为如果依照即墨杀团的惯例,杀人办事当然要悄悄进行、掩人耳目才好,可是,如果是用万花楼的身份,那就不必顾虑许多。
不知道师父的意思会是怎样?师父在此,刘山不敢冒失,仔细想:
若在城门口,当众打斗起来,肯定不妥。
这少爷是步行,怀里抱着一个人,走不远的。不如请示过师父之后,出城骑马追上去,到那时,凭师父和自己的武功,手到擒来。
刘山最想知道的是:如果师父看见红丝满头银发,会不会嫌弃他?
☆、第四十五章 并肩战斗
正在紧急关头,北城门豁然大开,终于放行了,人潮立刻涌了过去。
梨泓王子见刘山犹豫,也不想深究原因,急忙绕开他,随着人流出了禹都边城。
北城门之外,是一片小树林,现在是初春季节,树木还没有发芽。
梨泓王子抱着红丝走到树林边,觉得他的身子越来越冰冷,想起他刚从水牢里出来,身上的衣服都是湿漉漉的,要赶紧想办法帮他烤干衣服。
梨泓王子小心翼翼地把红丝放下来,让他靠着一棵小树坐下,自己去捡树枝。
树林边的地上有很多枯枝,梨泓王子很快就捡拾了一大堆,点燃起篝火。
篝火熊熊燃烧之下,梨泓王子把红丝抱到了火堆旁,为他打开黑色斗篷,轻轻撩开遮在他脸上的头发,附身仔细看去,不由得大吃一惊,一颗心砰砰地狂跳起来,仿佛要从嗓子里面蹦出来。
天哪,太像了,红丝和月简直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的俊美、一样的诱惑,难道是上天派他来到自己身边,给自己破碎的心带来一点安慰的吗?
红丝闭着眼睛,躺在黑色斗篷上,粉色的睡衣潮湿未干,微风下,他打了一个冷战。
梨泓王子紧忙抱起红丝靠近火堆取暖,有点像喃喃自语似地问道:“红丝,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想问你,你听得见吗?可以回答我吗?”
红丝睁开眼睛,看见梨泓王子很关切地询问自己,他的话语仿佛春雨般滋润心田,他的怀抱好似春天的温暖,自己被梨弘王子抱着,觉得很惬意很舒适,他心里想说:
梨……我不是在做梦吧?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红丝那俏丽的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难得的重逢喜悦使他忘记了浑身的伤痛,他张了张嘴,却没办法发出声音来。
“红丝,你说不出话吗?你是天生的哑巴?还是后来被人残害的?是谁害的你?”
红丝苦涩地摇了摇头,目光有些莹然。
篝火中的树枝噼啪作响,梨泓王子抱着红丝烤火,神情恍惚地对他诉说着:
“红丝,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我一个故去的朋友,我忘不了他。
今天看见你,就好像看见了他,你给我的感觉好像是他复活了,所以,我冒险把你救出了水牢,宛如是救他一样,我真的要搞糊涂了,如果你是他该有多好。”
红丝静静地倾听着梨泓王子的肺腑之言,美丽的眼睛噙了一滴泪水,缓缓地伸出手去,环住梨泓王子的腰,把脸埋进他的怀里,默默地流泪。
过了一刻,梨泓王子捧起红丝满是泪痕的俏脸,对他低语道:
“红丝……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把你当做是他了。
你的样子、你的气息、你的一切,无时不刻让我产生错觉了,抱着你就好像是抱着他,我多想吻他啊,我们的初吻始终没有完成下去,现在我有一个请求,请你允许我以后叫你月吧?
红丝……我想吻你……我知道我有点唐突,可是你别误会,我不是色狼。”
红丝张开一双漂亮的眸子,眼眸中流露出来的是痛苦、彷徨、无奈和辛酸:
——梨,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的,我从来都不忍心、也不可能拒绝你的好意。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我知道你要和亲了,过几天你就要迎娶沓娜公主过门,我这个苦命人掺杂在你们两个中间,叫我何以自处?
红丝很伤心,挣扎开来,想坐起,不料肩上的伤口更痛了,原来刚才一动,伤口破裂淌血,剧痛无比,只得又倒下。
突然,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
“这个白头发的蠢货,就是万花楼的红丝?怎么和这位小哥儿卿卿我我的?”
刘山素知师父平日里喜欢美男,厌恶丑陋的人,现在,果然嫌弃红丝满头白发,于是心中大乐,幸灾乐祸地说道:
“师父,这个银发人就是万花楼的小厮红丝,能耐不小,居然能从水牢里逃走,而且这次是他第二次逃跑了,死性不改。”
丁大老板骑在马上,面容冷峻,看着火堆旁的红丝满头白发,匍匐在黑衣人的怀抱里,神态亲密,心中便有几分不喜,生硬地说道:
“你,穿黑衣服的,把红丝交出来。”
梨泓王子没想到他们追来的这么快,响起竹筒里的白米粥还没来得及给红丝喝呢,没好气地说:
“本少爷绝对不会把红丝交给你们。万花楼对红丝太狠毒了,把他折磨得伤痕累累,还没日没夜地吊在水牢里,他会很快死掉的。”
丁大老板面色一沉,正要发话,忽然看见梨泓王子腰间佩戴着的一钩一剑,猛然想起一个人,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不由的沉吟片刻,口气缓和了下来,说道:
“这个红丝,是万花楼花银子买回来的奴才,短短几天之内,偷东西、逃跑、简直反了天,敢情是觉得万花楼各位老大们软弱可欺?老夫认为:按照楼规,把他关进水牢,并不为过。”
梨泓王子见事态紧急,把红丝放下,伸手拔出宝剑,说道:
“既然话不投机,没必要争论下去。你们想要红丝,必须先过本少爷这一关。怎么样?你们两个一起上?”
红丝知道刘山和他师父武功卓绝,如果他们二人联手一起上,梨泓王子一个人很危险,很难打赢的。他费力地想要爬起来,一只颤抖的手伸向梨泓王子。
梨弘王子很惊奇,叫了一声:“红丝,你好好休息,我来对付。”
红丝大为着急,生怕梨泓王子轻敌,一旦动起手来,后果不堪设想,肯定会受重伤的。
——梨,等一下,我要和你并肩战斗!
红丝咬了牙,慢慢地支撑身子,跪起一条腿,颤颤巍巍地想要站起来。
梨泓王子看他竭尽全力的样子,很是心疼,急忙弯腰搀扶。
红丝勉强站立起来了,一条伤退抖个不停,他指了指梨泓王子手中的宝剑,伸出手去。
梨泓王子有点诧异,一个万花楼的小厮也会剑法吗?惊奇地问:
“红丝,怎么了,你想要剑?”
☆、第四十六章 自大轻敌
禹都边城北门外,小树林边,一场武功高强者的较量就要开始了。
梨泓王子为了保护红丝,拔出宝剑,要和万花楼丁大老板师徒二人对阵。
红丝被梨泓王子的真挚情义所感动,挣扎着站起来,伸手想要梨泓王子握着的那把宝剑,决心和他并肩战斗,同生共死。
“红丝……”梨泓王子温柔地叫了一声,目光里充满了万千情意。
他想起以前,有一次在小庙里,月为了自己不受伤害,曾经舍命求死,那神态和现在红丝的表情何其相仿?不禁唏嘘,有些神志恍惚地说道:
“红丝……你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月,我好担心、好害怕。
……我怕你要重蹈月的覆辙;我怕你因为我的缘故,想和敌人同归于尽;我怕我会从此失去你,从此我们天涯永隔,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月……我是多么想念你啊……你不要再一次离开我……”
在这紧要关头,面临生离死别的考验,气氛变得悲伤起来,梨泓王子一万个不舍得,仿佛红丝和月重合叠加在一起了,觉得自己又要第二次失去月。他不想失去,哪怕是月的化身、月的影像、月的幻觉,哪怕是牵连到月的一点点思绪。
梨泓王子情不自禁地把红丝搂进怀里,眼泪津津而落,一颗心被巨大忧伤所吞噬,完全忘了身旁还有两个强敌对手在虎视眈眈。
红丝是一个至情的人,他再一次被梨泓王子的眷恋之情所打动,感激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想到:
——梨,原来你对我的真情并没有改变,即使你误认为我死了,你依然没有忘记我。
——梨,感谢上天,赐给我机会和你再一次相遇。这次相遇让我知道了你的心意,这些珍贵的情感传达给我已经足够了,我不再奢望更多我得不到的东西。
梨泓王子紧紧地搂着红丝,感觉他的泪水浸湿了自己胸前的衣衫,他悲哀地说道:
“红丝……你现在这个样子,多么虚弱啊,就算你会使用剑法,你哪里有力气出招呢?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保护你一次吧?我会挡在你的身前,护住你,不让他们伤害你。
刘山跳下坐骑,拔出靴子里的匕首,不耐烦地看着梨泓王子对红丝倾诉情殇,早就跃跃欲试地想要动手,可是,看见师父没有发话,也不敢贸然进击,站在原地不停地跺脚。
丁大老板看着梨泓王子和红丝俨然是一副生死诀别的样子,略略有些妒忌,心想:
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就算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值得如此大惊小怪?难道对一个人的真爱,即使他变丑陋了,也毫不计较,依然爱恋如初,甚至更胜以往?
爱情是神圣的东西,可遇而不可求,丁大老板自以为一直游戏风尘、沉迷爱河,可是他没有得到过如此真切的深情厚谊,他心中隐约有些触动,过了良久,才开口说道:
“穿黑衣服的,老夫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如果你老老实实回答,老夫就不为难你。”
梨泓王子一手持剑,一手揽住红丝的细腰,说道:“本少爷是什么身份与你无关,只要你不为难红丝,比什么都强。”
丁大老板面色变得极其晦暗,有人胆敢如此顶撞,真是活腻了。他伸手从背后摸出一根修长的紫玉箫,一指红丝,说道:
“小子,你是与老夫无关,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却与老夫有关系,你如果不如实回答老夫的问话,只怕他的身上要增加几个透明窟窿,你信不信?”
“你好卑鄙,只会对受伤的红丝下毒手?有本事冲着本少爷来,我的钩剑合璧还不能挡住你的紫玉箫?”
梨泓王子怒斥着,急忙扶着红丝转身,把他靠在小树旁站立,轻轻吻了他的脸颊一下,然后,回过身来,挡在他的身前,伸手拔出长钩,一钩一剑横架在一起,潇洒地摆出了一个完美剑式的预备造型。
丁大老板冷哼一声,说道:“小子,你太狂妄了,你以为凭你的三脚猫功夫,就可以护着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全身而退?你也太小看我们万花楼。”
刘山见机会成熟,主动请缨出战:“师父,让徒弟和这小子过两招,试探一下深浅,师父只管去收拾红丝。”
丁大老板点头答应,嘱咐道:“徒儿,小心点,这小子使用的兵器很特别,小心他的钩法有古怪。师父给你压阵,那个白头发的跑不了。”
刘山走近前来,按照惯例,掏出木梳,象征性地梳了几下头发,手指一用力,一排梳齿掰了下来,握在手里,喊了一声:“接招,暗器来了。”手腕一抖,全部发射了出去。
那些木梳齿暗器分上下左右不同的方向,朝着目标袭击而来,攻势凌厉,隐隐含着呼啸之音。
梨泓王子从小练武,钩剑合璧的招式练得滚瓜乱熟,看见暗器乱纷纷地飞来,急忙举钩舞剑,好像搅拌东西一样,绕着一个中心开始旋转起来,兜起一股气流的漩涡,迅速地扩张开来。
刘山一向以自己的武功高强而自负,哪里看得起少爷这样的人?料想和万花楼小厮泡在一起的人,怎么会是什么厉害角色?心中自大,不免妄自菲薄:认为少爷和红丝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刘山的轻敌大意,给他自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梨泓王子的自卫防守表现出了强大高超的功力,钩风夹杂着剑气,锐不可当,一瞬间把木梳齿绞得稀碎,,变成了木粉细雨,反击了回来。
刘山没想到梨泓王子的自卫和反击连贯有序、一气呵成,面对巨大的回旋气流,暗暗后悔防备不周。
他躲闪不及,只得挥舞匕首迎挡,慌乱中,感觉到一些木粉洒在了脸上,热辣辣轻微痛感,用手一摸,满脸是血,不由得惊叫了起来。
梨泓王子剑法气贯长虹,一举击败了刘山,得胜后喜之不尽,安然一笑,回头去看红丝时,不禁吓得魂飞天外。
☆、第四十七章 血肉之躯
小树林边,一场打斗一触即发。
丁大老板答应大徒弟刘山压阵,言出必行,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当刘山开始掰断木梳齿的时候,丁大老板会心一笑。这类情况他见得多了,徒儿每次出手都是完胜,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那时,梨泓王子为了迎战,让自己施展剑法钩法的时候有一点回旋余地,只得向前跨了一步,露出了挡在身后的红丝。
丁大老板的目光不由得转移到红丝的身上,看着红丝一点一点地发生了外观改变,视线便被吸引住了。
红丝经过刚才烤火,以及心中为梨泓王子担忧过度,原本苍白无血的脸色,浮上了一抹病态的晕红,他的一双明眸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梨泓王子的一举一动,丝毫不为外界所动。
红丝是练过武功的人,他的剑法非常高超,可惜,他说不出话来,没办法把这件事告诉梨泓王子。确实,梨泓王子说得对,红丝即使会剑法,可是身体太虚弱,没有力气施展武功,就算得到了一把剑,也帮不上大忙。
红丝依靠着一颗小树,一只手扶住树干,身体慢慢地站直,聚精会神地看着前方,俨然是一位沙场上的战士,等待着冲锋的号角,他心里默念着:
梨……你放心吧,你只要应对你前面的进攻就好,你的后方空挡就交给我吧,我发誓:我会用生命,护卫住你的后方安全。
丁大老板看着红丝,心里经过了几番起伏波折:
刚才第一眼看去,见红丝满头银发,觉得十分丑陋,心中便怀有三分厌恶。红丝长长的白发遮挡住半边面孔,丁大老板完全看不出来他就是——自己前不久在萨珂大草原上、强行要收为第十三徒弟的那个打狼少年。
现在再看红丝,觉得他外表虽然是那么的落魄憔悴,衣衫褴褛,虚弱不堪,但是,他的眼神却给人一种意志顽强、视死如归、一名即将出征沙场、斗士的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丁大老板以前一贯是以貌取人,贪婪徒儿们的美色,收了一大串儿的徒弟,每每喜新厌旧,没想到现在看见红丝,短短的一会功夫,印象改变了好多,不再嫌弃他的白发。
眼看着大徒弟刘山就要出手了,丁大老板把紫玉箫随意地在手里颠了颠,对大徒弟刘山的武功是极有信心的。刘山从小是个孤儿,自己收他为徒,带在身边五、六年,倾囊传授给他他一身功夫,对他可谓是恩重如山,知之甚深。
几年来,丁大老板对刘山信任有加,视如心腹,却不曾对他宠溺过,也不知道刘山对自己真正的心思。
刘山暗恋师父多年,始终没敢公开表露出来。每逢师父执行暗杀任务功败垂成的时候,他总是牵肠挂肚,挖空心思帮师父扭转败局。他盼望着有一天可以得到师父的专宠,然而,日复一日,至今未能如愿。
刘山终于对梨泓王子发动攻击了,他的暗器暗含着一股疾风横扫过去,以为必定得手、从而大获全胜。
可是,当丁大老板看见梨泓王子出招抵御的时候,钩剑合璧的威力盖世无双,剑锋凌厉,排山倒海的气势雄浑无比,宛如强龙压住地头蛇,他大吃一惊,脸上变色,暗叫一声:不好,大徒弟要糟。
救徒弟!丁大老板惶急中,不顾身份,凌空打出紫玉箫,偷袭梨泓王子。
红丝扶着小树,立在梨泓王子的身后,第一次看见梨泓王子施展出来深不可测的武功招式,把自己两个人护卫得很严密,敬佩不已。
怎么?突然地,红丝感觉到了一股杀气蔓延过来,是丁大老板!
一股杀气从天而降,至刚至阳,如同快刀斩乱麻,所向披靡,“呲“地一声,竟然穿透了梨泓王子钩剑合璧的防御气阵,直奔梨泓王子的后心袭来。
啊……梨,危险!
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红丝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安全,他想到的是梨泓王子的安危,不能让丁大老板干扰梨泓王子的正面作战。
不!不要伤害梨!
梨……这个自己曾经爱过的人,现在不得不自己逼迫自己不再爱他,让他安心去和亲,他的前途是美好光明的,不要因为自己的连累,打乱他的幸福生活吧?
这些念头只是一瞬即过,红丝已经合身扑了出去,扑进了梨弘王子钩剑合璧的强大气阵,扑向了紫玉箫划过长空奔袭而来的闪电激流。
来吧,让一切的打击都降临在我的头上吧,让一切的苦难都因我而结束吧!
纵然粉身碎骨,我也不在所不惜,只要能救梨,我会含笑九泉的。
红丝扑进去了,他心如明镜,知道自己这一扑进去,就是扑向了死亡,没什么可怕的。
刹那之间,红丝的血肉之躯,同时遭遇到了两大气流的撞击,如同遭遇到雷劈电闪,险些支离破碎。
团团杀气好似一层层迷雾,黑茫茫的看不清楚方向。
红丝只觉得身子被搅动撕扯着,身不由己地不停翻滚,粉红色的睡衣顿时化作了散碎的布片,零落飞散开来,变得赤|裸了的上半身,被紫玉箫贯穿了左肩而过,连人带箫一起,被牢牢地钉在了小树上。
红丝没有来得及发出半点声音,他也发不出声音来,他的身子被钉牢在小树上,默默地垂下了头,满头银发垂落下来,随着微风缓缓地摇摆晃动
梨泓王子全心全意施展武功,打败了刘山,刚要松一口气,回头看去,不禁大惊失色,吓得魂不附体。
“红丝……”
梨泓王子大声喊叫起来,手中的长钩宝剑统统脱落到地上,他踉踉跄跄回转身体,扶住红丝瘫软的身子,一声一声,凄厉地叫着他的名字。
“红丝……求你不要离开我。”
天啊!难道我终究是不能保护他吗?饶恕我吧,月,你的化身我也保护不了,我真没用啊。
梨泓王子含泪伸出颤抖的手,握住插在红丝肩上的紫玉箫,有点不敢拔出来,深吸了一口气,一咬牙,猛地拔出,顷刻间,血花四溅,喷了梨泓王子一身。
☆、第四十八章 宠溺徒儿
第一轮攻击过后,刘山吃了一惊,感觉脸上一阵火辣辣地痛,他伸手一摸,满手是血,不由得惊叫起来:
“哇呀,师父,我……”
原来,在刚才的性命搏击之前,刘山的想法很特别,他不是以击溃敌人为前提,而是想在师父面前,尽量让自己变现得潇洒一点,以赢取师父的雅然一笑。
因此,这次的攻势,刘山采用了最优美的身姿、非常漂亮的手法,希望能博得师父的欢心,以后对自己多一些恩宠。
刘山万万没想到,自己发出去的暗器,被梨泓王子的剑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烈地击碎、化作漫天的木屑流星雨,强劲地反弹回来,坠落在脸上。
刘山以往与人交手,可说是百战百胜,从未打过败仗,现在第一次被人打伤,也没搞清楚脸上的伤势究竟如何,首先哇哇怪叫起来。
况且平日里,刘山非常注重自己的脸,总想显得出类拔萃、与众不同,每天打扮得油头粉面,现在面部一受伤,顿时六神无主,一叠声地喊师父。
刘山在心慌意乱的时候,为什么不喊娘呢?因为他从小是孤儿,被师父收养好几年,眼里没有别人,心里就只有师父。
丁大老板见大徒弟刘山受伤,也慌得麻了爪子,急忙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奔过来,急急地说道:“徒儿,你伤得重不重?快让老夫瞧瞧。”
刘山双手捂了脸,后退了一步,带着哭腔说道:“师父别看,千万别看,我现在一定很丑,说不定变成了满脸血点麻子,相貌一定很吓人的。”
丁大老板放缓了脚步,充满安慰的口气的说道:“徒儿,你把手拿开,老夫只瞧一眼,看看伤势如何,好尽快想办法帮你医治。”
“不,不。”刘山又向后退了两步,哭泣着说道:
“师父,我要离开了,我以后再也不能追随师父了。”
“徒儿,你要去哪里?你不要师父了?”丁大老板有些意外,郁闷地问。
刘山“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和师傅告别:“师父,我的脸毁容了,以后没脸呆在师父身边了,让我走吧,以后自生自灭。”
“徒儿,听我说。”丁大老板哽咽了一下。
刘山爬起来,抬起一只衣袖挡住脸,举步又止,想听师父要说什么。
“徒儿别走,留在我身边,老夫不会嫌你丑的。”
丁大老板说的这一句话,也许是出自真心的,可是刘山不会相信的,因为师父看见红丝的银发,霎时没了好感,连要收第十三徒弟这回事也记不起来了。
刘禅心灰意冷,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师父以前就不喜欢自己,如今,自己容貌变丑,师父更不会喜欢自己了。
绝望中,刘山用衣袖掩面,拔腿向树林里面飞奔,绝尘而去。
“回来……山儿……”
丁大老板眼见刘山要离开自己了,一霎那,心神激荡,醒悟到自己原来是这么的舍不得大徒弟,不想看见他离开,不想失去他,急切中,称呼也改变了。
丁大老板想起当年,自己初遇刘山,见几个小叫花子正在和他争抢一碗米饭,那时候刘山紧抿着小嘴唇,一个人势单力薄,对付好几个人也不示弱,那副坚忍不拔的神情,一下子就吸引了丁大老板,决定带走他,收他为徒。一晃好几年过去了,他成了丁大老板的影子,寸步不离。
“山儿,老夫身边不能没有你。”丁大老板说着,追进了小树林。
小树林里光线很暗,刘山步履虚浮,身体歪歪斜斜地晃荡着,被脚下的树枝一绊,扑地摔倒。
丁大老板追上来,走近刘山,温和地叫了一声:“山儿……你怎么了?不去治伤,跑进树林里来做什么?”
刘山扑在地上,语音幽幽:“师父不喜欢我,以后更不会喜欢我了,我不想自讨没趣,赖皮赖脸在师父眼前。”
丁大老板扳过刘山的身子,见他依旧用一只衣袖遮住面孔,叹息了一声,对他说:
“山儿,师父喜欢你,一直都想宠爱你,只是这几年,你做得太棒,太出色了,文才武略样样精通,把师父给比下去了,师父脸上无光,年纪又大,怕你讨厌老夫过于亲近。”
刘山听了,心中感动,但由于自己失去了原有的姣好容貌,渴望的东西变成了过眼云烟,只得不安分地转动着身子,泄气地说:
“太晚了,一切都来不及了。师父武功盖世,风流倜傥,我现在这个丑样子,已经配不上师父了。”
丁大老板见刘山固执不听劝,心里发急,一跃身骑在了刘山的身上,上下胡乱摸索一气,又解开他的衣衫,假装生气地说道:
“胡说,什么叫太晚了?不晚,一点也不晚,现在师父就要了你,以后你就属于老夫一个人的了。”
“师父……师父你不嫌弃我吗?”刘山被师父压在身下,赤身扭动了几下,心里忽然变得很甜蜜,终于盼到彩云归,师父的恩宠以待。
丁大老板这几年对刘山这样的温如处子眼馋得很,几次饥渴难耐时,恨不得把他囫囵吞枣地吃掉,后来虽然收了十二个徒弟,也觉得索然无味,一个个都比不上刘山的风雅。
丁大老板喜欢刘山,不仅喜欢他的聪明才智,更喜欢他的性格隐忍,他明明羡慕嫉妒师弟们,却强装笑颜,藏而不露。
“山儿……你的皮肤很光滑,手感很好。”
丁大老板双手游走,按摩到了刘山的胸前,揉捏着他那富有弹性、含苞欲放的两处红晕,细语温言地说着。
刘山生平第一次被人贴身爱抚,更是被自己倾心的师父爱抚,不由得心花怒放,全身发软,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粘腻糊糊的温柔乡,置身所在的小树林变成了天堂,轻飘飘的快感油然而生。
刘山还是不放心,嘟囔着呢喃:“哦……恩……师父,别看我的脸。”
丁大老板俯下身,隔着刘山的薄袖,吻了吻他那圆滑似水、鲜艳欲滴的嘴唇,腻声道:
“山儿,不用顾虑,老夫答应,不看你的脸。你的身子妙不可言,已经让老夫百看不厌了。”
☆、第四十九章 恨意难消
刘山心里大乐,数年的渴望,今日终于如愿以偿。
丁大老板在情场上虽然花心,可是,此时此刻,他的脑海完全被刘山占据,只想对他宠溺。
刘山被师父百般爱抚着,咧着嘴乐不可支,忽一会儿,想起一件事,纠结不安,忍不住问道:
“师父,我很想知道,我和红丝,谁更让师父喜欢多一些?”
丁大老板捏了刘山大腿一把,嘴里叼着他的耳垂轻咬几下,不爽地说道:
“山儿,你这个小醋精,不专心享受师父对你的宠爱,怎么提起那个白头发的倒霉蛋儿?老夫与他今日只是初见,哪里谈得上喜欢二字?你东拉西扯些无聊的,扫了老夫的兴致,可要罚你呦。”
刘山不想让师父扫兴,可是心里存在障碍,如同鱼骨哽候,不吐不快,不自觉地继续说道:
“可是,师父和红丝不是初见,以前见过他,在萨珂大草原上,那个要收的第十三徒弟,师父没有认出来吗?”
“十三徒儿?红丝?这么巧?”
丁大老板闻听此事,眯起眼睛,想起大草原上的那个勇斗饿狼的少年,自己确实曾经想收他为徒,可是却没办法和白头发的红丝联系在一起。
丁大老板楞愣地沉思片刻,果然兴致大减,收敛,放开刘山的身子,翻身坐起,随手拉他起来,说道:
“山儿,你提起红丝,不知他现在是生是死,咱们出林子去看看。还有,你的脸伤也不能耽误下去了,别落下什么伤疤痕印之类的,要马上去找大夫医治。”
刘山顺从地点点头,毕竟在树林里席地温存不习惯,时间也不太合适。
丁大老板携了刘山的手,缓步走出,远远地看见小树林边上的黑衣少爷和红丝,心想:原来他们还在。
刚才,红丝为了保护梨泓王子,被丁大老板的紫玉箫击中,身子被钉在了树上。
梨泓王子见状,惊恐交加,扶住红丝的身子,失声叫道:
“红丝,你怎么样啊?
梨泓王子见红丝垂头不语,心慌意乱,想到应该先把红丝从树上解救下来。
梨泓王子含着热泪,伸出的手剧烈颤抖,几乎握不住插在红丝肩上的紫玉箫,哀求道:
“红丝,你别吓我,告诉我你还活着,睁开眼看我一眼好不好?”
红丝似乎没听见,没有一丝反应。
梨泓王子担心害怕中,握住紫玉箫,不敢往外拔,深吸气,咬牙,奋力拔出。
顷刻间,随着紫玉箫的拔出,红丝的肩头血如泉涌,喷在了梨泓王子的黑色衣衫上。
红丝的身子有些僵硬,直挺挺地一头栽倒在梨泓王子的身上。
梨泓王子大受惊吓,慌里慌张地把红丝抱了个满怀,一手想捂住他流血的伤口,可惜血流不止,从他的手指缝里大量渗出来,一滴一滴流落在地上。
“红丝……你是为了救我吗?你怎么这么傻啊?就这样无所畏惧地迎向死亡吗?
红丝……你一定是月,对不对?只有月,为了救我,才会这样不顾一切……”
梨泓王子一边哭诉着,一边把红丝的身子搂进怀里,伸手去探他的鼻息,气若游丝,似有若无,不禁愤怒地把那个价值连城的紫玉箫在腿上用力一撅,折断成两半,抛掷到地上。
梨泓王子撕下自己的一条衣襟,为红丝包扎伤口,然后扶他坐下来,专心致志地开始为他输入真气。
恰在这时,丁大老板拉着刘山走出小树林子,正好看见梨泓王子和红丝在一起。
只见红丝浑身血迹,气色灰败,坐姿倾斜,奄奄一息。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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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那隐约的哭声,似乎又一次在梨泓王子的心头响起……
——哦,月……你是不是在责怪我不肯救人呢?
——我以前没有救得了你,羞愧难当,心意难平。今天,难道红丝是你的化身,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救吗?救他……如同救你一样?
这些想法冲击着梨泓王子的心扉,他鼻子一酸,热泪盈眶,多日来对月的思念仿佛汇集在了一起,激荡出一个心声:救他,救这个苦命的白发少年。
梨泓王子下定决心救人之后,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仿佛要又一次投入到救月的行动里,抑制不住的激动,心中喃喃自语:
——月……以前是我懦弱和无能,几次救你都功亏一篑。
——现在,冥冥之中,有了一线机会,满足一点渴望,我还是要救你,哪怕是你的化身,我也要救,救你的念头,已经深入了我的骨髓,这辈子都不能改变了。
郭象一连拒绝了梨泓王子的两次请求,心中觉得不安生,抬头望过去:只见这个身披黑色斗篷的少爷,目光忽然变得坚定起来。
“那么,请问,郭二老板真的打算不管红丝死活,要再吊他一夜?”
“当然,这一点毋庸置疑,国有国法,楼有楼规。万花楼不是路边的小茶寮,说来就来,说逃就逃,难道郭爷是陶瓷菩萨、心慈手软只做摆设的么?”
梨泓王子面容一凛,神情举止变得更加坚毅起来,他挺直了腰板,下命令道:
“既然没有回旋余地,郭象,你听着,少爷命令你:立刻给红丝松绑,把他从水牢里面放出来。”
郭象本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听了少爷的强硬口气,被惊骇到了,脚步站不稳,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梨泓王子毫不犹豫,撩开黑色斗篷,“唰”地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一把宝剑,架在了郭象的颈项上,同时心想:宝剑啊,对不起,拿你对付青楼这种小角色,有点大材小用了。
主事仲费没想到大王子殿下会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梨泓王子随即吩咐道:“仲主事,帮个忙,你从郭象身上取下钥匙,打开牢门,把红丝从木桩上解下来,放他出来。”
主事仲费不敢犹豫,立刻照办,从郭象的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打开牢房门上的大铁锁,走进去,看了一眼缩在水牢角落里的一个女人,那是阿琪的姐姐,也不理会她。
主事仲费松开红丝被吊住的那束头发,解了绑住他双手的绳子,把他从水池子里拉了上来,拖到了水牢的门外。
梨泓王子看着红丝倒在地上,显然已经昏迷,满头银发覆盖下来,急切间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见他全身湿漉漉的。于是,对主事仲费说道:
“仲主事,你解下我的斗篷,给红丝裹上,别让他着凉。”
主事仲费依言,用斗篷把红丝严严实实、从头到脚裹住。
一推郭象,梨泓王子命令道:“郭二老板,劳驾你送我们出去,你的护院应该没几个,要是你乱喊乱叫,引起打斗,少爷的宝剑可不长眼睛,保证一剑一个不留情。”
郭象早已吓得六神无主,两腿发软,央告道:“少爷饶命,这个红丝你如果想要,尽管拿去,反正也是一文不值、买一送一的倒贴货,万花楼没有损失。”
主事仲费左右权衡,不愿得罪任何一方,也替郭象求饶道:“少爷,饶了郭二老板吧?不如这样,你带红丝走,我留下来看管郭二老板一会儿,不让他喊人拦截。”
梨泓王子见主事仲费不敢激怒万花楼,也不勉强他,自己收起宝剑,附身抱起红丝,大步流星,往外就走,一边走,一边想:
——月……哦,不是,红丝,我终于可以救你出去了。
这一刻,梨泓王子心中快乐无比,好似时空再一次发生了错位,他似乎听见了月的笑声,一声轻微……感激的……赞赏的笑……
救人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虽然被救出来的人是红丝,至少也是因为月的缘故,才会救他脱离水牢,获得自由。
梨泓王子紧紧抱着红丝,走到后院墙边,翻身跃出去,直奔禹都边城的北城门。
一路上,梨泓王子左右思量:既然主事仲费不愿插手介入此事,自己也不能给国舅添麻烦,还是先去城北小镇,与自己的三百人迎亲队伍会合,再做计较。
梨泓王子急切之间,健步如飞,一转眼,来到北城门,却发现了一件怪事:
在北城门口,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
☆、第四十四章 遇到麻烦
禹都边城近日将要发生一件大事,举国瞩目的西厥国和亲车队进入伊塔国后,将首先路过这里并留宿一夜。由于禹都边城位于伊塔国的边界地段,与西厥国接壤,沓娜公主便选择这里与前来迎亲的梨泓王子会面。
消息一传开,一向冷清的禹都边城顿时变得热闹起来,人流簇动,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
特别是从远方各地,赶来不少观光的游人和商旅,在城门口沿线摆起了一条长龙般的小吃摊子,当场烹炸炒煮各色新颖美味的小吃,吸引了不少食客前来品尝。
城门守卫也加强了戒备,城门开放的时间大大缩短,只在午时过后的三个时辰内放行。
这天上午,城门还没有开,一些准备出城的人只好等待,他们大多坐在附近的小吃摊上吃喝东西。
此刻,万花楼丁大老板也被困阻在北城门口,只得带了大徒弟刘山,挑选了一家临近城门的小吃摊子,坐在那里歇息等候,随手点了很多糕点,却无食欲,只是闭目养神。
丁大老板的本名叫即墨丁,是即墨杀团的二门主,其总部设立在临国,此地的万花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分支据点,以大老板的身份作掩护,秘密执行其他重要的特殊任务。
丁大老板近些日子心情欠佳,由于最近接受的一桩买卖极其不顺手,被暗杀的对象竟然不翼而飞、下落不明,这笔买卖也就不了了之,因此受到雇主的百般指责,即墨杀团的名声大幅度的下降,大门主对即墨丁颇有微词,露出不满情绪。
这一次,即墨杀团接到新的任务,绑架西厥国和亲公主,从而破坏沓娜公主与梨弘王子的和亲。
今天一早,丁大老板接到密报:西厥国和亲公主的车队、进入伊塔国的第一个落脚点是——福晓驿站。
事不宜迟,丁大老板决定马上带领大徒弟刘山出发,前往福晓驿站,侦察地形,了解一下那里的情况。
福晓驿站距离禹都边城不远,位于城北十五里以外,丁大老板准备出北城门的时候,没想到城门还没打开,因而被困在城门口。
刘山无所事事,出不去城门,只能坐在小吃摊子上,师父不吃东西,他也没胃口,不住地东张西望,正无聊间,突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引起注目:
只见一位少爷,怀里抱着一个人走了过来,那人全身上下被一件黑色的斗篷包裹住了,可是,那人的一缕潮湿的头发滑落了出来,那是一缕明晃晃的银发。
白头发的人?刘山不禁怀疑起来,难道禹都边城还有一个满头引发的人,偏偏这时候凑巧被人携带着要出城去?
见城门未开,梨泓王子只好走到距离最近的一家小吃摊子前,说道:“老板,我要一碗白米粥,帮我装在一个竹筒子里。”
梨泓王子说着,忽然感觉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那冷飕飕的目光让人感觉阴森凌厉,是什么人呢?
只见小吃摊子的座位上,一个青年目光闪烁,手里拿着一把木梳,一下一下悠然自得地梳头,他那光滑油亮的头发更加滑溜了。
梨泓王子见梳头人是一个陌生人,一双眼睛盯住自己,目光中暗含着来意不善,不由得把红丝抱得更紧,心里暗暗警惕起来。
小吃摊子的老板很快地装好了一碗粥,把竹筒子递了过来。
梨泓王子付了银子,接过竹筒,转身就走,不想惹是生非。
刘山见师父闭目养神中,若有所思的状态,不敢打搅,自己站起身来,跟着那少爷走出二十余米,加快脚步转到他的前面,拦住去路,说道:
“这位少爷,请留步,有事要打扰一下。”
麻烦来了?梨弘王子暗暗蹙了一下眉头,不悦地说道:“我很忙,没工夫。”说着,想要绕开刘山。
刘山邪笑一下,闪身再次拦住去路,说道:“这位少爷,刘某请你留步,是对你客气。叫你站住你就走不了,不信你就试试,你抱着一个人还能从刘某的眼前走掉么?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自讨没趣。”
梨泓王子压住火,低声喝道:“无赖小人,滚一边儿去,你拦路想干什么?别忘了这里是城门口,大庭广众之下,你还敢公然无礼吗?”
“笑话,还没有什么刘某不敢做的事!只不过,现在并非公然无礼,刘某只想看看你怀里抱着的这个人,我对白头发的人没有好感,只有好奇。”
“本少爷要是不让你看呢?”
刘山听见这么苍白无力的话,不由得咧嘴一笑,伸手掏出一把木梳,梳了几下头,说道:
“这个就由不得你了,听说万花楼里有一个小厮满头银发,逃跑很有一套办法的,刘某昨晚刚把他抓回来,现在不得不怀疑他又逃跑了,你手里的这个人,我怀疑就是红丝。
梨泓王子听见刘山张嘴叫出了红丝的名字,心里一惊:难道露馅了?这个姓刘的,也太火眼金精了,看来此事不能善罢甘休。
“姓刘的,少爷没心情陪你玩。我手里这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子,和你没关系,随便你妄自揣测,本少爷说不让看,就不让看,这里又不是万花楼,一切由你说了算?”
刘山挑眉说道:“你是逼刘某动手么?”
“如果你想动手,本少爷也不惧,奉陪就是。这里人多,你想在这里舞刀弄剑?还是另外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动手?”梨泓王子义正词严地答道。
刘山不禁犹豫了一下,因为如果依照即墨杀团的惯例,杀人办事当然要悄悄进行、掩人耳目才好,可是,如果是用万花楼的身份,那就不必顾虑许多。
不知道师父的意思会是怎样?师父在此,刘山不敢冒失,仔细想:
若在城门口,当众打斗起来,肯定不妥。
这少爷是步行,怀里抱着一个人,走不远的。不如请示过师父之后,出城骑马追上去,到那时,凭师父和自己的武功,手到擒来。
刘山最想知道的是:如果师父看见红丝满头银发,会不会嫌弃他?
☆、第四十五章 并肩战斗
正在紧急关头,北城门豁然大开,终于放行了,人潮立刻涌了过去。
梨泓王子见刘山犹豫,也不想深究原因,急忙绕开他,随着人流出了禹都边城。
北城门之外,是一片小树林,现在是初春季节,树木还没有发芽。
梨泓王子抱着红丝走到树林边,觉得他的身子越来越冰冷,想起他刚从水牢里出来,身上的衣服都是湿漉漉的,要赶紧想办法帮他烤干衣服。
梨泓王子小心翼翼地把红丝放下来,让他靠着一棵小树坐下,自己去捡树枝。
树林边的地上有很多枯枝,梨泓王子很快就捡拾了一大堆,点燃起篝火。
篝火熊熊燃烧之下,梨泓王子把红丝抱到了火堆旁,为他打开黑色斗篷,轻轻撩开遮在他脸上的头发,附身仔细看去,不由得大吃一惊,一颗心砰砰地狂跳起来,仿佛要从嗓子里面蹦出来。
天哪,太像了,红丝和月简直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的俊美、一样的诱惑,难道是上天派他来到自己身边,给自己破碎的心带来一点安慰的吗?
红丝闭着眼睛,躺在黑色斗篷上,粉色的睡衣潮湿未干,微风下,他打了一个冷战。
梨泓王子紧忙抱起红丝靠近火堆取暖,有点像喃喃自语似地问道:“红丝,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想问你,你听得见吗?可以回答我吗?”
红丝睁开眼睛,看见梨泓王子很关切地询问自己,他的话语仿佛春雨般滋润心田,他的怀抱好似春天的温暖,自己被梨弘王子抱着,觉得很惬意很舒适,他心里想说:
梨……我不是在做梦吧?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红丝那俏丽的脸上浮现了一丝笑意,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难得的重逢喜悦使他忘记了浑身的伤痛,他张了张嘴,却没办法发出声音来。
“红丝,你说不出话吗?你是天生的哑巴?还是后来被人残害的?是谁害的你?”
红丝苦涩地摇了摇头,目光有些莹然。
篝火中的树枝噼啪作响,梨泓王子抱着红丝烤火,神情恍惚地对他诉说着:
“红丝,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我一个故去的朋友,我忘不了他。
今天看见你,就好像看见了他,你给我的感觉好像是他复活了,所以,我冒险把你救出了水牢,宛如是救他一样,我真的要搞糊涂了,如果你是他该有多好。”
红丝静静地倾听着梨泓王子的肺腑之言,美丽的眼睛噙了一滴泪水,缓缓地伸出手去,环住梨泓王子的腰,把脸埋进他的怀里,默默地流泪。
过了一刻,梨泓王子捧起红丝满是泪痕的俏脸,对他低语道:
“红丝……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把你当做是他了。
你的样子、你的气息、你的一切,无时不刻让我产生错觉了,抱着你就好像是抱着他,我多想吻他啊,我们的初吻始终没有完成下去,现在我有一个请求,请你允许我以后叫你月吧?
红丝……我想吻你……我知道我有点唐突,可是你别误会,我不是色狼。”
红丝张开一双漂亮的眸子,眼眸中流露出来的是痛苦、彷徨、无奈和辛酸:
——梨,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的,我从来都不忍心、也不可能拒绝你的好意。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我知道你要和亲了,过几天你就要迎娶沓娜公主过门,我这个苦命人掺杂在你们两个中间,叫我何以自处?
红丝很伤心,挣扎开来,想坐起,不料肩上的伤口更痛了,原来刚才一动,伤口破裂淌血,剧痛无比,只得又倒下。
突然,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
“这个白头发的蠢货,就是万花楼的红丝?怎么和这位小哥儿卿卿我我的?”
刘山素知师父平日里喜欢美男,厌恶丑陋的人,现在,果然嫌弃红丝满头白发,于是心中大乐,幸灾乐祸地说道:
“师父,这个银发人就是万花楼的小厮红丝,能耐不小,居然能从水牢里逃走,而且这次是他第二次逃跑了,死性不改。”
丁大老板骑在马上,面容冷峻,看着火堆旁的红丝满头白发,匍匐在黑衣人的怀抱里,神态亲密,心中便有几分不喜,生硬地说道:
“你,穿黑衣服的,把红丝交出来。”
梨泓王子没想到他们追来的这么快,响起竹筒里的白米粥还没来得及给红丝喝呢,没好气地说:
“本少爷绝对不会把红丝交给你们。万花楼对红丝太狠毒了,把他折磨得伤痕累累,还没日没夜地吊在水牢里,他会很快死掉的。”
丁大老板面色一沉,正要发话,忽然看见梨泓王子腰间佩戴着的一钩一剑,猛然想起一个人,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不由的沉吟片刻,口气缓和了下来,说道:
“这个红丝,是万花楼花银子买回来的奴才,短短几天之内,偷东西、逃跑、简直反了天,敢情是觉得万花楼各位老大们软弱可欺?老夫认为:按照楼规,把他关进水牢,并不为过。”
梨泓王子见事态紧急,把红丝放下,伸手拔出宝剑,说道:
“既然话不投机,没必要争论下去。你们想要红丝,必须先过本少爷这一关。怎么样?你们两个一起上?”
红丝知道刘山和他师父武功卓绝,如果他们二人联手一起上,梨泓王子一个人很危险,很难打赢的。他费力地想要爬起来,一只颤抖的手伸向梨泓王子。
梨弘王子很惊奇,叫了一声:“红丝,你好好休息,我来对付。”
红丝大为着急,生怕梨泓王子轻敌,一旦动起手来,后果不堪设想,肯定会受重伤的。
——梨,等一下,我要和你并肩战斗!
红丝咬了牙,慢慢地支撑身子,跪起一条腿,颤颤巍巍地想要站起来。
梨泓王子看他竭尽全力的样子,很是心疼,急忙弯腰搀扶。
红丝勉强站立起来了,一条伤退抖个不停,他指了指梨泓王子手中的宝剑,伸出手去。
梨泓王子有点诧异,一个万花楼的小厮也会剑法吗?惊奇地问:
“红丝,怎么了,你想要剑?”
☆、第四十六章 自大轻敌
禹都边城北门外,小树林边,一场武功高强者的较量就要开始了。
梨泓王子为了保护红丝,拔出宝剑,要和万花楼丁大老板师徒二人对阵。
红丝被梨泓王子的真挚情义所感动,挣扎着站起来,伸手想要梨泓王子握着的那把宝剑,决心和他并肩战斗,同生共死。
“红丝……”梨泓王子温柔地叫了一声,目光里充满了万千情意。
他想起以前,有一次在小庙里,月为了自己不受伤害,曾经舍命求死,那神态和现在红丝的表情何其相仿?不禁唏嘘,有些神志恍惚地说道:
“红丝……你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月,我好担心、好害怕。
……我怕你要重蹈月的覆辙;我怕你因为我的缘故,想和敌人同归于尽;我怕我会从此失去你,从此我们天涯永隔,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月……我是多么想念你啊……你不要再一次离开我……”
在这紧要关头,面临生离死别的考验,气氛变得悲伤起来,梨泓王子一万个不舍得,仿佛红丝和月重合叠加在一起了,觉得自己又要第二次失去月。他不想失去,哪怕是月的化身、月的影像、月的幻觉,哪怕是牵连到月的一点点思绪。
梨泓王子情不自禁地把红丝搂进怀里,眼泪津津而落,一颗心被巨大忧伤所吞噬,完全忘了身旁还有两个强敌对手在虎视眈眈。
红丝是一个至情的人,他再一次被梨泓王子的眷恋之情所打动,感激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想到:
——梨,原来你对我的真情并没有改变,即使你误认为我死了,你依然没有忘记我。
——梨,感谢上天,赐给我机会和你再一次相遇。这次相遇让我知道了你的心意,这些珍贵的情感传达给我已经足够了,我不再奢望更多我得不到的东西。
梨泓王子紧紧地搂着红丝,感觉他的泪水浸湿了自己胸前的衣衫,他悲哀地说道:
“红丝……你现在这个样子,多么虚弱啊,就算你会使用剑法,你哪里有力气出招呢?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保护你一次吧?我会挡在你的身前,护住你,不让他们伤害你。
刘山跳下坐骑,拔出靴子里的匕首,不耐烦地看着梨泓王子对红丝倾诉情殇,早就跃跃欲试地想要动手,可是,看见师父没有发话,也不敢贸然进击,站在原地不停地跺脚。
丁大老板看着梨泓王子和红丝俨然是一副生死诀别的样子,略略有些妒忌,心想:
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就算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值得如此大惊小怪?难道对一个人的真爱,即使他变丑陋了,也毫不计较,依然爱恋如初,甚至更胜以往?
爱情是神圣的东西,可遇而不可求,丁大老板自以为一直游戏风尘、沉迷爱河,可是他没有得到过如此真切的深情厚谊,他心中隐约有些触动,过了良久,才开口说道:
“穿黑衣服的,老夫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如果你老老实实回答,老夫就不为难你。”
梨泓王子一手持剑,一手揽住红丝的细腰,说道:“本少爷是什么身份与你无关,只要你不为难红丝,比什么都强。”
丁大老板面色变得极其晦暗,有人胆敢如此顶撞,真是活腻了。他伸手从背后摸出一根修长的紫玉箫,一指红丝,说道:
“小子,你是与老夫无关,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却与老夫有关系,你如果不如实回答老夫的问话,只怕他的身上要增加几个透明窟窿,你信不信?”
“你好卑鄙,只会对受伤的红丝下毒手?有本事冲着本少爷来,我的钩剑合璧还不能挡住你的紫玉箫?”
梨泓王子怒斥着,急忙扶着红丝转身,把他靠在小树旁站立,轻轻吻了他的脸颊一下,然后,回过身来,挡在他的身前,伸手拔出长钩,一钩一剑横架在一起,潇洒地摆出了一个完美剑式的预备造型。
丁大老板冷哼一声,说道:“小子,你太狂妄了,你以为凭你的三脚猫功夫,就可以护着这个白头发的少年全身而退?你也太小看我们万花楼。”
刘山见机会成熟,主动请缨出战:“师父,让徒弟和这小子过两招,试探一下深浅,师父只管去收拾红丝。”
丁大老板点头答应,嘱咐道:“徒儿,小心点,这小子使用的兵器很特别,小心他的钩法有古怪。师父给你压阵,那个白头发的跑不了。”
刘山走近前来,按照惯例,掏出木梳,象征性地梳了几下头发,手指一用力,一排梳齿掰了下来,握在手里,喊了一声:“接招,暗器来了。”手腕一抖,全部发射了出去。
那些木梳齿暗器分上下左右不同的方向,朝着目标袭击而来,攻势凌厉,隐隐含着呼啸之音。
梨泓王子从小练武,钩剑合璧的招式练得滚瓜乱熟,看见暗器乱纷纷地飞来,急忙举钩舞剑,好像搅拌东西一样,绕着一个中心开始旋转起来,兜起一股气流的漩涡,迅速地扩张开来。
刘山一向以自己的武功高强而自负,哪里看得起少爷这样的人?料想和万花楼小厮泡在一起的人,怎么会是什么厉害角色?心中自大,不免妄自菲薄:认为少爷和红丝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刘山的轻敌大意,给他自己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梨泓王子的自卫防守表现出了强大高超的功力,钩风夹杂着剑气,锐不可当,一瞬间把木梳齿绞得稀碎,,变成了木粉细雨,反击了回来。
刘山没想到梨泓王子的自卫和反击连贯有序、一气呵成,面对巨大的回旋气流,暗暗后悔防备不周。
他躲闪不及,只得挥舞匕首迎挡,慌乱中,感觉到一些木粉洒在了脸上,热辣辣轻微痛感,用手一摸,满脸是血,不由得惊叫了起来。
梨泓王子剑法气贯长虹,一举击败了刘山,得胜后喜之不尽,安然一笑,回头去看红丝时,不禁吓得魂飞天外。
☆、第四十七章 血肉之躯
小树林边,一场打斗一触即发。
丁大老板答应大徒弟刘山压阵,言出必行,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当刘山开始掰断木梳齿的时候,丁大老板会心一笑。这类情况他见得多了,徒儿每次出手都是完胜,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那时,梨泓王子为了迎战,让自己施展剑法钩法的时候有一点回旋余地,只得向前跨了一步,露出了挡在身后的红丝。
丁大老板的目光不由得转移到红丝的身上,看着红丝一点一点地发生了外观改变,视线便被吸引住了。
红丝经过刚才烤火,以及心中为梨泓王子担忧过度,原本苍白无血的脸色,浮上了一抹病态的晕红,他的一双明眸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梨泓王子的一举一动,丝毫不为外界所动。
红丝是练过武功的人,他的剑法非常高超,可惜,他说不出话来,没办法把这件事告诉梨泓王子。确实,梨泓王子说得对,红丝即使会剑法,可是身体太虚弱,没有力气施展武功,就算得到了一把剑,也帮不上大忙。
红丝依靠着一颗小树,一只手扶住树干,身体慢慢地站直,聚精会神地看着前方,俨然是一位沙场上的战士,等待着冲锋的号角,他心里默念着:
梨……你放心吧,你只要应对你前面的进攻就好,你的后方空挡就交给我吧,我发誓:我会用生命,护卫住你的后方安全。
丁大老板看着红丝,心里经过了几番起伏波折:
刚才第一眼看去,见红丝满头银发,觉得十分丑陋,心中便怀有三分厌恶。红丝长长的白发遮挡住半边面孔,丁大老板完全看不出来他就是——自己前不久在萨珂大草原上、强行要收为第十三徒弟的那个打狼少年。
现在再看红丝,觉得他外表虽然是那么的落魄憔悴,衣衫褴褛,虚弱不堪,但是,他的眼神却给人一种意志顽强、视死如归、一名即将出征沙场、斗士的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丁大老板以前一贯是以貌取人,贪婪徒儿们的美色,收了一大串儿的徒弟,每每喜新厌旧,没想到现在看见红丝,短短的一会功夫,印象改变了好多,不再嫌弃他的白发。
眼看着大徒弟刘山就要出手了,丁大老板把紫玉箫随意地在手里颠了颠,对大徒弟刘山的武功是极有信心的。刘山从小是个孤儿,自己收他为徒,带在身边五、六年,倾囊传授给他他一身功夫,对他可谓是恩重如山,知之甚深。
几年来,丁大老板对刘山信任有加,视如心腹,却不曾对他宠溺过,也不知道刘山对自己真正的心思。
刘山暗恋师父多年,始终没敢公开表露出来。每逢师父执行暗杀任务功败垂成的时候,他总是牵肠挂肚,挖空心思帮师父扭转败局。他盼望着有一天可以得到师父的专宠,然而,日复一日,至今未能如愿。
刘山终于对梨泓王子发动攻击了,他的暗器暗含着一股疾风横扫过去,以为必定得手、从而大获全胜。
可是,当丁大老板看见梨泓王子出招抵御的时候,钩剑合璧的威力盖世无双,剑锋凌厉,排山倒海的气势雄浑无比,宛如强龙压住地头蛇,他大吃一惊,脸上变色,暗叫一声:不好,大徒弟要糟。
救徒弟!丁大老板惶急中,不顾身份,凌空打出紫玉箫,偷袭梨泓王子。
红丝扶着小树,立在梨泓王子的身后,第一次看见梨泓王子施展出来深不可测的武功招式,把自己两个人护卫得很严密,敬佩不已。
怎么?突然地,红丝感觉到了一股杀气蔓延过来,是丁大老板!
一股杀气从天而降,至刚至阳,如同快刀斩乱麻,所向披靡,“呲“地一声,竟然穿透了梨泓王子钩剑合璧的防御气阵,直奔梨泓王子的后心袭来。
啊……梨,危险!
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红丝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安全,他想到的是梨泓王子的安危,不能让丁大老板干扰梨泓王子的正面作战。
不!不要伤害梨!
梨……这个自己曾经爱过的人,现在不得不自己逼迫自己不再爱他,让他安心去和亲,他的前途是美好光明的,不要因为自己的连累,打乱他的幸福生活吧?
这些念头只是一瞬即过,红丝已经合身扑了出去,扑进了梨弘王子钩剑合璧的强大气阵,扑向了紫玉箫划过长空奔袭而来的闪电激流。
来吧,让一切的打击都降临在我的头上吧,让一切的苦难都因我而结束吧!
纵然粉身碎骨,我也不在所不惜,只要能救梨,我会含笑九泉的。
红丝扑进去了,他心如明镜,知道自己这一扑进去,就是扑向了死亡,没什么可怕的。
刹那之间,红丝的血肉之躯,同时遭遇到了两大气流的撞击,如同遭遇到雷劈电闪,险些支离破碎。
团团杀气好似一层层迷雾,黑茫茫的看不清楚方向。
红丝只觉得身子被搅动撕扯着,身不由己地不停翻滚,粉红色的睡衣顿时化作了散碎的布片,零落飞散开来,变得赤|裸了的上半身,被紫玉箫贯穿了左肩而过,连人带箫一起,被牢牢地钉在了小树上。
红丝没有来得及发出半点声音,他也发不出声音来,他的身子被钉牢在小树上,默默地垂下了头,满头银发垂落下来,随着微风缓缓地摇摆晃动
梨泓王子全心全意施展武功,打败了刘山,刚要松一口气,回头看去,不禁大惊失色,吓得魂不附体。
“红丝……”
梨泓王子大声喊叫起来,手中的长钩宝剑统统脱落到地上,他踉踉跄跄回转身体,扶住红丝瘫软的身子,一声一声,凄厉地叫着他的名字。
“红丝……求你不要离开我。”
天啊!难道我终究是不能保护他吗?饶恕我吧,月,你的化身我也保护不了,我真没用啊。
梨泓王子含泪伸出颤抖的手,握住插在红丝肩上的紫玉箫,有点不敢拔出来,深吸了一口气,一咬牙,猛地拔出,顷刻间,血花四溅,喷了梨泓王子一身。
☆、第四十八章 宠溺徒儿
第一轮攻击过后,刘山吃了一惊,感觉脸上一阵火辣辣地痛,他伸手一摸,满手是血,不由得惊叫起来:
“哇呀,师父,我……”
原来,在刚才的性命搏击之前,刘山的想法很特别,他不是以击溃敌人为前提,而是想在师父面前,尽量让自己变现得潇洒一点,以赢取师父的雅然一笑。
因此,这次的攻势,刘山采用了最优美的身姿、非常漂亮的手法,希望能博得师父的欢心,以后对自己多一些恩宠。
刘山万万没想到,自己发出去的暗器,被梨泓王子的剑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烈地击碎、化作漫天的木屑流星雨,强劲地反弹回来,坠落在脸上。
刘山以往与人交手,可说是百战百胜,从未打过败仗,现在第一次被人打伤,也没搞清楚脸上的伤势究竟如何,首先哇哇怪叫起来。
况且平日里,刘山非常注重自己的脸,总想显得出类拔萃、与众不同,每天打扮得油头粉面,现在面部一受伤,顿时六神无主,一叠声地喊师父。
刘山在心慌意乱的时候,为什么不喊娘呢?因为他从小是孤儿,被师父收养好几年,眼里没有别人,心里就只有师父。
丁大老板见大徒弟刘山受伤,也慌得麻了爪子,急忙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奔过来,急急地说道:“徒儿,你伤得重不重?快让老夫瞧瞧。”
刘山双手捂了脸,后退了一步,带着哭腔说道:“师父别看,千万别看,我现在一定很丑,说不定变成了满脸血点麻子,相貌一定很吓人的。”
丁大老板放缓了脚步,充满安慰的口气的说道:“徒儿,你把手拿开,老夫只瞧一眼,看看伤势如何,好尽快想办法帮你医治。”
“不,不。”刘山又向后退了两步,哭泣着说道:
“师父,我要离开了,我以后再也不能追随师父了。”
“徒儿,你要去哪里?你不要师父了?”丁大老板有些意外,郁闷地问。
刘山“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和师傅告别:“师父,我的脸毁容了,以后没脸呆在师父身边了,让我走吧,以后自生自灭。”
“徒儿,听我说。”丁大老板哽咽了一下。
刘山爬起来,抬起一只衣袖挡住脸,举步又止,想听师父要说什么。
“徒儿别走,留在我身边,老夫不会嫌你丑的。”
丁大老板说的这一句话,也许是出自真心的,可是刘山不会相信的,因为师父看见红丝的银发,霎时没了好感,连要收第十三徒弟这回事也记不起来了。
刘禅心灰意冷,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师父以前就不喜欢自己,如今,自己容貌变丑,师父更不会喜欢自己了。
绝望中,刘山用衣袖掩面,拔腿向树林里面飞奔,绝尘而去。
“回来……山儿……”
丁大老板眼见刘山要离开自己了,一霎那,心神激荡,醒悟到自己原来是这么的舍不得大徒弟,不想看见他离开,不想失去他,急切中,称呼也改变了。
丁大老板想起当年,自己初遇刘山,见几个小叫花子正在和他争抢一碗米饭,那时候刘山紧抿着小嘴唇,一个人势单力薄,对付好几个人也不示弱,那副坚忍不拔的神情,一下子就吸引了丁大老板,决定带走他,收他为徒。一晃好几年过去了,他成了丁大老板的影子,寸步不离。
“山儿,老夫身边不能没有你。”丁大老板说着,追进了小树林。
小树林里光线很暗,刘山步履虚浮,身体歪歪斜斜地晃荡着,被脚下的树枝一绊,扑地摔倒。
丁大老板追上来,走近刘山,温和地叫了一声:“山儿……你怎么了?不去治伤,跑进树林里来做什么?”
刘山扑在地上,语音幽幽:“师父不喜欢我,以后更不会喜欢我了,我不想自讨没趣,赖皮赖脸在师父眼前。”
丁大老板扳过刘山的身子,见他依旧用一只衣袖遮住面孔,叹息了一声,对他说:
“山儿,师父喜欢你,一直都想宠爱你,只是这几年,你做得太棒,太出色了,文才武略样样精通,把师父给比下去了,师父脸上无光,年纪又大,怕你讨厌老夫过于亲近。”
刘山听了,心中感动,但由于自己失去了原有的姣好容貌,渴望的东西变成了过眼云烟,只得不安分地转动着身子,泄气地说:
“太晚了,一切都来不及了。师父武功盖世,风流倜傥,我现在这个丑样子,已经配不上师父了。”
丁大老板见刘山固执不听劝,心里发急,一跃身骑在了刘山的身上,上下胡乱摸索一气,又解开他的衣衫,假装生气地说道:
“胡说,什么叫太晚了?不晚,一点也不晚,现在师父就要了你,以后你就属于老夫一个人的了。”
“师父……师父你不嫌弃我吗?”刘山被师父压在身下,赤身扭动了几下,心里忽然变得很甜蜜,终于盼到彩云归,师父的恩宠以待。
丁大老板这几年对刘山这样的温如处子眼馋得很,几次饥渴难耐时,恨不得把他囫囵吞枣地吃掉,后来虽然收了十二个徒弟,也觉得索然无味,一个个都比不上刘山的风雅。
丁大老板喜欢刘山,不仅喜欢他的聪明才智,更喜欢他的性格隐忍,他明明羡慕嫉妒师弟们,却强装笑颜,藏而不露。
“山儿……你的皮肤很光滑,手感很好。”
丁大老板双手游走,按摩到了刘山的胸前,揉捏着他那富有弹性、含苞欲放的两处红晕,细语温言地说着。
刘山生平第一次被人贴身爱抚,更是被自己倾心的师父爱抚,不由得心花怒放,全身发软,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粘腻糊糊的温柔乡,置身所在的小树林变成了天堂,轻飘飘的快感油然而生。
刘山还是不放心,嘟囔着呢喃:“哦……恩……师父,别看我的脸。”
丁大老板俯下身,隔着刘山的薄袖,吻了吻他那圆滑似水、鲜艳欲滴的嘴唇,腻声道:
“山儿,不用顾虑,老夫答应,不看你的脸。你的身子妙不可言,已经让老夫百看不厌了。”
☆、第四十九章 恨意难消
刘山心里大乐,数年的渴望,今日终于如愿以偿。
丁大老板在情场上虽然花心,可是,此时此刻,他的脑海完全被刘山占据,只想对他宠溺。
刘山被师父百般爱抚着,咧着嘴乐不可支,忽一会儿,想起一件事,纠结不安,忍不住问道:
“师父,我很想知道,我和红丝,谁更让师父喜欢多一些?”
丁大老板捏了刘山大腿一把,嘴里叼着他的耳垂轻咬几下,不爽地说道:
“山儿,你这个小醋精,不专心享受师父对你的宠爱,怎么提起那个白头发的倒霉蛋儿?老夫与他今日只是初见,哪里谈得上喜欢二字?你东拉西扯些无聊的,扫了老夫的兴致,可要罚你呦。”
刘山不想让师父扫兴,可是心里存在障碍,如同鱼骨哽候,不吐不快,不自觉地继续说道:
“可是,师父和红丝不是初见,以前见过他,在萨珂大草原上,那个要收的第十三徒弟,师父没有认出来吗?”
“十三徒儿?红丝?这么巧?”
丁大老板闻听此事,眯起眼睛,想起大草原上的那个勇斗饿狼的少年,自己确实曾经想收他为徒,可是却没办法和白头发的红丝联系在一起。
丁大老板楞愣地沉思片刻,果然兴致大减,收敛,放开刘山的身子,翻身坐起,随手拉他起来,说道:
“山儿,你提起红丝,不知他现在是生是死,咱们出林子去看看。还有,你的脸伤也不能耽误下去了,别落下什么伤疤痕印之类的,要马上去找大夫医治。”
刘山顺从地点点头,毕竟在树林里席地温存不习惯,时间也不太合适。
丁大老板携了刘山的手,缓步走出,远远地看见小树林边上的黑衣少爷和红丝,心想:原来他们还在。
刚才,红丝为了保护梨泓王子,被丁大老板的紫玉箫击中,身子被钉在了树上。
梨泓王子见状,惊恐交加,扶住红丝的身子,失声叫道:
“红丝,你怎么样啊?
梨泓王子见红丝垂头不语,心慌意乱,想到应该先把红丝从树上解救下来。
梨泓王子含着热泪,伸出的手剧烈颤抖,几乎握不住插在红丝肩上的紫玉箫,哀求道:
“红丝,你别吓我,告诉我你还活着,睁开眼看我一眼好不好?”
红丝似乎没听见,没有一丝反应。
梨泓王子担心害怕中,握住紫玉箫,不敢往外拔,深吸气,咬牙,奋力拔出。
顷刻间,随着紫玉箫的拔出,红丝的肩头血如泉涌,喷在了梨泓王子的黑色衣衫上。
红丝的身子有些僵硬,直挺挺地一头栽倒在梨泓王子的身上。
梨泓王子大受惊吓,慌里慌张地把红丝抱了个满怀,一手想捂住他流血的伤口,可惜血流不止,从他的手指缝里大量渗出来,一滴一滴流落在地上。
“红丝……你是为了救我吗?你怎么这么傻啊?就这样无所畏惧地迎向死亡吗?
红丝……你一定是月,对不对?只有月,为了救我,才会这样不顾一切……”
梨泓王子一边哭诉着,一边把红丝的身子搂进怀里,伸手去探他的鼻息,气若游丝,似有若无,不禁愤怒地把那个价值连城的紫玉箫在腿上用力一撅,折断成两半,抛掷到地上。
梨泓王子撕下自己的一条衣襟,为红丝包扎伤口,然后扶他坐下来,专心致志地开始为他输入真气。
恰在这时,丁大老板拉着刘山走出小树林子,正好看见梨泓王子和红丝在一起。
只见红丝浑身血迹,气色灰败,坐姿倾斜,奄奄一息。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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